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一单元
第三课 不自居身分,乃是作奴仆服事
读经:太二十25~28,腓二5~8,加五13,出二一1~6
壹 我们应该不自居身分,乃是作奴仆服事—太二十25~28:
一 李弟兄见证说,照他多年的观察,无论同工或长老,最大的难处,就是许多人把自己同工或长老的身分看得太重。
二 实在说来,我们没有身分:
1 就着神的爱和恩来说,我们都是祂的儿女,与祂同类,不能说没有身分。
2 但是在神的经纶中,祂还要在地上,在祂所创造并救赎的人类中,得着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至终要得着新耶路撒冷,以完成祂永远的经纶;在这过程之中,有许多的工作和服事,所以就需要有同工与长老。
3 然而,主耶稣对门徒说,“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役;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奴仆”(太二十26下~27);我们作同工和长老的,就是这样的奴仆。
三 保罗说,“我们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也传自己为耶稣的缘故,作你们的奴仆”(林后四5):
1 这意思就是说,信徒不该因着保罗、彼得等人是使徒、传福音者,就把他们看得太高;他们乃是信徒的奴仆。
2 今天我们也不该看自己是同工、长老,乃要看自己是众人的奴仆,是服事众人的。
3 “我最大的负担,就是盼望主施怜悯,使你们能因着我爱里的交通,都服下来,并且了解:作同工或长老,乃是作奴仆。……同工弟兄们,长老弟兄们,我们都错了,也都得悔改。我很痛心的说这话,因为我们常常自居人上,不容有人说我们错;若有人说我们错,我们就含怨在心;这不是奴仆该有的态度”(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一章)。
贰 腓立比二章五至八节基督是信徒的榜样,也是正当为人生活的模范:
一 这不是在社会中居高位之人的榜样;反而是为奴之人的榜样。
二 虽然基督与神同等,在宇宙中有最高的地位,祂却成为社会中地位最卑微的人。
三 与神同等的那一位,不但成了一个人,并且成了一个奴仆;祂这样虚己,且自己卑微。
四 保罗说,基督“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8节:
1 基督因着顺服神,羞羞辱辱的死了;祂以罪人和犯人的身分而死,照着罗马人的方式钉在十字架上死了。
2 只有奴仆才甘愿这样死去。
五 那些要跟随这个榜样的人,也必须虚己,且自己卑微。
叁 作奴仆就是要有牺牲的灵—加五13,出二一1~6:
一 奴仆不要求自己的权利;他不在意自己的利益。
二 奴仆必须一直关心别人;奴仆乃是总是愿意服事别人,为别人牺牲自己的人。
三 这个原则也适用于我们今天基督徒的生活;加拉太五章十三节说,我们蒙召,是要得自由,但要用爱心作奴仆互相服事。
四 根据出埃及记二十一章一至六节里的预表,奴仆是基督的预表,我们若要以基督为榜样,就必须学习作奴仆,为着别人而牺牲一切。
肆 爱是成为奴仆的动力和必要条件—4~5节:
一 继续作奴仆不是律法的要求;乃是一件爱的事:
1 根据出埃及记二十一章二节,一个希伯来奴仆服事他的主人六年以后,就可以自由;在他作奴仆的年间,他若得着妻子与儿女,就必须把他们留下,作为主人的财产,“他要独自出去”—4节。
2 然而,奴仆可能“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5节。
3 因为奴仆爱他的主人,和他的妻子儿女,他就不愿自由出去;反之,他愿意永远服事他的主人;爱是他继续服事的根基。
二 爱要求我们牺牲;没有牺牲,就没有爱:
1 主耶稣爱我们,为我们牺牲。
2 以弗所五章二节说:“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
