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恢复
第二十五系列 顾到主恢复中当前的需要
第五篇 借着在金香坛前祷告,响应基督在天上的代求(纲目带出处)
读经:来七25,西三1~4,出三十1~10
壹 基督在祂天上的职事里,一直在代求、供应、并执行神的行政,我们需要成为那些对基督天上职事里的活动有响应的人—来二17,四14,七25~26,八1~2,启五6,西三1~4,一9,四12:(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歌罗西书生命读经,第六十二篇,第四段*)
一 基督是大祭司为人代求;祂是属天的执事供应人;祂也是有神七眼的救赎主,执行神的行政,以完成神的定旨—来七25~26,八1~2,启五6。(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歌罗西书生命读经,第五十九篇,第三十七段*)
二 基督天上的职事需要我们的响应;我们在地上需要成为基督天上职事的反映,以代求之基督的祷告为祷告—西三1~4,罗八34:(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新约总论,第三百五十七篇,第五十四段*;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册,看见基督为着召会的异象并借着祷告回应基督天上的职事,第四章,第十九段*)
1 借着我们的祷告,元首基督就得着一条路,借着祂的身体施行祂的行政—西一9~10、18,二19,三1~2,四12。(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歌罗西书生命读经,第六十五篇,第二十段)
2 当元首在天上借着代求、供应并执行行政而作工时,我们作为基督的身体,在地上作工,响应基督在天上的职事,并反映祂所作的—来二17,四14,七26,八1~2,启五6。(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歌罗西书生命读经,第六十二篇,第十三段*)
3 我们该渴望在主天上的职事里与祂是一,并有一颗心与主的心是一;我们也该渴慕在祂的祭司职分、职事、和行政上与祂是一—林前六17。(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歌罗西书生命读经,第六十篇,第二十段*)
贰 我们要响应基督在天上的代求,就需要看见金香坛的异象—出三十1~10:(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
一 香坛表征基督是代求者—来七25,罗八34。(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新约总论,第四百零十九篇,第二十三段*)
二 香坛是基督的预表,表征基督在祷告—出三十1~3。(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一篇,第四段*)
三 香坛是推动帐幕里和外院子一切其它地方之活动的地方—来七25。(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圣经恢复本,出三十1注2*)
四 基督代求的生活,祷告的生活,乃是神行政的中心—罗八34,启八3~4:(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新约总论,第四百零十九篇,第二十一段*)
1 基督的祷告生活,乃是神在地上执行祂行政的中心—约十七。(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新约总论,第四百零十九篇,第二十六段*)
2 神行政的执行,是由那从香坛献给神的祷告来推动—启八3~4。(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新约总论,第四百零二十篇,第四十三段*)
3 在香坛那里所献上的祷告,支配了宇宙。(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篇,第三十三段*)
4 香坛可以看作是天上的白宫;每一件事都是由这个神圣的中心所推动、执行、实行出来的。(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四十七篇,第十六段*)
五 基督复活并升天之后,个人的基督成了团体的基督;因此,今天在神面前,不仅个人的基督在代求,团体的基督,就是元首同身体,也在代求—林前十二12,徒十二5、12:(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一篇,第五段*)
1 今天代求者不仅仅是基督自己,更是基督同着祂的身体—罗八26~27、34。(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一篇,第五段*)
2 元首基督在天上代求,而身体召会在地上代求—来七25,徒十二5、12。(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一篇,第五段*)
3 作为基督的肢体与身体基督的一部分,我们在基督代求的职事上与祂合作,在我们代求的祷告上实行祂的代求—罗八26~27、34,提前二1。(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新约总论,第四百零十九篇,第二十八段*)
六 如果我们对香坛有异象,我们的祷告生活就定规会有彻底的改变,我们会为着神定旨的执行、神圣行政的实行、神供应恩典的分赐,而有祷告。(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篇,第二段*)
叁 我们要响应基督在天上的代求,就需要经历金香坛—出三十1~10,罗八26~27,提前二1:(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
一 我们应当有分于基督代求的生活—弗六18~19,西四3,帖前五25,帖后三1,来十三18。(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新约总论,第四百零十九篇,第三十六段*)
二 我们有怎样的祷告,在于我们是怎样的人—路九54~55,提前二8,弗六18,西一9~10。(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二篇,第十二段*)
三 我们若要在香坛与基督一同代求,就需要看见三件要紧的事:(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篇,第二段**)
1 我们祷告时,应当在帐幕里;也就是说,我们应当在神里面—约一14,十四2~3、20、13~14,十五4上,7,十七24、26下。(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四十九篇,第三十二段*)
2 当我们要祷告时,我们该先吃圣别的食物而得饱足;也就是说,我们祷告时,该有神在我们里面加给我们力量,作我们的供应—一29,六53~56。(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四十九篇,第三十二段**)
3 我们祷告时,应当献上香给神;也就是说,我们应当以基督为香来祷告—出三十34~38,启八3~4。(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二篇,第十五段**)
四 我们在香坛前祷告时,我们的祷告不该有凡火,也不该有异样的香—利十1,出三十9上:(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二篇,第十五段*)
1 在我们的祷告中有凡火,就是有了某种天然的动机,没有受过十字架的对付—利十1。(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二篇,第二十一段*)
2 在我们的祷告中有异样的香,乃是祷告与基督无关的事物—出三十9上。(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二篇,第十六段**)
五 我们若要在帐幕里香坛前祷告,就需要被焚烧成灰,减少成为无有—利六13,诗二十3,加二20,林前一28下:(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一篇,第二十四段**)
1 在帐幕里乃是在神里面,而在神里面的要求乃是我们成为无有—约十五4上,5下。(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一篇,第二十八段*)
2 我们若焚烧成灰,就不再是天然的—林前二14~15:(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一篇,第十九段**)
a 我们的行为、眼光和美德加在一起就等于我们天然的人,这个天然的人与作神见证的基督相对。(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一篇,第二十七段*)
b 我们若要在香坛前祷告,就必须不再有天然的行为、天然的眼光和天然的美德。(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一篇,第四十一段*)
c 我们若要在香坛前祷告,就必须得着基督作我们生命的供应,使我们有正当的行为;作我们的光,使我们有真正的视力;也作我们的美德,使我们有馨香之气升到神面前。(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一篇,第三十四段*)
六 我们在香坛前祷告时,就很难被自己所霸占;相反的,我们乃是为神的经纶,为神的分赐,为神的行动,并为神的恢复祷告—弗一17~23,三14~21,西一9~10,四12。(2007年国殇节特会,第五篇;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一篇,第三十四段*;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五十一篇,第三十五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