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一單元 引言:作同工的意義與同工的異象與託付

第二课 使徒與同工

讀經:太十六16~18,加一11~12、16上,弗三3~10,五32,徒十三1~4

壹 “同工們全時間事奉之後,嚴格說來,並不一定彀得上是一個同工。廣泛來說,今天弟兄姊妹一同事奉,都是同工。一個全時間事奉者,也不一定就能作帶頭的工作。有人以為按原則,同工就是使徒。其實不然”—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一册,召會中的牧養與青年人的成全,第十章。

貳 我們需要看見四點作使徒的基本資格—太十六16~18,加一16上,徒十四23,提前二7:

一 一個作使徒的人,首先,他必須得到神新約經綸關於基督與召會的啓示—太十六16~18,加一11~12:

1 彼得從父得到關於基督的啓示,看見耶穌是基督;然後,主進一步對他啓示召會的異象;召會乃是建造在基督和這關於基督的啓示上;彼得得着這樣一個完整的啓示,就叫他有資格作使徒—太十六16~18。

2 雖然彼得比保羅先得着基督與召會的啓示,可是保羅所看見的,比彼得所看見的還多、還深入—弗三3~10,五32。

3 從保羅的事例,我們也可以看見作一個使徒所不可或缺的資格,就是得到關於基督與召會的啓示—徒九3~4與4註1。

二 一個作使徒的人,他必須能傳揚基督的福音,將神所揀選並呼召的罪人,救來歸與基督—加一16上,弗三8:

1 一個作使徒的人,根據所得着的啓示,出外傳揚包羅萬有之基督的福音;這福音是高品的,是廣泛的,也是無止境的。

2 藉着這基督的福音,使徒們將神在創世以前所揀選,在今世所呼召的罪人,救來歸與基督。

3 使徒所傳的福音,不僅是拯救罪人,更是把所拯救的罪人歸與基督,好滿足基督—林後十一2。

三 一個作使徒的人,他要能興建在地方上的召會,並在其中設立帶領、牧養、教導並監督的長老—徒十四23,提前五17,彼前五2。

四 一個作使徒的人,能斷定教義,闡釋真理,成全聖徒,建造基督的身體—提前二7,弗四11~12:

1 聖經中有許多重大的教義,譬如三一神父、子、靈,神的靈與我們人的靈等,都需要作使徒的人來斷定。

2 使徒還要闡釋真理,不是僅僅講一點道,乃是有系統的、全盤的,把聖經的真理闡釋出來。

3 同時,他又能成全聖徒,結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11~12節。

叁 我們需要看見關於各類使徒及他們之間的關係—路六13,徒十四14,林前四9上,徒十五40:

一 首先,主直接設立及主的啓示直接構成的使徒:

1 如彼得、約翰;彼得和約翰蒙主呼召,作了跟從主的門徒,後由主親自選立為使徒,列在十二使徒之中—路六13,徒一26,二14上,四1上,33、35。

2 如保羅、巴拿巴二使徒;保羅和巴拿巴雖不是主在地上時,跟從主的門徒,卻是主用啓示直接構成的使徒;特別是在保羅身上,給我們看得非常清楚—徒十四14,羅一1,加一1,提前一1。

二 第二,受到人成全的使徒:

1 如亞波羅;亞波羅是主興起來的使徒,但是他對聖經的認識卻是從別人學的—林前四9上,徒十八24~26。

2 他講起經來滿有能力,可是,對於主的道路並不清楚,還需要受亞居拉、百基拉的成全。

3 所以,他不是主的啓示直接構成的使徒,乃是從人學習,受到人成全的使徒。

三 第三,由主直接設立的使徒所產生的使徒:

1 如提摩太和西拉;提摩太和西拉二人,乃是使徒保羅所成全出來的使徒:

a 在保羅第二次的行程中,他揀選了西拉,後又帶着提摩太,一同出外作主的工—徒十五40,十六1~3。

b 結果,他們就成了在保羅帶領之下的使徒,和保羅同工。

2 如提多;我們若將使徒保羅在提多書一章五至九節對提多所說的話,與使徒保羅在提前三章一至七節,對提摩太所說的話比較,就能看見提多或許也是保羅所產生的使徒之一。

四 除了上述這三類使徒之外,按照新約聖經,我們再也讀不出第四類;雖然在林後八章二十三節說到眾召會的二位使徒,就是受眾召會差遣的人,出去作召會的事;但他們不能列在我們前面所講這三類的使徒中。

