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十八单元

第一百零七课 不用凡火,而是用燔祭坛上的火来事奉

读经:利九24,六12~13,十1~11,来十二29,路十二49~50,启四5,出三2~6

壹 神乃是烈火─来十二29,申四24,九3:1

一 作为那焚烧者,神是圣别的;圣别是祂的性情,凡与祂圣别性情不符的,祂这烈火就要烧尽─来十二29。

二 在但以理书七章九至十节,神的宝座乃是火焰,其轮乃是烈火,从祂面前有火河流出;这里的火指明神是绝对公义、全然圣别的。

三 主借着祂的死,将祂自己这生命的火释放到人里面,而在地上焚烧─路十二49~50,约十二24。

四 神的七灵是在宝座前点着的七盏火灯;这些火灯是为着执行神的行政─启四5。

五 在荆棘中焚烧的火焰乃是三一神,就是复活的神─出三2、4、6,太二二31~32。

六 神的话是火,焚烧我们和我们所信靠的许多事物─耶二三29,五14,二十9。

七 那些有心愿事奉神的人,必须认识神是焚烧并加力的烈火;当神来到地上时,火也来到地上;当神进到人里面时,火也进到人里面,在人里面焚烧─来十二29,路十二49。

八 燔祭坛上焚烧的火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利九24:

1 这火从天上降下来之后,就在坛上一直烧着─六13。

2 神圣的火,就是焚烧的三一神,使我们能事奉,甚至牺牲我们的生命─罗十二11,参徒十五26,二十24,二一13。

贰 祭司对神的一切事奉,都必须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我们的事奉必须是这火烧出来的─利九24,十六12~13,六13,十1~11:

一 神要以色列人根据这火而事奉;烧香就是他们在神面前的事奉,而他们烧香所用的火必须取自祭坛上的火─六13,十六12~13。

二 我们的事奉必须是神的火烧出来的─出三2~6。

三 火是热力的来源;我们的事奉要有热力,就必须经过祭坛的火烧─利六13:

1 这火该是我们里面的热力,推动力,冲击力;我们若有这火,我们的事奉就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自己─路十二49。

2 新约事奉的热力和动力出自天上的火;这火降下来烧在那些加利利渔夫身上,作了他们里面的热力和动力─徒二3。

3 这火是烧在那些爱神、把自己献给神、肯为神舍弃一切、肯把自己摆在神手里被破碎的人身上─利九24。

四 祭坛的火乃是事奉的真实动力─六13:

1 对于我们的事奉,神只作一件事,就是把祂的火烧到我们身上─路十二49,罗十二11。

2 我们若是诚心地把自己献给神,天上的火就会烧到我们身上;这个烧就变作推动我们的热力,结果就烧出我们的事奉来。

五 祭坛的火烧出有力的事奉:

1 燔祭坛就是主耶稣的十字架,而火就是那灵─加二20,徒二3~4。

2 真实事奉的根据乃是认识十字架,把自己摆在十字架上,让神得着,让神圣的火烧在我们里面,这才产生事奉─利六13,罗十二11。

六 经历祭坛火烧的人,就用金、银、宝石建造─林前三12:

1 这样的工程满了神的成分,满了十字架的能力,也彰显神─一18,腓一20。

2 只有经过火的工程,才是金、银、宝石的;不是经过火的工程,就是木、草、禾秸的─林前三12。

3 有一天,各人的工程要被火试验;如果我们的工程是火烧出来的,就要经得起火烧的试验─13节。

叁 我们绝不可用凡火事奉神,乃要用祭坛上的火─利十1~2,九24,六13:

一 根据预表,祭坛以外任何的火都是凡火─十1。

二 拿答和亚比户的失败在于他们没有用祭坛上的火;他们用的是凡俗的火,不是圣别的火。

三 凡火表征人所献给神天然的热心、天然的喜爱、天然的力量和天然的才能。

四 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属魂生命、血气生命和天然生命所发出来的火─太十六24~26,林前二14:

1 凡火就是己的生命干涉神的工作。

2 工作虽然是神的,可是己的生命要主张这些工作应当怎样作。

3 献凡火,就是在对神的事奉上用己的方法,借着己的智慧,贯彻己的主张。

五 拿答和亚比户受审判,不是因他们没有为神作事,乃是因他们照着天然的生命行事,用天然的方法为神作事─利十1~2。

六 献凡火乃是犯了妄为的罪;拿答和亚比户妄自想要为神作事─诗十九13。

七 这是很强的警告,给我们看见,我们接触神圣的事物时,需要将十字架应用于我们天然的生命;否则,我们会遭受属灵的死亡。

八 神不只注意有没有火,也注意火的源头和性质;我们的火热必须来自于祭坛─利六13。

九 每一个蒙神呼召的人都必须看见,他乃是荆棘,有火在他里面焚烧,而这火就是神自己─出三2~6:

1 我们需要学一个功课:为神工作不可用天然的生命及其能力、力量和才能作为燃料,而要让神在我们里面焚烧。

2 我们需要灵里火热,用主生命的火作奴仆服事祂,而不用凡火事奉祂,凡火会带来属灵的死亡─罗十二11,利十1~2。

职事信息摘录:

人对神一切的事奉,都必须根据于祭坛的火

圣经给我们看见,人对神一切的事奉,都必须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在旧约,所有到神面前事奉的人,都必须在神面前烧香;烧香代表人在神面前所给神的事奉,并且烧香的火必须取自燔祭坛(利十六12~13)。如果不是用燔祭坛的火来烧香,人在神面前的事奉,非但不蒙悦纳,反而要遭受死亡的审判(十1~2)。所以旧约清楚给我们看见,所有在神面前的事奉,都是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

当以色列人跟着会幕在旷野行走的时候,他们在神面前的事奉,乃是开始于燔祭坛上的火烧起来时。利未记给我们看见,燔祭坛上的火是从神那里降下来的(九24)。当那火还没有降下之时,以色列人还没有开始事奉神,也还不能开始事奉神。他们虽然已经蒙神拯救,出了埃及,过了红海,也在西乃山下竖起帐幕,但是直到那个时候,他们对神还没有事奉,而且也不能事奉;因为他们还没有事奉的根据。他们事奉的根据,乃是燔祭坛和其上的火。光有燔祭坛还不彀,必须有火降在燔祭坛上才可以。

出埃及记给我们看见,神把以色列人从埃及救出来,乃是要叫以色列人事奉祂(三12,九1)。以后,以色列人蒙了拯救,从埃及出来了,被神摆在一个地位,好像可以事奉神了,但是他们还不能事奉。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还没有祭坛。到了有一天,会幕在他们跟前竖起来,祭坛也摆在会幕前面了,但是他们还不能事奉神,因为火还没有从天上降下来。即使是到了出埃及记末了,甚至到了利未记的起头,以色列人还不能事奉神。这时候神在他们对面,他们也在神跟前,似乎可以事奉了,也实在是应该事奉了,但他们还不能有事奉。为什么缘故呢?乃因为缺少从神那里降下来的火烧在祭坛上;所以,他们的事奉还不能开始。一直到利未记九章,神来带领他们,叫他们作一件应该作的事,使天上的火可以降下。

他们作了什么才把天上的火带下来呢?没有别的,他们只作了一件事,就是献上燔祭(22);因为天上的火只能因着燔祭降下来。光有祭坛不彀,还必须在祭坛上摆上燔祭才可以。把燔祭牲杀了,剥了,切了,洗了,然后摆在祭坛上,到了这个时候,天上的火才降下来。从那时起,神要他们借着这个火,到神面前事奉。他们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该是这个火烧出来的。他们到神面前烧香,就是他们在神面前的事奉,而他们烧香所用的火乃是取之于祭坛上的火。这就给我们看见,人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必须源于燔祭坛上的火,都必须是燔祭坛上的火烧出来的。

