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五系列 全时间者的课程
第二十单元
第八十课 全时间者在财务管理上的原则
壹 全时间者需要为着他们的财物有预算—路十六8、10~12,箴二一5:1
一 因为我们爱主,并且在许多交通和祷告之后,已将自己奉献给祂,我们就需要思想我们该过怎样的生活—路十六8、10~12。
二 属世的人生活的目标,只是想要兴隆发达;我们的生活不一样,所以需要预算—箴二一5、20。
三 我们该思想主赐给我们什么,以及祂的赐给是为什么;我们也需要考虑自己在召会中合式的功用,以及如何正确顾到我们的家人—提前五8。
四 关于服事的弟兄们该如何预算他们的财物,他们在作决定之前,该与自己的妻子交通—彼前三7。
五 我们花钱若不作好预算,就会遭致亏损;我们需要考量我们的收支,好决定是否该调整我们的支出,并如何调整,使我们不致负债—箴二一5、20,二四3~4。
六 接受供给的,当你们使用时,要想到奉献的圣徒赚钱不易,他们因爱主的缘故,奉献给你,其中的爱心无价—腓四18:2
1 所以你们不能轻易、随便地使用。
2 召会对于全时间者的供给,应该宽裕,而在用度上应当尽量减缩;而全时间者在使用供给上要忠心,并顾到其他人—路十六9~12。
3 如果全时间者把召会的供给随意浪费,用在不该用之处,这就证明他们不配全时间事奉,也不该全时间事奉。
贰 我们需要看见全时间者用钱的方法—腓四17~18,箴二一20、5,罗十三8:3
一 不要叫人知道工人是穷的—腓四17~18,参门18。
二 为着个人家庭之生活需用,有时也需要短期性的积留一些存款,这也是合乎圣经的;箴言有这样的教训,要我们这样作(二一20):
1 信徒自己家中倘若有极亲的人有需要,则得首先照顾自己亲人的需要,以后才顾到其他人的需要。
2 一个天然手松的人,并不会因多奉献而得主赐福;因为一个手松的人,在对主的事上也定规是松的。
三 用款需要有计划—箴二一5,路十六8:
1 许多人有钱的时候,就多买无用之物,这样的行为会阻止神的赐给—箴二一17。
2 用钱需要有计划,要有预算,什么东西要买,什么东西不要买,都要好好的先在神面前考虑。
3 不要随便买物,更不要浪费金钱。
四 工人绝不可以借债—罗十三8:
1 工人假若没有信心能应付他的生活,就应该去作别的事情养活自己—徒十八3,帖后三8。
2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唯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罗十三8。
叁 主的工人应当会从别人接受,也会送给别人—徒二十34~35,路六38:4
一 旧约里有一个榜样,就是利未人虽然代表神接受人的奉献,但是,利未人也从所得中,抽十分之一奉献与神—民十八26:
1 好像要叫利未人再来给,是相当难的事,但是,利未人也要奉献十分之一。5
2 如果一个作工的人只会接受馈送,他的信心光是会接受馈送,而不会把钱送出去的话,这一个弟兄就只能到此为止了。
3 我们不应当担心说,我有没有什么可用;神的钱不只是为着我,也是为着我的同伴—徒二十34~35。6
4 神理财的原则,是“多收的没有余,少收的也没有缺”(林后八15);7多余的钱财应该尽力都送出去。8
二 我们要记得保罗说,“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伴的需用”—徒二十34:9
1 每一个全时间者都必须认识到他在财务上的三重责任—首先是他个人的家庭和需要(提前五8;帖后三8);其次是他工作的需要;第三是他同工的需要(徒二十34):10
a 如果我们只记得个人的需用,是唯一的需用;工作的需用,是唯一的需用;却不记得同工的需用,我们就堕落得很深了。
b 我们应当记得,我的同工,也是常有需要的;所有的工人,应当想到送钱给别的工人。
2 我们必须抱一个态度,就是“我和我的同伴”—34节:
a 我们到底是否一个好的同工,要看我们在供给的事上记念不记念我们的同工。
