圣经—神的话
第六系列 圣经的中心线
枝叶的线第三篇 地方召会的行政
读经:提前三15,徒十五2、6、22~23,太二三8~10,林前二10,腓四8,罗十二15~16,腓二3~4,提前三8下,罗十五6
壹 长老要有当家的感觉,担起召会的责任—提前三15,徒二十30:
一 召会是基督的身体,这个身体要强壮,不是说,膀臂强壮就全身都强壮了;但若是身体强壮,自然连小指头、小脚趾都会强壮—弗四16,林前十二14。
二 主带领我们的作法,乃是全体尽功用;召会的治理必须在身体配搭的原则里,才能得着扩增—十二28,罗十二5。
三 不管是年长的长老,或是年轻的长老,只要是长老,就有他的那一分,就必须将自己摆进来;若不摆进来,身体就很难发挥功用—林前十二18、20,弗四16。
四 作长老就是已经脱离“父亲”,而必须当家;作长老的需要把责任担起来—提前三15,参代下一10。
五 长老们必须感觉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长老个个担责任,不倚靠“总”的一面—罗十二3,腓二4。
贰 长老体系议决召会中的事务—徒十五2、6、22~23,十六4:
一 长老治会是在长老聚会里;长老们在各会所不能自己一个人断定怎么作,会所就怎么作;若是这样,即使作得最好也不对—腓一1,参路十1。
二 会所里的几位长老必须来在一起一同祷告,把自己祷告到灵里,在主的灵里一同看事情,安排事情给其他弟兄姊妹去执行;这样的长老聚会就会让全身体活动起来—徒十三1~3。
三 当我们说到“长老们”,指的是一个长老体系;事实上,乃是由长老体系处理召会一切的事务;各会所有什么联络,也是在长老体系中联络—彼前二5,启一6。
四 我们可以有一个总执事室,执行长老聚会的议决;首先,由长老聚会议决事情,并且定规如何执行,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是谁执行等,然后就照所定规的执行—徒十五2、6、22~23。
五 一切要联络、要交代、要发号施令的,都要在长老聚会里定规—6、19、28节,十三2:
1 若是一件事该作,要花多少钱,谁负责规划,什么时候支付款项,这些也都要在长老聚会中议决—十五22。
2 若是长老聚会中决定要作,预算也出来了,并且定好时间、方向,以及该负责的会所,就交由那个会所执行;若是该交给总执事室办理,就交由总执事室办理—25节。
3 同工们服事大专工作,不是向任何长老交代事情,而是向长老聚会交代;作儿童工作的也是一样—4节。
4 同工们在专项里服事,有什么想和召会交通的,都要到长老聚会中交通;有什么急迫的需要,也可以向长老们提议,召开一个紧急聚会,以便处理决定事情—6节。
5 一旦长老聚会决议了,就照着决议的交通作—22节。
6 这是很清楚,也很简单的;我们若能这样实行,就能免去组织上的层次—6节。
叁 我们要来看几点作长老的基本原则—太二三8~10,林前二10,腓四8:
一 长老们一定要除去阶级的观念;我们中间没有阶级,没有谁比较高,谁比较低—太二三8~10,彼前五5:
1 在马太二十章,主清楚地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也有大臣操权管辖他们。但你们中间不是这样;反倒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役;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奴仆”—25~27节。
2 主不愿意我们中间有上管下的情形,因为召会与外邦人不同;长老是弟兄姊妹的奴仆,不是机关里面的首长;我们中间只有一位元首,就是基督—西一18。
3 在神子民中间,只有神居高位;那些越有功用的人,越应该站在服事人的地位上;自居高位的观念一定要打掉,并且要打得干干净净—路二二24~27。
4 同工们为主作工,或是长老们带领神的群羊,乃是“领导”神的群羊,而不是“辖管”他们—彼前五3。
