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经纶

第十六系列 神永远的定旨
成就神永远的定旨

第三篇 人救主最高标准的道德(纲目带出处)

读经:路一31~32、35、68~69、75、78~79,二40、52

壹 我们需要清楚地领会,“最高标准的道德”意思是什么:(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八篇,第六段**)

一 最高标准的道德,乃是神所要求的标准生活,就是神圣属性彰显于人性美德的生活 ─太五48。(2008年夏训,第二篇;新约总论,第一百七十六篇,第七段*;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九篇,第三十五段*)

二 最高标准的道德乃是主耶稣基督这位人救主的生活,祂的生命乃是由带着神圣属性 的神与带着人性美德的人所组成的─路一35。(2008年夏训,第二篇;新约总论,第二百五十二篇,第三段*)

三 属人生命被神圣生命所充满,人性美德被神圣属性所加强并丰富之后而有的生活, 就是我们所称之为最高标准的道德─六35,七36~50:(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五十七篇,第二十段*)

1 神是在照着最高标准道德的生活里得着彰显─五12~16。(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篇,第三十九段*)

2 我们若领会这件事,就领会路加写这卷福音书时所遵循的基本且重要的原则─八39。(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篇,第三十九段*)

贰 我们在路加福音看见,神在创世记一、二章所要得着的那种人─路八39,创一26~27,二7、9:(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篇,第二十三段)

一 神的心意是要得着神人─路一68~69、78~79:(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篇,第二十一段)

1 在创世记一章的人只是神所造的人,还不是神人─26~27节。(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篇,第二十三段*)

2 神的心意乃是要祂所造的人接受祂(由生命树所表征),因而成为神人─二7、 9。(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篇,第二十五段)

二 有一天神亲自成为人,名叫耶稣,由神圣的素质成孕,并由属人的素质所生─太一 20~21,路一31~32:(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二篇,第四十五段*)

1 主耶稣这位神人乃是由带着一切神圣属性的神圣素质,以及带着一切人性美德的属人素质所组成的─35、75节,二40、52。(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二篇,第四十六段)

2 当人救主在地上时,祂过着神圣属性与人性美德调和的生活;这就是最高标准的道德─40、52节。(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二篇,第四十六段*)

叁 路加福音的主题是:有最高标准道德的人救主和祂的救恩─一31~32、35、68~69、78~79:(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一篇,第十七段)

一 路加福音启示,在人救主身上,有神圣属性与人性美德的调和,产生最高标准的道 德─35节:(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七篇,第七段*)

二 路加福音的记载有个特征,就是启示人救主身上神圣属性与人性美德的调和,产生 为着新约禧年之最高标准的道德─一31~32、35、42、68~69、75、78~79,四16~19。(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七篇,第三段*)

肆 路加福音描绘主耶稣是神人,人救主,有最高标准的道德─九51~56,十三10~17,十九1~10:(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一篇,第十六段**)

一 在路加福音里有三类的事启示主耶稣这位人救主,祂在最高标准的道德里生活,有 神圣属性所加强并丰富之人性美德:(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二篇,第四段**)

1 福音的信息─四16~21,七41~43,十二14~21,十三2~5。(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二篇,第二十九段)

2 福音的比喻─十30~37,十四16~24,十五3~32,十八9~14。(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二篇,第五段)

3 福音的事例─七36~50,十三10~17,十六19~31,十九1~10,二三39~43。(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二篇,第十段)

二 二十二章四十七节至二十三章二十五节,将主耶稣描绘为真实的神和真正的人:(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五十一篇,第三十八段*)

1 这位神人被捉拿、戏弄、亵渎、藐视并审判,但是祂经过这一切,完全被描绘为具有最高标准的道德,拥有那带着神圣属性并带着超乎一切之光辉的人性美德。(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五十一篇,第三十八段*)

2 祂这位真实的神和真正且正确的人,完全合格作罪人的代替;祂已定意要为他们受死─二三34、43。(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五十一篇,第三十八段*)

伍 主在六章十七至四十九节的教训,给我们最高标准道德的清楚观点:(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五篇,第二十七段)

一 人救主有十七至四十九节所描述的那种生活。(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五篇,第三十段*)

二 实际上,基督自己就是最高标准的道德,因为祂是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神所造的人,加上二章九节所提到的生命树。(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五篇,第三十一段*)

三 这最高标准的道德,现今乃是一个人位活在我们里面,使我们可以活基督─加二20,腓一20~21上。(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五篇,第三十一段)

四 人救主论到最高标准之道德的教训,乃是基于神圣的生命连同其发表─神圣的话─路六35、47~48:(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五篇,第四十五段*)

1 照着最高标准之道德的生活,乃是出自神圣的生命,我们已经凭这生命从至高者而生─35节。(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五篇,第三十九段)

2 主在四十三和四十四节的话,启示生命是源头,生活是流出;祂的门徒是带着神圣生命的好树,而从这生命会产生一种生活,就是神的彰显。(2008年夏训,第二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五篇,第四十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