肆 我們需要看見各類使徒之間的關係—提前一3,多一5,徒十八24上:

一 主直接設立及主的啓示直接構成的使徒,是平行的,如彼得、約翰和保羅等;他們誰也沒有跟誰學,誰也不在誰的帶領之下,他們都是平行的。

二 由主直接設立的使徒所產生的使徒,受產生他們者的帶領和支配,並與他們作同一分工作:

1 如提摩太、提多等—提前一3及前後全書,多一5及全書。

2 照新約的記載,提摩太和提多是一直在保羅的帶領和支配之下,他們沒有自己另作一分工作,乃是和保羅同作一分工作。

三 受到人成全的使徒,也到前二類使徒工作之處並所興建的召會中作工,好像是與主直接設立的使徒平行,如亞波羅—徒十八24上,十九1。

伍 同工是在長老治理、執事服事之外的另一班人,他們乃是申言者和教師,專特的以話語服事人—徒十三1~4:

一 已往,許多同工們都只是全時間作召會的事務;事實上,作事務的不一定是同工,並非所有全時間者就是同工。

二 廣泛的說,每位聖徒都是同工,與神同工(參林前三9);嚴格的說,只有以神的話語服事人者,纔是同工。

三 在以弗所四章,元首賜給身體四種恩賜: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11節);他們都是在話語上服事人。

四 這是同工們該盡的職責;同工們最明顯的功用就是供應話語—參徒六4,二十24。

陸 我們需要看見四種的工人—提後二2,來十三17:

一 今天的工人分四種:

1 頭一種是應付神今日時代職事需要的同工;這班人是同心合意,經神對付過的少數人。

2 第二種是後進的同工,他們願意順服年長同工的引導、支配,並願意謙卑跟隨學習。

3 第三種是不肯服從前面先進的同工,又不屬於公會,卻又喜歡與我們交通的人。

4 第四種是在公會中的傳道人、自由佈道家等。

二 我們今天需要的,乃是頭一種與第二種的同工。

三 同工在一地作工,需要與當地召會合作:

1 工作與召會不能分開;一位同工在一地工作時,也是當地的一位弟兄。

2 召會分配工作時,同工與弟兄們需站在同樣的地位上,一樣接受分配。

四 關於第三和第四種同工,我們只能讓他們揀選他們自己的道路:

1 神沒有豫備安排他們與我們走一樣的路,我們對他們不敢有怎樣的表示。

2 無論如何,我們在此乃是作神所託付我們的一分工作;至於別人的工作如何,我們不能干涉,我們在此並不破壞別人的工作。

柒 原則上,每個得了重生的人,無論多麼年幼,都該作主的同工事奉祂;同工這辭,可以用在嚴格、狹隘的意義上,也可以用在寬廣的意義上—羅十六21,弗五30,羅十二5:

一 一面,新約指明,與使徒一同出外作工的人稱為同工,或一同作工的—羅十六21,林前三9,腓二25,門24。

二 另一面,新約指明,在神的工作並為着祂的權益上,所有的弟兄姊妹都是同工;我們都是主的同工,因為我們都為着主的權益一同作工。

三 我們若仔細檢視新約的記載就會領悟,很難劃分界線,以區別為着主的工作出外的同工與帶着世俗職業的地方聖徒:

1 例如,我們來看與使徒保羅一同事奉的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婦:

a 照着新約,他們似乎是地方的聖徒,因為召會在他們家中,並且他們以製造帳棚為業—林前十六19,徒十八3。

b 然而,他們似乎也曾經是同工,因為他們為着主的工作出外,並且被使徒保羅稱為同工—18節,羅十六3。

2 要點乃是,在指明誰是主的同工這事上,我們不該墨守成規;反之,我們該忠於一個原則,就是所有神的兒女都是祂的同工。

3 因此,無論我們去那裏,都該為着主的權益和工作,與地方的聖徒合作,因為地方的聖徒也是神的同工;聖徒們當中沒有等級或差別,沒有聖品階級或平信徒。

四 同工不是一個階級:

1 至於同工們,也不過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並不比別人大;所以,同工們不該把自己看成一個特殊的階級。

2 有些同工們,的確把自己看作比一般弟兄姊妹高;雖然話沒有說出來,但擺出來的就是那個架子,那個味道;我們要認識,我們僅僅是個罪人蒙主恩。

3 在基督的身體裏不過是個肢體,蒙主憐憫,並沒有甚麼比弟兄姊妹高之處。

捌 對於誰是同工,可以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徒十三1~3:

一 使徒行傳給我們看見,有一班同工稱為在外邦地的同工;狹義的說,他們不是和猶太地的同工們同工;但廣義說,他們都是同工。

二 在猶太地有一班同工,領頭的是彼得、雅各、約翰三人;有的時候是彼得領頭,有的時候是雅各領頭;在加拉太二章,雅各是列在第一;有的時候,彼得是第一位。

三 在外邦地的同工是由保羅領頭;保羅的同工有西拉、提摩太、提多、路加、百基拉和亞居拉夫婦、所提尼等,不超過十位;在外邦人中間的同工僅有這十個人麼?當然不是:

1 外邦還有好些為主作工的人;然而,也有狹義一面的工人。

2 “狹義”是指在工作中有一小隊,其中有一位領頭的;在保羅這一小隊裏面的人,都是保羅最狹義的同工。

3 在保羅那個小隊的同工之外,還有好些作工的人;如果沒有許多的工人,召會也不必試驗人是否為使徒。

4 如果只有保羅這一小隊同工在外邦作工,那就不會有冒充使徒的事;正因為還有別的工人,所以可能有人冒充使徒。

5 這證明在保羅這一小隊之外,還有別人在傳福音;這些人都是為主作工的,並且都在同時代,同在外邦地作工。

6 因此廣義的說,我們不能說那些人不是同工;但就保羅來說,只有跟他一起的那一小隊是狹義上的同工。

四 同工中間總有一個帶領與受帶領的關係;同工的範圍,可以很廣,也可以很狹;你想要哪一種同工的關係,也在於你自己,並不在於別人:

1 一位弟兄可能想要作某一個小隊裏的同工,這不光在於他,也在於那一隊裏領頭的工頭;他可能想要在保羅這一隊裏,但也許保羅覺得他不合式。

2 這不是說那位弟兄不能作工;他還能作工,只是不在保羅那個隊裏;誰能在保羅的隊裏?只有保羅有權定規。

3 保羅不能勉強人;卽使他要留人,也得那人贊成,那人自己願意;人不願意,保羅也沒辦法。

五 每一位事奉神的人都不該問別人是不是同工,同工間的關係是甚麼。

六 我們要問自己:想作哪一種同工;這是自己決定的。

職事信息摘錄:

作使徒的基本資格

得着關於基督與召會的啓示

關於作使徒的資格,歷代都有人在研究。在此我們根據各宗各派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並對照聖經,提出一個簡要的結論,一共是四點。第一,得到神新約經綸關於基督與召會的啓示(太十六16~18,加一11~12)。一個作使徒的人,他第一個資格就是必須有啓示。他不僅讀了聖經,學了真理,還必須是一個有啓示的人。聖經裏有許多的啓示,有豫言的啓示,豫表的啓示,還有時代的啓示。但是作使徒所需要的,並不是這些啓示,這些都是旁枝的;作使徒所需要的,乃是關於神新約經綸的中心點—基督與召會的啓示。

我們先看彼得如何從主得着關於基督與召會的啓示。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有一天祂把門徒帶到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問門徒說,“你們說我是誰?”(太十六15)。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16)彼得從父得到關於基督的啓示,看見耶穌是基督。然後,主進一步對他啓示召會的異象,說,“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18)這磐石不僅指基督,也指彼得從父所領受關於基督的啓示。召會乃是建造在基督和這關於基督的啓示上。彼得得着這樣一個完整的啓示,就叫他有資格作使徒。