二 我们在召会中要尽量避免组织;不要有太多组织上的安排,一切都该在灵里、在生命中—徒十三2,罗八4。
三 事情的决议需要经由长老聚会—徒十五6~12、22、28,太十八20:
1 在正常的光景下,长老们该有很强的长老聚会,并且不在长老聚会之外论事,或定规事情;长老们一定要有固定的长老聚会—徒十五6。
2 长老们来在一起聚会时,要先有祷告;长老们可以事先将交通事项记下来,在祷告过后,不必等谁作主席,大家都可以开口说话,将事情一一交通出来—12节。
3 弟兄们要将一件一件事,在主面前彼此交通;每一件事都不可轻忽,不能随便问众人赞不赞成,凡事都要透彻地交通—22节。
4 所交通的事项,也不可随便报告,随便执行;聚会时要决议所交通的事项,该不该报告,什么时候报告,由谁报告等;这些都需要注意—7节。
5 长老聚会应当有会议记录,包括日期、地点、提议的事项、交通的内容等;对众人同意通过的事项,更要记录由谁报告,在什么聚会中报告,由谁执行等—13、19节。
6 长老在治理召会时,是有体统、体系的;若是这一周已经聚过长老聚会,又有其他事件发生,可以等到下周聚会再决断;若是情况紧急,就可以有紧急会议—6节。
四 长老们要把长老聚会建立起来,不只需要有交通,还得有和谐的灵,这样才能使他们所在的召会刚强—腓二2,弗二15,罗十五6。
五 长老们要多有交通,并有正确、透切的议事过程—徒二42,十五7上:
1 现今通讯发达,各地的弟兄们打一通电话就交通起来,一点也不麻烦;要知道,不交通乃是大亏损—二42。
2 我们要把事情作得恰当,长老们就必须有正确的议事过程—42节,十五7上。
3 我们是绝对实行长老治理;若有九位长老,也不是一个人掌舵,八个人陪他;乃是九位长老,个个相同,每个都尽同样的职责—22节。
4 若是有人不发言,事情就不定规,直等到人人都发言,才能定规事情;这样的决议才能透彻、得体;九位长老就是九根支柱,把召会扎扎实实地顶起来;每一位长老都清楚召会在作什么事情—7节。
六 长老们要各司其职,并要彼此联系、交通—林前二10,腓四8,罗十二15~16:
1 我们中间没有等级,没有上管下,没有上属或下属;但我们中间有联系,在联系中带着交通—太二三8,林前一2。
2 我们在长老聚会中,务要注意如何提议,如何议事,如何决断,并决断后如何执行;召会这么大,长老们在长老聚会中并非儿戏,一定要有体统—徒十五6。
3 我们中间虽然没有组织,一切的情形实在是生机的活动,却要叫一切有关联的人感觉舒适、愉快;等到外面的人谈起我们时,他们会觉得召会真是可佩服的,召会实在是一等的团体;这才是我们的见证—二42~47。
七 治理召会要有一个心,不是为着一地召会,乃是为着整个身体—启一4、11,二1~三22:
1 众地方召会之间独一的关系、交通和相调,应当要尽实际上所许可的,没有州、省和国的界限—一4、11。
2 照着圣经的启示,也照着现代的便利,我们应当是一,我们也应当尽实际上所许可的调在一起—林前四17。
3 邻近召会要尽可能的集调并一起行动,而又不废除在事务上地方的行政;地方的行政还是存在,但是在属灵的元素上,众召会都该相调为一—十二24~25。
4 全球的众地方召会,应当在那灵的一里,并在我们的灵、魂与心思的同心合意里完全是一腓一27下,二2。
5 在为着耶稣基督的见证而生命长大,在传扬福音,在扩展主的恢复,在建造基督的身体,在完成神永远的经纶这些事上,我们必须有宇宙普遍的一弗四3~6,约十七11。
6 在宇宙一面,在道理上,并在实行上,众地方召会都是一个身体,也应该是一个身体—弗四4。
7 为着主在祂恢复里,在地方一面并宇宙一面的行动,我们都需要在同心合意里有身体的感觉,并在一里以身体为中心;在同心合意里,我们应当有身体的感觉—腓一27下。
八 不要有比较的心态,要放大眼光在主身上—二3~4,提前三8下:
1 众召会间不要有比较的心态;凡出于我们天生、秉赋的感觉,都应当去掉;我们应该宝贵众召会;众召会都是一样的—腓二3。
