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一单元

第二课 使徒与同工

读经:太十六16~18,加一11~12、16上,弗三3~10,五32,徒十三1~4

壹 “同工们全时间事奉之后,严格说来,并不一定够得上是一个同工。广泛来说,今天弟兄姊妹一同事奉,都是同工。一个全时间事奉者,也不一定就能作带头的工作。有人以为按原则,同工就是使徒。其实不然”—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一册,召会中的牧养与青年人的成全,第十章。

贰 我们需要看见四点作使徒的基本资格—太十六16~18,加一16上,徒十四23,提前二7:

一 一个作使徒的人,首先,他必须得到神新约经纶关于基督与召会的启示—太十六16~18,加一11~12:

1 彼得从父得到关于基督的启示,看见耶稣是基督;然后,主进一步对他启示召会的异象;召会乃是建造在基督和这关于基督的启示上;彼得得着这样一个完整的启示,就叫他有资格作使徒—太十六16~18。

2 虽然彼得比保罗先得着基督与召会的启示,可是保罗所看见的,比彼得所看见的还多、还深入—弗三3~10,五32。

3 从保罗的事例,我们也可以看见作一个使徒所不可或缺的资格,就是得到关于基督与召会的启示—徒九3~4与4注1。

二 一个作使徒的人,他必须能传扬基督的福音,将神所拣选并呼召的罪人,救来归与基督—加一16上,弗三8:

1 一个作使徒的人,根据所得着的启示,出外传扬包罗万有之基督的福音;这福音是高品的,是广泛的,也是无止境的。

2 借着这基督的福音,使徒们将神在创世以前所拣选,在今世所呼召的罪人,救来归与基督。

3 使徒所传的福音,不仅是拯救罪人,更是把所拯救的罪人归与基督,好满足基督—林后十一2。

三 一个作使徒的人,他要能兴建在地方上的召会,并在其中设立带领、牧养、教导并监督的长老—徒十四23,提前五17,彼前五2。

四 一个作使徒的人,能断定教义,阐释真理,成全圣徒,建造基督的身体—提前二7,弗四11~12:

1 圣经中有许多重大的教义,譬如三一神父、子、灵,神的灵与我们人的灵等,都需要作使徒的人来断定。

2 使徒还要阐释真理,不是仅仅讲一点道,乃是有系统的、全盘的,把圣经的真理阐释出来。

3 同时,他又能成全圣徒,结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体—11~12节。

叁 我们需要看见关于各类使徒及他们之间的关系—路六13,徒十四14,林前四9上,徒十五40:

一 首先,主直接设立及主的启示直接构成的使徒:

1 如彼得、约翰;彼得和约翰蒙主呼召,作了跟从主的门徒,后由主亲自选立为使徒,列在十二使徒之中—路六13,徒一26,二14上,四1上,33、35。

2 如保罗、巴拿巴二使徒;保罗和巴拿巴虽不是主在地上时,跟从主的门徒,却是主用启示直接构成的使徒;特别是在保罗身上,给我们看得非常清楚—徒十四14,罗一1,加一1,提前一1。

二 第二,受到人成全的使徒:

1 如亚波罗;亚波罗是主兴起来的使徒,但是他对圣经的认识却是从别人学的—林前四9上,徒十八24~26。

2 他讲起经来满有能力,可是,对于主的道路并不清楚,还需要受亚居拉、百基拉的成全。

3 所以,他不是主的启示直接构成的使徒,乃是从人学习,受到人成全的使徒。

三 第三,由主直接设立的使徒所产生的使徒:

1 如提摩太和西拉;提摩太和西拉二人,乃是使徒保罗所成全出来的使徒:

a 在保罗第二次的行程中,他拣选了西拉,后又带着提摩太,一同出外作主的工—徒十五40,十六1~3。

b 结果,他们就成了在保罗带领之下的使徒,和保罗同工。

2 如提多;我们若将使徒保罗在提多书一章五至九节对提多所说的话,与使徒保罗在提前三章一至七节,对提摩太所说的话比较,就能看见提多或许也是保罗所产生的使徒之一。

四 除了上述这三类使徒之外,按照新约圣经,我们再也读不出第四类;虽然在林后八章二十三节说到众召会的二位使徒,就是受众召会差遣的人,出去作召会的事;但他们不能列在我们前面所讲这三类的使徒中。