我們再看保羅如何從主得着關於基督與召會的啓示。保羅原是個反對基督、殘害召會的人。有一天在他往大馬色的路上,忽然有光從天上四面照着他,他就僕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徒九3~4)掃羅以為自己是逼迫那在異端道路上跟從耶穌的人,卻不曉得他逼迫這些人,就是逼迫耶穌。掃羅絕沒有想到,他逼迫地上的人,卻摸着天上的主。對掃羅而言,這乃是全宇宙中獨特的啓示!藉此他看見,主耶穌與祂的信徒乃是一。這個異象必定使他印象深刻,影響他將來關於基督與召會是神極大奧祕的職事,並為他獨特的職事立下了穩固的根基。雖然彼得比保羅先得着基督與召會的啓示,可是保羅所看見的,比彼得所看見的還多、還深入。從保羅的事例,我們也可以看見作一個使徒所不可或缺的資格,就是得到關於基督與召會的啓示。

傳揚基督的福音,將神所揀選並呼召的罪人,救來歸與基督

一個作使徒的人,根據所得着的啓示,出外傳揚基督的福音。今天基督教裏有千萬個傳道人,他們所傳的,大體都是罪人的福音。我們中間好多人也都在這種福音之下認罪、悔改、相信基督而得救了。可是,漸漸地,神進一步帶我們看見聖經裏的福音,不是那麼膚淺、有限的,乃是包羅萬有之基督的福音。這是高品的,是廣泛的,也是無止境的。藉着這基督的福音,使徒們將神在創世以前所揀選,在今世所呼召的罪人,救來歸與基督(加一16上,弗三8)。保羅在林後十一章二節說,“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將一個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所以使徒所傳的福音,不僅是拯救罪人,更是把所拯救的罪人歸與基督,好滿足基督。

能興建地方上的召會,並在其中設立帶領、牧養、教導並監督的長老

一個作使徒的人,不僅能傳福音,將罪人救來歸與基督,還能興建地方上的召會,並在其中設立帶領、牧養、教導並監督的長老(徒十四23,提前五17,彼前五2)。興建一個召會原本就不簡單,還要在召會裏選出人來作長老,好帶領、牧養、教導並監督召會,更是不簡單。這不是一件小可的事。

能斷定教義,闡釋真理,成全聖徒,建造基督的身體

一個作使徒的人,還必須能斷定教義,闡釋真理(提前二7,弗四11~12)。聖經中有許多重大的教義,譬如三一神父、子、靈,神的靈與我們人的靈等,都需要作使徒的人來斷定。並且,使徒還要闡釋真理,不是僅僅講一點道,乃是有系統的、全盤的,把聖經的真理闡釋出來。同時,他又能成全聖徒,結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

這四點看起來簡單,但我們若深入其中,就會發現並不容易。作使徒的人,首先,他必須得到神新約經綸關於基督與召會的啓示;然後,他必須能傳揚基督的福音,將神所揀選並呼召的罪人,救來歸與基督。他還要能興建在地方上的召會,在聖徒中間產生出人來,設立他們作帶領、牧養、教導並監督的長老。他自己當然必須懂得怎樣帶領、牧養、教導並監督,他纔能教人去作。並且,他還要能斷定教義,闡釋真理,成全聖徒,以建造基督的身體。這些就是作使徒的基本資格。(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四册,當前的角聲與當前的需要,第一章)

各類使徒

主直接設立及主的啓示直接構成的使徒

如彼得、約翰等

彼得和約翰蒙主呼召,作了跟從主的門徒,後由主親自選立為使徒,列在十二使徒之中(路六13,徒一26,二14上,四1上,33~34)。

如保羅、巴拿巴二使徒

保羅和巴拿巴雖不是主在地上時,跟從主的門徒,卻是主用啓示直接構成的使徒(十四14)。特別是在保羅身上,給我們看得非常清楚。他作使徒,不是人設立的,乃是主親自選立的(羅一1,加一1,提前一1)。他所傳的福音和真理,不是跟人學的,不是由於人的教導,乃是主直接啓示的(加一12)。他在沒有得救以先,名叫掃羅,生在基利家的大數,在那城裏長大。他在迦瑪列腳前,按着他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為神熱心。並且,他逼迫主的信徒,直到死地,無論男女都捆綁起來,下在監裏(徒二二3~4)。有一天,他在往大馬色的路上,忽然從天上發出大光,四面照着他,他就僕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穌。……起來,進大馬色去,在那裏要將所派你作的一切事都告訴你。”(6~10)。從那一天起,主就呼召他,設立他作外邦人的使徒;而後,主親自給他看見各種的異象和啓示,為着神新約的經綸。

