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五系列 管家的职分
事奉

第三十三篇 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作我们全备的生命供应

读经:彼前五10,约六56,八3,十四7、17,二一15,加四6,多三15,彼前二25

壹 神圣工作的一切步骤都是在基督里,祂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成了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作我们全备的生命供应—【彼前五10注3】:

一 在基督耶稣里,指明那全般恩典的神经过成为肉体、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复活并升天的过程,成就完备且完满的救赎,使祂能将祂所救赎的人带进与祂自己生机的联结里。

二 这样他们就能有分于三一神的丰富作他们的享受。

三 在这基督里,借着祂包罗万有的救赎,并基于祂一切的成就,神就能成为全般恩典的神,召我们得享祂永远的荣耀,并在那作稳固根基的三一神(一2)里成全我们,坚固我们,加强我们,给我们立定根基,这样就使我们能达到祂荣耀的目标。

四 堕落的罪人竟能被带进神永远的荣耀里,这是何等的神迹!祂在我们身上成全、坚固、加强、并立基的工作又是何其超绝!这都是藉祂全般的恩典,也就是真实的恩典(12)所成就的。

贰 主必须复活,才能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约六56注1】:

一 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说得很清楚,那成了肉体的主耶稣(一14),在复活之后,借着复活成了赐生命的灵—【约六63注1】。

二 因着祂是赐生命的灵,祂才能成为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

三 我们接受祂这位钉死并复活的救主时,赐生命的灵就进到我们里面,将永远的生命分赐给我们;我们接受的是主耶稣,得着的却是赐生命的灵。

叁 约翰福音选录九件事例,证明主是人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约八3注1】:

一 前六件记在三至七章,形成一组表号,表征主是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在积极方面使我们得着重生、满足、医治、点活、喂养并解渴。

二 后三件记在八至十一章,形成另一组表号,表征主是我们的生命,在消极方面救我们脱离罪、瞎眼和死亡,这三样主要的消极事物。

三 本章的事例,向我们启示一切与罪有关的问题:(一)罪的源头,就是魔鬼;(二)罪的三个主要项目,就是奸淫与淫乱、杀人、谎言(3、41、44);(三)罪的辖制或奴役;(四)罪的结局或结果,就是死;(五)谁是没有罪的─主;(六)谁有资格定人的罪─主;(七)谁能赦免人的罪─主;(八)谁能释放人脱离罪─主。

四 主是永存的神,是那伟大的“我是,”成了人子,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担当我们的罪,所以祂能赦免我们的罪;并且主是永远的神,能进到我们里面作生命和光,把我们从罪的奴役和黑暗中拯救出来。

肆 父神是隐藏的,子神是显明在人中间的,灵神是进到人里面作人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并一切的—【约十四7注1】:

一 约翰福音十章揭示神如何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在将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这事上,神是三一的;祂是独一的,却又是三─父、子、灵。

二 子是父的化身和彰显(7~11),灵是子的实际和实化(17~20);父在子里(子甚至称为父─赛九6)得着彰显,被人看见;子成那灵(林后三17),得以启示并实化。

三 父在子里,彰显于信徒中间;子成那灵,实化在信徒里面;因此,父在子里,子成为灵,这三一神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分,使我们在祂的神圣三一里,享受祂作我们的一切。

伍 实际的灵就是基督的实际(约壹五6、20),将基督实化在信入祂的人里面,作他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约十四17注1】:

一 这里所应许的灵,约翰福音七章三十九节曾题过,就是生命的灵(罗八2);主曾在复活那天,将这灵作为生命之气吹进门徒里面(二十22),成就了祂的应许。

二 这实际的灵乃是基督(6),所以实际的灵就是基督的灵(罗八9)。

陆 约翰福音表明,我们要有分于主,需要这两个条件:主来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我们需要对祂有信心,向祂有爱心—【约二一15注4】:

一 在约翰福音十五章里,结果子是里面生命之丰富的流出;喂养小羊,是用里面生命的丰富滋养人。

二 我们要喂养别人,就需要享受主神圣生命的丰富;这需要我们爱祂;信主是接受祂,爱主是享受祂。

三 要爱人而自然的成全律法,就需要生命的变化和生命的供应—【罗十三8注1】:

1 爱不仅是外面的行为,也是里面生命的表现。

2 我们需要神的生命和祂爱的性情,在生命里变化并供应我们,使我们在爱中活出祂这是爱的神,而彰显祂的爱。

柒 守律法的人无权享受神的生命之灵,但神的儿子有地位,有充分的权利,能有分于神的灵,这灵有全备生命的供应—【加四6注1】:

一 神的选民被律法圈住,受其监护(三23);基督生在这律法以下,要把他们从这律法的监护下赎出来,使他们得着儿子的名分,成为神的儿子。

二 因此,他们不该回到律法的监护下,受其奴役,如加拉太人受诱惑所作的;乃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在基督里享受那灵生命的供应。

三 神的儿子是神生命的具体化身(约壹五12);因此,神儿子的灵就是生命的灵(罗八2)。

四 神将祂生命的灵赐给我们,非因我们是守律法的人,乃因我们是祂的儿子;这样的灵,就是神儿子的灵,乃是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之福的中心(三14)。

五 父神差出子神,要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叫我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祂也差出灵神,将祂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叫我们能实际的成为祂的儿子。

捌 信是神所赐我们,要我们用以接受那作三一神具体化身的基督,使我们进入三一神,与祂联结为一,得着祂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并一切—【多三15注1】:

一 “信”直译,在信里;指主观的信,就是那把我们带进与主生机的联结里(约三15,加三26),且借着爱运行(加五6)之信的行动。

二 那些与主在祂所关切的事上是一的圣徒,乃是在这信的元素和运行里,爱受苦忠信的使徒。

三 信是欣赏、质实并接受三一神这无限的丰富;爱是经历、享受并活出这无限丰富的三一神。

四 信是联于作信徒一切的三一神;爱是将这三一神供给、传输同作信徒的人,使一切的信徒在这奇妙有能的信中,用那神圣超人的爱,彼此相爱,过那在基督里的团体生活,而使基督的身体得以实现,叫那经过种种过程的三一神,在那包罗万有的基督里,借着那无限量赐生命的灵,今日在地上就得着彰显。

五 惟有不凭眼见,不顾外面的情势,只在这奇妙的信中,享受这信的源头,就是我们借着这信与祂联结的三一神,而凭着这三一神超优的爱,爱祂并爱一切属于祂的人,能使我们在召会堕落的流中,成为主在启示录二、三章所呼召并要得着的得胜者。

六 这奇妙的信和这超优的爱,都是出于那深愿与我们联结以作我们一切的三一神;而这三一神经过成为肉体、钉死十架、从死复活、升上高天种种过程,所终极而成的,乃是那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

七 整本约翰所启示并供应我们的神圣生命,也就是我们凭着这样的信接受而得享的(约三16、36),并借着这样的爱爱主而爱属祂之人的(约二一15~17,十三34~35)。

玖 基督在木头上受死,乃是作我们的救赎主(24),现今祂在复活的生命里,在我们里面乃是作我们魂的牧人和监督,因此祂能指引我们,并以生命供应我们,使我们照着祂受苦的榜样跟随祂的脚踪行(21)—【彼前二25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