3 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好像罪犯死在十字架上;这证明爱要求人牺牲。
三 主耶稣爱神、爱教会,也爱祂所有的子民:
1 神是祂的主人,教会是祂的妻子,而祂所有的子民是祂的儿女。
2 因着这爱的激发,祂就甘愿作奴仆。
四 只有那些甘心作奴仆的人,才能永久留在教会生活里:
1 不论众圣徒怎样对待我,我除了留在教会生活中以外,别无选择。
2 教会乃是我父和祂所有儿女的家;我不过是祂的一个奴仆,爱祂、爱教会,并爱祂的儿女。
伍 今天我们作为基督奴仆的地位,该在门框旁边;耳朵被开启,为要听从主人—出二一6:
一 根据出埃及记二十一章,一个爱主人,并要继续服事的奴仆,就被带到门前,靠着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这表示奴仆的耳朵必须开启,为要听主人的声音—5~6节。
二 主耶稣既是神的奴仆,祂所得着的,不是施教者的舌头,乃是受教者的舌头—赛五十4:
1 祂又说,神开通祂的耳朵,使祂能像受教者一样听神的话。
2 这启示出我们若不是受教者,就不能为神说话;在我们能够为祂说话以前,首先必须受祂的教导。
陆 奴仆向主活,不再向自己活—林后五14~15,罗十四7~8:
一 林后五章十四至十五节保罗说到向主活:
1 向主活,就是以祂为我们生活的目标;凡我们所作的一切,基督都该是我们独一的目标—罗十四7~8。
2 向主活,意即我们在主的指引和约束之下,并且要符合祂的要求,满足祂的愿望,完成祂所要的—提后一9,三10。
3 向自己活的意思是我们在自己的约束、指引和管治之下,只关心自己的目的和目标。
4 “向主”这辞含示我们是主的产业,我们已经属于祂;“为主”这辞含示我们仍属于自己,但照着我们的喜悦或方便。
5 向主活指明我与主乃是一,如在婚姻生活中,妻子之于丈夫—林前六17。
二 向主活乃是基于我们是主的人这个事实;我们属于祂—罗十四8:
1 我们需要领悟,我们是主用宝血的重价所买来的—林前六19~20,彼前一18~19。
2 如今祂是我们的主和主人,我们属于祂。
3 我们的所有,是向祂而有;我们的所作,是向祂而作;我们的所是,是向祂而是;一切完全向着祂,现在我们需要向祂活着。
柒 在教会生活中,我们都必须作奴仆—腓一1,西一7,四7、12,彼后一1:
一 主耶稣教导我们,不要在别人之上,反要比别人卑微,作他们的奴仆—约十三1-5、12~15。
二 在教会生活中没有地位;我们都是弟兄,我们都必须像奴仆一样来服事—雅一1,犹1,启一1,六11,十7,十一18,二二3、6。
三 所有相信基督、属于祂并有祂服事生命的人,应当以祂为榜样,必须是爱神、爱教会,并爱神子民的奴仆;有这样的爱作我们的动力,我们就能成为牺牲和服事的奴仆—可十42~45,腓二5~8,加五13,弗五2,罗一1。
四 在完成神新约的经纶上,我们需要有奴仆的灵、奴仆的爱,以及奴仆的顺服—腓二5,林前九19。
捌 看附录一,“借着放下我们的尊严和老资格像奴仆般服事神的子民”。
职事信息摘录:
不自居身分,乃是作奴仆服事
我对大家说直话,照我多年的观察,无论同工或长老,最大的难处,就是许多人把自己同工或长老的身分看得太重。实在说来,我们没有身分。就着神的爱和恩来说,我们都是祂的儿女,与祂同类,不能说没有身分。我们的身分就是神的种类,是神的儿女。但是在神的经纶中,祂还要在地上,在祂所创造并救赎的人类中,得着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至终要得着新耶路撒冷,以完成祂永远的经纶。在这过程之中,有许多的工作和服事,所以就需要有同工与长老。