受到人成全的使徒(如亞波羅)

關於這一類的使徒,在聖經中,只能找出一個來,就是亞波羅(林前四9上,6,徒十八24~26)。從林前四章六節和九節,我們能看出亞波羅也是使徒。保羅先說“我們”(包括保羅自己和亞波羅)在弟兄們中間,後說,神把“我們使徒”顯列在末後,根據上下文,亞波羅就是保羅所提的使徒當中的一位,所以,亞波羅也是使徒。雖然他是主興起來的,但是他對聖經的認識卻是從別人學的。他講起經來滿有能力,可是,對於主的道路並不清楚,還需要受亞居拉、百基拉的成全。所以,他不是主的啓示直接構成的使徒,乃是從人學習,受到人成全的使徒。

由主直接設立的使徒所產生的使徒

如提摩太和西拉

提摩太和西拉二人,乃是使徒保羅所成全出來的使徒(帖前二6,一1上)。在保羅第二次的行程中,他揀選了西拉(徒十五40),後又帶着提摩太(十六1~3),一同出外作主的工。結果,他們就成了在保羅帶領之下的使徒,和保羅同工。

如提多

我們若將使徒保羅在提多書一章五至九節對提多所說的話,與使徒保羅在提前三章一至七節,對提摩太所說的話比較,就能看見提多或許也是保羅所產生的使徒之一。

除了上述這三類使徒之外,按照新約聖經,我們再也讀不出第四類。雖然在林後八章二十三節說到眾召會的二位使徒,就是受眾召會差遣的人,出去作召會的事。但他們不能列在我們前面所講這三類的使徒中。

各類使徒之間的關係

主直接設立及主的啓示直接構成的使徒,是平行的,如彼得、約翰和保羅等。他們誰也沒有跟誰學,誰也不在誰的帶領之下,他們都是平行的。

由主直接設立的使徒所產生的使徒,受產生他們者的帶領和支配,並與他們作同一分工作,如提摩太、提多等(提前一3及前後全書,多一5及全書)。照新約的記載,提摩太和提多是一直在保羅的帶領和支配之下,他們沒有自己另作一分工作,乃是和保羅同作一分工作。

受到人成全的使徒,也到前二類使徒工作之處並所興建的召會中作工,好像是與主直接設立的使徒平行,如亞波羅(徒十八24上,十九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四册,當前的角聲與當前的需要,第二章)

四種的工人

今天的工人分四種:頭一種是應付神今日時代職事需要的同工;這班人是同心合意,經神對付過的少數人。第二種是後進的同工,他們願意順服年長同工的引導、支配,並願意謙卑跟隨學習。第三種是不肯服從前面先進的同工,又不屬於公會,卻又喜歡與我們交通的人。第四種是在公會中的傳道人、自由佈道家等。我們今天需要的,乃是頭一種與第二種的同工。

同工在一地作工,需要與當地召會合作,工作與召會不能分開。一位同工在一地工作時,也是當地的一位弟兄。召會分配工作時,同工與弟兄們需站在同樣的地位上,一樣接受分配。

關於第三和第四種同工,我們只能讓他們揀選他們自己的道路。有些人,神沒有豫備安排他們與我們走一樣的路,我們對他們不敢有怎樣的表示。無論如何,我們在此乃是作神所託付我們的一分工作。至於別人的工作如何,我們不能干涉,我們在此並不破壞別人的工作。(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二册,倪柝聲恢復職事過程中講話記錄,第二十九章)

同工的職責

同工是在長老治理、執事服事之外的另一班人,他們乃是申言者和教師,專特的以話語服事人;他們或說智慧的話、知識的話,或有教訓和啓示。在召會的行政及事務方面,有長老和執事的職分;在召會的聚會中,則沒有長老和執事等身分。在召會的聚會中,有申言者和教師盡職,或說智慧的話,或說知識的話,或有教訓和啓示。

已往三十年的老作法裏,許多同工們都只是全時間作召會的事務。事實上,作事務的不一定是同工,並非所有全時間者就是同工。廣泛的說,每位聖徒都是同工,與神同工(參林前三9);嚴格的說,只有以神的話語服事人者,纔是同工。在以弗所四章,元首賜給身體四種恩賜: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11);他們都是在話語上服事人。這是同工們該盡的職責;同工們最明顯的功用就是供應話語。

