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
第一系列 信徒
第二篇 信仰—神完成祂新约经纶惟一的路
读经:提前一4,加一23,来十一6,约三18,加二16、20,三2、5~9、14、22~26,五5~6,六10
壹 神的经纶是在信仰里—提前一4,弗一10,三9:
一 神新约的经纶是在信仰里的,就是借着基督在神里面之信仰的范围和元素里—提前一4,加三23~26。
二 神新约的经纶是要将祂自己分赐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不是在天然的范围里,也不是在律法的行为里,乃是因着相信基督,借着重生,在新造属灵的范围里—六14~15,三23~26:
1 因着信,我们由神而生,成为祂的儿子,有分于祂的生命和性情以彰显祂—26节,约一12~13,彼后一4。
2 因着信基督,我们被放在基督里,成为祂身体的肢体,分享祂一切的所是,叫祂得着彰显—约三15,罗十二4~5。
贰 加拉太书启示,信仰是神完成祂新约经纶惟一的路—二16、20,三2、5~9、14、22~26,五5~6,六10:
一 在神新约的经纶里,信仰是人接触神惟一的要求—来十一6,约三18,加二16。
二 在新约里,信仰乃是神对待祂子民所依照的基本原则—三2、5、22~25。
三 在新约里,信仰或信有神圣的一面,也有属人的一面,因为其中所含示的,有神那一面的东西,也有我们这一面的东西—加一23,二20:
1 在神那一面,二十三节里的“信仰”一辞含示神差遣祂的儿子来到地上;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为要成功救赎;祂埋葬了,又复活了;在复活里,祂将神圣的生命释放出来,并且成为赐生命的灵;借此,祂能够进入一切相信祂的人里面,作他们的生命、恩典、能力和一切—约三14~16,林前十五45下,林后十三14。
2 在我们这一面,信与听见、珍赏、呼求、接受、领受、联合、有分、享受、欢乐、感谢、赞美和洋溢有关—加二20,帖前五16~18,弗五20,来十三15。
四 信仰已来到,并已显示出来—加三22、25,约一16~17:
1 信仰是到基督来时才显示的—12节,三16、18。
2 信仰已经来到,这乃是说,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为恩典已经来到—约一16~17。
五 加拉太二章十六和二十节的信,是指在我们里面耶稣基督的信,成了我们凭以相信祂的信—来十二1~2:
1 基督成了我们里面对祂的信;这是在祂里面的信,也是属于祂的信—1~2节。
2 在耶稣基督里的信,指借着信与祂有生机的联结—16节。
3 我们本于信基督得称义—16~17节:
a 借着信,我们联于基督并与祂成为一—约三15。
b 乃是借着我们与基督生机的联结,神才能算基督为我们的义;惟有如此,我们才能蒙神称义—加二16~17,三11。
c 我们若相信基督,我们在神面前就公义到极点,并且神将这信算为我们的义—二16。
4 “信神的儿子”,指在我们里面耶稣基督的信,成了我们相信祂的信—二16、20,三22,罗三22、26。
六 接受那灵和供应那灵都是本于听信仰,就是信那被钉并得荣的基督—加三2、5。
七 以信为本的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和信心之父—信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6~9节:
1 信乃是神对待亚伯拉罕的原则—来十一8~9。
2 新约的经纶是神对待亚伯拉罕的延续;新约所有的信徒,都该在这延续里—罗四12。
3 “以信为本”意思就是以信为原则—加三7、9:
a 凡我们所作的,都该符合这个原则。
b 我们凭信来到基督面前,接受祂,并与祂成为一—来七25,十一6。
八 相信基督耶稣,带我们进入神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就是所应许的那灵—加三8、9、14:
1 我们已经得着最大的祝福,就是三一神—父、子、灵—这经过过程、包罗万有的赐生命之灵,以最主观的方式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享受—腓二13。
2 那灵乃是复合的灵,事实上就是神自己在祂的三一里经过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升天、并降下的过程,使我们接受祂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林前十五45下,约七38~39,二十22。
九 相信基督使信徒成为神的众子;借着信,我们与基督联合为一,使我们在祂里面得着儿子的名分—加三26,四6。
十 信借着爱运行,完全了神的定旨,就是完成神儿子的名分,使神得着团体的彰显—基督的身体—五6,罗八14,十二4~5。
十一 信仰之家,由所有借着信基督而成为神儿子的人所组成—加六10,三26:
1 这个家是个大家庭,这家庭的名称是“信仰”—六10。
2 我们都是信仰之家,信徒之家的一分子;这信仰之家借着神的话相信神—罗十17。
职事信息摘录:
神在信仰里的经纶
我们相信基督是神的儿子,乃是照着神新约信仰的经纶。提前一章四节说到“神在信仰里的经纶”。这经纶是经营的行政,因此指神的经纶。神的经纶原文也指神的家庭经营,神的家庭行政,(弗一10,三9,)要在基督里将祂自己分赐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使祂得着一个家彰显祂自己,这家就是召会,(提前三15,)基督的身体。
在提前一章四节保罗告诉我们,神的经纶,神行政的安排。乃是在信仰里。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分赐到我们里面,完全是借着信。神的经纶是在信仰里的,就是在信仰的范围和元素里得以开始并发展的。神的经纶是要将祂自己分赐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不是在天然的范围里,也不是在律法的行为里,乃是因着相信基督,借着重生,在新造属灵的范围里。(加三23~26。)因着信,我们由神而生,成为祂的儿子,有分于祂的生命和性情以彰显祂。因着信,我们被放在基督里,成为祂身体的肢体,分享祂一切的所是,叫祂得着彰显。这就是三一神照着祂新约的经纶,在信仰里所完成的计划(安排)。
在新约里,faith(信或信仰)有客观的意义和主观的意义。用在客观的意义上,信仰指我们信的对象。用在主观的意义上,信指我们信的行动。所以,这辞兼指我们所信的真理,和我们信的行动,就是我们信的动作和功用。
以弗所四章十三节的信仰,指一切基督徒所信的那些事。我们相信三一神—父、子、灵。我们信基督,神的儿子,成为肉体;祂为救赎我们被钉十字架;祂在肉身和灵里从死人中复活;祂升到神的右边;并且祂要再来。不仅如此,我们信圣经是神的话,逐字由圣灵所默示。这是我们的信仰,就是“共同的信仰”,(多一4,)“那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犹3。)
主观的信不是我们天然的能力或美德。这信是我们对神的反应,起因于神将自己灌输到我们里面,将祂的元素注入我们这人里面。当神的元素渗透我们,我们就向祂反应,这反应就是信。所以,信是由神圣的注入所引起的反应,这注入渗透并浸透我们这人。我们一旦有了这样的信,就绝不会失去,因这信已注入我们里面,构成到我们这人里面。
我们需要对新约里信的意义有深刻的印象。首先,信乃是神作为对我们所说的话。借着神的话,并凭着神的灵,我们在基督里被神所注入。结果,有个东西在我们里面升起。这就是信。然后信在我们里面作工,将我们带进与三一神生机的联结里。借着这生机的联结,神不断的灌输并注入我们里面。结果,我们就得着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性情,成为神的众子,基督的众肢体,和新人的各部分。整体而言,我们成了神的居所、基督的身体和新人。这就是神在信仰里的经纶。
加拉太三章二十三和二十五节说到信仰的来到。二十三节说,“信仰还未来到以先,我们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好归于那要显示的信仰。”这节清楚指明。信仰来到并显示出来是有其时候的。在旧约里找不着信仰;信仰是同着耶稣基督来的。基督来了,恩典来了,信仰也来了。信仰已经来顶替了律法。因此,加拉太三章二十五节说,“信仰既然来到,我们就不再在儿童导师的手下了。”照着这节,如今信仰既已来到,我们就不再在作我们儿童导师的律法手下。信仰和律法不能同时并存。信仰还未来到以先,我们是在律法之下。但如今信仰既已来到并显示出来,这信仰就顶替了律法。律法看守我们,并将我们带给基督,但如今在我们的经历中,律法该由信仰来顶替。信仰是那些相信基督之人的特征,信仰使他们有别于那些遵守律法的人。(徒六7,提前三9。)我们不是遵守律法的人—我们乃是在基督里的信徒。
正如律法是神在旧约里对待祂子民所依循的基本原则,照样,信仰是祂在新约里对待人所依循的基本原则。凡拒绝相信基督的人必灭亡,而相信祂的人必蒙赦罪,并得着永远的生命。约翰十六章九节告诉我们,那灵要叫世人为罪知罪自责,因为他们不信入神的儿子。这指明惟一使人灭亡的罪就是不信。神对罪人的吩咐是相信神的儿子。
在新约里,信仰有神的一面,也有人的一面。在神那一面,“信仰”一辞含示神差祂的儿子到地上,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以完成救赎,祂埋葬并复活,在复活里祂释放神圣的生命,并成了赐生命的灵—使祂进入那些相信祂的人里面,作他们的恩典、生命、能力和一切。在我们这一面,信与听见、珍赏、呼求、得着、接受、联合、有分并享受有关。我们若没有信,在神一面所完成的一切,都仍是客观的,不会与我们有切身的关系。神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的经纶,乃是在信仰里。(新约总论,第一百零五篇)
