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者

第五系列 得胜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
胜过召会堕落以产生男孩子与新妇,为着成就神的定旨

第二篇 吃基督并享受祂,以产生男孩子

读经:启二5、7,14~15、17、20、24、26~27,三12、20~22,十二1~5、7~11,创二9、16~17,罗十二2,林后三18下

壹 神创造人以后,并没有嘱咐人要循规蹈矩;反之,神嘱咐亚当要吃生命树;神给亚当的定命,是要他享受神作生命树;我们都必须回到起初,恢复享受基督作生命树—创二9、16~17。

贰 在写给七个召会的七封书信里,主耶稣指出众召会的失败和堕落,然后发出呼召,要人得胜;在第一封书信,写给在以弗所的召会的书信,主耶稣呼召得胜者要胜过离弃对祂起初的爱,并胜过不享受祂作生命树—启二4、7。

叁 我们要成为男孩子的一部分,就必须是得胜者;在启示录二至三章的得胜,乃是胜过今天基督教堕落的光景,而回到起初,来吃基督,并享受祂作生命树:

一 变化乃是新陈代谢过程的结果,在其中新的元素,就是我们借着吃而得着之基督的元素,被吸收到我们里面,而排除并顶替我们天然所是的旧元素;我们被变化不是借着教训,乃是借着接受基督到我们里面—罗十二2,林后三18下。

二 我们与主,祂与我们一同坐席,乃是对基督完满的享受;主在这里的话显示,我们需要被带回来享受基督—启三20,出十六14~16、31。

肆 但愿主耶稣拯救我们脱离死的道理,并以祂自己喂养我们,使男孩子得以生出来;今天主需要我们借着吃祂而产生男孩子—启十二5、13。

职事信息摘录:

宇宙光明的妇人乃是所有蒙神救赎之人的组成

启示录十二章陈明一个宇宙光明的妇人和她男孩子的大表号。在这妇人里没有消极的事物;她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的每一部分都是照耀的、属天的,没有黑暗或属地的事物。在创世记三十七章,约瑟所梦见的太阳、月亮和十一颗星,象征他的父亲、母亲和十一个弟兄(9~10)。在这梦里,太阳、月亮和十一颗星,加上约瑟自己,象征那时神在地上全体子民的组合。基于那梦的原则,启示录十二章里的日头、月亮和十二颗星,必定是象征神在地上全体的子民。一节里的妇人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十二颗星的冠冕所指明,表征包括亚当、亚伯、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约瑟在内的列祖时代。这些列祖是真正照耀的星。妇人第二部分的特征是月亮,表征神在旧约时期,就是律法时代的子民,这时代在圣经中被视为夜晚。正如月亮不是靠自己的光照耀,乃是返照太阳的光,律法本身也没有光,乃是基督的返照。律法的原则比不上神经纶中恩典的原则,所以月亮的地位较低,乃是在妇人的脚下。妇人的第三部分,也是主要部分,其特征乃是日头,表征神在新约时代的子民。当主耶稣这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路一78),天就发亮,黑夜过去了。今天我们不是在夜晚,乃是在白昼(帖前五5)。新约时代,就是恩典的时代,乃是基督照耀如同日头的时代。因此,启示录十二章的宇宙光明妇人,乃是由神所有的赎民组成,包括摩西以前的列祖、律法时代神的子民、以及恩典时代的信徒。在启示录里,这妇人的后两部分包括那些守神诫命,和那些持守耶稣见证的人(十二17,十四12)。

十二章一节那奇妙的人物虽然是光明、照耀并属天的,但她在地位上是女人,在圣经中被视为较软弱的器皿(彼前三7)。特别是在对付神仇敌的事上,男人表征力量,而女人表征软弱(提前二14)。在这妇人里面有男孩子,表征得胜者,就是神子民中间较刚强的部分。在启示录二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主说,得胜者要用铁杖辖管列国;十二章五节说,男孩子也要这么作。这两段经文是相似的,指明男孩子是由得胜者所组成。在二至三章中给得胜者的应许,与十二章里的男孩子有关。

在十二章的异象中,撒但这大红龙站在妇人面前,要吞吃男孩子(4)。但妇人生了男孩子,她的孩子就被提到神和祂的宝座那里去了(5)。天上随即起了争战,撒但和他的使者被摔在地上(7~9)。这指明撒但被男孩子击败,而不是被妇人击败。十至十一节说,“我听见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因为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们的控告者,已经被摔下去了。弟兄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并因自己所见证的话,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自己的魂生命。”十一节里的“他们”是指构成男孩子的得胜者。得胜者作为男孩子要击败撒但,使他被赶出天上。这男孩子也要带进基督的来临与神的国,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

得胜而享受基督作生命树

我们应当思考我们是否仅仅在新人里,或是也在男孩子里。我们要成为男孩子的一部分,就必须是得胜者。我刚得救时,读了一些基督徒的著作,论到如何作得胜者,胜过缠累我们的罪、我们的脾气、我们的骄傲、以及别的事物。然而,我们不该照着我们宗教的想法和观念来领会得胜。反之,我们要对得胜有正确的看法,就必须来看启示录二至三章里的七封书信;乃是在这两章里,有了得胜者的呼召。按照这两章,在写给七个召会的七封书信里,主耶稣指出众召会的失败和堕落,然后发出呼召,要人得胜。