肆 我们需要看见各类使徒之间的关系—提前一3,多一5,徒十八24上:

一 主直接设立及主的启示直接构成的使徒,是平行的,如彼得、约翰和保罗等;他们谁也没有跟谁学,谁也不在谁的带领之下,他们都是平行的。

二 由主直接设立的使徒所产生的使徒,受产生他们者的带领和支配,并与他们作同一分工作:

1 如提摩太、提多等—提前一3及前后全书,多一5及全书。

2 照新约的记载,提摩太和提多是一直在保罗的带领和支配之下,他们没有自己另作一分工作,乃是和保罗同作一分工作。

三 受到人成全的使徒,也到前二类使徒工作之处并所兴建的召会中作工,好像是与主直接设立的使徒平行,如亚波罗—徒十八24上,十九1。

伍 同工是在长老治理、执事服事之外的另一班人,他们乃是申言者和教师,专特的以话语服事人—徒十三1~4:

一 已往,许多同工们都只是全时间作召会的事务;事实上,作事务的不一定是同工,并非所有全时间者就是同工。

二 广泛的说,每位圣徒都是同工,与神同工(参林前三9);严格的说,只有以神的话语服事人者,才是同工。

三 在以弗所四章,元首赐给身体四种恩赐: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牧人和教师(11节);他们都是在话语上服事人。

四 这是同工们该尽的职责;同工们最明显的功用就是供应话语—参徒六4,二十24。

陆 我们需要看见四种的工人—提后二2,来十三17:

一 今天的工人分四种:

1 头一种是应付神今日时代职事需要的同工;这班人是同心合意,经神对付过的少数人。

2 第二种是后进的同工,他们愿意顺服年长同工的引导、支配,并愿意谦卑跟随学习。

3 第三种是不肯服从前面先进的同工,又不属于公会,却又喜欢与我们交通的人。

4 第四种是在公会中的传道人、自由布道家等。

二 我们今天需要的,乃是头一种与第二种的同工。

三 同工在一地作工,需要与当地召会合作:

1 工作与召会不能分开;一位同工在一地工作时,也是当地的一位弟兄。

2 召会分配工作时,同工与弟兄们需站在同样的地位上,一样接受分配。

四 关于第三和第四种同工,我们只能让他们拣选他们自己的道路:

1 神没有豫备安排他们与我们走一样的路,我们对他们不敢有怎样的表示。

2 无论如何,我们在此乃是作神所托付我们的一分工作;至于别人的工作如何,我们不能干涉,我们在此并不破坏别人的工作。

柒 原则上,每个得了重生的人,无论多么年幼,都该作主的同工事奉祂;同工这辞,可以用在严格、狭隘的意义上,也可以用在宽广的意义上—罗十六21,弗五30,罗十二5:

一 一面,新约指明,与使徒一同出外作工的人称为同工,或一同作工的—罗十六21,林前三9,腓二25,门24。

二 另一面,新约指明,在神的工作并为着祂的权益上,所有的弟兄姊妹都是同工;我们都是主的同工,因为我们都为着主的权益一同作工。

三 我们若仔细检视新约的记载就会领悟,很难划分界线,以区别为着主的工作出外的同工与带着世俗职业的地方圣徒:

1 例如,我们来看与使徒保罗一同事奉的亚居拉和百基拉夫妇:

a 照着新约,他们似乎是地方的圣徒,因为召会在他们家中,并且他们以制造帐棚为业—林前十六19,徒十八3。

b 然而,他们似乎也曾经是同工,因为他们为着主的工作出外,并且被使徒保罗称为同工—18节,罗十六3。

2 要点乃是,在指明谁是主的同工这事上,我们不该墨守成规;反之,我们该忠于一个原则,就是所有神的儿女都是祂的同工。

3 因此,无论我们去那里,都该为着主的权益和工作,与地方的圣徒合作,因为地方的圣徒也是神的同工;圣徒们当中没有等级或差别,没有圣品阶级或平信徒。

四 同工不是一个阶级:

1 至于同工们,也不过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并不比别人大;所以,同工们不该把自己看成一个特殊的阶级。

2 有些同工们,的确把自己看作比一般弟兄姊妹高;虽然话没有说出来,但摆出来的就是那个架子,那个味道;我们要认识,我们仅仅是个罪人蒙主恩。

3 在基督的身体里不过是个肢体,蒙主怜悯,并没有什么比弟兄姊妹高之处。

捌 对于谁是同工,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徒十三1~3:

一 使徒行传给我们看见,有一班同工称为在外邦地的同工;狭义的说,他们不是和犹太地的同工们同工;但广义说,他们都是同工。

二 在犹太地有一班同工,领头的是彼得、雅各、约翰三人;有的时候是彼得领头,有的时候是雅各领头;在加拉太二章,雅各是列在第一;有的时候,彼得是第一位。

三 在外邦地的同工是由保罗领头;保罗的同工有西拉、提摩太、提多、路加、百基拉和亚居拉夫妇、所提尼等,不超过十位;在外邦人中间的同工仅有这十个人么?当然不是:

1 外邦还有好些为主作工的人;然而,也有狭义一面的工人。

2 “狭义”是指在工作中有一小队,其中有一位领头的;在保罗这一小队里面的人,都是保罗最狭义的同工。

3 在保罗那个小队的同工之外,还有好些作工的人;如果没有许多的工人,召会也不必试验人是否为使徒。

4 如果只有保罗这一小队同工在外邦作工,那就不会有冒充使徒的事;正因为还有别的工人,所以可能有人冒充使徒。

5 这证明在保罗这一小队之外,还有别人在传福音;这些人都是为主作工的,并且都在同时代,同在外邦地作工。

6 因此广义的说,我们不能说那些人不是同工;但就保罗来说,只有跟他一起的那一小队是狭义上的同工。

四 同工中间总有一个带领与受带领的关系;同工的范围,可以很广,也可以很狭;你想要哪一种同工的关系,也在于你自己,并不在于别人:

1 一位弟兄可能想要作某一个小队里的同工,这不光在于他,也在于那一队里领头的工头;他可能想要在保罗这一队里,但也许保罗觉得他不合式。

2 这不是说那位弟兄不能作工;他还能作工,只是不在保罗那个队里;谁能在保罗的队里?只有保罗有权定规。

3 保罗不能勉强人;即使他要留人,也得那人赞成,那人自己愿意;人不愿意,保罗也没办法。

五 每一位事奉神的人都不该问别人是不是同工,同工间的关系是什么。

六 我们要问自己:想作哪一种同工;这是自己决定的。

职事信息摘录:

作使徒的基本资格

得着关于基督与召会的启示

关于作使徒的资格,历代都有人在研究。在此我们根据各宗各派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并对照圣经,提出一个简要的结论,一共是四点。第一,得到神新约经纶关于基督与召会的启示(太十六16~18,加一11~12)。一个作使徒的人,他第一个资格就是必须有启示。他不仅读了圣经,学了真理,还必须是一个有启示的人。圣经里有许多的启示,有预言的启示,预表的启示,还有时代的启示。但是作使徒所需要的,并不是这些启示,这些都是旁枝的;作使徒所需要的,乃是关于神新约经纶的中心点—基督与召会的启示。

我们先看彼得如何从主得着关于基督与召会的启示。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有一天祂把门徒带到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问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太十六15)。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16)彼得从父得到关于基督的启示,看见耶稣是基督。然后,主进一步对他启示召会的异象,说,“我要把我的召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她。”(18)这磐石不仅指基督,也指彼得从父所领受关于基督的启示。召会乃是建造在基督和这关于基督的启示上。彼得得着这样一个完整的启示,就叫他有资格作使徒。