2 不要为自己的地位着想,不要为自己所在的会所或召会谋求什么利益,也不要为自己国家里主的恢复着想—启一4。
3 一切都放大眼光在主身上,一切都是为了祂;若是我们都守住这原则,就会免去许多的难处—林前一2。
职事信息摘录:
长老要有当家的感觉,担起召会的责任
我们这次的改制,是盼望每一位长老都能负起实在的责任,不要再期待别人来带领。我们中间有一种情形非常严重,这也是我们长久以来的弊病,就是地方上该负责的人没有负起该负的责任;这样,召会便无法刚强。若是现在台北召会的长老们不能起来负责,还要我在这里推动,那么这些长老就只是作执事的工作。作长老的需要把责任担起来。我是在工作上带领召会,把召会建立起来,但召会的责任是在你们这些长老身上。不管是在那个会所,长老就是负责任的人;现在所需要的,就是每一个会所自己要站起来,召会才能刚强。
今天在台北召会,主的恩典十分丰厚,但是台北召会并没有站起来,还是在半睡眠状态。换句话说,台北的长老们还没有醒过来,没有看见作长老的责任,也没有感觉自己就是当事人。有许多长老弟兄都很年轻,虽然得救年日不短,但在召会中“当家”,却显得没有多少经历。因此,现在请他们作长老,他们都还没有当家的感觉,还认为上面有个“父亲”;这是不对的。作长老就是已经脱离“父亲”,而必须当家。
因着已过的历史背景,使我们下意识里还是倚靠“老父亲”。我们的难处就在这里,所以我们需要学习把这个观念放下。这好比我们从前是十个兄弟和父母亲一同过大家庭的生活。我们所有的人都听老父亲、老母亲的话。现在,不再是老父亲、老母亲,而是我们自己要起来当家了。通常一个家庭,若是十个兄弟都长大成人,就可以分家了。台北召会虽然不能分,但在实行上必须分开。我们不实行“大锅饭”的作法,因为“大锅饭”供应不了那么多不同的需要。所以,我们还得分二十一个“厨房”作饭菜。虽然吃饭时是分开的,作事时却仍是合起来的;这就是“分而合治”。
长老们必须担起召会的担子。当然我很了解,现在马上要台北召会八十位长老个个都如此,是不可能的,但最起码要有三分之一是有担当的。既然你们是长老,就不能盼望在长老之外,再有一班人替你们当家;这是错误的。
召会是基督的身体
召会是基督的身体,这个身体要强壮,不是说,膀臂强壮就全身都强壮了;但若是身体强壮,自然连小指头、小脚趾都会强壮。已往在远东所犯的大错,就是有些同工们不顾基督的身体,只顾他们自己的事奉,就使基督的身体陷于瘫痪;所以,很难有繁殖与扩增。
全体尽功用
主带领我们的作法,乃是全体尽功用。主的恢复在台湾,从一九四九年开始,在头五、六年间,发展得很厉害;当时海外并没有什么发展。等到主带我到美国后,这二十多年西方国家的发展,不知比台湾加了多少倍,反而台湾本身没有发展。不仅台湾没有发展,全东亚和整个南洋也没有什么发展;即使有,也是微乎其微。为什么远东这一部分的工作没有发展,反而是西方国家在这二十多年内,加了最少三百处以上的召会?原因乃在于身体的原则。西方国家是在身体里作工,远东却只有几个人作工,所以出了难处。一九六五年我回来时,曾听见呼声说,当时在任的长老已经年老了;这个呼声到了一九七五年达到最高点。不仅当时那些长老们老了,连执事们也老了;他们从一九五○年作起,到了一九七五年,差不多二十五年。于是我回来后,就请长老和执事全体总辞,由三位年长弟兄暂代一段时间,希望能快快兴起新的长老们。然而从那时起,到去年十月间,最少九年了,并没有新的长老兴起。
因着长老以及事奉的体系一直在少数几个人身上,这并不是身体的原则,所以我才下定决心,要各会所里有事奉的弟兄们都作长老。在这件事上我并不武断;乃是有五、六位年长弟兄协同我,把这些弟兄们一个个都看过,看谁合式谁不合式。所以,一时之间就加了几十位长老,脱开已过只有几位长老的情形。毕竟召会若只在几个人手中,怎么作也无法繁殖、扩增;召会的治理必须在身体配搭的原则里,才能得着扩增。
必须将自己摆进来
据我观察,经过这十个月,这些新设立的长老少部分是起来负责任了,其他的虽不是不负责,却都有一个观念,认为自己可有可无。这个观念是要不得的。因为即使是我们身上的小指头,也不能说自己可有可无。试想若没有小指头,我们作事是何等不方便。所以,不管是年长的长老,或是年轻的长老,只要是长老,就有他的那一分,就必须将自己摆进来。若不摆进来,身体就很难发挥功用。