b 谁要多收,谁就当作一个无余的人;我们的心中总得想帮助少收的,叫他们无缺。
c 虽然我们对同工们没有正式的责任,但我们不能就也没有属灵的负担。
d 能够有权利帮助别的弟兄姊妹,是何等的有福呢!在这件事上,我们要尽力叫别人得益处。
三 保罗说的话最好,他说,“似乎贫穷,却是叫许多人富足的”(林后六10):11
1 似乎保罗是贫穷的,但是希奇得很,他却叫许多人富足;这个就是我们的路。
2 我们就是在那么贫穷的里面,还得学习给;我们要有更多的收入,就要有更多的付出;我们越能够给,就越能够受;这是属灵的原则。
3 主说,“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路六38);这是神的律法。
职事信息摘录:
全时间者需要为着他们的财物和时间有预算
全时间者需要为着他们的财物和时间有预算。因为我们爱主,并且在许多交通和祷告之后,已将自己奉献给祂,我们就需要思想我们该过怎样的生活。属世的人生活的目标,只是想要兴隆发达。我们的生活不一样,所以需要预算。我们已将自己奉献给主。罗马十二章一节说,“所以弟兄们,我借着神的怜恤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圣别并讨神喜悦的活祭,这是你们合理的事奉。”把我们的身体献上,包括我们的财物和时间。
我们该思想主赐给我们什么,以及祂的赐给是为什么。我们也需要考虑自己在召会中合式的功用,以及如何正确顾到我们的家人。关于服事的弟兄们该如何预算他们的财物,他们在作决定之前,该与自己的妻子交通。他们也该计算每天、每周能给主多少时间。……我们花钱若不作好预算,就会遭致亏损。我们需要考量我们的收支,好决定是否该调整我们的支出,并如何调整,使我们不致负债。(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新约职事的带领与新路生机的工作,第三章)
工人用钱的方法
第一,不要叫人知道工人是穷的。工人是因信而活,不是因慈善而活。叫人知道自己贫穷,而盼望从此得到供应,乃是一件羞耻的事。工人接受弟兄们的供应时,必须要有正确的态度。一个工人接受弟兄的钱,乃是代表神接收这弟兄的奉献,他是站在神一边的,代表神的,故此他不能给人一种寒酸的感觉。保罗在提到这件事时,他给人的印象是叫人敬重的,是有体面的,这是每一个工人所该有的态度。
第二,在同工之间,无论任何一个多得供应时,即须将有余的分送与其他同工。不要怕如此作会叫人误会,以为你富有,以为你发财。另外,为着个人家庭之生活需用,有时也需要短期性地积留一些存款,这也是合乎圣经的。箴言有这样的教训,要我们这样作。
第三,用款需要有计划。许多人有钱的时候,就多买无用之物,这样的行为会阻止神的赐给。用钱需要有计划,要有预算,什么东西要买,什么东西不要买,都要好好地先在神面前考虑。不要随便买物,更不要浪费金钱。
第四,工人绝不可以借债。一个神的工人,必须宁死也不向人讨钱。假若他没有信心能应付他的生活,就应该去作别的事情养活自己。他若有信心神会养活他,就不要向人伸手。
吗哪的原则
神今天乃是要我们按着吗哪的原则行事。吗哪的原则就是“多收的没有余,少收的没有缺。”这不单是旧约的记载,新约圣经也是这样告诉我们。有余或有缺,同样是不对的。假若一个聚会里有些弟兄不能度日,无法维持生计,或教会或个人都需要帮助他。对失业的弟兄们,教会不能坐视不顾,必须给予全力的帮助。但这并不包括那些不肯作工的人。不肯作工的人,不能帮助他们;只有肯作工的弟兄,才能帮助他们。此外,若有弟兄作工所赚的钱不足应付,则教会亦须帮助,薪水太低的人也是如此。使徒们在教会初期就是作这些的工作。
帮助的次序乃是先顾及聚会中的弟兄姊妹,以后才接济外面的穷人。信徒自己家中倘若有极亲的人有需要,则得首先照顾自己亲人的需要,以后才顾到其他人的需要。
没有详细想过,不要随便的奉献。一个天然手松的人,并不会因多奉献而得主赐福。因为一个手松的人,在对主的事上也定规是松的。我们在神面前要学习作一个奉献的人,而不是作一个手松的人。