在福音书中,我们能清楚看见,彼得、雅各、约翰是头一班跟随主的人。他们在主身边,有三年半之久。到末了,主带着他们上耶路撒冷去;祂是要去受死,以完成神的经纶,但跟随祂的人一路上却在争论谁为大。(可九34,路二二24。)这真是又丑陋、又羞耻的事。他们跟随主三年半,在主的身边领受了许多启示。但是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主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诉他们,祂上耶路撒冷是要去受死,第三日复活。(太十六21,十七22~23,二十17~19。)他们听见主说要去受死,但没有听见祂说第三日要复活;对他们而言,复活是听不懂的外国话。
他们虽然听见主要去受死的话,并且快要进入耶路撒冷,然而他们在主身边争论谁为大。雅各和约翰是主耶稣肉身的表兄弟,他们的母亲是主耶稣母亲马利亚的姊妹;所以他们就托他们的母亲去见主耶稣;她就去求主说,‘请叫我这两个儿子在你国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其他十个门徒听见了,就恼怒他们。(太二十20~24。)这样把亲戚关系也带进来,真是一件丑陋的事。
于是主耶稣把门徒叫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役;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奴仆。’(26~27。)这里的‘奴仆’,不是花钱雇用的仆人,乃是买来的奴隶;按罗马律法,这些奴仆是没有人权的。
我们作同工和长老的,就是这样的奴仆。保罗也说,‘我们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也传自己为耶稣的缘故,作你们的奴仆。’(林后四5。)这意思就是说,信徒不该因着保罗、彼得等人是使徒、传福音者,就把他们看得太高;他们乃是信徒的奴仆。今天我们也不该看自己是同工、长老,乃要看自己是众人的奴仆,是服事众人的。
我最大的负担,就是盼望主施怜悯,使你们能因着我爱里的交通,都服下来,并且了解:作同工或长老,乃是作奴仆。在这件事上,主耶稣为我们立了一个美好的榜样;祂是主,是夫子,尚且虚己,束起腰来洗门徒的脚,如同奴仆服事他们。(约十三3~5。)主也咐吩我们要照祂所作的去作。(12~17。)同工弟兄们,长老弟兄们,我们都错了,也都得悔改。我很痛心的说这话,因为我们常常自居人上,不容有人说我们错;若有人说我们错,我们就含怨在心;这不是奴仆该有的态度。(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一章)
基督的预表
许多圣经教师指出,二十一章一至六节里的奴仆是主耶稣的预表。我赞同。这些经节里的奴仆的确是预表基督。主耶稣生活在地上好像奴仆一般。因此,祂是最高为人生活的标准,在祂的生活中履行了律法上人际关系中第一个条例的必要条件。
有开通的耳朵
根据出埃及记二十一章,一个爱主人,并要继续服事的奴仆,就被带到门前,靠着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5~6)。这表示奴仆的耳朵必须开启,为要听主人的声音。旧约里有两段话预言基督作奴仆,提到主的耳朵。在诗篇四十篇六节主对神说:“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这里我们看见,神所喜悦的不是祭物和礼物,乃是向祂开通的耳朵。神开通主耶稣的耳朵,使祂能够行神的旨意。以赛亚五十章四节、五节论到基督说:“主耶和华赐我受教者的舌头,使我知道怎样用言语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听,像受教者一样。主耶和华开通我的耳朵……”主耶稣既是神的奴仆,祂所得着的,不是施教者的舌头,乃是受教者的舌头。祂又说,神开通祂的耳朵,使祂能像受教者一样听神的话。这启示出我们若不是受教者,就不能为神说话。在我们能够为祂说话以前,首先必须受祂的教导。
顺服至死