我们再看保罗如何从主得着关于基督与召会的启示。保罗原是个反对基督、残害召会的人。有一天在他往大马色的路上,忽然有光从天上四面照着他,他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徒九3~4)扫罗以为自己是逼迫那在异端道路上跟从耶稣的人,却不晓得他逼迫这些人,就是逼迫耶稣。扫罗绝没有想到,他逼迫地上的人,却摸着天上的主。对扫罗而言,这乃是全宇宙中独特的启示!借此他看见,主耶稣与祂的信徒乃是一。这个异象必定使他印象深刻,影响他将来关于基督与召会是神极大奥秘的职事,并为他独特的职事立下了稳固的根基。虽然彼得比保罗先得着基督与召会的启示,可是保罗所看见的,比彼得所看见的还多、还深入。从保罗的事例,我们也可以看见作一个使徒所不可或缺的资格,就是得到关于基督与召会的启示。

传扬基督的福音,将神所拣选并呼召的罪人,救来归与基督

一个作使徒的人,根据所得着的启示,出外传扬基督的福音。今天基督教里有千万个传道人,他们所传的,大体都是罪人的福音。我们中间好多人也都在这种福音之下认罪、悔改、相信基督而得救了。可是,渐渐地,神进一步带我们看见圣经里的福音,不是那么肤浅、有限的,乃是包罗万有之基督的福音。这是高品的,是广泛的,也是无止境的。借着这基督的福音,使徒们将神在创世以前所拣选,在今世所呼召的罪人,救来归与基督(加一16上,弗三8)。保罗在林后十一章二节说,“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将一个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所以使徒所传的福音,不仅是拯救罪人,更是把所拯救的罪人归与基督,好满足基督。

能兴建地方上的召会,并在其中设立带领、牧养、教导并监督的长老

一个作使徒的人,不仅能传福音,将罪人救来归与基督,还能兴建地方上的召会,并在其中设立带领、牧养、教导并监督的长老(徒十四23,提前五17,彼前五2)。兴建一个召会原本就不简单,还要在召会里选出人来作长老,好带领、牧养、教导并监督召会,更是不简单。这不是一件小可的事。

能断定教义,阐释真理,成全圣徒,建造基督的身体

一个作使徒的人,还必须能断定教义,阐释真理(提前二7,弗四11~12)。圣经中有许多重大的教义,譬如三一神父、子、灵,神的灵与我们人的灵等,都需要作使徒的人来断定。并且,使徒还要阐释真理,不是仅仅讲一点道,乃是有系统的、全盘的,把圣经的真理阐释出来。同时,他又能成全圣徒,结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体。

这四点看起来简单,但我们若深入其中,就会发现并不容易。作使徒的人,首先,他必须得到神新约经纶关于基督与召会的启示;然后,他必须能传扬基督的福音,将神所拣选并呼召的罪人,救来归与基督。他还要能兴建在地方上的召会,在圣徒中间产生出人来,设立他们作带领、牧养、教导并监督的长老。他自己当然必须懂得怎样带领、牧养、教导并监督,他才能教人去作。并且,他还要能断定教义,阐释真理,成全圣徒,以建造基督的身体。这些就是作使徒的基本资格。(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四册,当前的角声与当前的需要,第一章)

各类使徒

主直接设立及主的启示直接构成的使徒

如彼得、约翰等

彼得和约翰蒙主呼召,作了跟从主的门徒,后由主亲自选立为使徒,列在十二使徒之中(路六13,徒一26,二14上,四1上,33~34)。

如保罗、巴拿巴二使徒

保罗和巴拿巴虽不是主在地上时,跟从主的门徒,却是主用启示直接构成的使徒(十四14)。特别是在保罗身上,给我们看得非常清楚。他作使徒,不是人设立的,乃是主亲自选立的(罗一1,加一1,提前一1)。他所传的福音和真理,不是跟人学的,不是由于人的教导,乃是主直接启示的(加一12)。他在没有得救以先,名叫扫罗,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在那城里长大。他在迦玛列脚前,按着他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为神热心。并且,他逼迫主的信徒,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捆绑起来,下在监里(徒二二3~4)。有一天,他在往大马色的路上,忽然从天上发出大光,四面照着他,他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起来,进大马色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作的一切事都告诉你。”(6~10)。从那一天起,主就呼召他,设立他作外邦人的使徒;而后,主亲自给他看见各种的异象和启示,为着神新约的经纶。