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约经纶惟一的路
那灵的供应与那灵的接受都是本于听信仰,不是本于行律法。在神旧约的经纶里,律法是人与神关系的基本条件;(加三23;)在神新约的经纶里,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约经纶惟一的路。(提前一4。)律法与肉体有关,(罗七5,)倚靠肉体的努力;肉体是『我』的显出。信仰与那灵有关,信靠那灵的运行;那灵是基督的实化。在旧约里,『我』和肉体在守律法上,担任重要的角色;在新约里,基督和那灵接管了『我』和肉体的地位,信仰顶替了律法,使我们能凭那灵活基督。凭着肉体守律法,是人天然的路,在人观念的黑暗里,结果是死和苦恼。(罗七10~11,24。)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是神启示的路,在神启示的光中,结果是生命和荣耀。(罗八2,6,10~11,30。)因此,我们必须宝贵听信仰,不宝贵行律法。我们是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使我们能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而活基督。
在三章二十二至二十五节,我们看见律法与信仰的对比。根据三章二十三节所说,『信仰还未来到以先,我们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好归于那要显示的信仰。』这节清楚的指明到一个时候,信仰要来到,并要显示出来。根据二十四与二十五节,现今信仰既然来到,我们就不再在律法这儿童导师的手下了。信仰与律法是不能共存的。信仰来到以前,我们是在律法以下;但如今信仰既已来到,并已显示出来,这信仰就顶替了律法。
客观一面与主观一面的信
信有两方面:客观的一面与主观的一面。在客观一面,信是我们所相信的事物;在主观一面,信是我们相信的行为。因此信是指相信的行为以及我们所相信的事物。说到相信的行为,信是主观的;但说到我们所相信的事物,信是客观的。当我们听到那些我们将要相信的事物时,我们里面就产生了信。我们越听到这些美好的事物,我们就越珍赏。这种珍赏自然而然就使我们相信我们所听见的那些事物。所以信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
一章二十三节告诉我们,那从前逼迫信基督之人的保罗,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损毁的信仰』。这里所说的信仰,以及三章二节、五节、七节、九节、二十三节、二十五节,和六章十节中的信仰,含示我们相信基督,是以祂的身位和祂救赎的工作,作为我们信仰的对象。这个顶替了旧约中神借以对待人的律法,成了新约中神对待人的原则。这信仰乃是基督里之信徒的特征,使他们与守律法的人不同。这是本书主要的着重点。
主观一面的信至少含示了八项。第一,信与听有关。没有听见话,就不可能有信。信是由听来的。我们所听见的话,包括神、基督、那灵、十字架、救赎、救恩、赦罪和永远的生命,也包括神经过了过程,成为包罗万有赐生命之灵的事实。根据新约,福音告诉我们这一切的事。我们传福音若是传得合宜,那些听见的人就会被挑旺并满了珍赏。听见福音的话乃是他们相信的起点。基督徒缺乏信,原因乃是他们所听的很贫穷。他们若听见一篇活的信息,说到三一神如何经过过程,成了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没有疑问,这样的听见会在他们里面产生信。
第二,信也含示珍赏。人听见福音的话以后,一种珍赏的感觉自然而然在这些听的人里面升起。不仅第一次听福音的人是这样,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是这样。每当我们正确的听到一些话,这样的听就会唤起我们对主更多的珍赏。
随着这种珍赏而来的就是呼求,这是主观一面的信所含示的第三项。凡是珍赏主耶稣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呼求主的名。我们的福音若传得冷淡、沉闷、死沉,我们就需要说服人祷告并呼求主的名。但我们的传扬若是宝贵的、丰富的、活泼的、激励人并挑旺人,我们就不需要说服人。相反的,他们自然会呼喊,『哦,主耶稣!』也许他们不是这样的来呼求主,而是对主发出一些珍赏的话。也许他们会说,『哦,主耶稣太好了!』
第四,信也含示接受。我们珍赏主耶稣并且呼喊祂,自然而然就接受祂。
随着接受,我们还有了第五方面─领受。你可能接受某样东西,却没有领受。信包括接受与领受。凡听见福音并珍赏主耶稣的人,自然而然就接受了祂,也领受了祂。
第六,信包括与主耶稣联合。我们接受并领受了主耶稣,就与祂联合。
然后第七与第八项,就是我们有分于祂并享受祂。信就是有分于并享受这信所接受并所领受的事物。
