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系列 圣经中的人名

旧约人名
亚伯拉罕
圣经注解

第九篇 亚伯拉罕的后裔

读经:创十二3,九27,十五3、4、18,二二18,二五5,十二7,路二7,加三16、29

壹 神对亚伯拉罕传福音时(加三8),应许要将祂自己作为福分赐给蒙召之人;按照创世记二十二章十八节,这福要借着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是基督(太一1,加三16),临到万国—【创十二3注3】:

一 这里的福包括神创造的福和救赎的福,包含神要给人的一切,就是神自己和祂在今世并来世所有的一切;按照加拉太三章十四节(见该处注),所应许的福实际上就是作为那灵的神自己—创十二2~3,7,十七7~8,加三14,16,29,林前十五45下。

二 神赐给亚伯拉罕的福,使他成为别人的福;这福包含闪的帐棚(见九27注1):

1 帐棚是人居住、安息、有平安和享受的地方;雅弗要住在闪的帐棚里,指明雅弗与他的后代若要得着祝福,享受神作他们的安息、平安、享受和救恩,就必须相信犹太人的神—参约四22,【创九27注1】。

2 主耶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和闪的后代,祂来的时候,乃是成为帐棚,帐幕(约一14),这帐幕要终极完成于新耶路撒冷,作闪终极的帐棚,就是神与人同在的帐幕,直到永远。

3 无数来自各民的旧约和新约圣徒,要居住在这帐幕里,有分于永远生命的永远祝福(启二一3与注1)。

贰 完成神定旨所需要的后裔,不能是亚伯拉罕所已经拥有的(以利以谢—2),也不能是他从自己所产生的(以实玛利—十六15);惟有神作到亚伯拉罕里面的,才能从亚伯拉罕产生神所要的后裔—【创十五4注1】:

一 照样,惟有神借着祂恩典作到我们里面的,才能产生基督作后裔,完成神的定旨—加一16,二20,四19,弗三17,腓二13。

二 我们要完成神的定旨,就需要接受神的恩典,使基督这后裔能作到我们里面,并使基督这地能从我们活出而成为我们的召会生活,好叫我们享受神的安息,击败神的仇敌,并建立神的国同祂的居所,使祂得着彰显和代表—【创十五3注1】。

三 神在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中,定了美地的界限;这地乃是以马内利之地(赛八8),以色列的领土,从尼罗河到幼发拉底河(参出二三31,申十一24,书一3~4);这是亚伯拉罕独一的后裔基督(十二7上,加三16),为着建立千年国所要承受的地—申十一24注1,太二五34注1,【创十五18注1】。

叁 按照加拉太书三章十四节,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乃是神自己要来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这后裔要借着成为包罗万有的灵给人类接受(林前十五45),而成为赐给万国的福—【创二二18注1】:

一 基督作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成了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使在基督里作亚伯拉罕后裔(加三29)的信徒,得以承受终极完成的灵,就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终极完成,作他们神圣的产业,他们属灵的福,直到永远—徒二六18,弗一14上,加三14,【创十二7注2】。

二 以撒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使万国得福(18);照样,基督是亚伯拉罕惟一的后裔,亚伯拉罕的福在祂里面临到了万国—加三8、14、16,【创二二2注1】。

三 神赐福给亚伯拉罕,至终产生基督这独一的后裔,地上万国都要因祂得福(徒三25~26,加三16);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乃是团体基督的肢体(林前十二12),都包含在这后裔之内,成为承受神应许之福的后嗣—加三7、29与注1,【创二二18注1】。

四 在创世记二十二章,基督以三种方式启示出来:祂是耶和华的使者(11~12、15~18),是公羊(13),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18);耶和华的使者,就是基督,预备了预表基督的公羊,最终产生了后裔,这后裔也是基督—【创二二18注1】。

五 神认为以撒是亚伯拉罕惟一的儿子,是承受神赐给亚伯拉罕之应许,以完成神定旨的独一后裔(二二2、12、16、18,十七19,二六3~4);因此,以撒预表基督是父的独生子(约一14,三16),父将祂一切所有的都给了子(约三35,十六15上);以撒成为他父亲之丰富的继承者,不是凭着他的努力,乃是凭着恩典—【创二五5注1】。

肆 路加陈明一位人救主:按着神所定的律法受了肉身的割礼(21~24),使祂成为亚伯拉罕合法的后裔(创十七9~14),使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十二3),就是所传给亚伯拉罕的福音(加三8),在祂身上得以实现,叫万国得福—加三14,【路二7注1】。

伍 基督是那后裔,后裔乃是承受应许的后嗣;在这里,基督是承受应许的惟一后裔;因此,我们要承受那应许的福,就必须与基督是一—【加三16注2】:

一 在祂以外,我们无法承受神所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在神眼中,亚伯拉罕只有一个后裔,就是基督;我们必须在祂里面,才能有分于神所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基督不仅是那承受应许的后裔,也是神所应许给人承受的福—13~14节。

二 加拉太信徒若从基督转回到律法,就要丧失这位后嗣,以及神所应许的产业—16节:

1 律法不在神经纶的起点,乃在神经纶的过程中,是因人的过犯添上的,直等那蒙应许的后裔基督来到—19节。

2 律法既是因人的过犯添上的,所以等到过犯除去,律法也当减去;并且因基督这后裔已经来到,律法就必须了结—【加三19注1】。

三 亚伯拉罕的后裔只有一位,就是基督(16);因此,要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我们就必须属于基督,成为基督的一部分;因我们与基督是一,我们就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为后嗣,承受神所应许的福,就是那包罗万有的灵,祂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终极的完成,作了我们的分—【加三29注1】:

1 在新约之下作神选民的信徒,是成年的儿子,乃是这样的后嗣,不在律法之下,乃在基督里—罗六14。

2 犹太教徒仍然留在律法之下,将自己与基督隔绝,乃像以实玛利(四23),是亚伯拉罕按着肉体的后裔,不像以撒(四28),是借着应许的后嗣。

3 但在基督里的信徒,乃是这样的后嗣,承受所应许的福;因此,我们该留在基督里,而不转向律法—约一17。

四 律法既不能赐我们生命(加三21),就不能产生神的儿子;但本于信所接受(加三2),并赐我们生命的那灵(林后三6),能产生神的儿子;律法把神的选民保守在它的监护下,直等信仰来到(加三23);在基督这包罗万有赐生命之灵里的信,使神的选民照着神的应许,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如同“天上的星”(创二二17)。

陆 加拉太书三章启示神照祂永远的定旨赐给亚伯拉罕应许;在这应许成就以先,律法被赐下作神选民的监护人;随后,在预定的时候,基督这应许的后裔来成就应许,并带进所应许的福;这就是恩典—【加三29注2】:

一 恩典与基督同来,并带着应许的成就而来;这一切都是在神那一面;在我们这一面,就需要一条路,好领略、体认并享受基督这后裔的一切所是和所完成的—26、29节。

二 因此,有神那一面的恩典,也有我们这一面的信;现今,既有恩典、信、以及那成就了应许的后裔,就不再需要律法作监护人—四4~5。

三 因此,我们该把律法摆在一边,转离这监护人,而与基督在一起,使我们借着留在恩典和信里,享受所应许的福;这福一点不差,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这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林前六17,十五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