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养与教导

牧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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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受文集
李常受文集书名
建造召会所需要的话语供应、牧养和治理

第四篇 事奉与生活调在一起

罗十二6~21,林前十二28,林后四2,六14~15,提前二4,提后二15

壹 生活与事奉相联:罗马十二章六至八节说,照着所赐给我们的恩典,我们得了不同的恩赐:或申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申言;或服事,就当忠于服事;或作教导的,就当忠于教导;或作劝勉的,就当忠于劝勉;分授的,就当单纯;带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乐意—罗十二6~8:

一 正常基督徒的事奉与生活应该调在一起;我们无论运用恩赐或是尽职事奉,都该是日常且自然的生活;不是唱戏,也不是表演—罗十二6~8:

1 在基督的身体里,所有肢体的事奉都该是生活的一部分,与生活调在一起;换句话说,基督身体的众肢体要在正常的生活中运用恩赐来事奉主。

2 这指明我们对弟兄姊妹的照料和看顾,乃是生活,不是表演,因此不必作特别的准备;我们爱圣徒,有忍耐,与人同乐同哭、与人和睦,乃是生活中自然的事,不该是特别演出来的。

二 罗马十二章的恩赐,与林前十二章的恩赐大有分别;林前十二章的恩赐,诸如行异能、医病、说方言等,乃是人在那灵里所得着的恩赐,所注重的是能力,可以说是神奇性、灵感性、非生命、非生活的—林前十二28:

1 人要得着林前十二章里的恩赐,不需受十字架的对付与破碎;但要得着罗马十二章里的恩赐,非受十字架的对付与破碎不可。

2 若单单运用林前十二章的恩赐,对召会的建造可能会带来难处;然而,正常运用罗马十二章的恩赐,不仅不会有难处,反而有益于召会的建造。

贰 随时随地都可以事奉;我们知道,医生行医需要在特定的场所,穿着医生袍操作医疗器材;然而,我们事奉主却可以随时随地,无论是在爬山、坐车、乘船、走路、作饭,都可以事奉主—罗十二6~8:

一 喜乐的时候,应当事奉;忧伤的时候,也应该事奉;不论长老、执事、家负责或排负责,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都应当事奉。

二 如果我们说没有时间事奉,就等于说没有时间生活;因为我们的生活就是事奉,事奉就是生活。

叁 以真理为依据,给人具体的帮助;按照这原则,家负责若仅仅关心弟兄姊妹有无读经、祷告、聚会等,还不能给人具体的帮助;必须关心他们各面实际的需要,才能给人具体的帮助—林后六14~15:

一 生活为人方面,我们要将圣徒带到主面前,帮助他们在这件事上与主有交通,寻求主的旨意和带领;另一面,我们要帮助他们照着真理而行:

1 我们需要把圣徒带到主和圣经真理跟前,帮助他们照着真理而行;这样,我们才能给圣徒实际的造就。

2 此外,我们也需要关心圣徒的婚姻、夫妻相处、以及父母与儿女间的伦常关系,实际的在生活为人的事上给与具体的帮助。

二 属灵光景方面,我们必须先关心人的属灵光景,了解人的需要,才能供应人,帮助人有真实生命的长进:

1 我们要学习知道人的光景和需要,并学习帮助人、成全人;千万不要说自己作不到,又不肯学,只会推卸责任说,完全交给主,让圣灵来作。

2 圣灵要在人身上作工,也需要你我的配合;我们在那一面学了功课,圣灵就能借着我们在那一面帮助人。

三 认识召会方面,家负责需要帮助人认识召会的实际、原则、立场、道路、历程等,在这些事上给人具体的帮助。

四 事奉方面,家负责要帮助圣徒事奉;我们必须帮助圣徒除去圣品阶级的观念,并成全圣徒人人都事奉。

肆 真理教导和生命供应,缺一不可;以真理来说,我们需要教导人;以生命、恩典来说,我们需要供应人;这二者缺一不可—林后四2:

一 若是我们的事奉太过普通和笼统,只会一味地对人说,要聚会,要爱主,要和主交通,不要爱世界,恐怕无法给人具体的帮助。

二 我们要给人具体的帮助,若不以真理为依据,就会成为乌合之众,觉得满意就在一起,不满意就自立门户、另起炉灶。

伍 出代价认识真理,而与神同工;神是富有思想、条理并计划的,在事奉上,我们需要一项一项的学,不能马虎、得过且过、避难就易、应付了事—提前二4:

一 我们必须看见召会在神面前的地位与基本原则,认识这二千年来召会的道路,以及神给召会的托付;这些伍都不是轻易、简单的事,乃是重大、不得了的事。

二 今天,如果我们不认识真理,没有看见神的心意,神就没有路;祂会一直忍耐,恒忍等候,直到有认识真理、让祂有路的人兴起来。

职事信息摘录:

读经:

罗马书十二章六至二十一节。

生活与事奉相联

罗马十二章六至八节说,“照着所赐给我们的恩典,我们得了不同的恩赐:或申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申言;或服事,就当忠于服事;或作教导的,就当忠于教导;或作劝勉的,就当忠于劝勉;分授的,就当单纯;带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乐意。”这里提到的申言、服事、教导、劝勉、分授、带领、怜悯人,是指我们各人在基督的身体里所得的恩赐。接着,九至二十一节说到爱不可假冒,爱弟兄,要彼此亲热,在指望中要喜乐,在患难中要忍耐,在祷告上要坚定持续,要祝福我们的仇敌和逼迫者等,这些是描绘信徒活出最高美德的生活。前一段经文与恩赐、事奉有关,后一段经文与生活、行为有关,这指明正常基督徒的事奉与生活应该调在一起。我们无论运用恩赐或是尽职事奉,都该是日常且自然的生活;不是唱戏,也不是表演。

唱戏的人,生活与表演完全不一致。每当他们唱戏或表演时,需要化妆并打扮,穿戴、举止和说话都要配合角色的需要。然而,基督徒的事奉不该是表演,乃该是生活。我们的生活与事奉都该完全一致;我们的事奉就是生活,我们的生活也就是事奉。在基督教里,有些神职人员平日生活是一个样子,上台讲道又是另一个样子,不但要穿上特定的袍子,甚至说话还可能带着某种宗教的腔调。这种事奉与生活不一致的情形并不合圣经,与使徒保罗在罗马十二章所揭示的不符。

事奉乃生活的一部分

照罗马十二章的启示,基督徒的生活和事奉乃是调在一起,分不开的。在基督的身体里,所有肢体的事奉都该是生活的一部分,与生活调在一起。换句话说,基督身体的众肢体要在正常的生活中运用恩赐来事奉主。

十二章的恩赐,就像身体上各个肢体的才能。六至八节所包括的各项—申言、服事、教导、劝勉、分授、带领、以及怜悯人—每一项都是生命中恩典的恩赐。这指明我们对弟兄姊妹的照料和看顾,乃是生活,不是表演,因此不必作特别的准备。我们爱圣徒,有忍耐,与人同乐同哭、与人和睦,乃是生活中自然的事,不该是特别演出来的。如果我们劝勉人、看望人、服事人,需要预先特别准备,就与十二章的原则不相符。运用恩赐的事奉,应该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是我们平常、普通、一般生活的显出,是出于灵、在生命里的事。

按照这原则,家负责出去看望人应该自自然然,不需要刻意准备,因为这是他生活的一部分。我们的事奉就是生活,我们的生活也就是事奉。罗马十二章的恩赐,与林前十二章的恩赐大有分别。林前十二章的恩赐,诸如行异能、医病、说方言等,(28,)乃是人在那灵里所得着的恩赐,所注重的是能力,可以说是神奇性、灵感性、非生命、非生活的。然而罗马十二章的恩赐,所注重的乃是生命,与基督徒正常的生活有关。人要得着林前十二章里的恩赐,不需受十字架的对付与破碎;但要得着罗马十二章里的恩赐,非受十字架的对付与破碎不可。所以,罗马十二章里恩赐的分量,远超过林前十二章里的恩赐。人也许有林前十二章里说方言、医病、行异能的恩赐,却可能仍然满了肉体;然而,若要有罗马十二章里的恩赐,就必须过一种被十字架对付并破碎的生活。

我们读这两章的上下文时,不难读出圣灵有不同的口吻和语气。似乎圣灵并不高看林前十二章的恩赐,因为圣灵对哥林多圣徒有所改正;但论到罗马十二章的恩赐,圣灵却对圣徒满有鼓励之意。若单单运用林前十二章的恩赐,对召会的建造可能会带来难处;然而,正常运用罗马十二章的恩赐,不仅不会有难处,反而有益于召会的建造。

