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养与教导
教导
学习
李常受文集
李常受文集篇题
第三篇 关于作人的学习
读经:提前三10,约壹四7~8,利二11,约四21,23~24,八7,九1~3,加一10,帖前二5,歌六10,西三11,启二一12
壹 事奉主者学习作人,要注意以下各点—约壹四7~8:
一 我们与人发生关系要缓慢,不要急促;弟兄姊妹之间可以有很深的爱,很深的交通;但除了弟兄姊妹的关系之外,最好不发生别的关系;若必须发生关系的话,必须发生得缓慢—约壹四7~8。
二 我们与人发生关系,必须先紧而后松;关系的建立越慢、越认真越好,条件、界限必须严格、彻底;到末了要解除关系时,则要学习无所谓,学习放松—利二11。
贰 我们对人、对事不能一下子就下断案,必须各方面都认识透彻,才下断案—加一10:
一 保罗说,作执事的人要先受试验(提前三10)。
二 我们对人的信任也不要太快,不要很快听信人的话;这并不是说我们要故意怀疑弟兄,但总不能太轻易相信别人;然而,到了一天若是信任了,就不要再疑惑,不要改变—帖前二5。
叁 不要和人发生感情—腓二25,帖前三2:
一 我们要学习不和人发生感情;感情会叫人落入陷阱,事奉主者的感情尤其要受十字架的对付;我们与弟兄姊妹只能有在主里的交通,不能有交情—约壹四7~8。
二 新约的书信说到我们在主里的关系,没有说到“朋友”,只有说到弟兄和同工(腓二25,帖前三2);我们在召会中应当有属灵的同伴,但这和世上的朋友不同;朋友是在感情上的,同伴是一同担负主的事—西三11。
肆 我们与人接触要绝对避免是非—约八7:
一 不管哪一面是,哪一面非,总要站在主这一面;主没有叫我们作审判官,因此我们不要落到是非里—约八7。
二 事奉主者不要摸是非,并且要学习带人脱离是非、脱离讲理;撒但毒害人就是把人引到是非里,主是把人从是非里带出来,而带到神面前—约四21,23~24。
伍 不要作“聪明人”—加一10:
一 如果事情给你知道了,不要作“聪明人”而装作不知道;我们要作智慧人,却不要作聪明人;事情一知道,就要在主面前寻求引导,找出帮助的路—加一10。
二 不要耍聪明,为自己避免难处;对于你责任分内的事,若是不闻不问,就是作聪明人;事奉主者不该如此;我们即使没有明显的责任,至少也有作弟兄的责任,所以事情一旦知道了,就该寻求主的引导,豫备进前担当难处,而不要让难处落到别人身上—歌六10。
陆 不要对第三者说到人的短处—加一10:
一 有一件事绝对不能作的,就是对第三者说到人的短处;我们若要说人的短处,就只该照着所能说的程度对其本人说,且要在和他独处的时候,不要在有第三者在场的时候说—加一10。
二 我们不要随便称赞人,尤其不要当面称赞人;我们当面称赞人,会有破坏被称赞者的危险,也会将我们的人格贬低;小人才喜欢当面称赞人;若有人一直当面称赞你,这人若非小人,就是对你别有用心—帖前二5。
柒 事奉主者不可奉承谄媚人,也不要接受别人的奉承谄媚;保罗说,“我是要讨人的喜悦么?若我仍讨人的喜悦,我就不是基督的奴仆了”(加一10下);又说,“我们从来没有用过谄媚的话”(帖前二5);我们作主的奴仆,只要讨主的喜悦—西三11。
捌 我们不奉承人,就容易变得冷酷;但事奉主者既不要奉承人,也不该冷酷,总要真诚的待人;我们对人不要冷酷,乃要热切;总要叫人对我们有亲近感,让人觉得容易亲近、容易接触—歌六10。
玖 事奉主者待人要热切又真诚,不要应付人,也不要假意待人;我们既不得罪人,也不应付人,乃要给人看见:凡主所喜悦而我们能作的,我们都作—约壹四7~8。
拾 事奉主者乃是不用政治手腕的人;我们自己不作的事,就不要叫别人去作;不要牺牲别人;如果必须牺牲,就要牺牲自己;不该用手腕叫别人牺牲—加一10。
拾壹 我们不该轻率的给人什么应许;若要答应人什么,无论在物质的数字上,或时间的长短上,都要慢慢定规,不要太快答应;一旦答应了,就要照所答应的实现,并且要快快地实现—太五37。
拾贰 不要和人有属人的交往—歌六10:
一 事奉主者要热切的与人接触,但不要和人有属人的交往;我们接触人,需要有主的引导,目的是为着在属灵上得帮助或给人帮助;并且只要在属灵供应上有接触,却没有属人之事的来往—歌六10。
