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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神

第二系列 三一神的身位与工作

第十二篇 神—祂的工作(四)

读经:约壹一7,徒二十28,太二七45、46,赛五三10,林后五21,罗八3,太二七51,来十19、20,创三22~24,西二14、15,弗二15,徒二24,三15,约十四26,十30

叁 我们往前来看神在新的经纶,新的行政安排—经营—里的工作—约壹一7,太二七45、46、51,罗八3,来十19、20,西二14、15,徒二24,约十四26:(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七 神在新经纶里的工作包括祂在子里经过死—约壹一7,徒二十28:(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1 为着救赎我们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不仅是耶稣的血,也是神儿子的血;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时候,神在祂里面经过死—约壹一7。(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2 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祂自己的血,”就是神的血,证明神在十字架上受死的事实。(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3 在成为肉体以前,神确定没有血,祂也无法为我们受死;乃是在成为肉体以后,神与人性调和,祂才为我们受死—约壹一7。(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八 基督作我们的代替,替我们成为罪,并担当我们的罪而受到神的审判时,神在经纶上弃绝了祂—太二七45、46:(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1 神为着我们的罪,审判祂作我们的代替;在神眼中,基督成了大罪人;甚至在神眼中就是罪,神就审判祂,甚至弃绝祂—彼前二24,赛五三6,林后五21。(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2 神弃绝祂,因为在这三小时里(从正午十二时至午后三时),祂在十字架上是罪人;祂甚至成为罪;因此,神照着祂的公义审判祂,并且在经纶上弃绝祂—彼前三18。(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3 主由生育的灵(即神临到人)作神圣的素质而生,这灵在素质上从未离开祂;乃是施膏的灵(在经纶上的神),在经纶上离开祂—来九14。(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九 神借着基督在肉体中的死,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是神在祂新的行政安排或经纶里工作的一部分—罗八3,约一14:(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1 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借此解决了罪的问题;神使这位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罗八3,林后五21。(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2 不仅我们的肉体需要受对付,罪也需要受对付;所以神不仅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也为着罪,就是为着罪的难处,差来了祂的儿子;这样,神就定罪罪—罗八3。(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3 神所定罪肉体中的罪,事实上就是在我们有罪的肉体里运行的撒但;因此,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也就废除了撒但—魔鬼—来二14,罗五21,六12、14,七11。(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十 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时,神裂开幔子,开了通往至圣所的路—太二七51,来十20:(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1 马太二十七章五十一节说,“看哪,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这表征神与人之间的间隔除去了;神裂开幔子,为我们开了进入至圣所的路—来十20。(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2 今天至圣所是在主耶稣所在的天上;当我们还在地上时,如何能进入?秘诀就在我们的灵;我们一转到灵里,就进入了至圣所,在那里与施恩宝座上的神相会—九12、24。(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3 这层幔子裂开了,就为我们开了一条路,使我们得以进入至圣所接触神,并以神为生命树给我们享受—3节,太二七51,创三22~24。(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十一 基督被钉十字架时,神涂抹了规条上所写的字据,把它钉在十字架上—西二14,弗二15:(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1 译为“涂抹”的希腊文也可译为消去,抹去,擦去,废去(律法的条例);“所写的字据,”希腊文指法律文件或契约,这里是指成文的律法;规条指礼仪律法的规条乃其仪式,就是生活与敬拜的形式或方式—西二14节注1、2、3、4。(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2 神已把这些规条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这是废去规条中诫命的律法—弗二15。(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3 虽然律法是神借着天使所颁赐的,但神不愿将律法留在基督与我们之间;祂所渴望的是我们不受打岔的与复活的基督同活—15节。(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十二 基督在十字架上时,神不仅涂抹了律法的规条,也将执政的和掌权的脱下,并把他们公然示众,在凯旋中向他们夸胜—西二14、15:(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1 执政的和掌权的是那作撒但部属,为他作工的邪恶天使,堕落天使—15节注1。(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2 基督在十字架上作工来完成救赎时,神在那里审判罪,并将律法钉在十字架上;祂这样作的时候,执政的和掌权的聚集在神与基督周围;围逼神与基督—14、15节:(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a 他们若不是围逼,神如何能将他们脱下?“脱下”一词指明他们非常接近;像我们的衣服接近身体一样—15节。(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b 借着将执政的和掌权的脱下,神就把他们公然示众;祂公然羞辱他们,并在凯旋中向他们夸胜—15节。(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c “夸胜”一词含示争战;这指明争战在猛烈进行;基督在完成救赎,神在对付律法和消极的事物时,执政的和掌权的来干扰,围逼神与基督;那时神将他们脱下,在凯旋中向他们夸胜,并且把他们公然示众,羞辱他们—15节。(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3 既然律法与邪恶的天使已被摆在一边,神就有清楚的立场和平安的环境,点活祂所拣选的人;祂有合式的气氛完成愉快的工作,就是将自己分赐到祂在已过的永远所拣选的人里面—15节,弗三16~21。(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十三 神在祂的工作里,也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祂认准基督为弥赛亚;是神所膏并指派的一位,以完成祂永远的使命—徒二24,三15。(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十四 借着基督的复活,神在素质上在子的名里差祂的灵来—约十四26~20,五43,十30:(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1 约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节证明,父所差来的那灵,就是实际的灵,是子的实际,实化。(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2 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说,子要从父差那灵来,并且那灵与父同来。(新约总论,第十七篇)

3 比较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这节说父要差那灵来,)这指明子与父在差遣那灵的事上是一,并且那灵在祂的来上不仅与子是一,也与父是一;这就是三一神—父、子、灵—至终成为那灵临到人。(新约总论,第十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