罗马十二章的恩赐没有一样是神奇的,都是生命中恩典的恩赐,需要生命的长大才能得着。生命长大就带进某种生命的度量;而出于这生命的度量,就将某项属灵的技能或恩赐显明出来。所以,我们都需要借着生命的长大,在召会的事奉里显明恩赐。换言之,我们的事奉不是扮演角色,乃是平常的生活。比如,有人以为事奉就是去探望人以前先祷告二十分钟,然后正正式式前去,结束之后就像下班一样。这种对事奉的领会是错的。其实,家负责在路上遇见弟兄姊妹,和他们交通几句话,这就是事奉。正确的运用恩赐与事奉应该调在我们的生活里。即便是我们在机场等候接机,或是在送圣徒到机场的路上与他们有交通,也都是事奉。

这十几年来,我对于罗马十二章的分段常感到困扰,总是理不清楚这一章关于事奉与生活的分段。譬如,八节讲分授、怜悯人,应该属于信徒活出最高美德的生活,怎么会与作教导、劝勉、带领的恩赐并列。直到最近,我才蒙主怜悯,慢慢从经历中领会圣灵这样安排的用意,是要启示基督徒的生活与恩赐是调在一起的;换句话说,恩赐调在生活里,生活调在恩赐里。但愿我们都看见:没有人可以将事奉与生活分开;基督徒的事奉乃是生活。在召会中事奉该是生活中顶自然的事,正如我们在日常生活里会笑、会爱、会忍耐那样自然,并不需要像表演一样事先特别准备。

我们在召会中牧养人、照顾人,乃是顶自然的事,如同父母养育儿女一样。罗马十二章里的事奉,不是一种特别的职业,乃是一种生活。作医生、作教员,乃是一种职业,和人平日的生活是分开的。作医生的不能在吃饭时看病,作教员的不能在购物时教书;但我们却可以在吃饭或购物时事奉,接触人,与人交通。

随时随地都可以事奉

我们知道,医生行医需要在特定的场所,穿着医生袍操作医疗器材;然而,我们事奉主却可以随时随地,无论是在爬山、坐车、乘船、走路、作饭,都可以事奉主。可以说,喜乐的时候,应当事奉;忧伤的时候,也应该事奉。不论长老、执事、家负责或排负责,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都应当事奉。譬如,在乘船时遇见一位弟兄,当下即可与他交通,给他生命的供应和帮助。既然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能哭,也能笑;照样,没有一个地方或一个时候,是我们不能事奉的。

基督教以为罗马十二章所说的将身体献上,以及恩赐的运用,是指献身作传道说的;然而,保罗的意思并不是要人放下职业,全时间作传道,也不是要人投身某些特别的事奉,而是强调事奉与生活该调在一起,要在生活中事奉。目前在香港召会所有的家负责中,没有一个是全时间服事者。原谅我说,家负责若是全时间服事,反而不太合式,因为会让非全时间的圣徒有理由推辞说,“他们全时间服事,没有工作缠身,无牵无挂,当然有时间守晨更。但我们作生意的,每天必须听行情、看报纸,怎么有时间事奉主?”有一位作生意的弟兄说,仓库里的货一送出去,他就睡不安稳,担心那几万元的货能否平安送抵客户手中。所以,在职的圣徒实在被工作和事务缠身。然而,若是某位家负责除了上班以外,平时要养育家中八个年幼的孩子,又要照顾父母亲,他还能事奉,其他圣徒看在眼里,自然就无话可说。

带职业事奉的榜样

从前在中国北方,有一位赵静怀弟兄是带职业服事的负责弟兄。他作国际贸易,生意作得相当大。每周一早晨,他和几位弟兄固定聚在主面前,一同为着召会的往前交通祷告。对生意人来说,周一早晨的行情报告相当重要,但每周一早晨的聚会,他从不缺席。他对属下说,当他在聚会时,不要打扰他,即使有电报或紧急的事也不要通报他,等他会后再处理。他在北方实在带给弟兄姊妹许多积极的影响。因着他这样正面的榜样,其余作生意的弟兄姊妹就没有借口说因为工作忙而不能事奉主。

今天我盼望把这一个点作到弟兄姊妹里面。长老、执事、家负责、排负责都要把已往的观念打掉,看见我们的事奉是不需要特别、刻意的准备。不论我们是作那一行的,无论何时何地遇到弟兄姊妹,都可以事奉。这好比潮州人说潮州话、福州人说福州话那样自然,因为说话就是生活。罗马十二章的恩赐能自然显于我们的生活中,因为是作到我们所是里的恩赐,是在生命里并出于生命的恩赐,与林前十二章所提神奇的恩赐不同。无论我们有多忙,都能在生活中运用恩赐而事奉,因为这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带职业的弟兄姊妹最合式作家负责。

