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的经历
第三系列 生命的经历
信,爱,望
信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的信
第二篇 信的元素
读经:罗四3,创十二1~3、7,来十一7,罗三22,创六9,彼后一1,提前一2,多三15
壹 神曾多次向亚伯拉罕显现(创十二1~3、7,十三14~17,十五1~7,十八,徒七2),每次都将祂的荣耀与祂自己的一些成分,传输到亚伯拉罕里面;因此,这信实际上就是神所传输到他里面的元素,在他里面的涌出—【罗四3注1】:
一 信神,是亚伯拉罕对神一再向他显现的自然反应;神对亚伯拉罕信的反应,乃是称义他,就是算他为义;这不是本于行为,乃是基于他的信神—2~3节。
二 挪亚就像他的曾祖父以诺(创五22~24)一样,因信与神同行(来十一7),这信就是神的神圣元素传输并注入到他里面,成为他相信的能力—罗三22与注,【创六9注1】。
三 结果,他成为承受神义的人(参罗四3、9),并成为传扬义的人(彼后二5),对抗那邪恶的世代;挪亚的义加强了神的立场,来执行祂对那不敬虔世代的审判。
贰 神借着新约经纶的话和那灵,所分给我们同样宝贵的信,响应这样内容的实际,并把我们引到这实际里,使其本质成为我们基督徒生活和经历的元素—【彼后一1注10】:
一 信是对真理本质的质实(来十一1),这真理乃是神新约经纶内容的实际;神新约经纶的内容是由“一切关于生命和敬虔的事”(彼后一3)所组成;那就是三一神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作我们里面的生命和外面的敬虔。
二 这样的信分给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作了他们的分,对所有领受的人都同等宝贵;作这样从神来的分,这信在神圣的真理上对我们是客观的;但这信把所质实的一切内容带进我们里面,因而使这些内容连同这信的本身,在经历中对我们成了主观的—1节。
三 这好比风景(真理)和看见(信)对于照相机(我们)是客观的,但是当光(那灵)把风景带到照相机里的底片(我们的灵)上,看见和风景对于照相机,就成了主观的—1~2节。
四 提摩太成为保罗的真孩子,不是凭天然的出生,乃是凭信,就是在信的范围和元素里;不是肉身的,乃是属灵的—【提前一2注1】。
叁 主观的信,就是那把我们带进与主生机的联结里(约三15,加三26),且借着爱运行(加五6)之信的行动;那些与主在祂所关切的事上是一的圣徒,乃是在这信的元素和运行里,爱受苦忠信的使徒—【多三15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