在第一封书信,就是写给在以弗所的召会的书信,主耶稣呼召得胜者要胜过离弃对祂起初的爱,并胜过不享受祂作生命树(二4、7)。他们若不得胜,就有危险,灯台会从那个召会挪去,也就是说,他们会失去作主见证的身分。所以得胜就是胜过一种情形,在其中有许多好行为(2~3),却欠缺对基督作生命的享受。这是今天基督教的光景,在其中有许多好行为,却很少有对基督自己的享受。人注意工作,却在属灵上挨饿。

神创造人以后,并没有嘱咐人要循规蹈矩。反之,神嘱咐亚当要吃生命树(创二9、16~17)。对亚当来说,这不是尽责任并循规蹈矩的事;反之,这是生死攸关的事。亚当若吃错了,就会死;他若吃对了,就会得着生命,并完成神对人的定旨。从亚当的第一天起,神就无意要人为祂作什么。神给亚当的定命,是要他享受神作生命树。然而,亚当在这事上在神前失败,吃了善恶知识树。在这之后,人类开始认为自己需要为神作工。即使到今天,基督徒仍想要为神作善工。按照我们宗教的观念,我们需要为神作许多事。实际上,这种为神作事的想法,指明我们已经堕落了。

我们都必须回到起初,恢复享受基督作生命树。今天,得胜就是胜过堕落的基督教,胜过离了对基督的享受而有的善工。正如启示录二章在以弗所的召会一样,今天信徒可能有好的行为并劳碌、忍耐,但他们可能仍然没有享受基督作生命树。这就是为什么主发出得胜的呼召—不是单单胜过一些小事,就如我们的脾气、骄傲、和缠累的罪,更是胜过我们凭自己为祂所作的工。

得胜就是胜过道理的教训,而回归吃基督并享受祂

撒但是狡猾的;他甚至使有关基督的正确教训发了酵。许多基督徒的教训也成了主儿女中间分裂的原因。我们可以用水浸的教训为例。按照圣经,正确给人施浸的路是把他们浸在水里,但有些人利用这教训形成了浸信会这个宗派。这显示即使是基要并合乎圣经的教训,也可能被用来在基督的身体里形成分裂。这并不是说,诸如水浸的教训是错的,不合圣经的;问题是许多基督徒甚至被好的教训所分裂。因这缘故,主耶稣在祂的恢复里带领我们把道理的教训丢在背后,而在经历中回归基督。我们都必须回归基督;我们若有基督,就有了一切。所以我们只在意基督;我们若在意教训,那狡猾者会使教训发酵,但我们若只在意基督,就绝不会被面酵所害。因此,得胜就是胜过道理的教训,而回归吃基督并享受祂。

得胜而吃基督作隐藏的吗哪,并被变化为着神的建造

在给别迦摩召会的书信中,主说,“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并赐他一块白石,上面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启二17)。石头在圣经里表征神建造的材料(彼前二5,启二一18~20)。得赐白石含示变化。主耶稣给西门这个泥作的人取名叫彼得,意思是“石头”(太十六18)。一块木头要成为木化石,就是从木头变化为石头,不能借着教训,而是借着沉在流水中,吸收水中的矿物元素。照样,教训本身不能把我们从泥土变化成神建造的石头。变化乃是新陈代谢过程的结果,在其中新的元素,就是我们借着吃而得着之基督的元素,被吸收到我们里面,而排除并顶替我们天然所是的旧元素。我们被变化不是借着教训,乃是借着接受基督到我们里面。

得胜而享受基督作筵席

在启示录三章二十节,主耶稣对在老底嘉的召会说,“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我与他,他与我要一同坐席。”吃生命树的果子是指回到创世记二章八至九节和十六节,而吃隐藏的吗哪是指以色列人在旷野吃吗哪的事(出十六14~16、31)。同样的,启示录三章二十节里的与主一同坐席,可指以色列人吃迦南美地丰富的出产(书五11~12)。我们与主,祂与我们一同坐席,乃是对基督完满的享受。主在这里的话显示,我们需要被带回来享受基督。

借着吃基督产生男孩子

我们已经看过,启示录十二章里的男孩子是在宇宙光明的妇人里面产生的。每一个要作母亲的都知道,顾到她里面的孩子的路,不是教导孩子,而是为着他好好地吃。怀孕的母亲要吃得足够,不仅为她自己,也为那在她里面生长的孩子。我们若对主认真,并期望有一天男孩子生出来,就必须吃主。男孩子是借着我们从主得喂养而产生的;为这缘故,主向祂的恢复开启了祷读的路。凡接受祷读神话语这条路的人,能见证他们丰厚的享受;反对祷读乃是魔鬼所挑动的,他定意使基督徒留在无生命的教训中,拦阻他们享受神丰富的活话。

我们必须胜过今天基督教堕落的光景,在其中有许多工作和教训,却少有对基督的享受。我们必须不仅胜过错误的教训,也胜过好的教训。今天不是道理教训的日子;今天乃是活的基督的日子。字句杀死人,那灵却叫人活(林后三6)。在强调教训的基督徒团体中,属灵的死亡很普遍。我们需要从死字句的教训,转向活的基督。但愿主耶稣拯救我们脱离死的道理,并以祂自己喂养我们,使男孩子得以生出来。今天主需要我们借着吃祂而产生男孩子。(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胜过召会堕落以产生男孩子与新妇,为着成就神的定旨,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