可惜当时的以色列人不明白这些。虽然有火降下来,烧在祭坛上,但是拿答、亚比户却不靠这祭坛上的火,而用自己的火烧香事奉神(十1)。结果,他们的事奉不蒙神悦纳,他们自己仆倒在神面前,遭遇到死亡的审判(2)。神就是借这件事警告我们,人在神面前的事奉,必须是燔祭坛上的火烧出来的;人不能使用这个火之外的任何热力。所以从利未记之后,以色列人在神面前的事奉,每一步,每一点,都是燔祭坛上的火烧出来的。

火在宇宙中乃是一个巨大的推动能力;直到今天,物质界的各种动力,原则上都是来自于焚烧所产生的热力。同样的,一个人在神面前的事奉,要有一股的热力,也是要经过烧的,也是要有火的。然而这火不是凡火,不是出乎人的,不是出乎地的;这火乃是圣火,是出乎神、出乎天的。人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应该是神的火烧出来的。神的火就是我们里面的热力,我们里面的推动力。这绝对不是我们自己有的,乃是从神来的。

以色列人自从有了帐幕之后,他们在神面前所烧的香,所有的事奉,能彀蒙神悦纳,都是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以后他们进入迦南地,不久就失败、荒凉了;结果会幕出事,甚至约柜也被掳了,他们就不能好好事奉神。经过一段荒凉的时期后,大卫被神兴起,要事奉神,为神造一个圣殿。他的这个心愿,以后在他儿子所罗门身上得了成全。当所罗门把圣殿造好之后,他把铜祭坛,就是燔祭坛再搬来,摆在圣殿中耶和华神面前,把燔祭牲献在上面。那一次所罗门献了祭,祷告完了,天上的火又降下来,烧在那个燔祭坛上(代下七1)。从那时候起,圣殿里的事奉就又开始了。

所以我们看见,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在圣殿里一切的事奉,都是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他们每一次到神面前烧香事奉,都要经过燔祭坛,用其上的火烧香。这火多年、长久的燃烧,直烧到圣殿被毁坏为止。

等到新约时期,主耶稣来到地上,祂就是神的会幕,祂就是神的圣殿(约一14,二21)。人要事奉神,非经过祂不可,非到祂这里不可。在神面前,祂也设立了祭坛,这个祭坛就是各各他的十字架。祂把这个祭坛设立起来之后,就把自己献上为燔祭。等祂把这个燔祭献到神面前,到了有一天,也有火降下来。这火是什么呢?就是五旬节的圣灵(徒二1~4)。因着主耶稣肯到十字架上,把自己献给神,并且带了彼得、约翰、雅各,以及另外一百多位爱祂、跟随祂的人,和祂一样把自己献给神,神就悦纳了他们,当作馨香的燔祭。在五旬节之前,他们一百二十人在耶路撒冷的一间楼房上(一13~15)。他们真像祭物一样,把自己的一切都摆在神面前。所以五旬节那天,圣灵就像火焰一样烧在他们身上。请记得,新约的事奉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为什么从五旬节那一天开始?因为天上的火从那一天降下,开始焚烧起来。

所以,新约事奉的热力和动力不是出自人,不是出自那些加利利的渔夫,而是出自天上的火。乃是天上的火降下来烧在人身上,烧在那些加利利渔夫身上,作了他们里面的热力,作了他们的动力;因此从五旬节那天起,他们就能站起来,替神说话,传扬福音,拯救罪人,设立召会。这些工作的能力,一点都不是出于他们自己,那个能力的源头是出于天,出于从天上降下来的火。

那个火为什么只烧他们,不烧别人呢?在那个时候,在耶路撒冷众多的人口中,为什么天上的火只烧他们这一百二十人,而不烧别人?乃因为只有他们是在燔祭坛上;圣灵的火只降在燔祭坛上。那个火不是审判的火,审判的火是在将来;那个火乃是悦纳的火,是拯救的火。正如圣经所说,现在正是最可蒙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后六2)。这个火是烧在什么人身上?乃是烧在那些爱神、把自己献给神,肯舍弃一切的人身上。是烧在那些甘愿自己被杀、被破碎,肯把自己摆在神手里的人身上。神的火烧在这样的人身上,他们从这个烧里,就生出一个事奉。所以,人在神面前的事奉,不论在旧约的豫表,或是在新约的事实里,都是出自于祭坛的火。