所以信徒的奉献,并不是说把钱拿了出来,就完了。他在神面前,必须有一个对的生活,这样的拿出,才能蒙神的赐福。约翰三书题到供应工人的圣徒,必须有一个“配得过神”的生活。这个“配得过神”乃是Worthy of God,或者说是After a godly manner(照着敬虔的样式)。奉献的人必须过一个配得过神的生活。感谢神,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拉撒路,也不是每一个都是财主。神所需要的也不是拉撒路,也不是财主,祂所需要的只是一些生活配得过神的人的奉献。虽然拉撒路没有钱,但他可以得救,他可以蒙恩,他可以过一个配得过神的生活。肉体在神面前有两个罪,其一就是歌罗西二章所说的苦待己身,其二就是叫自己过于舒服。神的意思不要我们苦待己身,但也不要我们太过舒服。祂要的是我们过一个配得过神的生活。多余的钱财应该尽力都送出去。(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一册,复兴报(卷四),第五篇)
同工间的关系
在同工中间,每一个工人,都该记得,彼此的背景不一样,彼此的生活不一样,神所赐的信心大小不一样,主所赐的恩赐也不一样,所以无所羡慕,也无所嫉妒。如果有的弟兄多有所得,是他个人的信心,是他个人从神所得的恩赐。如果有的弟兄少有所得,也是他个人的信心,也是他个人从神所得的恩赐。我们彼此的关系乃是属灵的,而非正式的。所以无所羡慕,也无所嫉妒。
神的钱不只是为着我,也是为着我的同人
在同工中,有一件事该注意:如果一个工人,只会从别人接受,不会送给别人,就是一个最卑鄙可耻的事。旧约里有一个榜样,就是利未人虽然代表神接受人的奉献,但是,利未人也从所得中,抽十分之一奉献与神。在同工中,感谢神,我们的经历上,虽已是如此;但在原则上,我们更当注意。我们要常常学习供给别人。要记得保罗说,“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伴的需用。”(徒二十34)我们不应当担心说,我有没有什么可用;我们乃应当常常在心里说,我有没有什么可以送人。如果我们只记得个人的需用,是唯一的需用;工作的需用,是唯一的需用;却不记得同工的需用,我们就堕落得很深了。我们应当记得,我的同人,也是常有需要的。神从来不祝福只会收、不会送的人。如果谁是只收不送的,就是一个可羞耻的工人。我们必须抱一个态度,就是“我和我的同伴”。神的钱不只是为着我,也是为着我的同人。有一位弟兄对我说,“你何必管这么多的事呢?神会送钱给他们。你又不是差会,何必管他们的事呢?”但是他忘记了他的同人。你到底是否一个好的同工,要看你在供给的事上记念不记念你的同工。所有的工人,应当想到送钱给别人,送钱给别的工人。如果有这样作的人,你不应当怪他作,只应当怪你自己不作。
多收的也没有余,少收的也没有缺
神理财的原则,是“多收的也没有余,少收的也没有缺”。(林后八15)谁要多收,谁就当作一个无余的人。多收的人当作无余的人,少收的人才会作无缺的人。反之,就多收的人,虽然有余,但是少收的人已经有缺了。我们的心中总得想帮助少收的,叫他们无缺。神就会叫我们多收。不然,神就只得让我们作个少收无缺的人。能够有权利帮助别的弟兄姊妹,是何等的有福呢!只会肥己,不会帮助别人的人,是不会多收的。在这件事上,我们不只不占别人的便宜,并且我们还要尽力叫别人得益处。从来钱是越用越有的。积存的钱都是生锈的钱,也是预备给贼偷去的钱。
注意别人的工作,和别人的需要
在工作和工作之间,也得彼此顾念,彼此帮助。我们不要惧怕神更祝福别人的工作,别人的工作得着更多的供给。我们应当在弟兄中,学习叫人注意别人的工作,和别人的需要;学习提倡别人的工作。我们能将别人的事情排在弟兄的面前。不要惧怕,不要妒忌。一切神所要赐给你的,没有一点会落到别人的手中。要相信神,要爱别的工人。当你忘记了自己,帮助别人的时候,你要看见神要负责,使你得着你所需要的供给。我深深地相信,保罗和他的同工,也不知道有多少的需要,但是他只把圣徒的需要、长老的需要,排在众教会面前。但是,神却负责供给他一切的需用!