二 你只能作你人生里的人,你不能作别人人生里的人;但这不是说你有需要不可向人说明,也不是说人需要帮助而你不闻不问;总之,要避免过多属人的牵连—西三11。
拾叁 不要重看有钱、有势、有名的人—加一10:
一 我们在召会中服事,不要重看有钱、有势、有名的人;若是可能的话,不要到他们家里去,宁肯多到无钱、无势、无名的弟兄姊妹家里;在召会中,不要把有钱、有势、有名的弟兄姊妹排在第一—加一10。
二 但不是要向他们冷酷,也不是轻看他们,乃是要没有希利尼人、化外人等的分别(参西三11);那些“有”的人要自居,我们也不能反对他们,因为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作一样的人,我们也不要干涉别人的事;然而,以我们自己的人格来说,我们是不看重“有”的人—启二一12。
三 我们和弟兄姊妹一同事奉,应当记得“苦当争先,甘当让先”;这是我们在配搭中该有的态度。
拾肆 事奉主者不该在人面前显出贫穷缺乏,露出寒酸气;我们事奉主,的确是拣选穷而苦的路,但我们绝不摆出穷样子叫人可怜,也绝不接受别人的可怜;我们不能接受人因着可怜我们而给我们的东西,我们只接受人因着献给耶和华而给的—林后六10。
拾伍 我们事奉主,需要与各种人接触,但男女的界限要划分清楚;在伊甸园里,撒但能来去自如,就是因为没有墙;然而,新耶路撒冷有高大的墙(启二一12);事奉主者的身上也应当有墙,有清楚的界限。
拾陆 我们事奉主,不要逞能好强;不要一直想显扬自己的能耐;别人不能作的,你总说你能作,这就是血气—林前四7。
拾柒 我们绝对不要揭穿人的隐情;人的秘密若是给我们知道了,应当视为可怕的事,不要揭穿;不要把人的良心对付得叫人为难;我们指责人或对付人的罪,要非常谨慎;要看人能蒙恩到什么地步而行,不要使人的良心破产—林前四5。
拾捌 我们若看到别人的不行,就要给与帮助和供应,不要一直定罪别人,说别人不行;单看人不行而不供应人的,就不能带领人—林前八1。
拾玖 我们行事为人总要学习受约束;凡不能受约束,没有受压过的,就不能事奉主;对于同工的私人生活,我们不要干涉,不要过问;即使是同工,我们也要给人私人生活的自由—林前九27。
贰拾 主所量给我们的,乃是主的恩典,我们都接受,并且肯为主而分给别人;凡不是主量给我们的,我们一概不争;凡不能胜过“争”的,就不能走前面的路,也不能在弟兄姊妹中间站起来—提后二24。
职事信息摘录:
事奉主者学习作人,要注意以下各点。
与人发生关系要缓慢不急促
我们与人发生关系要缓慢,不要急促。弟兄姊妹之间可以有很深的爱,很深的交通;但除了弟兄姊妹的关系之外,最好不发生别的关系。若必须发生关系的话,必须发生得缓慢。凡很快与人发生关系的,必定是没有受过对付的人。日后必定有难处,有分争。
我们与人发生关系,必须先紧而后松。关系的建立越慢、越认真越好,条件、界限必须严格、彻底。到末了要解除关系时,则要学习无所谓,学习放松。人与人之间之所以发生难处,常是因为关系发生得太快,以及先松后紧。若能先紧后松,很多难处就可以避免。
不要很快下断案
保罗说,作执事的人要先受试验(提前三10)。这表明一个原则:我们对人、对事不能一下子就下断案,必须各方面都认识透彻,才下断案。
我们对人的信任也不要太快,不要很快听信人的话。这并不是说我们要故意怀疑弟兄,但总不能太轻易相信别人。然而,到了一天若是信任了,就不要再疑惑,不要改变。若是信错了,也不可用自己的政治手腕去更改,只能在主面前认罪,让主在环境中作自然的更改。总之,我们对人必须信任得慢,也更改得慢。
不要和人发生感情
我们要学习不和人发生感情。感情会叫人落入陷阱,事奉主者的感情尤其要受十字架的对付。我们与弟兄姊妹只能有在主里的交通,不能有交情。交情是属撒但的,我们要视之如毒蛇。新约的书信说到我们在主里的关系,没有说到“朋友”,只有说到弟兄和同工(腓二25,帖前三2)。我们在召会中应当有属灵的同伴,但这和世上的朋友不同;朋友是在感情上的,同伴是一同担负主的事。世人之间没有真实的爱,我们在主里面要有真实的爱,就是神的爱(约壹四7~8),但没有天然的感情;天然的感情如同蜜,终必发酵(参利二11)。事奉主者必须勒住感情。
绝对避免是非
我们与人接触要绝对避免是非。不管那一面是,那一面非,总要站在主这一面。主没有叫我们作审判官,因此我们不要落到是非里。