今天我蒙憐憫,盡話語職事來成全人,但沒有一個地方召會在我手中。當初煙臺召會是我一手建立的,起初大小事都由我決定。等到有一天,我生病離開了,根本無須交代弟兄們任何事,因為一切都已在他們手中。同工們出去作工,不要將一切抓在自己手裏,要別人聽你們的話;長老們也不可將一切掌控在自己手裏。(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四册,話語的供應與召會的擴增,第三章)

每位聖徒都是主的同工,並且全時間事奉主

基督教裏錯謬的觀念之一,是聖品階級與平信徒的觀念。我們常以為,只有某些人纔能作主的僕人,我們大多數的人不能。這證明我們因着基督教的背景,不知不覺就接受聖品階級與平信徒的墮落觀念,這是藉着羅馬天主教所傳輸給我們的邪惡觀念。相反的,主藉着聖經所啓示的,乃是所有神的兒女都是主的僕人,並沒有例外,因為眾人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是神家中的祭司(弗五30,羅十二5,彼前二5、9)。原則上,每個得了重生的人,無論多麼年幼,都該作主的同工事奉祂。

同工這辭,可以用在嚴格、狹隘的意義上,也可以用在寬廣的意義上。一面,新約指明,與使徒一同出外作工的人稱為同工,或一同作工的(羅十六21,林前三9,腓二25,門24)。另一面,新約指明,在神的工作並為着祂的權益上,所有的弟兄姊妹都是同工。我們都是主的同工,因為我們都為着主的權益一同作工;這就是我們不在同工和地方召會的聖徒們中間劃分嚴格界線的原因。我們若仔細檢視新約的記載就會領悟,很難劃分界線,以區別為着主的工作出外的同工與帶着世俗職業的地方聖徒。例如,我們來看與使徒保羅一同事奉的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婦。照着新約,他們似乎是地方的聖徒,因為召會在他們家中,並且他們以製造帳棚為業(林前十六19,徒十八3)。然而,他們似乎也曾經是同工,因為他們為着主的工作出外,並且被使徒保羅稱為同工(18,羅十六3)。

要點乃是,在指明誰是主的同工這事上,我們不該墨守成規。反之,我們該忠於一個原則,就是所有神的兒女都是祂的同工。因此,無論我們去那裏,都該為着主的權益和工作,與地方的聖徒合作,因為地方的聖徒也是神的同工。聖徒們當中沒有等級或差別,沒有聖品階級或平信徒;反而每位聖徒都有同樣的身分。主給我們各人的功用、職事、和託付或許不同,但就着主的權益、工作、和見證而論,我們都是相同的。無論我們是使徒,還是身體上最小的肢體,我們都是主的同工,因為我們共有同一的權益、工作和見證。

我們也可能有一種觀念,認為全時間事奉主的人,比帶着世俗職業或僅僅部分時間事奉主的人,還要聖別或擺上。然而就着外在一面,使徒保羅並沒有一直全時間事奉主。有時候他會工作,製造帳棚(徒十八3,二十34,帖前二9);但卽使當他製造帳棚時,他裏面也在全時間事奉主。相對來說,提前五章指明,地方召會中有些長老不帶職業事奉主。十七至十八節說,“那善於帶領的長老,尤其是那在話語和教導上勞苦的,當被看為配受加倍的敬奉。因為經上說,‘牛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作工的配得工價。’”這些經文指明,召會必須供給長老的生活,尤其是那些全時間照顧召會,而沒有空在世俗工作中謀生的長老。因此,我們不該有一種觀念,認為只有使徒們該全時間事奉主。地方的聖徒也可以放下職業全時間事奉主。不僅如此,我們不該以為,表面看來全時間事奉主的人比沒有全時間事奉主的人更聖別,因為甚至使徒保羅有時也帶着世俗的職業。