祭坛的火乃是真实事奉的动力

神对人的事奉,只作一件事,就是把祂的火烧到人身上。我们要看见,什么叫事奉,什么叫工作。事奉和工作乃是人与神联合,神与人相调。好像是人事奉神,却不是出于人,乃是出于神,是神从人经过。光是神自己,不能事奉;光是出乎人,所有的事奉也不蒙悦纳。乃必须是神来了,经过人,借着人而事奉,这才有属灵的价值,才蒙神悦纳。因此,这里就有一个祭坛,神就呼召那些爱祂,要满足祂心意的人,把自己献在这个祭坛上。

真正基督徒的事奉,都不是出于人的,乃是出于神而经过人的。神的原则不是勉强人让祂经过,神不作拉夫的工作。神是把一个祭坛摆在这里,凡愿意的人,凡爱祂的人,都可以甘心前来,对付自己,破碎自己,把自己没有条件的摆在这个祭坛上,对神说,“神啊,我在这里,我只求能满足你的需要。”你若是这样诚心的献上自己,天上的火就会烧到你身上。这一个烧就变作你里面的热力,变作你里面的动力。这样的烧,就从你里头烧出一个事奉。今天在这个宇宙中,神所要作的事,就是把祂的火,这样的烧到人身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三册,建造神家的事奉,第二章)

应该从燔祭坛上盛火,在耶和华面前烧香

十六章十二节告诉我们,应该从燔祭坛上盛火,在耶和华面前烧香。借着这火,就把两个坛—香坛和燔祭坛—连在一起。燔祭坛是用来烧祭牲,香坛是用来烧香,而这火把这两个坛连在一起。

按照摩西五经,铜祭坛上这焚烧一切供物的火,是从天降下的(利九24,参代上二一26,代下七1)。这火不是由人点燃,乃是从神来的。这火自从降下以来,就没有熄灭过;一天过一天,从晚上到天亮,这火常常烧着(利六9)。那火是圣火,不是凡火。

燔祭坛上的火在神面前将一切天然和消极的东西烧掉

燔祭坛上的火在神面前将一切天然和消极的东西烧掉,将一切东西烧成灰。任何能升到神那里的东西,必须先在祭坛那里,用神圣的火焚烧。凡经过祭坛被神圣的火焚烧的东西,神才会悦纳。因此,在香坛那里在神面前烧香,需要从神那里降下的火。这烧去一切天然和消极东西之神圣的火,乃是我们事奉所需要的。

凡火表征天然的热心

凡火表征天然的热心(十1),没有经过十字架的对付,也不是在复活里。这里我们必须着重并详细解释,我们的热心受十字架对付,使我们能服事主,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要在复活里,就必须经过十字架的对付。我们不该把我们天然的火热带进来,无论是好的或是坏的,纯净的或是不纯净的,都还是天然的。

在祭司事奉里的凡火,造成在神面前的死亡

在祭司事奉里的凡火,造成在神面前的死亡。利未记十章一至二节说,“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可能亚伦的两个儿子是好心好意的作这事,但他们还是被烧死。献上凡火,使这两个祭司在神面前死亡。

我们必须告诉圣徒,我们是今日的祭司。我们既是今日的祭司,就必须谨慎我们献什么给神。我们献上某些东西给神,可能是出于好心好意,但我们若献上错误的东西,就会对我们造成死亡。这似乎不是严重的罪,但在神眼中却很严重。这死大多是在属灵的意义上。每当我们用一种天然的热心来事奉主时,就给我们的灵带进死亡。这就是说,我们事奉主是用天然的方式。凡是天然的事奉,都给我们的灵带进死亡。