目前我们有两个弱点,一个是长老们中间,真正觉得自己必须起来的只有少部分,大多数都还觉得自己可有可无。另一个是认为有“总”的长老可以倚靠;虽然大家没有明言说出来,但下意识里都有这个观念。我们实在不能再被这些弱点所害。
长老要有当家的感觉,担起召会的责任
我们这次的改制,是盼望每一位长老都能负起实在的责任,不要再期待别人来带领。我们中间有一种情形非常严重,这也是我们长久以来的弊病,就是地方上该负责的人没有负起该负的责任;这样,召会便无法刚强。若是现在台北召会的长老们不能起来负责,还要我在这里推动,那么这些长老就只是作执事的工作。作长老的需要把责任担起来。我是在工作上带领召会,把召会建立起来,但召会的责任是在你们这些长老身上。不管是在那个会所,长老就是负责任的人;现在所需要的,就是每一个会所自己要站起来,召会才能刚强。
长老个个担责任,不倚靠“总”的一面
长老们多半仍存着倚靠“总”的观念,所以责任感不强。现在八十位长老当中,无论是年幼的,或是年长一点的,统统要醒悟,你们是长老,各会所的责任就在你们身上。不要管别的会所,或是“总”的如何,只要好好管你们所在的会所;认定你们会所的责任,就在你们几个人肩头上。
然而,因为各会所都属于台北召会,所以有时还需要整体的聚集;但这并不是说,没有“总”的一面就不能作事。这不在于外面的安排,乃在于心理上的转变。第一个转变是,长老们必须感觉自己是不可或缺的;若是你们可以缺少,就不需要你们作长老了。这如同造房子,需要四根柱子支撑;然而,四根柱子中若有三根觉得自己可有可无,没有担起支撑房子的责任,房子不就倒塌了么?事实上,若是没有这个需要,就不需要这四根柱子。所以,八十位长老个个都要觉得“非我不可”。既然你们成了柱子,你们就得顶,否则就是“滥竽充数”。
第二个转变,是关于“总”的一面。在你们的下意识里,总是倚靠“总”的一面,要受总的带领,得总的帮助。虽然你们都不这样明说,但里头都有这个观念。如此,就使这八十位长老都瘫痪了,叫他们不能扛起责任。
虽然有总执事室,但在总执事室服事的长老并不是管辖各会所的事;各会所的长老们要起来,先担自己会所的责任,尔后八十位长老还要共同担负整个台北召会的责任。实在说,我们中间没有什么紧急的事,一个月聚一次全召会的长老聚会是足够的。我们把台北召会的事谈妥后,还可以下乡作工、传福音,并不会耽误福音化台湾的工作。
若是我们传校园福音需要包车子、租场地、印单张等相当多的花费,但没有经费,就得向长老聚会交通。另一面,你们不能因为没有长老聚会,校园福音就不传了。比方,假使台北没有召会,我们还要能传校园福音。我们对于工作,需要有这种灵才行。不要等到台北召会有了印单张、租场地等预算,才照着去办。虽然那也能作出事情,但不一定有什么价值。我们必须有一个灵,即使没有台北召会,只有我一个人和我的同工,我们也可以不租场地,就在校园里,坐在树底下传福音;反而那个结果更有价值。
长老体系议决召会中的事务
当我们说到“长老们”,指的是一个长老体系。一个地方召会若有三位以上的长老,那就是长老体系。有三十位长老是长老体系,有八十位也是长老体系;可能有一天,召会中有三百位长老,这还是长老体系。事实上,乃是由长老体系处理召会一切的事务;各会所有什么联络,也是在长老体系中联络。我们可以有一个总执事室,执行长老聚会的议决。首先,由长老聚会议决事情,并且定规如何执行,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是谁执行等,然后就照所定规的执行。总执事室是直接从长老聚会接受交通,并不是在长老聚会之外,还有人在指挥总执事室;那是错误的,会造成弟兄们功用的瘫痪。
