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灵的身位与工作

第一系列 那灵的身位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那灵的身位
圣经注解

第十四篇 保惠师(辩护者)

读经:约七39,二十22,约壹二1,约十四16

壹 现今这灵乃是另一位保惠师,就是基督受死之前所应许实际的灵—约十四16~17,【约七39注1】:

一 神的灵从起初就有了(创一1~2),但那灵,就是基督的灵(罗八9),耶稣基督的灵(腓一19),在主说这话时还没有,因为祂尚未得着荣耀;耶稣是在复活时得着荣耀的(路二四26)。

二 祂复活后,神的灵就成了那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之耶稣基督的灵;基督在祂复活的晚上,已将这灵吹到门徒里面(约二十22):

1 当这灵还是神的灵,祂只有神圣的元素;当祂借着基督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并复活,成了耶稣基督的灵,祂就兼有神圣与属人的元素,连同基督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和复活的一切素质和实际—约二十22。

2 因此,祂现今乃是包罗万有耶稣基督的灵,作了活水给我们接受(约七38~39)。

贰 祂是那灵,就能借着死与复活回到门徒中间,进入他们里面作保惠师,开始住在他们里面—约十四16~17,【约二十22注1】:

一 约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二节的“灵”就是约翰福音七章三十九节所期待的那灵,也是十四章十六至十七节、二十六节,十五章二十六节,十六章七至八、十三节所应许的那灵;因此,主将圣灵吹入门徒里面,乃是成就祂关于圣灵作保惠师的应许。

二 这成就与使徒行传二章一至四节者不同,那是主成就路加福音二十四章四十九节所说父的应许(见十四17注1)。

三 在行传,为着门徒的工作,圣灵像一阵暴风刮过,降在他们身上作能力(徒一8);在这里,为着门徒的生命,圣灵像一口气,吹入他们里面作生命;主把圣灵吹入门徒里面,借此将自己分赐到他们里面作生命和一切;这样,祂在十四至十六章所说的一切就能成就了。

四 落在地里死了,又从地里长出来,怎样使一粒麦子变成另一种又新又活的形态;照样,主的死与复活也使祂从肉体变成那灵;祂在肉体里是末后的亚当,经过死与复活的过程,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

五 祂怎样是父的化身,那灵也照样是祂的实化,实际—约二十22:

1 祂是那灵,就得以吹入门徒里面;祂是那灵,就能给祂的信徒接受到里面,并且如同活水的江河,从他们里面涌流出来(约七38~39)。

2 祂是那灵,就能活在门徒里面,门徒也能因祂活着,并与祂同活(十四19);祂是那灵,就能住在门徒里面,门徒也能住在祂里面(十四20,十五4~5);祂是那灵,就能与父到爱祂的人哪里,同他安排住处(十四23)。

3 祂是那灵,就能使祂一切的所是和所有,全被门徒实化(十六13~16);祂是那灵,就能与祂的众弟兄(即召会)聚集,向他们宣告父的名,并在他们中间歌颂父(来二11~12)。

4 祂是那灵,就能作他们的生命和一切,为着祂的使命差遣他们,正如父差遣祂一样(约二十21);因此,门徒就有资格在祂身体的交通里,带着祂的权柄(23)代表祂,执行祂的使命。

叁 “辩护者”在约翰福音译为保惠师(约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用以指实际的灵在我们里面作安慰者,照料我们的案件或事务—【约壹二1注7】:

一 “辩护者”原文指被召到另一个人身边以帮助他的一位,因此是帮助者;也指提供法律之援助的人,或为别人代求的人,因此是辩护者、律师或代求者;这辞表明抚慰与安慰,因此是抚慰者、安慰者—约壹二1。

二 在这里指主耶稣与父同在,作我们的辩护者,在我们犯罪时,基于祂所成就的平息,照料我们的案件,为我们代求(罗八34)并辩护。

肆 今天我们有在诸天之上的主耶稣,也有在我们里面的那灵(保惠师),作我们的辩护者,照料我们的案件—【约十四16注1】:

一 “保惠师”原文意辩护者,就是陪伴在旁,照料我们事务、案件的人;在原文,保惠师与约翰壹书二章一节的辩护者同。

二 保惠师,就是圣灵,乃是父在子的名里所要差来的;所以,圣灵是父差来的,也是子差来的;这样,圣灵不只是从父来的,也是从子来的;不只是父的实际,也是子的实际;因此,我们呼求子的名,就得着这灵—林前十二3,【约十四26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