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
第三系列 基督的十字架
第九篇 十字架的事实与经历
读经:罗六6,八13~14,加二20,五16、24~25,腓三10上,林后四10~12,西三3、5
壹 圣经启示,基督的十字架乃是一个已经完成的事实;罗马六章六节说,“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无论是代死的解决罪,或是同死的解决旧人,都是已经完成的事实:
一 基督的十字架在消极方面结束了一切与神相对的,解决了神与人之间一切的难处;在积极方面释放了神的生命,成功了神的计划—约十二24、31,西二15,来二14:
1 不论我们的旧人、己、肉体、情欲,或是撒但、鬼魔、世界、罪恶,一切顶撞神,与神相对,叫我们不能与神相合的,基督的十字架都已经为我们结束、解决了—罗六6。
2 神的生命和其中的一切丰盛,基督的十字架也都已经为我们释放出来;这些都是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已经完成的事实—约十二24。
二 十字架既是一个已经完成的事实,就不需要我们再作什么;虽然我们不必再钉十字架,但我们需要看见并认识十字架—罗六6,加二20:
1 不是我们自己的钉死能叫我们得拯救,乃是基督的钉死能叫我们得拯救;我们自己的十字架不能救我们,只有基督的十字架才能救我们—腓三10上,林后四10。
2 基督已经带着我们,包括着我们,钉在祂的十字架上了;我们已经在基督里面,和祂一同钉死在祂的十字架上了—五14。
3 在神看,这是确切的事实;若没有圣经的启示,圣灵的光照,我们就不能知道这事;乃必须有圣灵借着圣经的光照、启示,我们才能知道并看见十字架的事实—弗一17。
三 我们只要一看见十字架的事实,就会接受这事实;圣灵一给我们看见与基督同死的事实,就必带领我们接受这事实—提后四11,罗八13:
1 这样的接受,不仅是相信与基督同死的真理,并且是把与基督同死的事实,当作一件确定的事接受,而承认自己是已经与基督同死—六6。
2 这就是罗马六章十一节所说的:“你们在基督耶稣里,向罪也当算自己是死的”。
四 我们因看见而接受十字架,就必将十字架执行到我们身上;圣灵带领我们看见而接受十字架同死的事实之后,必再带领我们把十字架的死执行到我们身上—八13,加五24:
1 这个执行,一面是圣灵因着我们看见、接受,而把十字架的死实施到我们生命中,实施到我们身上;另一面是我们靠着圣灵,把十字架的死执行到自己身上—罗六6。
2 这就是罗马八章十三节所说,“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也是歌罗西三章五节所说,“治死……在地上的肢体”。
3 这样把十字架执行到我们身上,就是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所说,“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
a 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不是说到十字架事实的完成,乃是说到我们对十字架的执行;我们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在十字架上;这是我们作的。
b 罗马六章说我们的旧人被钉十字架;就我们而论,那是被动的,是基督为我们钉的,所以是事实。
c 加拉太五章说我们把肉体钉十字架;就我们而论,这是主动的,是我们靠着圣灵钉的,所以是经历。
贰 十字架的事实,经过我们的看见、接受并执行,就成为我们的经历;就我们而论,事实是客观的,经历是主观的—罗六6,八13,加二20,五24:
一 事实是基督已经为我们完成的,经历是圣灵正在带领我们而有的;事实需要我们看见,经历需要我们将所看见的接受进来,而执行到自己身上—林前十五3,加五24:
1 事实的看见是一时的,经历的执行是常时的;我们乃是借着看见十字架的事实,而进入十字架的经历;我们是靠着执行十字架的事实,维持十字架的经历—林后四10~12。
2 无论是看见十字架的事实而进入十字架的经历,或是执行十字架的事实而维持十字架的经历,都需要借着圣灵,靠着圣灵—加五16、24~25。
二 我们必须活在灵里;只有圣灵,能使我们与基督同死的真理,成为我们灵里的启示,使我们看见我们与基督同死的事实;也只有圣灵,能使我们与基督同死的客观事实,成为我们主观的经历—24~26节,罗八13:
1 当我们活在圣灵里,行事随从圣灵,圣灵自然给我们看见十字架的事实,而使我们有十字架的经历—加五16。