我是站在工人的地位,带领、建立召会,并没有代理长老们治理召会。直到如今,我也从未发过任何命令给总执事室。若是在长老聚会之外,还有人发命令给总执事室,那是错误的;那将变成出于组织层次的关系。一切要联络、要交代、要发号施令的,都要在长老聚会里定规。若是一件事该作,要花多少钱,谁负责规划,什么时候支付款项,这些也都要在长老聚会中议决。若是长老聚会中决定要作,预算也出来了,并且定好时间、方向,以及该负责的会所,就交由那个会所执行;若是该交给总执事室办理,就交由总执事室办理。这是很清楚,也很简单的。我们若能这样实行,就能免去组织上的层次。
同工们服事大专工作,不是向任何长老交代事情,而是向长老聚会交代;作儿童工作的也是一样。同工们在专项里服事,有什么想和召会交通的,都要到长老聚会中交通;有什么急迫的需要,也可以向长老们提议,召开一个紧急聚会,以便处理决定事情。一旦长老聚会决议了,就照着决议的交通作。
长老治会是在长老聚会中运作
请记得,长老治会是在长老聚会里。长老们在各会所不能自己一个人断定怎么作,会所就怎么作。若是这样,即使作得最好也不对。会所里的几位长老必须来在一起一同祷告,把自己祷告到灵里,在主的灵里一同看事情,安排事情给其他弟兄姊妹去执行。这样的长老聚会就会让全身体活动起来。若是你看见事情了,你就自己作,自己去分配,这会落到个人的原则里。这是已往一些弟兄们在工作上的习惯;结果,大家都不会和别人配搭,都是自己下命令。这对工作有损无益,是我们所厌恶的。
从主的恢复到海外以来,至少在台湾,我都是借着召聚聚会,和弟兄们一同裁决事情。若是一件事作成功,不是我一个人作成功的,而是大家一同成功的,是大家一同学了功课,蒙了主的祝福。不是某弟兄今天来电话,另一位弟兄明天来电报,大家一直问我该怎么作;这是不行的,也是不对的。因为这是个人,不是身体的原则;所以,难处的症结就在这里。
长老体系议决召会中的事务
当我们说到“长老们”,指的是一个长老体系。一个地方召会若有三位以上的长老,那就是长老体系。有三十位长老是长老体系,有八十位也是长老体系;可能有一天,召会中有三百位长老,这还是长老体系。事实上,乃是由长老体系处理召会一切的事务;各会所有什么联络,也是在长老体系中联络。我们可以有一个总执事室,执行长老聚会的议决。首先,由长老聚会议决事情,并且定规如何执行,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是谁执行等,然后就照所定规的执行。总执事室是直接从长老聚会接受交通,并不是在长老聚会之外,还有人在指挥总执事室;那是错误的,会造成弟兄们功用的瘫痪。
在长老聚会里定规
我是站在工人的地位,带领、建立召会,并没有代理长老们治理召会。直到如今,我也从未发过任何命令给总执事室。若是在长老聚会之外,还有人发命令给总执事室,那是错误的;那将变成出于组织层次的关系。一切要联络、要交代、要发号施令的,都要在长老聚会里定规。若是一件事该作,要花多少钱,谁负责规划,什么时候支付款项,这些也都要在长老聚会中议决。若是长老聚会中决定要作,预算也出来了,并且定好时间、方向,以及该负责的会所,就交由那个会所执行;若是该交给总执事室办理,就交由总执事室办理。这是很清楚,也很简单的。我们若能这样实行,就能免去组织上的层次。
同工们服事大专工作,不是向任何长老交代事情,而是向长老聚会交代;作儿童工作的也是一样。同工们在专项里服事,有什么想和召会交通的,都要到长老聚会中交通;有什么急迫的需要,也可以向长老们提议,召开一个紧急聚会,以便处理决定事情。一旦长老聚会决议了,就照着决议的交通作。(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四册,同心合意实行神命定之路,第一篇)
作长老的基本原则
除去阶级观念