我们传福音的时候,人听见神的恩典,就珍赏这恩典,并且呼求主。然后他们接受、领受、联于、有分于并享受这恩典;这恩典就是三一神经过过程,来作我们的一切。这就是信。
信是随着耶稣基督来的
在旧约里没有信,信是随着耶稣基督来的。基督来的时候,恩典来了,信也来了。信来顶替律法。因此,我们这些信基督的人,乃是听信仰的人,不是行律法的人。在召会的聚会中,我们聚集在一起是为了听信仰。不参加聚会的人就给自己断绝了听信仰的机会。我们若是断绝了听信仰,也就从供应中断绝了。
不要认为你不过是一次又一次听同样的话,就不来聚会。虽然我们几乎每天都吃同样的东西,但我们每天早上还是需要吃早餐。我们若因着老是吃一样的东西而不肯吃,就无法接受所需食物的供应。同样的,我们需要参加召会的聚会,好接受神的供应。我们都能见证,我们有没有参加聚会来听信仰,是有很大的不同。我们一遍又一遍的听基督与召会、基督的死与复活,以及基督如何经过过程成为赐生命的灵。但我们每次听到这些事,就接受那灵的供应。因此,正当的基督徒聚会,乃是听的聚会,是为着听信仰的聚会。
在召会聚会中说话的人,也应当是听话的人,因为他们也听到自己所说的话。我们这些在召会中说话的人都能见证,我们说得越多,听得也越多。一个正确的说话者先是对自己说,然后对别人说。你如果不先对自己说,你所说的就不真。我们若是真正的说话者,就应当是头一个享受自己说话的人。
我们参加一次又一次的聚会,是为着听信仰。这信仰乃是对神恩典的珍赏、接受和领受。我们借着信与神的恩典联合,有分于神的恩典,并享受神的恩典。我们已经一再指出,这恩典乃是三一神经过了过程,成为我们的享受和一切。(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十四篇)
耶稣是信心的创始者和源头
耶稣是信心的创始者和源头,也是信心的首领、开拓者和先锋。耶稣是信心的创始者和起始者,主要是就着祂在地上的生活和所行的路程说的。主耶稣在地上时,开创了信心。祂所过的生活是信心的生活,所行的道路是信心的道路。在祂的生活和道路上,祂开创了信心。所以,祂是信心的创始者。
祂开了信心的路,并作了先锋,领先开拓这路。因此,祂能带我们随着祂的脚踪,走完信心的路。祂在一生中,在地上的行径里,作了信心的创始者;又在荣耀里,在天上的宝座上,作了信心的成终者;当我们仰望祂时,祂就将所创始并成终的信心,传输甚至注入我们里面。
按照新约的启示,信心是一件美妙的事。我们可能以为人有信心。事实上,在我们自己里面,我们没有信心;我们只有不信。不信是在我们构成的血轮里。所以,我们在自己里面无法构上新约对信心的要求。(罗一16。)
得救的信心不是出于我们,“乃是神的恩赐。”以弗所二章八节清楚告诉我们,那叫我们得救的信,并不是出于我们,乃是我们从神所得的恩赐。神是信心的源头和赐与者,我们乃是这神圣恩赐的领受者。神把一个东西放在我们里面,这就成了我们的信。彼后一章一节说,我们“分得同样宝贵之信”。信心是宝贵的,因为是神给我们的恩赐。我们越转向神并接触祂,我们就越有信心。
信就是基督自己
根据新约的启示,信就是基督自己。基督自己就是信,所以使徒保罗说到信耶稣基督,(罗三22,)神儿子的信,(加二20,)信基督。(腓三9。)信是新约独一的要求,就是基督自己灌输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相信的成分和能力,使我们相信祂,并相信一切神圣、属灵、属天的事物。所以信是在基督里,也是出于基督。换言之,信就是基督自己作我们相信的元素和能力。
信心是质实的能力,好像我们的第六感。借着福音的传扬,我们得了这质实的官能。正确的传福音,不应当只是教训,也必须是一种灌输。我们要传福音给罪人,必须先从主那里得着一些出于主的东西。然后,当我们传讲时,我们所得着那出于主的东西,会像电一样通入那些听的人里面。当我们讲的时候,他们在注意看,也留心听,有一些东西就会自然而然、不知不觉的灌输到他们里面。他们也许会摇头,不同意我们所讲的;然而在他们的深处,会信我们所说的。虽然有些人对自己说,信耶稣太愚昧了,但是在他们里面,有个东西会继续不断的起反应,直到他们不得不说,“主耶稣,谢谢你,你太好了。主,你是我的救主。”因为有一种成分灌输到他们里面,所以他们就能相信主。这就是神借着传讲的人灌输信心的结果。(新约总论,第三百八十篇)
那灵的供应与那灵的接受都是本于听信仰
那灵的供应与那灵的接受都是本于听信仰,不是本于行律法。在神旧约的经纶里,律法是人与神关系的基本条件;(加三23;)在神新约的经纶里,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约经纶惟一的路。(提前一4。)律法与肉体有关,(罗七5,)倚靠肉体的努力;肉体是『我』的显出。信仰与那灵有关,信靠那灵的运行;那灵是基督的实化。在旧约里,『我』和肉体在守律法上,担任重要的角色;在新约里,基督和那灵接管了『我』和肉体的地位,信仰顶替了律法,使我们能凭那灵活基督。凭着肉体守律法,是人天然的路,在人观念的黑暗里,结果是死和苦恼。(罗七10~11,24。)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是神启示的路,在神启示的光中,结果是生命和荣耀。(罗八2,6,10~11,30。)因此,我们必须宝贵听信仰,不宝贵行律法。我们是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使我们能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而活基督。