2 要有十字架的看见与经历,必须在圣灵里,靠着圣灵,活在与主的交通里—约十六13。
3 罗马六章“与基督同钉”的事实,必须借着八章“靠着那灵治死的执行,才能成为我们的经历—六6,八13:
a 我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即抑制或钉死这些行为),必要在灵里活着—加五16、24~25。
b 我们要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就需要将心思置于灵,并且照着灵而行;借着将心思置于灵,我们就治死身体一切的行为—罗八6~7。
c 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意思是我们不是习惯性的照肉体活着;这需要借着运用我们的意志与神配合—腓二13。
d 我们需要心意坚定,并且说,“主,我站在你这边;我要模成你的死;主,怜悯我,使我不再习惯的照肉体活着,却要撇弃我天然生命的一切习惯”—一19~20。
4 我们若凭着内住的灵将十字架应用在我们的肉体上,我们的肉体就要被钉在十字架上;这就是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罗八4。
叁 当肉体在十字架上,惟有那灵存留,我们就经历那灵是我们的一切;这样经历那灵,我们就凭着灵而行,并且被那灵引导;我们越这样经历灵,就越变化并模成神长子基督的形像—加五24~25,罗八13~14。
职事信息摘录:
基督的十字架乃是一个已经完成的事实
基督的十字架在消极方面和积极方面
圣经启示,基督的十字架乃是一个已经完成的事实(罗六6)。基督的十字架在消极方面结束了一切与神相对的,解决了神与人之间一切的难处(约十二31,西二15,来二14)在积极方面释放了神的生命,成功了神的计划(约十二24、32)。不论我们的旧人、己、肉体、情欲,或是撒但、鬼魔、世界、罪恶,一切顶撞神,与神相对,有碍于神,叫我们不能与神相合的,基督的十字架都已经为我们结束、解决了;神的生命和其中的一切丰盛,基督的十字架也都已经为我们释放出来。今天我们不必再钉十字架,因为我们的旧人、己、肉体已经钉死了;基督也不必再钉十字架,因为神的生命已经释放出来。这些都是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已经完成的事实。
代死的解决罪,或是同死的解决旧人,都是已经完成的事实
我们必须看见,基督的十字架乃是一个已经完成的事实。基督的十字架不只在解决我们罪的一面,是已经完成的事实,即使在解决我们旧人的一面,也是已经完成的事实。罗马六章六节说,“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基督在十字架上解决我们的罪,是代替我们死;基督在十字架上解决我们这犯罪的旧人,是带着我们与祂同死。无论是代死的解决罪,或是同死的解决旧人,都是已经完成的事实。
基督在十字架上带着我们的同死,和祂在十字架上为着我们的代死,都是已经完成的事实。我们的罪怎样在祂十字架上的代死里除去了,照样,我们这犯罪的旧人,也怎样在祂十字架上的同死里钉死了。祂在十字架上的代死,怎样已经对付了我们的罪,祂在十字架上的同死,也怎样对付了我们这犯罪的人。祂在十字架上的代死,和祂在十字架上的同死,都是在祂那一次受死时就完成了,所以都是已经完成的事实。
需要看见并认识十字架
十字架既是一个已经完成的事实,就不需要我们再作什么,只需要我们看见并认识这个事实。虽然我们不必再钉十字架,但我们需要看见并认识十字架。不是我们自己的钉死能叫我们得拯救,乃是基督的钉死能叫我们得拯救。我们自己的十字架不能救我们,只有基督的十字架才能救我们。基督的十字架,不需要我们去钉,乃是基督已经钉了。基督已经带着我们,包括着我们,钉在祂的十字架上了。我们已经在基督里面,和祂一同钉死在祂的十字架上了。所以不必我们再去钉十字架,因为事实上我们已经钉死在那里了。然而,我们需要看见这个十字架。我们需要启示,使我们看见并认识这个十字架已经完成的事实。这个十字架已经在基督里将我们钉死。在神看,这是确切的事实,但我们却不觉得,也不知道。若没有圣经的启示,圣灵的光照,我们就不能知道这事;乃必须有圣灵借着圣经的光照、启示,我们才能知道并看见十字架的事实。这个看见的确是我们必须有的。
请记得,十字架不是我们自己钉自己。实在说,没有人能把自己钉在十字架上。十字架乃是基督为我们所成功的事实;不需要我们再作什么,只需要我们看见,需要我们认识。(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一篇)
从神眼光看来,我们已经在十字架上死了