我们要来看几点作长老的基本原则。首先,长老们一定要除去阶级的观念。我们中间没有阶级,没有谁比较高,谁比较低。换句话说,我们中间没有作官的。在马太二十章,主清楚地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也有大臣操权管辖他们。但你们中间不是这样;反倒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役;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奴仆。”主不愿意我们中间有上管下的情形,因为召会与外邦人不同。然而,我们中间却还有些许这个味道。盼望长老们在举止、行动、态度、言语上,要完全除去阶级观念。同时,要用合式的机会与弟兄姊妹交通,不要把长老看得太高;长老是弟兄姊妹的奴仆,不是机关里面的首长。我们中间只有一位元首,就是基督。
若是有位长老或同工,觉得一个地方召会是他开辟的,或是他建设的,所以大家应当尊敬他,照新约的教训来看,这乃是亵渎神;因为他在神子民中间,取代了神的地位。在神子民中间,只有神居高位;那些越有功用的人,越应该站在服事人的地位上。保罗在林后四章五节说,“因为我们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也传自己为耶稣的缘故,作你们的奴仆。”保罗传两件事,他传基督耶稣为主,也传自己是弟兄姊妹的奴仆。在基督教里十分尊敬牧师,认为他们是可敬的;如果牧师是可敬的,每位圣徒也都是可敬的。自居高位的观念一定要打掉,并且要打得干干净净。我们若不彻底认识这点,仍会在下意识里自居一个地位,认为自己是长老,是召会中带领的人。许多时候,这种自居高位的观念是隐藏在我们的血轮、细胞里,所以必须对付干净。然而这不是说,在召会中就没有彼此服从,谁说的都算数;若是那样,召会就混乱了。
同工们为主作工,或是长老们带领神的群羊,乃是“领导”神的群羊,而不是“辖管”他们。同工、长老们在召会和属灵的事上,领导众圣徒,众圣徒应当顺从他们。我们虽然也用“服权柄”这个说法,但这样的字眼要尽量少用。许多人误用了倪弟兄那本《权柄与顺服》的书,自取一个掌门的地位,高抬自己,用那本书来辖制别人。他们的领会完全错误。盼望弟兄们切记,众召会中一定不可有上级下级的阶级观念。
尽量避免组织
其次,我们在召会中要尽量避免组织。有时,我们美其名为“安排”,其实我们那样的安排也是组织。这不是说召会中不可以有安排,而是能免最好免。比如,我们希望弟兄姊妹参与会所的整洁,就要有一两个人带头指挥,分配大家工作。然而,不要从这个需要形成组织;好像由长老们设立两位作整洁的带头人,就是给了他们地位,可以从弟兄姊妹们中选出一些人作整洁,叫其余的人都成为小兵。我们不能否认,已过有这样的光景。今后这种空气和感觉都应该打掉。长老们最多就是告诉弟兄姊妹,会所需要整洁,大家若觉得周六或主日合式,到时凡有空的就一同来作;这比雇人作更有意义。等到弟兄姊妹来了以后,就要有人分配大家该作哪一部分,使所作的事不重叠,并且也没有疏漏。总之,不要有太多组织上的安排,一切都该在灵里、在生命中。
事情的决议需要经由长老聚会
我们还要注意长老们彼此的关系。比如在一个小召会里,只有三、五个长老。若是他们彼此不和谐,在定规事情时,就不会在和谐的灵里交通,那是一种很不美的光景。在正常的光景下,长老们该有很强的长老聚会,并且不在长老聚会之外论事,或定规事情。若是长老们治理召会,没有强的长老聚会,都是私下商议、解决事情,这并不正确。或许有位弟兄有个提议,就私下问其他长老们赞不赞成;这么谈一谈,就定规事情,乃是不合宜的。有些时候,甚至长老们通个电话,事情就算数了,这并不好。长老们一定要有固定的长老聚会。
长老们来在一起聚会时,要先有祷告。长老们可以事先将交通事项记下来,在祷告过后,不必等谁作主席,大家都可以开口说话,将事情一一交通出来。弟兄们要将一件一件事,在主面前彼此交通;每一件事都不可轻忽,不能随便问众人赞不赞成,凡事都要透彻地交通。所交通的事项,也不可随便报告,随便执行。聚会时要决议所交通的事项,该不该报告,什么时候报告,由谁报告等;这些都需要注意。
长老聚会应当有会议记录,包括日期、地点、提议的事项、交通的内容等。对众人同意通过的事项,更要记录由谁报告,在什么聚会中报告,由谁执行等。长老在治理召会时,是有体统、体系的。若是这一周已经聚过长老聚会,又有其他事件发生,可以等到下周聚会再决断。若是情况紧急,就可以有紧急会议。总之,长老决议事项时,不能只由一个人决定,也不是你和其他人打个招呼,就可以掌控整个事情了;这都不成体统,这样的治理没有分量。
