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事奉
第五系列 事奉训练信息与交通
第二十四篇 作事的方法、思路、原则和细则
读经:出三4,十六4,约六1~13、22~27,林前四5,西三17,腓二3~4,弗五8~9,林后四2
壹 作事的方法要合于真理,要光明—出三4,十六4:
一 要合于真理,我们作事,是为了事奉神,所以我们的作事方法,在原则上与世人的方法有基本的不同—出三4:
1 每一方法都得以圣经真理原则来审量;合于圣经真理原则的才可采用,否则就不用—出十六4。
2 我们传福音,绝不可为着吸引人而轻易放松真理的原则;在事奉上,无论作什么事,所用的方法都得以圣经真理原则来审定—约六1~13、22~27。
二 要光明,即没有一点隐藏、弯曲,没有一点不可公之于众—弗五8~9:
1 合于真理的,大都是光明的;但也有些方法虽合于真理,却不尽光明,或说方法合理,但手段不光明—林后四2。
2 作事要合于真理,还要光明;虽是秘密,并非怕人知道;若怕人知道,则是暗昧—林前四5。
贰 作事的思路:要根据事实,要用思路提高事情的可行性,思路要周密,思路要抓住重点—西三17:
一 作事有思路的人,在启程前就会思想,什么车方便,那条路适合—西三17:
1 有思路的人,一看见别人在作事,就知道要怎样帮忙—西三17。
2 有思路的家负责,在家负责聚会前,一定会先想到上一周提过何事,有什么事未作完,有什么事要开始作,这周要作什么,要不要在聚会时提出,并且先在主前祷告、等候、寻求—西三17。
二 思路要好,非有以下四点不可—西三17:
1 思路要根据事实;有些人是有思路,但他的思路是想入非非,是妄想—西三17。
2 要用思路提高事情的可行性;作事不能守旧,要一直改进,事情越作越进步,越作越有研究,这样就能根据事实,而用思路提高事情的可行性—西三17。
3 思路要周密;不要挂一漏万—西三17。
4 思路要抓住重点;有的人想得周密,却无重点,所以作事也不成功—西三17。
叁 作事的原则:先定大原则,叫人觉得主的同在—腓二3~4:
一 每次作事,都得先定大原则—腓二3~4:
1 例如要传福音,要找出什么是大原则,是到家里去,或在会所里,是重在个人谈话,或重在讲台—腓二3~4。
2 原则要先定大方向,起初的原则越大越好;先找出原则,然后要属灵—腓二3~4。
二 例如管理执事室的原则是:执事室的事奉要叫人觉得主的同在—腓二3~4:
1 这就是大又属灵的原则—腓二3~4。
2 执事室和普通办公室不同,凡进来的都要受造就,受对付,有学习—腓二3~4。
肆 作事的细则:原则近于理想,细则才是实际;细则一定要细微,处处点点都顾到—出十六4:
一 原则确定后,就要列出细则;原则近于理想,细则才是实际—出十六4:
1 原则要从大处、从远处想,不怕大、不怕高、不怕远、不怕难;没有高的理想,就没有高的得着—出十六4。
2 原则要理想,细则要实际;所谓从远处着眼,从近处着手,意即有远大的眼光并实地的计划—出十六4。
二 细则一定要细微,处处点点都顾到,好比执事室的细则要钜细靡遗—出十六4:
1 例如,执事室里各项物品要放在什么位置,每件事的程序要怎样安排,都要定规好—出十六4。
2 只要有一定的规则,人一进来服事,就可以按规则而行;这样,一切不合宜之处都会受对付而除去;稍微一乱,就有人改正—出十六4。
职事信息摘录:
作事的方法
提到作事的方法,可讲的很多,但我们在此并不讲方法本身,乃讲原则。首先,我们作事的方法要合于真理。我们作事,是为了事奉神,所以我们的作事方法,在原则上与世人的方法有基本的不同。世人只要找到能成功的方法就去作,至多稍微顾到一点社会舆论和法律。只要不违背舆论和法律,他们什么方法都可用;但我们事奉主者作事并不是这样。我们作事,第一需看方法是否合于真理;每一方法都得以圣经真理原则来审量。合于圣经真理原则的才可采用,否则就不用。例如,去探望圣徒,需要顾到圣经真理的原则。有的宗教团体的探望,牵涉财物利益的吸引,我们绝不可如此。
有些事虽然看来不犯法,社会也没有消极评论,但只要原则不对,不合圣经真理,就不能采用。我们探望,要单纯带着主和主的福音去,单纯的把人带到主和主的福音前。主用五饼二鱼食饱五千人,不是人主动要求,乃是主顾到他们的需要而给他们吃饱;(约六1~13;)但后来人主动要吃饼得饱,主就不给他们,反而告诉他们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22~27。)我们传福音,若以物质利益吸引人,许多穷苦人会因物质而来,却无心寻求主;这并不是我们所要的。我们传福音,绝不可为着吸引人而轻易放松真理的原则。在事奉上,无论作什么事,所用的方法都得以圣经真理原则来审定。