从神眼光看来,我们已经在十字架上死了。每一个属主的人,都早已和基督同钉十字架。这是个事实,不是个道理。从神的眼光来看,你我这人已经死了,已经完了;十字架作了结束的工作。然而我们要有这经历,就需要亮光和启示。经历基督在我们里面作生命,如何需要亮光,需要异象,需要看见;同样的,要经历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也需要亮光,需要异象,需要看见。求神怜悯我们,不只给我们看见,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也给我们看见,我们已经与他同钉十字架。我们这人已经了结,乃是一个态度,不是一个道理。这需要亮光,需要启示。
关于十字架,第一,是事实;第二,是启示;第三,是经历。十字架的道我们听见了,但还需要光给我们看见其实际。看见之后,我们会很喜乐的说,“主啊,赞美你,我从前没有看见的,现在看见了。我这人已经死在十字架上了。何等安息!何等释放!何等超脱!”从一面来说,死不是好东西;从另一面来说,死相当美好。一生的重担,一死就干净了,所谓一了百了。有的人劝我们,要把自己钉在十字架上。然而,有谁能自己钉十字架呢?你没有法子钉死你自己。主耶稣钉十字架是神的掌权,神的工作。神召了罗马人、犹太人、希利尼人,借着那些反对神的人,把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不是拿撒勒人耶稣自己钉自己,乃是神主宰的安排,把他钉在十字架上。
因着人没有法子自己钉十字架,神就将十字架的亮光赐给人,先是给人看见十字架的事实,然后看见十字架的启示,第三有十字架的经历。什么是十字架的经历?就是信实的神安排环境,在我们的生活中,为我们预备十字架。我们的家庭,我们的身体,我们周围的人事物,这些统统配合起来,成功了十字架,在我们身上作工,破碎我们这人。所以,当我们看见十字架的事实后,要预备好,神的手要进来,在我们身上作破碎、击打的工作。(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第一篇)
看见十字架的事实,接受这事实
我们只要一看见十字架的事实,就会接受这事实。圣灵一给我们看见与基督同死的事实,就必带领我们接受这事实。我们若在圣灵的光中看见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死,自然会承认这件事,把这件事当作一个实际接受进来。这样的接受,不仅是相信与基督同死的真理,并且是把与基督同死的事实,当作一件确定的事接受,而承认自己是已经与基督同死。这就是罗马六章十一节所说的:“你们在基督耶稣里,向罪也当算自己是死的。”
算自己是死的,不是仅仅照着一个与基督同死的道理,把自己算作死了,乃是因着看见与基督同死的事实,而自然承认自己死了。承认这个死了的事实,是看见十字架同死的自然结果,既无法否认,也不需花力气算。这个事实不需要我们用力去记,用力去算。凡需要用力记,用力算自己是死的,都是没有真实的看见十字架。我们若真因着圣灵的光照、启示,看见十字架的事实,就会自然而然承认自己死了。当圣灵把十字架的事实光照并启示到我们里面,十字架的死就成了我们里面的实际,我们自然会承认自己死了。(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一篇)
属基督耶稣的人,已经把肉体钉了十字架
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说,“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是指那些已经信入基督并浸入基督的人;因此,他们属于基督。我们得救的人,如今属于基督。
照着保罗的话,那些属基督耶稣的人,已经把肉体钉了十字架。在罗马六章六节的旧人钉十字架,不是由我们成就的。然而这里说,我们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旧人是我们这人,肉体是我们这人在实际生活中的表现。我们的旧人被钉十字架,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实;把我们的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钉十字架,是我们对这事实实行的经历。借着基督的钉十字架,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使我们能把我们的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钉十字架。换句话说,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使我们能把我们的肉体钉十字架。我们把肉体钉十字架,是基于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事实。