受到人成全的使徒(如亚波罗)

关于这一类的使徒,在圣经中,只能找出一个来,就是亚波罗(林前四9上,6,徒十八24~26)。从林前四章六节和九节,我们能看出亚波罗也是使徒。保罗先说“我们”(包括保罗自己和亚波罗)在弟兄们中间,后说,神把“我们使徒”显列在末后,根据上下文,亚波罗就是保罗所提的使徒当中的一位,所以,亚波罗也是使徒。虽然他是主兴起来的,但是他对圣经的认识却是从别人学的。他讲起经来满有能力,可是,对于主的道路并不清楚,还需要受亚居拉、百基拉的成全。所以,他不是主的启示直接构成的使徒,乃是从人学习,受到人成全的使徒。

由主直接设立的使徒所产生的使徒

如提摩太和西拉

提摩太和西拉二人,乃是使徒保罗所成全出来的使徒(帖前二6,一1上)。在保罗第二次的行程中,他拣选了西拉(徒十五40),后又带着提摩太(十六1~3),一同出外作主的工。结果,他们就成了在保罗带领之下的使徒,和保罗同工。

如提多

我们若将使徒保罗在提多书一章五至九节对提多所说的话,与使徒保罗在提前三章一至七节,对提摩太所说的话比较,就能看见提多或许也是保罗所产生的使徒之一。

除了上述这三类使徒之外,按照新约圣经,我们再也读不出第四类。虽然在林后八章二十三节说到众召会的二位使徒,就是受众召会差遣的人,出去作召会的事。但他们不能列在我们前面所讲这三类的使徒中。

各类使徒之间的关系

主直接设立及主的启示直接构成的使徒,是平行的,如彼得、约翰和保罗等。他们谁也没有跟谁学,谁也不在谁的带领之下,他们都是平行的。

由主直接设立的使徒所产生的使徒,受产生他们者的带领和支配,并与他们作同一分工作,如提摩太、提多等(提前一3及前后全书,多一5及全书)。照新约的记载,提摩太和提多是一直在保罗的带领和支配之下,他们没有自己另作一分工作,乃是和保罗同作一分工作。

受到人成全的使徒,也到前二类使徒工作之处并所兴建的召会中作工,好像是与主直接设立的使徒平行,如亚波罗(徒十八24上,十九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四册,当前的角声与当前的需要,第二章)

四种的工人

今天的工人分四种:头一种是应付神今日时代职事需要的同工;这班人是同心合意,经神对付过的少数人。第二种是后进的同工,他们愿意顺服年长同工的引导、支配,并愿意谦卑跟随学习。第三种是不肯服从前面先进的同工,又不属于公会,却又喜欢与我们交通的人。第四种是在公会中的传道人、自由布道家等。我们今天需要的,乃是头一种与第二种的同工。

同工在一地作工,需要与当地召会合作,工作与召会不能分开。一位同工在一地工作时,也是当地的一位弟兄。召会分配工作时,同工与弟兄们需站在同样的地位上,一样接受分配。

关于第三和第四种同工,我们只能让他们拣选他们自己的道路。有些人,神没有豫备安排他们与我们走一样的路,我们对他们不敢有怎样的表示。无论如何,我们在此乃是作神所托付我们的一分工作。至于别人的工作如何,我们不能干涉,我们在此并不破坏别人的工作。(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二册,倪柝声恢复职事过程中讲话记录,第二十九章)

同工的职责

同工是在长老治理、执事服事之外的另一班人,他们乃是申言者和教师,专特的以话语服事人;他们或说智慧的话、知识的话,或有教训和启示。在召会的行政及事务方面,有长老和执事的职分;在召会的聚会中,则没有长老和执事等身分。在召会的聚会中,有申言者和教师尽职,或说智慧的话,或说知识的话,或有教训和启示。

已往三十年的老作法里,许多同工们都只是全时间作召会的事务。事实上,作事务的不一定是同工,并非所有全时间者就是同工。广泛的说,每位圣徒都是同工,与神同工(参林前三9);严格的说,只有以神的话语服事人者,才是同工。在以弗所四章,元首赐给身体四种恩赐: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牧人和教师(11);他们都是在话语上服事人。这是同工们该尽的职责;同工们最明显的功用就是供应话语。