事奉主者不要摸是非,并且要学习带人脱离是非、脱离讲理。撒但毒害人就是把人引到是非里,主是把人从是非里带出来,而带到神面前。在约翰福音里,我们看见人常带着是非问题到主面前,但主总不回答任何一面,只把人带到神面前。例如,在四章,撒玛利亚妇人提出关于敬拜地点的问题,主回答说,“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21),并且指出真正的敬拜是在灵和真实里(23~24)。在九章,门徒看见一个生来瞎眼的人,就问主:“是谁犯了罪,叫这人生来就瞎眼?是这人,还是他父母?”主的回答也是带他们脱离是非;主说,“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乃是要在他身上显明神的作为。”(1~3)。在八章,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带到主面前,问主该如何处置。主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先拿石头打她。”(7)。主的答复乃是把他们从是非对错引到祂自己这无罪的一位。
要拒绝是非,最好就是不要知道事情。不是主安排环境叫我们知道的,就不必知道;不是我们责任的,也不必知道。如果事情已经摆在我们面前,给我们知道了,我们就不要当作消息听,乃要在主面前考量,到底可以给与什么帮助。
不要作“聪明人”
如果事情给你知道了,不要作“聪明人”而装作不知道。我们要作智慧人,却不要作聪明人。事情一知道,就要在主面前寻求引导,找出帮助的路。不要耍聪明,为自己避免难处。对于你责任分内的事,若是不闻不问,就是作聪明人;事奉主者不该如此。我们即使没有明显的责任,至少也有作弟兄的责任,所以事情一旦知道了,就该寻求主的引导,豫备进前担当难处,而不要让难处落到别人身上。
不要对第三者说到人的短处
有一件事绝对不能作的,就是对第三者说到人的短处。我们若要说人的短处,就只该照着所能说的程度对其本人说,且要在和他独处的时候,不要在有第三者在场的时候说。
不要随便称赞人
我们不要随便称赞人,尤其不要当面称赞人。我们当面称赞人,会有破坏被称赞者的危险,也会将我们的人格贬低。小人才喜欢当面称赞人;若有人一直当面称赞你,这人若非小人,就是对你别有用心。要知道,受称赞不是好事;因此,我们应当欢迎责备,拒绝称赞。堕落的人总是当面称赞人,背后指责人。蒙拯救的人不当面称赞人,也不背后指责人。智慧的人不随便称赞,只有在需要的时候,并且是清楚、有把握的时候,才有称赞。
不要奉承谄媚人
事奉主者不可奉承谄媚人,也不要接受别人的奉承谄媚。保罗说,“我是要讨人的喜悦么?若我仍讨人的喜悦,我就不是基督的奴仆了。”(加一10下)。又说,“我们从来没有用过谄媚的话。”(帖前二5)。我们作主的奴仆,只要讨主的喜悦。
不要冷酷
我们不奉承人,就容易变得冷酷;但事奉主者既不要奉承人,也不该冷酷,总要真诚的待人。
要热切、叫人有亲近感
我们对人不要冷酷,乃要热切。总要叫人对我们有亲近感,让人觉得容易亲近、容易接触。我们一面要有日、月、星的形像,使人觉得我们威武可畏(参歌六10),另一面要叫人能亲近我们,能把心中的事告诉我们。在召会中服事人的都得有温暖的味道,不是喜欢管闲事,乃是喜欢帮助人,让人觉得可爱。这热切的味道不是天生的,乃是出于主的生命。若是天生的热切,就要受对付,因为天生的会出毛病。唯有因着爱主、爱人而有的热切,才是好的。我们服事主,要学习关心别人的事。就一面说,不与人发生关系是对的;但就另一面说,不关心人的事却是不该的。这一点我们要学习分辨:要关心别人,却不问是非。
不要应付人
事奉主者待人要热切又真诚,不要应付人,也不要假意待人。我们既不得罪人,也不应付人,乃要给人看见:凡主所喜悦而我们能作的,我们都作。
不用手腕
事奉主者乃是不用政治手腕的人。我们自己不作的事,就不要叫别人去作;不要牺牲别人。如果必须牺牲,就要牺牲自己。不该用手腕叫别人牺牲。
不要太快答应人
我们不该轻率的给人什么应许。若要答应人什么,无论在物质的数字上,或时间的长短上,都要慢慢定规,不要太快答应。一旦答应了,就要照所答应的实现,并且要快快地实现。