关于旧人和肉体,我们需要有清楚的领会。我们不需要对付旧人,因为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然而,一天又一天,我们需要把我们的肉体钉十字架。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问题,不是来自旧人,乃是来自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因此,基于我们的旧人已经借着基督的死受了对付的事实,我们必须接着把我们的肉体实际的钉十字架。
十字架的执行
钉十字架必须由我们执行
看见罗马六章六节与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的不同是很重要的。在五章二十四节保罗不是说,那些属基督的人已经把旧人钉了十字架;他乃是说,他们已经把肉体钉了十字架。钉十字架自杀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不可能把我们的旧人钉十字架。虽然我们不能把旧人钉十字架,但我们能把肉体钉十字架。旧人钉十字架必须由他人成就,但肉体钉十字架必须由我们执行。
说到肉体钉十字架,保罗是用完成式。他不是说我们正在把肉体钉十字架,也不是说我们将要把肉体钉十字架,乃是说我们已经把肉体钉了十字架。他说到这事,好像是已成就的事实。关于钉十字架有两方面:第一面是基督钉十字架时,把我们的旧人钉了十字架;另一面是我们已经把我们的肉体钉了十字架。基于基督已经把旧人钉了十字架的事实,我们已经把肉体钉了十字架。因此,第二个事实(我们把肉体钉十字架)乃是第一个事实(基督把旧人钉十字架)的应用。在我们的经历中,我们需要把基督的钉十字架应用在我们的肉体上。保罗用完成式描述这事,指明这应当是信徒正常的经历。所有的信徒都该是将基督的钉十字架应用在他们肉体上的人。我们这些属基督,被放在基督里的人,都已经这样作。在这里保罗是按着原则说话。我们若从来没有把我们的肉体钉十字架,我们的经历就不正常。我们的经历若是正常的,那么我们这些属基督的人就已经把肉体钉了十字架。(新约总论,第一百四十九篇)
靠着圣灵把十字架的死执行到自己身上
我们因看见而接受十字架,就必将十字架执行到我们身上。圣灵带领我们看见而接受十字架同死的事实之后,必再带领我们把十字架的死执行到我们身上。这个执行,一面是圣灵因着我们看见、接受,而把十字架的死实施到我们生命中,实施到我们身上;另一面是我们靠着圣灵,把十字架的死执行到自己身上。这就是罗马八章十三节所说,“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也是歌罗西三章五节所说,“治死……在地上的肢体。”
虽然我们不必也不能把自己钉死十字架,但是当我们看见而接受十字架之后,却必须把十字架的死执行到我们身上,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治死在地上犯罪的肢体。没有看见十字架,却想要把自己钉十字架,是不可能的;看见了十字架,而不把十字架执行到自己身上,也是不应该的。一面,我们不能没有看见十字架,而把自己钉十字架;另一面,我们不该看见了十字架,而不把十字架执行到自己身上。十字架虽然不必我们自己去钉,却必须由我们执行到自己身上。这自然必须靠着圣灵,也必须先看见、接受,而后才能作。
这样把十字架执行到我们身上,就是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所说,“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我们常把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看作与罗马六章六节一样,都是说到十字架的事实。其实,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不是说到十字架事实的完成,乃是说到我们对十字架的执行。罗马六章六节是说,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那不是我们作的,乃是基督作的;是基督把我们的旧人与祂一同钉死。这是基督已经完成的事实。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是说,我们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在十字架上。这是我们作的。是我们靠着圣灵,把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在十字架上;也就是我们靠着圣灵,把十字架执行到我们的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上,而治死这一切。这不是基督所完成的事实,乃是我们靠着圣灵执行出来的经历。因此,有几点需要我们注意。