曾有一位弟兄对我说,“李弟兄,盼望再过五年,我能和你一样全时间事奉主。”其实我希望能一边带职业,一边事奉主。将事奉当作专一、特别的事,以至于与生活分开,乃是出于基督教传统的观念,也是出于人堕落的心思。圣经清楚的启示,事奉该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治理召会与怜悯人同样是生活的一部分。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事奉。譬如,与人一同用餐时就可以接触人,给人属灵的供应;或是乘渡轮时与人交通,给人属灵的帮助。这样积少成多,就能把人服事起来。在罗马十二章,圣灵似乎是说,你什么时候能爱人,怜悯人,恭敬人,你就什么时候能服事人,能事奉。这种事奉并不需要预先准备,乃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不能说没有时间事奉,也不能说等全时间了才事奉。如果我们说没有时间事奉,就等于说没有时间生活;因为我们的生活就是事奉,事奉就是生活。

以真理为依据,给人具体的帮助 在以弗所书里,我们看见使徒保罗是如何具体的帮助以弗所圣徒。在头三章,保罗给他们看见一个高的启示;然而在后三章,保罗实际的讲到圣徒在日常行事以及在伦常关系上所需要的生活,包括基本的原则与生活的细节,(四17~五21,)以及妻子与丈夫、儿女与父母、奴仆与主人之间的关系。(五22~六9。)

按照这原则,家负责若仅仅关心弟兄姊妹有无读经、祷告、聚会等,还不能给人具体的帮助。必须关心他们各面实际的需要,才能给人具体的帮助。

生活为人

首先,家负责需要关心圣徒的生活。有些基督徒为了维生,会与不信主的人合伙作生意。一面,我们要将圣徒带到主面前,帮助他们在这件事上与主有交通,寻求主的旨意和带领;另一面,我们要帮助他们照着真理而行。林后六章说,“你们跟不信的,不要不配的同负一轭,因为义和不法有什么合伙?光对黑暗有什么交通?基督对彼列有什么和谐?信的同不信的有什么同分?”(14~15。)我们需要把圣徒带到主和圣经真理跟前,帮助他们照着真理而行;这样,我们才能给圣徒实际的造就。此外,我们也需要关心圣徒的婚姻、夫妻相处、以及父母与儿女间的伦常关系,实际的在生活为人的事上给与具体的帮助。

属灵光景

其次,家负责需要关心圣徒的属灵光景。一位弟兄可能受浸、得救了,却不知道如何读经、祷告、与主交通。一位姊妹可能已经得救多年,知道如何读经、祷告,却从来没有奉献过。有的人可能爱世界,有的人可能满了肉体。我们若知道这些光景,就要从主接受负担,针对其实际的需要,给他们具体的帮助。家负责不能只是给人一般、普通的帮助,必须按照人实际的情况给与适切的帮助。如同孩子在婴孩阶段该吃什么,长大一点又该吃什么,父母在预备食物时会有不同的考量。孩子冬天穿什么,夏天穿什么,父母也都有不一样的考量。若是父母笼统的给孩子吃、穿,孩子必定长得不健康。

我们必须先关心人的属灵光景,了解人的需要,才能供应人,帮助人有真实生命的长进。若是我们的事奉太过普通和笼统,只会一味地对人说,要聚会,要爱主,要和主交通,不要爱世界,恐怕无法给人具体的帮助。只给人普通、笼统的照顾,就好比雕刻一块木头,只刻出一个圆圆的头,却刻不出眼睛、鼻子和耳朵。我们要学习知道人的光景和需要,并学习帮助人、成全人。千万不要说自己作不到,又不肯学,只会推卸责任说,完全交给主,让圣灵来作。圣灵要在人身上作工,也需要你我的配合。我们在那一面学了功课,圣灵就能借着我们在那一面帮助人。

认识召会

第三,家负责需要帮助人认识召会的实际、原则、立场、道路、历程等,在这些事上给人具体的帮助。一位弟兄也许属灵生命很长进,但是对召会却一点不认识。这就像一个人处事循规蹈矩,却不知道自己的家族谱系一样。比方,我姓李,是李家的人,我就必须知道李家的族谱和祖籍。张家的家境非常好,但我不能去,因为不是我的家。李家也许一塌糊涂,但这是我的家,不能随便离开。因此,我们需要帮助人对召会有清楚的认识和看见,使圣徒们靠着主的恩典,在正确的立场上走召会的道路。

