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事奉
第五系列 事奉训练信息与交通
第二十三篇 作事的目的、存心、动机和态度
读经:出一17,二21,三10,四12,林前二9,十31,十41,太五16,腓一20,路六45,诗五十17,箴四23
壹 作事的目的是要荣耀神,造就人—出三10,林前十31:
一 首先要成功事,我们细察弟兄姊妹作事的态度,发现常有人作事却不在意成功与否;论到作事态度,应当若不作就不作,若要作就得成功—出一17:
1 既开头作事,就该作到成功;作事而不成功,乃是人堕落后的光景—出四12。
2 凡成功的事,才能说是作成功的事;无论何事,都要注意使其成功—出二21。
二 荣耀神,我们不能光为成功事而作事;我们所以要成功事,乃是为要荣耀神—林前十31,太五16:
1 我们作事是为荣耀神,所以不能不择手段,不能不看手续;我们作事的结果,必须能荣耀神—腓一20。
2 我们必须学习敬畏主;事情绝不能叫主名受羞辱,绝不能叫真理受亏损;若只是事情作成而不荣耀神,就失去作事的目的;这事就不可作—诗五十17。
三 造就人,凡能荣耀神的,理当都能造就人;但有许多时候,神能得荣耀,人却不得造就,这是因为人有软弱—林前十41:
1 凡能荣耀神的,理当都能造就人;因为人软弱,不领会神的意思,就不得造就—林前十41。
2 作事时要体谅人的软弱;主为要体谅人,叫人按规定而行,所以也纳了;这样作,对神的荣耀一点没有亏损,对造就人却大有帮助—出二21。
贰 作事的存心要清洁、要正直、要学习无己—箴四23:
一 存心要清洁,存心若有问题,事作得再好也没有价值;存心若不对,必定失去神的祝福,没有属灵的分量—箴四23:
1 清洁意即没有副作用;我们的清洁不仅指我们的心不污秽,更是高过不污秽,是单纯而无副作用—箴四23。
2 有时人在事奉主时,外面目的是对,但里面存心不清洁;例如,有人去探望时是另有存心,这就会产生副作用;事奉主者不可如此—箴四23。
二 存心要正直,存心不正当、不正直,就是诡诈—箴四23:
1 存心不正当、不正直,就是诡诈;例如,有人来找我们交通为得帮助,我们愿意跟人交通,这存心是对的;但若有些话该说,却故意转弯不表示出来,这不只会产生副作用,还是弯曲的—箴四23。
2 心若正直,即使厉害责备人,那责备也能成全人;存心不正直,在神前必不蒙悦纳,并且不正直的存心必生难处;服事者传讲主话、与人交通时,存心要正直—箴四23。
三 要学习无己,世人作事很难无己,反而多是为己;但我们事奉主者要对付己,使我们作事时能无己,不为己—林前十31:
1 事奉主者要对付己,使我们作事时能无己,不为己;我们作事时若存心有己,为己着想,盼望为自己得着立场、地位、前途,事奉必定失败—林前十31。
2 我们事奉主者,作事时不能把自己的利害关系带进考虑,否则就是堕落,失去事奉主的地位;我们只能注意事、注意神、注意人,不能注意己—林前十31。
叁 作事的动机必须出乎神,必须是遵行神的旨意—林前二9:
一 动机必须出乎神,乃是神在里面推动我们,发起我们作事—林前二9:
1 乃是神在里面推动我们,发起我们作事;我们作事要对付存心,也要注意动机—林前二9。
2 若非清楚神的旨意,我们就不该动手作事;正确的动机,第一是神在里面感动,第二是我们知道了神的旨意而照着遵行—林前二9。
二 我们的动机必须是遵行神的旨意,神和祂的旨意乃是我们作事的动机—林前二9:
1 神和祂的旨意乃是我们作事的动机;动机和存心很近,也近乎目的;这三者界线不易区分,但仍有分别—林前二9。
2 正确的动机,第一是神在里面感动,第二是我们知道了神的旨意而照着遵行;存心是作事前心里的光景,动机是存心后心里的举动,因此是行动的起因—林前二9。
肆 作事的态度要正确,谦卑温和,有礼貌,要亲热—路六45:
一 作事的态度要正确,正确意即是对的,是正常而不反常的—路六45:
1 正确意即是对的,是正常而不反常的;人可以作对的事,而作事的态度却可能不对,所以我们必须以对的态度作对的事—路六45。
2 若是存心有偏差,动机有问题,血气不对付,态度肯定不对;有时我们说话的内容没有错,但说话的态度错了,那样的说话就是错的—路六45。
二 态度要谦卑温和,无论作何事,见何人,态度都该谦和—路六45:
1 无论作何事,见何人,态度都该谦和;许多时候,不谦和的态度就把人要作的事破坏了—路六45。
2 不谦和的态度就把人要作的事破坏了;态度要对,不仅存心要对付干净,还要对付血气—路六45。
三 要有礼貌,有些弟兄姊妹事作得对,但礼貌差—路六45:
1 我们中间,即使最年长者在事奉上遇到最年幼的,也该有礼貌;从前在上海常有弟兄批评长老,并非因长老作事差,乃是因长老礼貌差—路六45。
2 不该因失礼而冒犯或绊跌人;一次有一位初信弟兄,带着别处召会的介绍信抵达上海;但因为上海的长老接见时礼貌差,就叫这位初信者觉得被浇冷水—路六45。
四 要亲热,光有礼貌还不够,因为礼貌有时会流于形式;我们还要给人有亲切热情的感觉;事成功却不荣耀神,就不可作;事荣耀神,却不造就人,也不可作—路六45。
职事信息摘录:
在事奉上正确作事的重要
我们这次事奉训练是注重作事、作工和治理召会。我们说的作事,非指一般的作事,乃重在属灵方面,指事奉主、为主作工、治理召会的作事。为主作工、治理召会、与弟兄姊妹配搭事奉时,有很多事要作。这些年来,主给我们的亮光是召会全体事奉。在配搭事奉里,最紧要的一件事,是大家都要学会作事。许多时候,我们的心在主面前是对的,只因为不会作事,配搭就显得软弱,或出问题。有些在配搭中出现的软弱或问题不是因着存心不对,乃是因着不会作事。同工、长老们在召会中与弟兄姊妹一同事奉配搭时,事若作得好,配搭就像样。会作事,能把全召会带进和谐的配搭里;不会作事,总叫弟兄姊妹在配搭事奉上觉得为难,甚至可能坏了事,败了心情,叫召会受到莫大的亏损。也有些时候,弟兄姊妹原本无心事奉,只因同工、长老们会作事、会安排,弟兄姊妹爱主、喜欢事奉的心情就被挑旺起来。所以“作事”好像本身并非属灵问题,但对属灵问题的影响很大,因此我们在事奉上必须注意如何作事。
作事是根据作人。事奉主者有三方面要作好:作人、作事、作工。会作人,才能作事;学会作人、作事,才能作工。作工是根据作事,作事是根据作人。一个人会不会作事,事作得好不好,大部分是看他的作人。去年我们强调操练三十点性格,那是关于作人。我们要把这三十点性格看为一个人作事的底子。若忽略作人,事就不能作成。
作事的目的
作事的目的,首先是要成功事。我们细察弟兄姊妹作事的态度,发现常有人作事却不在意成功与否。例如一位弟兄发出通启,对于结果如何却无所谓。论到作事态度,应当若不作就不作,若要作就得成功。作事而不成功,乃是人堕落后的光景。按常理,既开头作事,就该作到成功。作事既要成功,就要学作事。无论何事,都要注意使其成功。
作事的第二个目的是荣耀神。我们不能光为成功事而作事;我们所以要成功事,乃是为要荣耀神。一般人作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成功,甚至为成功而不择手段。但我们作事是为荣耀神,所以不能不择手段,不能不看手续。我们作事的结果,必须能荣耀神。所以在此有一个基本原则:我们必须学习敬畏主。我们要把事作成功,但绝不能叫主名受羞辱,绝不能叫真理受亏损。若只是事情作成而不荣耀神,就失去作事的目的;这事就不可作。
作事的第三个目的是造就人。凡能荣耀神的,理当都能造就人。但有许多时候,神能得荣耀,人却不得造就,这是因为人有软弱。所以作事时要体谅人的软弱。因为人软弱,不领会神的意思,就不得造就。在主纳殿税的事上,因为彼得抢先说要纳,所以主对付彼得,给彼得看见不该纳;彼得受教导后,主又叫他纳,这是因为怕人绊跌。(太十七24~27。)主在神前不纳,按理是对的,但人不能领会。主因为怕人绊跌,所以又要彼得纳。主为要体谅人,叫人按规定而行,所以也纳了。这样作,对神的荣耀一点没有亏损,对造就人却大有帮助。