在三章二十二至二十五节,我们看见律法与信仰的对比。根据三章二十三节所说,『信仰还未来到以先,我们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好归于那要显示的信仰。』这节清楚的指明到一个时候,信仰要来到,并要显示出来。根据二十四与二十五节,现今信仰既然来到,我们就不再在律法这儿童导师的手下了。信仰与律法是不能共存的。信仰来到以前,我们是在律法以下;但如今信仰既已来到,并已显示出来,这信仰就顶替了律法。(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十四篇)
亚伯拉罕的福
加拉太三章十三至十四节说,『基督既为我们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为叫亚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稣里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借着信,可以接受所应许的那灵。』十四节是极其重要的,因为结合了那灵的应许与亚伯拉罕的福。亚伯拉罕的福,乃是神为着地上的万国,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创十二3。)这应许已经成就了,这福已经在基督里,借十字架的救赎临到了万国。十四节上下文指明,那灵就是神为着万国所应许亚伯拉罕的福,也是信徒借着相信基督所接受的。那灵就是复合的灵,实际上就是神自己在祂神圣的三一里,经过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升天并降下的过程,给我们接受,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这是神福音的中心。
接受那灵作福
不过,十四节并不是说,我们接受亚伯拉罕的福就是接受基督。这节乃是说,我们接受那灵。当然,这指明这里的那灵就是亚伯拉罕的福。
那一种灵能作神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什么灵是那包罗万有的福,就是基督作为那后裔与美地?这必定是那灵─那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说,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后三章十七节宣告,如今主就是那灵。钦定英文译本林后三章十七节是说『那位灵』(that Spirit)。这种翻译不准确,因为希腊文是用定冠词,所以,合式的翻译应当是『那灵』(the Spirit),指的是基督得着荣耀以前『还没有』的那灵。
借着信接受那灵
我们已经借着信接受了那灵。当我们开始珍赏主耶稣并相信祂时,我们就接受了那灵。在接受那灵这事上,恩赐的显明或说方言是没有地位的,因为我们是借着听信仰接受了那灵。(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十五篇)
我们必须借着这信,与基督联合为一,使我们在祂里而成为神的儿子
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也是神的儿子,因我们已浸入基督,并且穿上了基督。(三27。)信是信入基督,(约三16,)浸也是浸入基督。相信基督(在基督里的信)将我们带到基督里,使我们与基督成为一,在祂里面得着儿子的名分。我们必须借着这信,与基督联合为一,使我们在祂里而成为神的儿子。借着信和浸,我们已经进入基督,因而穿上了基督,与祂联合为一。
虽然我们都有天然的生命和天然的血统,我们却不需要再照着那个生命而活。反之,我们可以凭着神圣的生命与神圣的性情而活。我们照着这生命而活,就实际成为神的儿子,和亚伯拉罕的子孙。我们已经浸入基督,祂是那应验神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惟一后裔。我们与基督已经在奇妙的生机联结里联合了;因这联合,我们就是神的儿子,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在这生机的联结里,我们承受基督所应验的应许。事实上,基督自己就是我们所承受的这产业。我们所承受的应许,乃是我们现今所享受的应许。(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二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