今天我蒙怜悯,尽话语职事来成全人,但没有一个地方召会在我手中。当初烟台召会是我一手建立的,起初大小事都由我决定。等到有一天,我生病离开了,根本无须交代弟兄们任何事,因为一切都已在他们手中。同工们出去作工,不要将一切抓在自己手里,要别人听你们的话;长老们也不可将一切掌控在自己手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四册,话语的供应与召会的扩增,第三章)

每位圣徒都是主的同工,并且全时间事奉主

基督教里错谬的观念之一,是圣品阶级与平信徒的观念。我们常以为,只有某些人才能作主的仆人,我们大多数的人不能。这证明我们因着基督教的背景,不知不觉就接受圣品阶级与平信徒的堕落观念,这是借着罗马天主教所传输给我们的邪恶观念。相反的,主借着圣经所启示的,乃是所有神的儿女都是主的仆人,并没有例外,因为众人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是神家中的祭司(弗五30,罗十二5,彼前二5、9)。原则上,每个得了重生的人,无论多么年幼,都该作主的同工事奉祂。

同工这辞,可以用在严格、狭隘的意义上,也可以用在宽广的意义上。一面,新约指明,与使徒一同出外作工的人称为同工,或一同作工的(罗十六21,林前三9,腓二25,门24)。另一面,新约指明,在神的工作并为着祂的权益上,所有的弟兄姊妹都是同工。我们都是主的同工,因为我们都为着主的权益一同作工;这就是我们不在同工和地方召会的圣徒们中间划分严格界线的原因。我们若仔细检视新约的记载就会领悟,很难划分界线,以区别为着主的工作出外的同工与带着世俗职业的地方圣徒。例如,我们来看与使徒保罗一同事奉的亚居拉和百基拉夫妇。照着新约,他们似乎是地方的圣徒,因为召会在他们家中,并且他们以制造帐棚为业(林前十六19,徒十八3)。然而,他们似乎也曾经是同工,因为他们为着主的工作出外,并且被使徒保罗称为同工(18,罗十六3)。

要点乃是,在指明谁是主的同工这事上,我们不该墨守成规。反之,我们该忠于一个原则,就是所有神的儿女都是祂的同工。因此,无论我们去那里,都该为着主的权益和工作,与地方的圣徒合作,因为地方的圣徒也是神的同工。圣徒们当中没有等级或差别,没有圣品阶级或平信徒;反而每位圣徒都有同样的身分。主给我们各人的功用、职事、和托付或许不同,但就着主的权益、工作、和见证而论,我们都是相同的。无论我们是使徒,还是身体上最小的肢体,我们都是主的同工,因为我们共有同一的权益、工作和见证。

我们也可能有一种观念,认为全时间事奉主的人,比带着世俗职业或仅仅部分时间事奉主的人,还要圣别或摆上。然而就着外在一面,使徒保罗并没有一直全时间事奉主。有时候他会工作,制造帐棚(徒十八3,二十34,帖前二9);但即使当他制造帐棚时,他里面也在全时间事奉主。相对来说,提前五章指明,地方召会中有些长老不带职业事奉主。十七至十八节说,“那善于带领的长老,尤其是那在话语和教导上劳苦的,当被看为配受加倍的敬奉。因为经上说,‘牛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作工的配得工价。’”这些经文指明,召会必须供给长老的生活,尤其是那些全时间照顾召会,而没有空在世俗工作中谋生的长老。因此,我们不该有一种观念,认为只有使徒们该全时间事奉主。地方的圣徒也可以放下职业全时间事奉主。不仅如此,我们不该以为,表面看来全时间事奉主的人比没有全时间事奉主的人更圣别,因为甚至使徒保罗有时也带着世俗的职业。

