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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神

第三系列 信徒享受并经历神圣三一的分赐

在三一神的交通里经历并享受那灵为神圣三一的完成
第八篇 向众召会说话并与召会一同说话

读经:启二1、7~8、11~12、17~18、29,三1,6~7,13~14、22,二二17

壹 在启示录里我们看见那灵向众召会说话;启示录二章七节说,“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二7、11、17、29,三6、13、22:(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一 在启示录二、三章所记的七封书信中,每一封的开头说话的乃是主,但末了却说是那灵向众召会说话;这有力的指明,真正的说话者乃是那灵;这证明基督与那灵是一—二1、7~8、11~12、17~18、29,三1、6~7、13~14、22。(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二 首先是基督说话,然后圣经告诉我们,那灵是说话者;说话的基督就是那灵;凡基督所说的,就是那灵所说的;基督是说话的灵;那灵就是主,主就是那灵—林后三17:(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1 启示录的七封书信;第一封是写给以弗所召会的;二章一节说,“你要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召会的使者,说,那右手中握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这样说;”开头的说话者乃是主自己。(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转到灵的时代,第四章)

2 到了七节就说,“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同样的,在其余六封书信里,我们都看见这个原则,每封书信开头,都说是主对某某召会说话;但是到每封书信末了,就说是那灵向众召会说话—二8、12、18,三1、7、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转到灵的时代,第四章)

3 这七封书信可视为全本圣经的代表;虽然全本圣经都是主写给我们的,也是主向我们所说的话,但圣经上的话,还必须那灵对我们再说一次,才有实际—约十六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转到灵的时代,第四章)

4 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这指明有人会读这七封书信,但没有耳听;凡受过教育的,都会读这些书信,但不一定个个都有耳能听见圣灵的说话。(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转到灵的时代,第四章)

三 倘若启示录二、三章的说话者,不过是没有成为说话之灵的基督,祂就不能把话说到我们灵里,祂的说话就不会那样主观、摸着人—二7、11、17、29,三6、13、22,十四13:(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1 但正如我们的经历所证实的,当我们读这些书信时,若我们在灵里向主敞开,那灵就会把基督的一些东西说到我们里面;因为说话者不是客观的基督,乃是主观的那灵,祂就不仅在圣经的字句中说话,更在我们的灵里说话—二7、11、17、29,三6、13、22,十四13。(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2 一旦我们听见祂说话,就有个不可磨灭的东西作到我们里面;今天我们的基督是说话的灵,乃是奇妙的事实—二7、11、17、29,三6、13、22,十四13。(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四 启示录二、三章的七封书信,每一封一面说乃是主向个别召会所说的话;另一面说也是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因此,每个召会,不仅该留意特别写给她的那封书信,也该留意写给其他召会的所有书信—二1、8、12、18,三1、7、14:(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1 因为那灵今天是向众召会说话,不是向宗教、公会、或有寻求的基督徒团体说话,所以我们需要在众召会中,站在正确的地位上听那灵说话—二1、8、12、18,三1、7、14。(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2 当我们在召会里,并在众召会中间,我们就有对的位置和角度听那灵说话;现在我们都需要有耳可听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二1、8、12、18,三1、7、14。(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贰 最终,那灵与召会一同说话:“那灵和新妇说,来!”在启示录二、三章里,是那灵向众召会说话;到本书末了,是那灵和新妇(召会)如同一人说话;这指明召会对那灵的经历已经进步到与那灵,就是三一神终极的表现,成为一了—二二17:(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一 在新约里,那灵是指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事实上,那灵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终极的彰显;我们已经看见,二十二章十七节说,“那灵和新妇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在人的语言中没有比这句话更大的了:(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1 这里不是说,“那灵说来,连新妇也说来,”而是说,“那灵和新妇说,来!”这意思是,那灵和新妇(召会)就是一个;那灵说,就是新妇说;新妇说,也就是那灵说—1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转到灵的时代,第四章)

2 在二十二章十七节里,一共有三个“来”;首先,那灵和新妇说,“来!”这个“来”表达对主耶稣再来的渴望;凡听见的也该说,“来!”这是听见之人表达对主再来的共同渴望;第三个“来”乃是一个呼召,呼召口渴的人来取生命的水喝。(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转到灵的时代,第四章)

3 这指明那灵和新妇一面渴望主来,一面盼望口渴的人来取生命的水喝,以得满足。(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转到灵的时代,第四章)

4 只有当召会充满灵,与那灵联合为一时,召会才能作见证说,“来!”呼召人来喝;因为召会喝足了,才能作这个见证;若是召会里头干瘪,缺少灵,怎能说“来”?乃必须召会和那灵成为一灵,召会才能和那灵一同说话,那灵也和召会一同说话。(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转到灵的时代,第四章)

5 惟有召会和那灵,那灵和召会,二者成为一,那灵和新妇(召会)才能一同说,“来,来喝罢;这里有活水;口渴的当来,愿意的都可白白来喝;”这样的见证是何等的响亮—1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转到灵的时代,第四章)

二 那灵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终极的彰显,新妇是变化过之三部分人终极的彰显;在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七节的时候,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和变化过的三部分人结合,成为一对宇宙的夫妇;这就是说,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和变化过的三部分人成为一:(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1 神性经过了一段过程—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成了那灵,这是三一神的总和、完成,成了新郎—约一1、14,林前十五45下,约三29。(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2 人性也经过了一段过程—救赎、重生和变化—成了神所拣选、救赎、重生、并变化之人的完成—5节,弗四23~24。(新约总论,第九十八篇)

三 “那创造宇宙和万有的主宰,经过成为肉体、历尽人生、钉死十架、从死复活、升上高天种种过程的父、子、灵三一神,终极成为那赐生命之灵者,与经过创造、救赎、重生、变化、得荣的灵、魂、体三部分人,终极构成彰显神之召会者,成为婚配,在那无尽的永世里,以那神圣、永远、荣耀无比的生命,过那神人调为一灵,卓越绝顶、福乐盈溢的生活。”(圣经恢复本,启二十二17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