已往,有許多被我們看作有分量,並且給主的工作帶來許多幫助的同工弟兄姊妹,都受主的引導,一生帶着職業。有些人是醫生和護士。有一位姊妹在上海一家最大的醫院作護士,待遇非常優厚。然而,她只保留一些為生活上的需用,其餘的就奉獻給主和主的工作。她沒有為自己積蓄。這位姊妹是護士,帶着世俗的職業,但她實在是主真實的同工。不僅如此,有一些弟兄們是真實的同工,但每當地方召會中有需要,他們就作執事來事奉。因此,我們事奉主的方式不是規條或組織上的事。反而在主的工作上,我們應當在靈裏為着主的權益生活並行動。(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關於移民的交通,第一章)

同工不是一個階級

至於同工們,也不過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並不比別人大。所以,同工們不該把自己看成一個特殊的階級。有些同工們,的確把自己看作比一般弟兄姊妹高。雖然話沒有說出來,但擺出來的就是那個架子,那個味道。我們要認識,我們僅僅是個罪人蒙主恩,在基督的身體裏不過是個肢體,蒙主憐憫,並沒有甚麼比弟兄姊妹高之處。(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一册,主恢復中劃時代的帶領,第五册—召會分項事奉的建立,第九章)

誰是我們的同工

問:誰是我們的同工?同工之間的關係為何?

答:對於誰是同工,可以有廣義和狹義之分。使徒行傳給我們看見,有一班同工稱為在外邦地的同工。狹義的說,他們不是和猶太地的同工們同工。但廣義說,他們都是同工。在猶太地有一班同工,領頭的是彼得、雅各、約翰三人。有的時候是彼得領頭,有的時候是雅各領頭。在加拉太二章,雅各是列在第一;行傳十五章,雅各是最終決定的權柄;但有的時候,彼得是第一位。

在外邦地的同工是由保羅領頭。保羅的同工有西拉、提摩太、提多、路加、百基拉和亞居拉夫婦、所提尼等,不超過十位。但我要問,在外邦人中間的同工僅有這十個人麼?當然不是。外邦還有好些為主作工的人。然而,也有狹義一面的工人;“狹義”是指在工作中有一小隊,其中有一位領頭的。在保羅這一小隊裏面的人,都是保羅最狹義的同工。在保羅那個小隊的同工之外,還有好些作工的人。如果沒有許多的工人,召會也不必試驗人是否為使徒。如果只有保羅這一小隊同工在外邦作工,那就不會有冒充使徒的事。正因為還有別的工人,所以可能有人冒充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說,有的人傳福音是為其他原因,但他傳福音很特別。這證明在保羅這一小隊之外,還有別人在傳福音。這些人都是為主作工的,並且都在同時代,同在外邦地作工。因此廣義的說,你不能說那些人不是同工。但就保羅來說,只有跟他一起的那一小隊是狹義上的同工。

同工中間總有一個帶領與受帶領的關係。同工的範圍,可以很廣,也可以很狹。你想要哪一種同工的關係,也在於你自己,並不在於別人。一位弟兄可能想要作某一個小隊裏的同工,這不光在於他,也在於那一隊裏領頭的工頭。他可能想要在保羅這一隊裏,但也許保羅覺得他不合式。這不是說那位弟兄不能作工;他還能作工,只是不在保羅那個隊裏。誰能在保羅的隊裏?只有保羅有權定規。保羅不能勉強人;卽使他要留人,也得那人贊成,那人自己願意。人不願意,保羅也沒辦法。這是很清楚的。每一位事奉神的人都不該問別人是不是同工,同工間的關係是甚麼。我們要問自己:想作哪一種同工。這是自己決定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一册,事奉的配搭,第九章)

參考與參讀資料:

1.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四册,當前的角聲與當前的需要,第一至二章

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四册,話語的供應與召會的擴增,第三章

3. 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二册,倪柝聲恢復職事過程中講話記錄,第二十九章

4.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一册,召會中的牧養與青年人的成全,第十章

5.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關於移民的交通,第一章

6.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一册,事奉的配搭,第九章

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四册,當前的角聲與當前的需要,第一章

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四册,當前的角聲與當前的需要,第二章

3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四册,話語的供應與召會的擴增,第三章

4 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二册,倪柝聲恢復職事過程中講話記錄,第二十九章

5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關於移民的交通,第一章

6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一册,主恢復中劃時代的帶領,第五册—召會分項事奉的建立,第九章

7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一册,事奉的配搭,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