在约翰十四章三十一节主耶稣说:“但要叫世人知道我爱父,并且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因为主耶稣爱父神,祂不但为儿子,更是作奴仆,来遵守父的话。祂听从神的话,并遵守神的话来行神的旨意。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救赎神的选民,乃是神的旨意。父这样吩咐主,而主因着爱父,就像奴仆一样顺服祂,还上了十字架。因此,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顺服的行为。保罗说,基督“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基督因着顺服神,羞羞辱辱的死了。祂以罪人和犯人的身分而死,照着罗马人的方式钉在十字架上死了。只有奴仆才甘愿这样死去。
以基督为我们的榜样
圣经启示,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信徒,不但是神的受造之物,也是神的儿子。在旧造里,我们是神的受造之物;在新造里,我们成为神的儿子。然而,我们若维持受造之物与儿子的地位,就不能遵守神的话。我们要遵守祂的话,就必须倒空自己,谦卑自己,将受造之物与儿子的地位都摆在一旁。然后我们就要成为奴仆,有神作我们的主人。根据出埃及记二十一章里的预表,基督是奴仆,而神是主人。我们若要以基督为榜样,就必须学习作奴仆,为着别人而牺牲一切。
使徒保罗跟随主耶稣作奴仆。他以这些话来开始罗马书:“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在提多书一章一节他说到自己是“神的仆人”。保罗是基督和神的奴仆,他甘愿倒空自己。谦卑自己,并且牺牲他的地位、权利和特权。毫无疑问地,在这件事上,他是跟随主耶稣的脚踪行。主是神的奴仆,而保罗借着基督服事并牺牲的生命,也是这样的奴仆。
我愿意再一次强调,奴仆的条例在先,原因在于我们若没有奴仆的灵,就无法遵守其它的条例,好在神面前有一个正确的为人生活。例如二十三章四节说,以色列人若遇见仇敌的牛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再者,以色列人若看见恨他之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也必须给与帮助(二三5)。倘若以色列人有奴仆的灵、奴仆的态度,他就愿意这样施行帮助。他会对自己说:“我是一个奴仆,服事神我的主人。我爱我的主人,我也爱祂的子民。即使这个以色列人恨我,是我的仇敌,但他还是神的子民。我必须尽奴仆的义务,照顾他的牲畜。”然而,以色列人若没有奴仆的灵,就会欢喜看见他仇敌的牲畜遭害。他会认为这是神审判、惩罚他的仇敌的方式。这样的态度绝不是一个奴仆的态度。
我们若要遵守神圣的条例,就必须成为奴仆。神的律法要求我们这样。不愿成为奴仆的人,就无法遵守神的律法。主耶稣自己是成为奴仆的那位,当祂的门徒争着为首时,祂就教导他们要取奴仆的地位。祂对他们说:“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7~28)。
爱是服事的根基
根据二十一章二节,一个希伯来奴仆服事他的主人六年以后,就可以自由。在他作奴仆的年间,他若得着妻子与儿女,就必须把他们留下,作为主人的财产,“他要独自出去。”(4)。然而,奴仆可能“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5)。这里我们看见,继续作奴仆不是律法的要求;乃是一件爱的事。因为奴仆爱他的主人,和他的妻子儿女,他就不愿自由出去。反之,他愿意永远服事他的主人。爱是他继续服事的根基。
常有人说,爱使人盲目。实在说来,我们若要爱别人,向他们就该是盲目的。但我们自己必须牺牲。爱要求我们牺牲;没有牺牲,就没有爱。主耶稣爱我们,为我们牺牲。以弗所五章二节说:“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好像罪犯死在十字架上。这证明爱要求人牺牲。
倘若一位弟兄不愿牺牲自己,他就无法爱他的妻子。照样,父母若要爱他们的儿女,就必须甘愿为他们的儿女牺牲。没有牺牲,就没有爱。
