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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神

第六系列 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

罗马书中的神圣分赐
第一篇 神圣三一的分赐为着神主观的救恩

读经:罗五10、12、17,六3,八2~6、11、14、16、23、29~30,弗一4、7,林前六17

壹 罗马书从客观和主观两面启示出神的救恩;客观一面有救赎、赦罪、称义、和好;主观一面有重生、圣别、变化、模成并得荣;神完满救恩的主观一面,很强的含示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这件事—八11,五10,六3,弗一4、7、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一 罗马八章十一节“赐……给”一辞指明神圣分赐这个事实;这节圣经说,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赐生命实际上就是把神圣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1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二 神救恩的主观方面,都与神圣的生命有关—五10、12,八2、11、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1 罗马五章十节说到,“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里得救了”。(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2 基督一次的受死,使我们一次而永远的与神和好了,但是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脱离许多消极的事物,却是每天的事;我们整个基督徒生活都要一直经历这个;一天过一天,我们不断在祂的生命里得救—10节注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3 生命不仅能拯救我们,也能使我们作王,管辖一切消极的事物;我们在生命里能作王管辖罪、肉体、己、和天然生命—1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贰 在罗马八章我们看见有完整的三一神,的分赐所需要的过程和将自己分赐到信徒里面─由“赐生命给你们必死的身体”所表示,指明分赐不只发生在我们这人的中心,也达到圆周,达到我们全人—八11、14:(圣经恢复本,罗八11注1)

一 罗马八章十节说,“但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身体固然因罪是死的,灵却因义是生命”:

1 当我们相信基督,祂神圣的生命之灵,就进到我们的灵里,与我们的灵调和,二灵成为一灵;因此,我们的灵不仅是活的,而且是生命—林前六17,结三六26。(圣经恢复本,罗八10注7)

2 六章所启示在基督里死与复活的客观事实,要到本章这内住的灵里,才能成为我们主观的经历—罗八11。(圣经恢复本,罗八10注7)

二 在八章六节看见,我们的心思若要成为生命,有一个条件是必须履行的;这一个条件、这一个要求就是将心思置于灵:(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1 我们的心思若置于灵,我们外面的行事就与里面的人一致,我们与神之间,也就没有不合;我们与神有和平,不为仇,我们里面就觉得平安—7节。(圣经恢复本,罗八6注2)

2 当我们思念肉体,将心思置于肉体的事,死的感觉对我们应当是警告,促使我们蒙拯救脱离肉体,而活在灵中—6节。(圣经恢复本,罗八6注2)

三 我们往前到十一节,就看见生命,就是神圣、永远的生命,也有可能分赐给我们必死的身体:(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1 我们把十节、六节、和十一节放在一起,就会看见,不仅我们的灵是生命,我们的心思置于灵是生命,并且生命也能借那灵分赐给我们必死的身体。(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2 这不是指神医,乃是指我们让神的灵安家在我们里面,用神的生命浸透我们全人的结果—11节。(圣经恢复本,罗八11注5)

叁 我们在罗马八章这章圣经里还有一些奇妙的供备:生命之灵的律、那灵的引导、儿子的名分、模成并得荣;我们把这些事放在一起,就看见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进到我们三部分的人里面—2、14、16、29~3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一 八章二节的生命就是五章十节拯救的生命,也是五章十七节作王的生命;拯救并作王的生命有一个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这律乃是拯救并作王的生命之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1 生命之灵的律,是罗马八章的主题;二节只说到与这律的运行有关的那灵和生命;生命乃是那灵的内容与流出,那灵乃是三一神终极完满的显出。(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3)

2 这生命之灵的律,是生命之灵的自然能力,只要情形符合这律的要求,这自然的律就会自动运行—4节注3。(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3)

3 住在我们灵里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生命之灵的律,主要的功用乃是在各方面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撒但,就是那住在我们堕落性情里罪与死的律;这释放不仅是为着我们主观的称义,更是为着我们在性质上的圣别—七23~25。(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4)

二 罗马八章还说到那灵的律以及那灵的引导;保罗在十四节说,“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因此,这一章圣经里有律、引导、和儿子的名分:(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1 这里的引导,不仅是那灵的一种行动,更是三一神自己在我们灵里成为引导;我们若顾到祂这住在我们里面的人位,我们自然就被祂引导—腓二13。(圣经恢复本,罗八14注1)

2 这引导不需要我们寻求,因为已经在我们里面,就是在我们重生的灵里;我们只要活在这引导之下,我们的生活行动与行事为人,就要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子—加五16。(圣经恢复本,罗八14注1)

3 这里的儿子,比罗马十六节的儿女,在神生命的长大阶段里,是更长进的,但不如十七节的后嗣;儿女是儿子名分的初阶,是他们在灵里得着重生的阶段。(圣经恢复本,罗八14注1)

三 保罗接着在这一章圣经里,说到模成与得荣:“因为神所豫知的人,祂也豫定他们模成神儿子的形像,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祂所豫定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29~3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四 在罗马书八章里有神圣三一、有过程、也有我们主观的经历,不仅如此,我们还得着丰富的供备,将我们塑造成同样的形像,就是神长子的形像—2、14、16、29~3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

五 至终,我们要经历神圣的得荣;这一切的集大成、总和乃是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进到三部分的人里面—29~3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二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