不要和人有属人的交往
事奉主者要热切的与人接触,但不要和人有属人的交往。我们接触人,需要有主的引导,目的是为着在属灵上得帮助或给人帮助;并且只要在属灵供应上有接触,却没有属人之事的来往。你只能作你人生里的人,你不能作别人人生里的人。但这不是说你有需要不可向人说明,也不是说人需要帮助而你不闻不问。总之,要避免过多属人的牵连。
不要重看有钱、有势、有名的人
我们在召会中服事,不要重看有钱、有势、有名的人。若是可能的话,不要到他们家里去,宁肯多到无钱、无势、无名的弟兄姊妹家里。在召会中,不要把有钱、有势、有名的弟兄姊妹排在第一。但不是要向他们冷酷,也不是轻看他们,乃是要没有希利尼人、化外人等的分别(参西三11)。那些“有”的人要自居,我们也不能反对他们,因为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作一样的人,我们也不要干涉别人的事;然而,以我们自己的人格来说,我们是不看重“有”的人。
不要避难就易
事奉主者要不怕难,不怕事。一面说,我们应当学习谨慎小心、怕闯祸;然而一遇到难事,就不要避难就易。我们要学习让难事先落在自己身上。在召会中、在主的工作上,越避难,难处就越多。反之,我们若是遇难就应接上去,困难就能过去。
苦当争先,甘当让先
我们和弟兄姊妹一同事奉,应当记得“苦当争先,甘当让先”。这是我们在配搭中该有的态度。
不要露出寒酸气
事奉主者不该在人面前显出贫穷缺乏,露出寒酸气。我们事奉主,的确是拣选穷而苦的路,但我们绝不摆出穷样子叫人可怜,也绝不接受别人的可怜。我们不能接受人因着可怜我们而给我们的东西,我们只接受人因着献给耶和华而给的。
不要单独和异性谈话
我们事奉主,需要与各种人接触,但男女的界限要划分清楚。在伊甸园里,撒但能来去自如,就是因为没有墙;然而,新耶路撒冷有高大的墙(启二一12)。事奉主者的身上也应当有墙,有清楚的界限。若必须和异性接触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这是提防撒但的陷阱。
不要逞能好强
我们事奉主,不要逞能好强。不要一直想显扬自己的能耐。别人不能作的,你总说你能作,这就是血气。
不揭穿人的隐情
我们绝对不要揭穿人的隐情。人的秘密若是给我们知道了,应当视为可怕的事,不要揭穿。不要把人的良心对付得叫人为难。我们指责人或对付人的罪,要非常谨慎;要看人能蒙恩到什么地步而行,不要使人的良心破产。
不要一直定罪别人
我们若看到别人的不行,就要给与帮助和供应,不要一直定罪别人,说别人不行。单看人不行而不供应人的,就不能带领人。
学习受约束
我们行事为人总要学习受约束。凡不能受约束,没有受压过的,就不能事奉主。
不要干涉同工的私人生活
对于同工的私人生活,我们不要干涉,不要过问。即使是同工,我们也要给人私人生活的自由。
不可争
争是最愚昧、最痛苦、最使人受亏损的事。我们应当怕争如怕毒蛇一样。不只利益不争,理也不争。争利益是卑鄙,争理由是血气。连争真理也不见得是属灵。主所量给我们的,乃是主的恩典,我们都接受,并且肯为主而分给别人。凡不是主量给我们的,我们一概不争。凡不能胜过“争”的,就不能走前面的路,也不能在弟兄姊妹中间站起来。有时我们可以把理由陈明,但讲过之后,对方若不接受,我们就不争。
在真理上我们也不能争,因为圣灵不会与“争”的人同在。我们可以在争之外有谈论,但只到某个限度,绝不越过争的界限;一有争的情形出现,就要停止。因为争里有血气、有肉体。工作和召会都是神的,神不需要祂的仆人出来为祂争;我们不必伸出“乌撒的手”(撒下六6~7),神自己会负责。争会带来损伤,并且会留下痕迹;即使事后认罪,痕迹还会留着。所以无论是对是错,都不要争。我们要作不争的人,这样就能只供应召会而不损伤召会。
讲于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九日、十日、十二日、十四日(四次聚会记录合编)(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事奉主者的为人与话语职事,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