成功事、荣耀神、造就人,这三点要平衡注意,不可单重其中一、二,作事才不生亏缺,不犯毛病。今天大多数人作事,单注意是否成功或自己是否得利。我们事奉主者,作事时不能把自己的利害关系带进考虑,否则就是堕落,失去事奉主的地位。我们只能注意事、注意神、注意人,不能注意己。注意事是要成功,注意神是要神得荣耀,注意人是要造就人。这三者要平衡,作事的目的才能达成。事成功却不荣耀神,就不可作;事荣耀神,却不造就人,也不可作。为这缘故,我们需要学作事。
作事的存心
目的是外面的,存心是里面的。事奉主者不是政治家。政治家只要目的,不管存心。然而,事奉主者作事,目的正确还不够,还要摸作事的存心。存心若有问题,事作得再好也没有价值。存心若不对,必定失去神的祝福,没有属灵的分量。
首先,存心要清洁。清洁意即没有副作用。我们的清洁不仅指我们的心不污秽,更是高过不污秽,是单纯而无副作用。有时人在事奉主时,外面目的是对,但里面存心不清洁。例如,有人去探望时是另有存心,这就会产生副作用。事奉主者不可如此。
其次,存心要正直。存心不正当、不正直,就是诡诈。例如,有人来找我们交通为得帮助,我们愿意跟人交通,这存心是对的;但若有些话该说,却故意转弯不表示出来,这不只会产生副作用,还是弯曲的。有时我们称赞人,存心也不正直。心若正直,即使厉害责备人,那责备也能成全人。存心不正直,在神前必不蒙悦纳,并且不正直的存心必生难处。服事者传讲主话、与人交通时,存心要正直。基督徒作事应当光明,与人关系要清洁。
第三,要学习无己。世人作事很难无己,反而多是为己;但我们事奉主者要对付己,使我们作事时能无己,不为己。我们作事时若存心有己,为己着想,盼望为自己得着立场、地位、前途,事奉必定失败。
作事的动机
动机和存心很近,也近乎目的;这三者界线不易区分,但仍有分别。存心是作事前心里的光景,动机是存心后心里的举动,因此是行动的起因。有了存心可能还没有动机,还未行动;乃是有存心后又产生动机,就会有实际的行动。我们作事要对付存心,也要注意动机。
首先,动机必须出乎神。乃是神在里面推动我们,发起我们作事。其次,我们的动机必须是遵行神的旨意。神和祂的旨意乃是我们作事的动机。若非清楚神的旨意,我们就不该动手作事。正确的动机,第一是神在里面感动,第二是我们知道了神的旨意而照着遵行。
作事的态度
存心和动机都是藏在里面的,态度是显在外面的。首先,作事的态度要正确。正确意即是对的,是正常而不反常的。二十多年前,我初出来事奉,住在天津一位弟兄家里,听见他在客厅里读到一封信里面的一句话:“人可以作对的事,而作事的态度却可能不对,所以我们必须以对的态度作对的事。”这句话很深的印在我里面,提醒我作事时,不仅事的本身要对,作事的态度也要对。有时我们说话的内容没有错,但说话的态度错了,那样的说话就是错的。事要对容易,但态度要对不容易。态度要对,不仅存心要对付干净,还要对付血气。若是存心有偏差,动机有问题,血气不对付,态度肯定不对。
其次,态度要谦卑温和。无论作何事,见何人,态度都该谦和。许多时候,不谦和的态度就把人要作的事破坏了。
第三,要有礼貌。有些弟兄姊妹事作得对,但礼貌差。从前在上海常有弟兄批评长老,并非因长老作事差,乃是因长老礼貌差。一次有一位初信弟兄,带着别处召会的介绍信抵达上海;但因为上海的长老接见时礼貌差,就叫这位初信者觉得被浇冷水。我们中间,即使最年长者在事奉上遇到最年幼的,也该有礼貌,不该因失礼而冒犯或绊跌人。
第四,要亲热。光有礼貌还不够,因为礼貌有时会流于形式;我们还要给人有亲切热情的感觉。
讲于四月五日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二册,关于在召会事奉中如何作事,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