今天许多基督徒用一种天然的火热、天然的热心来事奉。这热心没有经过十字架的对付,并且完全不在复活里。已过我们看过召会中一些能干的人热心事奉主。渐渐地,他们越事奉,就越带进死亡给人,主要是带给他们自己。因着他们的事奉,他们杀死了自己的灵,所以至终他们就在事奉中消失了;他们的祭司职分失去了。这完全是因献凡火而死的真实意义。

我们必须指出,我们都需要事奉、尽功用,并运用我们的一他连得,我们的恩赐。但我们必须谨慎不要天然的事奉,不用我们天然的火热来事奉。当然,主的确要我们在灵里火热,不要冷淡或不冷不热。但我们必须在我们的灵里火热,而不是在我们天然的生命里火热。保罗在罗马十二章十一节告诉我们:“要灵里火热,常常服事主。”在我们天然生命里的火热,对神都是凡火,并带进死亡。

祭司该控制他们天然的情感,不同情被神的圣别所定罪的人

亚伦的两个儿子死了以后,亚伦默默不言;他受吩咐不要为他的两个儿子哀悼,他们乃是被神的圣别所定罪并击杀的(利十3,6)。这就是说,祭司该控制他们天然的情感,不同情被神的圣别所定罪的人。要作父亲的亚伦不表同情是很难的,所以他需要控制他天然的情感。

因此,在我们的祭司事奉里,不只天然的热心该被弃绝,连天然的情感也要受到控制。今天每一个在召会生活中的人,都是在祭司职分里的祭司,所有的祭司都该控制他们天然的情感,不同情任何被神的圣别所定罪或击杀的人。燔祭坛上的火表征神的圣别。在坛上昼夜焚烧的,乃是神的圣别。因此,出来吞灭亚伦这两个儿子的火,乃是神的圣别。

在利未记十章,我们看见两件天然的东西:天然的火热、热心,和天然的情感、同情,二者都该弃绝。我们不该带进天然的火热,也不该用我们天然的情感,对任何天然的人表同情。

献凡火可能与喝酒有关

按照利未记十章,献凡火可能与喝酒有关。拿答和亚比户一死,神就吩咐祭司们不要喝酒。八至九节说,“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儿子们进会幕的时候,淡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凡有逻辑的读者都会想到,亚伦的两个儿子献凡火给耶和华,可能是因为喝醉了。他们喝了太多酒。

在圣经里,喝酒表征过度享受属世、天然或物质的事物。换句话说,我们若过度享受这世界上的事物,就常常会叫我们喝醉。当我们喝醉时,就会很兴奋并失去控制,不按规律作事。亚伦的两个儿子可能喝醉了,所以他们非常兴奋,得意忘形,以致不按规律作事。那就是说,他们妄自献上凡火。献凡火乃是犯了妄为的罪。他们妄自想要为神作事;实际上,那对神不是真正的献祭,乃是他们违反神的定规妄自作的。

人因着过度享受一些事,就妄自行事;他们是喝醉了。当祭司喝醉了,就失去分辨圣别的能力(利十10),也不能教导神的子民(11)。当我们因喝醉而失去分辨力时,我们就不受规律;所以必然不能教导别人,使他们受规律。

祭司有两重的功用:第一是事奉神,第二是教导人。今天在召会中,我们祭司的功用也包括这两件事:献祭给神来事奉神,以及教导人。在献祭给神的事上,我们必须分辨那些是我们该献的,那些是我们不该献的。我们需要有这种清楚的辨识。再者,为了要教导人,我们需要借着经历而有所学习。我们若喝醉并失去分辨力,就不能教导别人,也就完全失去我们祭司职分的功用。这都包括在向神献凡火的意义里。我们需要清楚看见这些事,叫我们在召会的服事上受警戒。(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册,事奉的基本功课,第十四课)

参考与参读资料:

1.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三册,建造神家的事奉,第二章

2.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册,事奉的基本功课,第十四课

3. 利未记生命读经,第三十三篇

1 2018年夏训,“利未记结晶读经(二)”,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