其次,方法要光明,即没有一点隐藏、弯曲,没有一点不可公之于众。世人作事,很多时候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我们事奉主却不可这样。作事要合于真理,还要光明。合于真理的,大都是光明的;但也有些方法虽合于真理,却不尽光明,或说方法合理,但手段不光明。不错,作事方法要智慧,要公正;并且为避免人误会,顾到人的益处,可对外守密,但我们绝不可暗昧。虽是秘密,并非怕人知道;若怕人知道,则是暗昧。有时虽然不暗昧,但几近暗昧,这也不可。
例如在召会中,有的弟兄出事,造成为难,破坏圣徒;长老们对这位弟兄该怎样处理,不仅方法要合于真理,过程进行时的存心、目的、作法,都该是为召会并这位弟兄的益处,不该有一点叫弟兄受亏损的意念才对。若有一丝报复的念头,因而无法坦荡公之于众,就是暗昧。若是为了保守召会,使弟兄得造就,使圣徒蒙保护,全然没有报复念头,即使不公开给人知道过程,也不是暗昧,而是保密。行事暗昧,在性质上总不外乎利己损人,自私自利,这类方法都不能采用。我们连谈话的方法也要留意,不得暗昧。若话语中影射他人,自我辩解,甚至讲话对自己有利,对人有损,刻意误导听者,这都是暗昧。服事者必须能牺牲自己,成全别人。
合于真理,意即照神的原则;光明,意即不利己损人。保罗说,“所以在那时以前,什么都不要论断,直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也要显明人心的意图,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林前四5。)我们的念头将来在主前能经得起主的审问么?若不能,就是暗昧。
作事的思路 作事最大的难处是在思路方面。好些人作事没有思路,想到要作就去作。好比某人想到某地游玩,在家时不先计划好就出门,看见汽车就坐汽车,看见火车就坐火车,甚至上了车还不知道车要往那儿去,这就是作事没有思路。作事有思路的人,在启程前就会思想,什么车方便,那条路适合。又比方某人要请客,必须先想好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邀请谁、吃什么、要不要接送,这就是思路。作事要从建立思路开始。有思路的人,一看见别人在作事,就知道要怎样帮忙。有思路的家负责,在家负责聚会前,一定会先想到上一周提过何事,有什么事未作完,有什么事要开始作,这周要作什么,要不要在聚会时提出,并且先在主前祷告、等候、寻求。家负责不需先行定规,但必须先有思路;一到会中,若发现弟兄姊妹提起相同的事,就不要再提,若有不同之处,就该补上去。
思路要好,非有以下四点不可。第一,思路要根据事实。有些人是有思路,但他的思路是想入非非,是妄想。根据事实,意思就是要有可行的路,不该思想不可能的路。在家负责聚会中,大家议事时,思路要根据弟兄姊妹实际的情形来定。第二,要用思路提高事情的可行性。作事不能守旧,要一直改进,事情越作越进步,越作越有研究,这样就能根据事实,而用思路提高事情的可行性。第三,思路要周密。不要挂一漏万。第四,思路要抓住重点。有的人想得周密,却无重点,所以作事也不成功。思路不仅要找出重点,更要抓住重点。
作事的原则 每次作事,都得先定大原则。例如要传福音,要找出什么是大原则,是到家里去,或在会所里,是重在个人谈话,或重在讲台。原则要先定大方向,起初的原则越大越好。先找出原则,然后要属灵。例如管理执事室的原则是:执事室的事奉要叫人觉得主的同在。这就是大又属灵的原则。执事室和普通办公室不同,凡进来的都要受造就,受对付,有学习。
作事的细则
原则确定后,就要列出细则。原则近于理想,细则才是实际。原则要从大处、从远处想,不怕大、不怕高、不怕远、不怕难。没有高的理想,就没有高的得着。原则要理想,细则要实际。所谓从远处着眼,从近处着手,意即有远大的眼光并实地的计划。细则一定要细微,处处点点都顾到,好比执事室的细则要钜细靡遗。例如,执事室里各项物品要放在什么位置,每件事的程序要怎样安排,都要定规好。只要有一定的规则,人一进来服事,就可以按规则而行。这样,一切不合宜之处都会受对付而除去;稍微一乱,就有人改正。
讲于四月七日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二册,关于在召会事奉中如何作事,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