已往,有许多被我们看作有分量,并且给主的工作带来许多帮助的同工弟兄姊妹,都受主的引导,一生带着职业。有些人是医生和护士。有一位姊妹在上海一家最大的医院作护士,待遇非常优厚。然而,她只保留一些为生活上的需用,其余的就奉献给主和主的工作。她没有为自己积蓄。这位姊妹是护士,带着世俗的职业,但她实在是主真实的同工。不仅如此,有一些弟兄们是真实的同工,但每当地方召会中有需要,他们就作执事来事奉。因此,我们事奉主的方式不是规条或组织上的事。反而在主的工作上,我们应当在灵里为着主的权益生活并行动。(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关于移民的交通,第一章)

同工不是一个阶级

至于同工们,也不过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并不比别人大。所以,同工们不该把自己看成一个特殊的阶级。有些同工们,的确把自己看作比一般弟兄姊妹高。虽然话没有说出来,但摆出来的就是那个架子,那个味道。我们要认识,我们仅仅是个罪人蒙主恩,在基督的身体里不过是个肢体,蒙主怜悯,并没有什么比弟兄姊妹高之处。(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一册,主恢复中划时代的带领,第五册—召会分项事奉的建立,第九章)

谁是我们的同工

问:谁是我们的同工?同工之间的关系为何?

答:对于谁是同工,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使徒行传给我们看见,有一班同工称为在外邦地的同工。狭义的说,他们不是和犹太地的同工们同工。但广义说,他们都是同工。在犹太地有一班同工,领头的是彼得、雅各、约翰三人。有的时候是彼得领头,有的时候是雅各领头。在加拉太二章,雅各是列在第一;行传十五章,雅各是最终决定的权柄;但有的时候,彼得是第一位。

在外邦地的同工是由保罗领头。保罗的同工有西拉、提摩太、提多、路加、百基拉和亚居拉夫妇、所提尼等,不超过十位。但我要问,在外邦人中间的同工仅有这十个人么?当然不是。外邦还有好些为主作工的人。然而,也有狭义一面的工人;“狭义”是指在工作中有一小队,其中有一位领头的。在保罗这一小队里面的人,都是保罗最狭义的同工。在保罗那个小队的同工之外,还有好些作工的人。如果没有许多的工人,召会也不必试验人是否为使徒。如果只有保罗这一小队同工在外邦作工,那就不会有冒充使徒的事。正因为还有别的工人,所以可能有人冒充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说,有的人传福音是为其他原因,但他传福音很特别。这证明在保罗这一小队之外,还有别人在传福音。这些人都是为主作工的,并且都在同时代,同在外邦地作工。因此广义的说,你不能说那些人不是同工。但就保罗来说,只有跟他一起的那一小队是狭义上的同工。

同工中间总有一个带领与受带领的关系。同工的范围,可以很广,也可以很狭。你想要哪一种同工的关系,也在于你自己,并不在于别人。一位弟兄可能想要作某一个小队里的同工,这不光在于他,也在于那一队里领头的工头。他可能想要在保罗这一队里,但也许保罗觉得他不合式。这不是说那位弟兄不能作工;他还能作工,只是不在保罗那个队里。谁能在保罗的队里?只有保罗有权定规。保罗不能勉强人;即使他要留人,也得那人赞成,那人自己愿意。人不愿意,保罗也没办法。这是很清楚的。每一位事奉神的人都不该问别人是不是同工,同工间的关系是什么。我们要问自己:想作哪一种同工。这是自己决定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一册,事奉的配搭,第九章)

参考与参读资料:

1.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四册,当前的角声与当前的需要,第一至二章

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四册,话语的供应与召会的扩增,第三章

3. 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二册,倪柝声恢复职事过程中讲话记录,第二十九章

4.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一册,召会中的牧养与青年人的成全,第十章

5.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关于移民的交通,第一章

6.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一册,事奉的配搭,第九章

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四册,当前的角声与当前的需要,第一章

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四册,当前的角声与当前的需要,第二章

3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四册,话语的供应与召会的扩增,第三章

4 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二册,倪柝声恢复职事过程中讲话记录,第二十九章

5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关于移民的交通,第一章

6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一册,主恢复中划时代的带领,第五册—召会分项事奉的建立,第九章

7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一册,事奉的配搭,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