当苏丹腹地会(在阿比西尼亚作工)才成立的时候,该会的负责人宾汉往见驻多伦多中国内地会的主任。问以有何方法,能使城中的信徒注意苏丹的工作。那位弟兄就给他许多的人名,说他们是城中最注意国外布道,时常帮助中国内地会的信徒,并且介绍他去见他们。宾汉说,你不怕他们今后移转他们的钱,帮助苏丹腹地会么?那位弟兄说,神给我们的每一块钱,必定到我们这里来,没有一块钱会到你的地方去。你永远不会得着神所给我们的钱。当神的孩子给你们更多的钱的时候,他们也必给我们更多的钱。这是何等的信心!何等的爱心!后来年日的收入,证明他的话是不错的。(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九章)
保罗在这里,还不只说自己如何维持这个体统,他并且给我们看见,他也亲手作工来供给他同人的需用。这一点,就是我们要“给”的原则。保罗说,“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伴的需用。”所以,每一个作工的人,不会给就不行。如果你收入多少就留下多少,专为着你自己,那你还不知道什么叫作执事的工作。如果在同工中奉献不够多,就证明我们有毛病。如果一个作工的人只会接受馈送,他的信心光是会接受馈送,而不会把钱送出去的话,这一个弟兄就只能到此为止了。弟兄姊妹,你在神面前属灵的前途如何,就看你对于钱的态度如何。一个作工的人最不好的态度,就是给自己,给自己。今天好像要叫利未人再来给,是相当难的事,但是,利未人也要奉献十分之一。不错,利未人在各城里是没有产业的,他是寄居在十二个支派里面的,他是靠着祭坛生活的,也许有的利未人要说,我是靠着祭坛生活的,我有什么可给的?但是神说,所有的利未人,受十分之一的,还是应当献上十分之一。这是叫所有神的仆人知道,你不要以为我是把什么都丢弃了,我有这一点点的收入,还要奉献么?你一直看你自己的需要的时候,就要出事情,你不会供给同工。你要会供给,应当会供给所有的弟兄姊妹才可以。如果你在神面前把钱扣住,不管那个数目怎样,你只盼望神在其他的弟兄姊妹身上作工,那你就要看见,神不会把钱托在你手里。
“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
保罗说的话最好,他说,“似乎贫穷,却叫许多人富足。”(林后六10)在这里,有一个弟兄认识神,他似乎是贫穷的,但是希奇得很,他却叫许多人富足。弟兄姊妹,就是这个,是我们的路。弟兄姊妹,如果你作工,如果在各地的弟兄或各地的教会中有人对于你有话,如果有人对于你的态度不对,你应当维持工人的体统,你绝不应该接受他们的馈送,你要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不能用你们的钱。我是事奉神的人,你们中间有话,我不能用你们的钱。我是事奉神的人,要维持神的荣耀,我不能用你们的钱。”你就是在那么贫穷的里面,还得学习给。你要有更多的收入,就要有更多的付出。你越能够给,就越能够受。这是属灵的原则。许多时候,我们一缺乏,反而要尽量地给。因为钱一给出去,主的供给就来了。有的弟兄姊妹有够多的经历说,钱多给,就多进来。你千万不要看手里剩多少。主说,“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路六38)这是神的律法。我们不能破坏神的律法。我们基督徒管钱的方法,是和别人管钱的方法不同的,他们是越积蓄越多,我们是越给越多。这样,我们自己虽然贫穷,却是叫别人富足。(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参考与参读资料:
1.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新约职事的带领与新路生机的工作,第三章
2. 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一册,复兴报(卷四),第五篇
3. 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九章
4. 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5.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二册,主恢复中划时代的带领,第一册—新路实行的异象与具体步骤,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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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二册,新约职事的带领与新路生机的工作,第三章。纲目中“同工”一词已改为“全时间者”
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二册,主恢复中划时代的带领,第一册—新路实行的异象与具体步骤,第十四章
3 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一册,复兴报(卷四),第五篇
4 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九章
5 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6 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九章
7 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九章
8 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一册,复兴报(卷四),第五篇
9 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九章
10 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册,工作的再思,第九章
11 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