根据二十一章五节,一个奴仆很可能不要自由。因着爱他的主人和妻子儿女,他宁愿仍然作奴仆受约束。这不是一件律法要求的事;乃是自动的爱所激发的。
主耶稣爱神、爱教会,也爱祂所有的子民。神是祂的主人,教会是祂的妻子,而祂所有的子民是祂的儿女。新约启示主耶稣对父、对教会,以及对圣徒这三重的爱。根据约翰十四章三十一节,主爱父;根据以弗所五章二十五节,基督爱教会;根据加拉太二章二十节和以弗所五章二节,基督爱所有的信徒,所有的圣徒。因着这爱的激发,祂就甘愿作奴仆。爱是成为奴仆的动力和必要条件。
奴仆的地位
出埃及记二十一章六节说到奴仆被带到门前,靠着门框。古时候,奴仆必须站在门框旁边等候主人的命令。他们不凭着自己作什么,只照着主人的话而行。今天我们作为基督奴仆的地位,也该在门框旁边。再者,二十一章六节告诉我们,主人用锥子穿他奴仆的耳朵。这表示奴仆的耳朵被开启,为要听从主人。
许多基督徒服事神,但他们没有站在门框旁边,他们的耳朵也没有用锥子穿过。他们凭自己行事,不照着从主人所听见的去行。他们照着自己的观念、喜好和意念作许多的事。
在教会生活中基督的奴仆
我们这些相信基督的人,都必须是祂的奴仆。我们应当说:“主啊,我爱你。即使我能自由出去,我也不要离开你。我爱你,我爱你的教会,我也爱你的儿女。”一方面,我们可以证实,教会生活是何等的享受,何等的荣耀。另一方面,在教会生活中,我们都必须成为奴仆。旧约和新约都指明,神的子民需要有奴仆的灵。
各教会的长老必须晓得,他们若不愿意作奴仆,就不能成为合式的长老。每一位长老都必须是奴仆。主耶稣教导祂的门徒,不要想在别人之上,反要比别人卑微,作他们的奴仆。在教会生活中没有地位。我们都是弟兄,我们都必须像奴仆一样来服事。
以往我们释放了数百篇关于生命、灵、基督和教会的信息。然而,我们若要应用这些信息,就必须作奴仆。那些不愿有奴仆之灵的人,就不能实际地进入这些信息中。以往有些人作见证说,他们爱教会,并且愿意把自己献给教会。但最终这些人离开了教会生活,有些人甚至成为反对教会的人。他们里面深处有地位的野心。因着在教会生活中无法实现这个野心,他们就离开了教会。只有那些甘心作奴仆的人,才能永久留在教会生活里。不论众圣徒怎样对待我,我除了留在教会生活中以外,别无选择。教会乃是我父和祂所有儿女的家。我不过是祂的一个奴仆,爱祂、爱教会,并爱祂的儿女。释放了许多篇关乎生命、灵、基督和教会的信息之后,我很乐意释放这篇作奴仆的信息。这话是为着我们众人的。
爱和顺服
我们若有奴仆的灵和奴仆的爱,我们就很容易顺服。顺服总是随着爱来的。这可由父母与儿女之间的关系来说明。实在说来,好父母有时候必须顺服他们的儿女。常常父母顺服儿女比儿女顺服父母还要快。这里的点是说,爱产生顺服。只有奴仆才能顺服。好父母乃是有奴仆的爱和顺服的人。一个爱儿女的母亲,里面深处甘愿作他们的奴仆,并为他们作任何事情。为什么父母有时候顺服他们的儿女呢?他们因着爱而顺服。爱是顺服的必要条件。
我在本篇信息中的负担强调三件事:奴仆的灵、奴仆的爱,以及奴仆的顺服。我们若有奴仆的灵、奴仆的爱,和奴仆的顺服,我们就能够遵守诫命。这话初初听起来也许很希奇,但你若诚实地考察,你会看见它在我们实际的经历中是真的。唯独有奴仆的灵、爱和顺服的人,才能遵守神的条例。在旧约和新约的经营里,都需要这样的灵、爱和顺服。
现在我们能看见,为什么神把论奴仆的条例摆在第一,为什么奴仆在这里是基督那位真奴仆的预表。我们这些相信基督、属于祂,并有祂牺牲之生命的人,也必须是爱神、爱教会,并爱神子民的奴仆。有这样的爱作我们的动力,我们就能成为牺牲和服事的奴仆。(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六十八篇)
参考与参读资料:
1. 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一章
2. 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六十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