长老们彼此间需要交通并有和谐的灵
长老们要把长老聚会建立起来,不只需要有交通,还得有和谐的灵,这样才能使他们所在的召会刚强。若是长老们交通不透,缺少和谐,那个地方召会铁定不强。这个功课长老们都要学习。
像台北这样大的召会,各会所的长老们必须有交通,不能只顾自己所在的会所。众人要看见,当你们在那里带领自己所在的会所,就是在带领全召会;你是为着全召会来带领那个会所,不是只为着自己所在的会所来带领那个会所。所以,各会所的长老们彼此要和谐,要有交通。这点在实行上有很多作不到,但我们还得尽可能地多有接触,多有交通。比如,当你们决议一件会所里的事时,可以打电话给其他会所的长老,问问他们如何应对同样的事;这样一问就清楚了。不要说,“这是我们会所的事,问他们作什么?”这种态度不该有,长老们彼此需要多有交通。有时也可以打电话,问问在主里多年服事的弟兄们,他们总是年日久,事情看得多,也有经历,可以作为参考。总而言之,长老们要决议事情,就要多有交通。没有经过交通议决的,都不能轻易报告出去。
多有交通,并有正确、透切的议事过程
现今通讯发达,各地的弟兄们打一通电话就交通起来,一点也不麻烦。要知道,不交通乃是大亏损。不仅台北的长老们需要彼此交通,即使是台北和高雄的长老,也该彼此多有交通,通通电话;其他各地都是一样。
我们是绝对实行长老治理。若有九位长老,也不是一’个人掌舵,八个人陪他;乃是九位长老,个个相同,每个都尽同样的职责。若是有人不发言,事情就不定规,直等到人人都发言,才能定规事情;这样的决议才能透彻、得体。九位长老就是九根支柱,把召会扎扎实实地顶起来;每一位长老都清楚召会在作什么事情。
今天世界变小了,主的恢复遍及全球五大洲,实在应该彼此多有交通。台北打电话到纽西兰,德国打电话到台北,彼此交通召会的光景,问一问小排该怎么作等;这些都是正常的情形。当然,我们若是在电话中闲聊,那就不当,也是不应该的。总之,我们不仅说到“身体”、“新人”,也要把自己摆在这些属灵名词的实际里;不该在道理上是一’回事,在实行上却是另一’回事。我们讲新人,就活新人;讲身体,就活身体。我们所讲的乃是我们所是的。
各司其职,并要彼此联系、交通
我们中间没有等级,没有上管下,没有上属或下属;但我们中间有联系,在联系中带着交通。我们曾在台北召会安排了各个会所的长老,以及各项属灵事奉的带领人。然而,各项事奉的带领人和长老间的交通并不够多。从前我们的作法是,无论是同工、长老或执事,都作一样的事;长老也作执事的事,执事也作长老的事,同工也作长老的事。现在我们分得很清楚,同工就是同工,长老就是长老,执事就是执事。同工们既不作长老,也不作执事;同工们是专负责属灵的一面。
根据行传十三章,在安提阿的召会中,有几位申言者和教师,他们就是在安提阿召会中,专作属灵工作的人。此外,安提阿召会也有长老和执事。在十三章所提到的,乃是一些专作属灵工作的人。根据这原则,我们安排了小排的推动、家庭福音、各界福音、学校福音、儿童聚会等,这些都是属灵的工作。因着长老们没有时间作,所以同工们就拘着作,但同工们去作的时候,并不是在长老的管辖之下。
同工们不是台北召会花钱雇用的一班工人,他们乃是像在安提阿召会的申言者和教师一样,担负属灵方面的工作。同时,同工们也不能忘记,他们所担负的乃是台北召会的属灵工作,所以不能与召会失去联系。比方,在担负属灵工作时,因着有事务的需要,多少都会用到钱。这时,钱从哪里来呢?当然是由召会供给,这就牵涉到在财物上的交通,所以一定要与长老有好的联系。