靠着圣灵执行出来的经历;有几点需要我们注意
罗马六章是说到我们在基督里所得着的事实;加拉太五章是说到我们靠着圣灵而有的经历。
罗马六章是说到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6);加拉太五章是说我们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24)。旧人和肉体是一体的,就像基督和圣灵是一体的一样。基督怎样在圣灵里活出来,显出来;照样,旧人,就是亚当,也怎样在肉体里活出来,显出来。凡在基督里的,如何都是事实(罗六),在圣灵里的如何都是经历(八);照样,凡在旧人,就是亚当里的,也都是事实(五),凡在肉体里的也都是经历(七)。
所以,罗马六章六节说到“旧人”被钉十字架,是说到钉十字架的事实;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说到把“肉体”钉十字架,是说到钉十字架的经历。被基督带到十字架上,与祂一同钉死的是“旧人”,那是十字架钉死的事实,是基督为我们完成的。我们靠着圣灵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是“肉体”,这是十字架钉死的经历,是我们靠着圣灵执行的。圣经没有一处说到我们的肉体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也没有一处说到我们把旧人钉十字架。旧人是我们在亚当里的事实一面,我们自己不能钉死,是被基督带上十字架与祂一同钉死的。肉体是我们在生活为人的经历一面,不是被基督带上十字架与祂同钉死,乃是我们靠着圣灵钉死的。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所说的“钉……十字架”,不是指肉体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乃是指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这不是讲我们在基督里所得到的事实,乃是讲到我们在圣灵里所有的经历。
罗马六章说我们的旧人被钉十字架;就我们而论,那是被动的,是基督为我们钉的,所以是事实。加拉太五章说我们把肉体钉十字架;就我们而论,这是主动的,是我们靠着圣灵钉的,所以是经历。就实际的情形说,这种经历虽然有的人有,有的人还没有,但从神的眼光看,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
所以,我们乃是靠着圣灵把肉体钉死。虽然我们不能把自己钉十字架,却能把肉体钉十字架。我们乃是靠着圣灵,把基督在十字架上钉死我们旧人的钉死,执行到我们的肉体上,也就是根据基督的十字架,靠着圣灵治死我们的肉体。我们乃是靠着圣灵,把基督当日在十字架上所完成在旧人身上的事实,执行到肉体上,而成为我们今日的经历。
十字的经历
十字架的事实,经过我们的看见、接受并执行,就成为我们的经历。就我们而论,事实是客观的,经历是主观的。事实是基督已经为我们完成的,经历是圣灵正在带领我们而有的。事实需要我们看见,经历需要我们将所看见的接受进来,而执行到自己身上。事实的看见是一时的,经历的执行是常时的。我们乃是借着看见十字架的事实,而进入十字架的经历;我们是靠着执行十字架的事实,维持十字架的经历。无论是看见十字架的事实而进入十字架的经历,或是执行十字架的事实而维持十字架的经历,都需要借着圣灵,靠着圣灵。
必须活在灵里
所以,我们必须活在灵里;只有圣灵,能使我们与基督同死的真理,成为我们灵里的启示,使我们看见我们与基督同死的事实。也只有圣灵,能使我们与基督同死的客观事实,成为我们主观的经历。这是字句道理作不到的。当我们活在圣灵里,行事随从圣灵,圣灵自然给我们看见十字架的事实,而使我们有十字架的经历。要有十字架的看见与经历,必须在圣灵里,靠着圣灵,活在与主的交通里。所以,罗马六章“与基督同钉”的事实,必须借着八章“靠着那灵治死的执行,才能成为我们的经历;六章“在基督耶稣里”才能成为我们的经历。(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册,基督与十字架,第二十一篇)
