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十二系列 信徒
美德
第十二篇 顺从
读经:歌六13,一10~11,出二三21,利二六1~15,腓二12,弗五24,六1~2、5
壹 神需要一班与祂成为一的人,一班服从祂(由编发所表征—歌一11),并以柔顺的意志顺从祂(由戴上珠串的颈项所表征—歌一10)的人—【歌六13注2】:
一 “我们要为你编上金辫,镶上银钉”;寻求者的头发编成金辫,指明她借着那灵凭神的神圣性情(金)所施的变化,对神能服从(束上的头发)—【歌一11注2】。
二 “你的两腮,因发辫的妆饰而秀美;你的颈项,因珠串而美丽”;这里良人珍赏寻求者对祂服从的秀美(两腮因发辫的妆饰而秀美),以及她对变化之灵顺从的美丽(颈项有珠串)—【歌一10注1】。
三 在创世记四十一章四十二节,金链表征赐给顺从之人圣灵的美丽,彰显于服从上(参徒五32);戴链子的颈项表征已被征服并降服的意志,以服从神的命令;为着活基督,我们的颈项必须戴上链子,我们的意志必须被圣灵征服—加二20,【创四一42注1】。
贰 顺从神就是尊重祂这位经过过程的三一神,认同祂所是的一切和祂所成就的一切;借着顺从祂,我们就领受祂丰盛的祝福—【利二六3注1】:
一 在利未记二十六章一至二节,我们顺从神的根据乃是:
1 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三一神自己,是我们独一的目标(没有偶像)—帖前一9。
2 神所完成的工作,是为着我们的享受和安息(祂的安息日)—创二9、16。
3 神工作的结果—作基督身体的召会,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与祂所拣选并救赎的人调和成为一个实体,作终极完成之基督的扩大,作神的居所、神的具体化身、神的彰显、并神永远的显出(祂的圣所)—启二一3。
二 顺从是接受并享受神的灵之道路和条件—【徒五32注2】。
三 那些顺从神诫命的人要蒙福,表征我们新约的信徒,因为照着灵而行(罗八4),就得以蒙福,有六个结果—【利二六4注1】:
1 按时降雨(利二六4上),表征那灵(由雨所预表)按时赐给召会或个别的信徒。
2 地必有丰富的出产,人要常吃新粮,在地上安然居住(4下~5、10节),表征我们住在作我们美地的基督里,享受基督的丰富作我们的满足和稳妥(弗三8,西一12)。
3 神要赐平安在地上,没有惊吓、恶兽和刀剑(利二六6),表征召会正常的在平安的光景中,圣徒中间没有“恶兽”(参徒二十29)或斗殴的事(雅四1)。
4 追赶仇敌,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赶一万人(利二六7~8),表征召会要在身体的配搭里追赶仇敌(弗六12)。
5 繁衍增多(利二六9),表征召会要繁衍增多(约十五8、16)。
6 神要在百姓中间立祂的帐幕(利二六11),表征神的居所要在召会中建造起来,使神喜悦,好居住在祂的子民中间(参林后六16~18)。
四 那些不顺从神诫命的人(利二六14~15),要受五层的惩治、管教,使他们悔改(见16~39节与注);这表征不照着灵,反照着肉体而行的信徒(参罗八7~8),要不只一次受惩治,乃要多层多次遭受刑罚,迫使他们悔改—【利二六14注1】。
叁 奉神差遣的基督在我们里面为神说话(参约十3、16、27);我们若要据有祂,就必须学习顺从祂的话—【出二三21注1】:
一 约翰福音九章七节,那瞎子去洗,表示他顺从主赐生命的话,所以他看见了;倘若他抹上泥之后,不愿去把泥洗掉,这会叫他比以前更瞎;我们顺从主膏油的涂抹,就使我们得洗净,能看见—【约九7注3】。
二 “祭司就要察看这灾病,若现象深于皮,其间有细黄毛,就要定那人为不洁净,这是疥癣,是头上或胡须上的麻风”;细黄毛表征人因着不顺从神的话,过正常基督徒生活的力量逐渐衰退—【利十三30注1】。
肆 我们已经接受神的救恩,这救恩的顶点就是被神高举在荣耀里,和主耶稣一样(腓二9);我们需要恐惧战兢,常常且绝对的顺从,以完成这救恩,将这救恩带到终极的结局—【腓二12注4】:
一 我们已经凭信接受这救恩,现今我们必须借着顺从,包括我们魂里真实的一(腓二2),以完成这救恩;凭信接受救恩,是一次永远的;完成救恩,却是一生之久。
二 在神的经纶里,有主耶稣作我们的榜样(6~11节),作我们救恩的标准(12节),并有神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立志行事,都是为着完成我们的救恩,将这救恩带到终极的结局;不是我们凭自己,乃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完成这事;我们只需要作一件事,就是顺从在里面运行的神—【腓二13注1】。
伍 “召会怎样服从基督,妻子也要照样凡事服从丈夫”(弗五24);“作儿女的,要在主里顺从你们的父母”(六1);“作奴仆的,要……凭心中的单纯,顺从肉身的主人,如同顺从基督一样”(5节):
一 按着神的命定,妻子对丈夫的服从该是绝对的、没有任何选择;这不是说,她们该凡事顺从;顺从与服从不同;顺从重在顺,服从重在服;在罪恶的事上,在得罪神、得罪主的事上,妻子不该顺从丈夫;然而,她们仍该服从丈夫—【弗五24注2】。
二 尊敬与顺从不同;顺从指行为,尊敬指态度;儿女可能顺从父母,却不尊敬父母;要尊敬父母,需要一种尊敬的态度,尊敬的灵;作儿女的,都需要学习顺从父母,同时也尊敬他们—【弗六2注1】。
三 在主里,指明顺从父母乃是:(一)借着与主成为一(二)凭着主,不凭自己(三)照着主的话,不照自己天然的观念—【弗六1注2】。
四 奴仆与主人的关系,也表征我们与我们的主人基督的关系;我们该像奴仆,凭心中的单纯顺从主—【弗六5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