比方,大专的学生工作,最低限度可以将一季或半年、一年的花费,作出一个预算。然后,在全体长老聚会中交通。不仅长老们要出席长老聚会,负属灵责任的同工也要列席,因为有些议事关联到属灵工作的一面。姊妹们在长老聚会中不是列席,而是旁听;工作都是在弟兄们的肩头上。弟兄们应该把他们的担子带到全体长老聚会中,众人一同议事。在这样的聚会里,服事大专的弟兄们可以提出预算案,请长老们考量。长老们就要议事,交通为着大专的工作,是不是需要这些花费。虽然工作是属灵方面的,但在事务上却属于召会,所以需要全体长老议决。在议事时,不能只有一个人说话,其他的人都不出声。我们在长老聚会中,务要注意如何提议,如何议事,如何决断,并决断后如何执行。召会这么大,长老们在长老聚会中并非儿戏,一定要有体统。
若是事情议决之后,长老们觉得可行,在财物的需要上,召会也能担得起,就可以照着所提议的去作。若是觉得款项太大,也可以缩减一点;然而事情决议之后,就一定要执行。这一类的事,不是交给任何一个会所作,乃是交给几位总执事室的长老执行。比方大专这项属灵的工作,经过交通以后,用款不必和各会所长老接洽,直接和总执事室接洽即可。至于总执事室方面,并不是自己作决断,乃要根据长老聚会的决断执行,他们不过是执行的人。
以实际状况说,不能预算是三十万,却花费了五十万;乃要依照议会的议决,半个月是多少,一月是多少,一年又是多少。这样才是一个体系,既和谐,也无枝节旁生的问题。另一面,即使经过了议会议决,大专工作的弟兄们在申请财物时,也不能官样似地要钱,那是不成体统。关键在于交通,无论是事前或者当面交通,甚至不能当面,至少也要打个电话,知会何时需要用款,用多少款,请弟兄们先有准备,先有安排。这才是正确的态度,才是对的交通。若是不知会就去要钱,可能会给服事者带来不便,旁生枝节。这些联系上的事,都是我们该注意的。
已过这些实行上的小事情,常闹得彼此不太愉快。若是在弟兄姊妹们中间谈起来,实在不成体统,这会失去长老们作事的格调。所以我们都当看见,我们中间虽然没有组织,一切的情形实在是生机的活动,却要叫一切有关联的人感觉舒适、愉快。等到外面的人谈起我们时,他们会觉得召会真是可佩服的,召会实在是局一等的团体;这才是我们的见证。因此,各有各职,各有所在,但是一定要有联系、交通。
不是为着一地召会,乃是为着整个身体
各地的长老千万不要有一种观念,认为自己作了一地的长老,只为着一地,最好全省有话语恩赐的都到你们的所在地去。这样的观念不正确,也不应该有。不要只为着一地的召会带领一地,乃要为着主的整个身体带领一地的召会。你们那地有什么人,有什么材料,都得感谢着就地使用。若是别处召会需要你们帮忙,也不要争竞,宁肯完全退让。若是他们需要这位弟兄,我们就和这位弟兄交通,弟兄若是有负担,就该让他去。我们绝不为自己有地位着想,也不为所带领的召会争什么。治理召会要有一个心,不是为着一^地召会,乃是为着整个身体。
作长老的,无论你在哪个会所,你不是为着那个会所负责,乃是为着全台北召会负责那个会所。若是哪个会所真有需要,可以在全体长老聚会中摆出来。若是全体长老都觉得不需要花费太多,就不花费那么多,这没有什么可争的。我们不是为着个人,不是为着自己所在的会所,也不是为着自己当地的召会。我们若都有这样的灵,祝福必然在我们中间。
不要有比较的心态,要放大眼光在主身上
此外,众召会间不要有比较的心态。我们都是人,自然知道人的弱点。主耶稣也曾经为人,祂知道人所有的软弱。若有人说台湾赶不上美国,我们恐怕觉得面上无光;若说美国赶不上台湾,我们可能心里暗暗欢喜,但美国弟兄姊妹就不愉快了。这是真实的情形,因为这都是我们天然的感觉。所以,凡出于我们天生、秉赋的感觉,都应当去掉。若是这许多天然的感觉不去掉,我们在主的事工上,就会双手不洁净。如此一来,凡我们所摸过的事,都会印上你我的手印,成为不洁。所以,我们应该宝贵众召会;众召会都是一样的。
总之,不要为自己的地位着想,不要为自己所在的会所或召会谋求什么利益,也不要为自己国家里主的恢复着想。一切都放大眼光在主身上,一切都是为了祂。若是我们都守住这原则,就会免去许多的难处。(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福音的普及与召会的治理,第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