凭着灵
我们乃是凭着灵(加五16)把肉体钉十字架。基督的十字架给我们立场或根据来对付肉体。我们的全人—整个堕落的三部分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不仅在客观方面有这根据,也在主观方面有那灵,使我们能将基督的十字架执行在我们的肉体上。我们要凭着灵而行,必须将基督的钉十字架应用在我们的肉体上。我们若凭着内住的灵将十字架应用在我们的肉体上,我们的肉体就要被钉在十字架上。这就是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当肉体在十字架上,惟有那灵存留,我们就经历那灵是我们的一切。这样经历那灵,我们就凭着灵而行,并且被那灵引导。我们越这样经历灵,就越变化并模成神长子基督的形像。
实际经历基督的死,不是习惯性的照肉体活着
凭着灵把肉体钉十字架,就是实际经历基督的死,而不是习惯性的照肉体活着。我们若要模成基督的死,因而模成祂的形像,就不该按习惯活着,也就是说,我们不该照自己的习惯活着。因为我们惯于照肉体活着,我们需要时刻儆醒,并且谨慎我们的习惯。我们需要拒绝、放弃、撇下我们的习惯,而照着灵活着。
罗马八章十三节说,“你们若照肉体活着,必要死;但你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必要活着。”我们若照肉体活着,在属灵上必要死。然而,我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即抑制或钉死这些行为),必要在灵里活着。
罗马八章十三节与八章六节相符,那里说,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照肉体活着,主要的意思是将心思置于肉体;同样,将心思置于肉体,主要的意思是照肉体活着。我们要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就需要将心思置于灵,并且照着灵而行。当我们将心思置于灵,我们的肉体就被治死。因此,借着将心思置于灵,我们就治死身体一切的行为。
要得着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真实经历,乃要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这不是一次永远的,乃是每天不断的操练。各种身体的行为,都必须借着将心思转向灵并置于灵而被治死。
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意思是我们不是习惯性的照肉体活着;这需要借着运用我们的意志与神配合。我们需要心意坚定,并且说,“主,我站在你这边。我要模成你的死。主,怜悯我,使我不再习惯的照肉体活着,却要撇弃我天然生命的一切习惯。”这就是治死我们身体的行为。(新约总论,第一百四十九篇)
活在十字架的阴影下;模成神长子的形像
罗马八章二十九节说,“因为神所豫知的人,祂也豫定他们模成神儿子的形像,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我们蒙了重生,就成为神的儿子,但我们还需要被模成神长子的形像。神的独生子只有神性,却没有人性;神的长子基督才兼有神、人二性。我们乃是要被模成神长子基督这第一位神人的形像,使我们成为一班与祂完全相像的神人。
神的长子基督这第一位神人在地上生活时,乃是活在十字架的阴影下;祂的生活就是一个钉十字架的生活。祂这钉十字架的生活,成了一个模子。我们要经历模成神长子的形像,就必须天天模成祂死的形状。保罗在腓立比三章十节说,“使我认识基督、并祂复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一面,我们借着基督复活的大能,在凡事上都模成祂死的形状。另一面,我们也借着耶稣基督之灵全备的供应,活基督以显大基督。
这样的模成,使我们成为神长子的翻版,与祂毕像毕肖,并在神的义和神的圣上,完全像神(约壹三2,弗四24)。
这就是神在我们身上模成的工作,要把祂生机的救恩作到极点。这是神在我们身上的心爱美意;这也是神在祂所拣选的人身上最终的目的,就是要把我们作成那块碧玉,把我们终极作成新耶路撒冷。(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经历神生机的救恩等于在基督的生命中作王,第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