事奉方面 第四,家负责要帮助圣徒事奉。按照我的观察,有些弟兄姊妹长年在召会生活中,却没有事奉;这是受基督教传统教训的影响。一九四九年初,我们在台北开工,许多新得救的人进到召会中,一见我就叫“李牧师”。我问他们为什么称我“李牧师”?他们反而对我的问题颇感疑惑,以为我是故意谦卑。我一再改正他们,他们还是称我“李牧师”。两个月后,有一次我郑重地告诉弟兄姊妹,如果他们再称我为牧师,就等于骂我“小瘪三”。我说了这么重的话,他们才改正过来。因着基督教传统教训的影响,许多错误、不合圣经真理的思想都进到召会里,要拨乱反正、去芜存菁,实在不容易。所以今天召会的建造,比早期使徒时代还要困难而复杂。我们必须帮助圣徒除去圣品阶级的观念,并成全圣徒人人都事奉。

家负责在上述四方面,就是在生活为人、属灵光景、认识召会和事奉方面,给人具体的帮助时,都必须以真理为依据。要具体的帮助人,不能光靠灵感而没有主的话。灵感如同雾气,感动一下就过去了;然而,真理却稳固如同磐石。所有属灵的事都必须有真理作根基和寄托,才能结实并稳固。

真理教导和生命供应,缺一不可

再者,我们去帮助人,光讲属灵的道没有用,必须有属灵的实际。我们要带人奉献,就必须有属灵的实际,既认识奉献的真理,也有主观的经历。这样,我们帮助人奉献的时候,才能摸着人的心思、情感和意志,给人实际的帮助。我们要帮助人,必须以真理的根基和属灵的实际为稳固的基础,使圣灵有机会在人里面作工。我们不能光说某位年长弟兄如此教导,或是某本书上如此说;我们必须给人看见圣经的真理,给人属灵的供应,必要时还需要带人认识召会历史。

以真理来说,我们需要教导人;以生命、恩典来说,我们需要供应人。这二者缺一不可。比如,一位弟兄爱世界、喜欢时髦,另一位姊妹不知如何在主里作妻子,他们都同时需要得着真理的教导与生命的供应。真理的教导是一面,生命、恩典的供应是另一面。我们必须用真理来托住生命恩典的供应。无论人遇到哪一种难处,我们都要同时给人真理的教导,以及生命恩典的供应。如此作工才有扎实的果效,也才能给主有机会建造召会。

出代价认识真理,而与神同工

家负责若要在前述四方面给人教导与供应,就必须多有学习。如果自己没有多少学习,只是天天跑会所、热心服事,长久下来是不会进步的。譬如,一个家负责五年前不知道什么是十字架,不知道天然生命如何破碎,五年后依然不知道,一题到这一面的真理和经历,一问三不知,又怎能去教导并供应人?有人以为只要彼此相爱,热心服事,每会必到就行了;至于学习真理,可以慢慢来,因为圣经的真理太难。这样的家负责是想捡便宜,选择不付代价的路;这是不对的。

神是富有思想、条理并计划的。在事奉上,我们需要一项一项的学,不能马虎、得过且过、避难就易、应付了事。事奉主的人学真理要像学数学一样,一题一题的解、一题一题的算。我们要给人具体的帮助,若不以真理为依据,就会成为乌合之众,觉得满意就在一起,不满意就自立门户、另起炉灶。这样反而拆毁召会,不是建造召会。

我们必须看见召会在神面前的地位与基本原则,认识这二千年来召会的道路,以及神给召会的托付;这些都不是轻易、简单的事,乃是重大、不得了的事。我们走召会的路若想要轻省,是行不通的。使徒保罗相当透彻并深入的明白神的心意,所以他从不马虎、轻易的对待这些事;反之,他是顺从真理、显扬真理,(林后四2,)按着真理而行。无论他作什么,都是在真理中行事为人。所以,他对提摩太说,神要人“完全认识真理”;(提前二4;)事奉主的人要“作无愧的工人,正直的分解真理的话”。(提后二15。)

今天,如果我们不认识真理,没有看见神的心意,神就没有路。祂会一直忍耐,恒忍等候,直到有认识真理、让祂有路的人兴起来。盼望我们都是认识真理、让神有路的人,并且生活与事奉能调在一起,借着真理的教导与生命的供应,在各方面给人具体的帮助。

讲于十二月二十日上午(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三册,建造召会所需要的话语供应、牧养和治理,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