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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经纶

第十三系列 圣经各卷书中的神的经纶

旧约圣经中所启示的神的经纶
第十二篇 历代志中所启示的神的经纶

读经:代上一1、28,二1、3,三4,六28,十三1~3,三十7,代下三三13,耶二13

壹 圣经实际上只告诉我们一件事,就是神照着祂心愿的喜悦而有的永远经纶;我们的神极其伟大,祂必定有个喜悦;基于祂的喜悦,祂定了一个永远的经纶;神经纶的实际、中心和目标,乃是包罗万有、超绝的基督;全本圣经就是为着这一件事,不是为着别的—太十七5,路二四44:(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一篇)

一 我们来到旧约十二卷历史书,不该被这些书里所陈明的历史所打岔;我们需要领悟,全本圣经乃是为着神的经纶,以基督为实际、中心和目标—45节,林前二2。(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一篇)

二 所以,我们寻求认识旧约历史书里所记载的内在意义,必须竭力将历史书联于神的经纶—书一1注1,尼一1注2。(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一篇)

贰 历代志上、下涵盖人类从亚当到亚伯拉罕的家谱、神选民从亚伯拉罕到扫罗家的家谱、以及以色列从扫罗王起,到他们被掳归回止的历史—代上一1,二1。(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一篇)

叁 历代志上、下指明神在人历史中的行动,是要为神预备道路,借着成为人,使人成为神,在人性中实施祂永远的经纶;这事不仅关乎神选民以色列人的历史,也关乎整个人类的历史—一1、28,六28,代下三三13,太三3:(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一篇)

一 历代志上、下的中心思想,第一是给我们神在人历史中行动的全部纪事—代上一1,二1、3:(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一篇)

1 我们看过,撒母耳记上、下与列王纪上、下的中心观点是神所拣选的族类,而历代志上、下的观点是全部人类的族类—一1。(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一篇)

2 历代志上、下指明神在人历史中的行动,是要为神预备道路,借着成为人,使人成为神,在人性中实施祂永远的经纶;这事不仅关乎神选民以色列人的历史,也关乎整个人类的历史—太三3。(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一篇)

二 历代志上、下的中心思想,也是向我们陈明神对付犹大诸王的一些重要细节—代上二3,代下二十15:(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一篇)

1 历代志上开头所记载人类历史的一部分,是撒母耳记上、下或列王纪上、下所没有记载的—代上一1。(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一篇)

2 在历代志上的末了,有大卫历史的补充,在历代志下的末了,有犹大诸王历史的补充—二九1~30,代下三六。(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一篇)

三 历代志上、下是神在人历史中行动的一部完整历史,就是从亚当到亚伯拉罕,从亚伯拉罕到撒母耳,以及从带进君王职任的撒母耳到以色列被掳归回—代上一1、28。(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一篇)

肆 我们看见犹大诸王历史之补充的结语—三4,十三1~3,耶二13:(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一 历代志下诸王历史的补充,只说到犹大国诸王,没有说到任何一个以色列国的王—王上十五7,王下二四5。(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二 犹大诸王不像以色列诸王,他们留在神选民合一的立场上(耶路撒冷),并照着摩西基要的教训保守一—代上三4,代下十九1。(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三 犹大诸王的光景与他们所站独一立场的地位不相配,与他们基要的信仰也不相配;这些王多半在存心、目的、愿望和爱好上是错误的—代上十三1~3,二一4~6。(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四 犹大诸王多半与以色列国诸王一样,离弃神作活水的泉源,跟随偶像,为自己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原则上,有些地方召会也已落入这种情形,离弃活水的泉源,跟随别的事物—耶二13,代下二一6。(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五 犹大诸王没有一个存心绝对单纯的寻求神的国;他们都是寻求自己的王国;他们没有一个是在地上建立神的国,为神的国活着,而不为自己和自己子孙的王国劳苦奋斗—3~4节。(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伍 犹大诸王干犯神借摩西赐给他们的律法;这律法原是为着管治他们,保守他们留在对神所应许之美地的享受里;然而,犹大诸王却干犯神的律法—三十7,代上五25:(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一 在出埃及记后半从二十章起,和整卷利未记,神借摩西所颁布的律法,分为两部分—道德的部分,和礼仪的部分—出二十~利二七:(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1 道德的部分主要是由十条诫命所组成;头五条诫命管治神子民与神并与他们父母的关系;后五条诫命管治神子民彼此之间的关系—出二十~二四。(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2 礼仪的部分是由帐幕、献祭、祭司职分、和节期的条例所组成;这四件事都是基督的预表—出二五~利二七:(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a 帐幕的条例;帐幕预表基督作神的具体化身,使神的子民能接触祂并进入祂里面,作他们的享受—西二9,约一14。(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b 献祭的条例;献祭预表基督作各种祭物,应付神向着祂子民的需要,以及祂子民在祂面前的需要—来十5~12。(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c 祭司职分的条例;祭司职分预表基督作大祭司,在神前照顾神的选民—八1。(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d 节期的条例;节期预表基督作神分配给祂选民各方面全备的享受—西二16~17,腓一19。(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二 神知道没有人能遵守祂律法道德部分的十条诫命,而得祂称义—罗三10,申六25:(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1 因着祂的恩典,并照着祂的经纶,祂也赐给祂子民律法礼仪的部分,借此被定罪的罪人,干犯神道德律法的人,能接触祂并进入祂里面,享受祂作他们的一切—路一6。(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2 这样,罪人就能蒙神称义,成为义人;神预知我们无法遵守祂的诫命,就预备礼仪的律法,作我们的救恩,拯救我们脱离道德律法之下的定罪—参太一19上,路一6、75,二25,二三50。(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三 神颁布全部的律法,目的是要借着道德的部分暴露祂的子民,叫他们知罪自责,使他们能被带到礼仪的部分—罗三20,约十六8。(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四 诸王干犯神全部的律法,惹神忿怒—代下三六17~20:(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1 诸王既一再干犯神全部的律法,包括道德的和礼仪的部分,他们就惹神忿怒,使祂将他们的美地赐给外邦人,并使他们被掳到异教的列国—17~20节。(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2 因此,他们失去了享受神所应许之美地的分;这悲惨的结果,延续了二十七个世纪,直到今天—11~20节。(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

五 以生命的方式研读旧约的历史书,乃是合乎神的目的,就是这些书写在祂神圣的启示里,乃是为作我们的警戒和光照—林前十11,摩三13。(历代志生命读经,第十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