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四单元

第二十二课 同工们的行为(三)

读经:提前三10,利二11,创二16~17,太十八15,罗十二10上,路六30,十四12~14,箴十12下,十七9,林前十三7上,太七1,路六37,罗十四13,提后二24

壹 我们与人发生关系要缓慢,不要急促—箴二二24,二十19:1

一 我们与人发生关系,必须先紧而后松。

二 关系的建立越慢、越认真越好,条件、界限必须严格、彻底。

三 人与人之间之所以发生难处,常是因为关系发生得太快,以及先松后紧;若能先紧后松,很多难处就可以避免。

贰 我们对人、对事不能一下子就下断案,必须各方面都认识透彻,才下断案—提前三10,参申十九15,提前五19,箴十八17:

一 我们对人的信任也不要太快,不要很快听信人的话。

二 这并不是说我们要故意怀疑弟兄,但总不能太轻易相信别人—十四15。

叁 我们要学习不和人发生感情—利二11与注2:

一 感情会叫人落入陷阱—参利二11。

二 我们在主里面要有真实的爱,就是神的爱(约壹四7~8),但没有天然的感情;天然的感情如同蜜,终必发酵。

肆 我们要绝对避免是非—创二16~17:

一 事奉主者不要摸是非,并且要学习带人脱离是非、脱离讲理—16~17节。

二 撒但毒害人就是把人引到是非里,主是把人从是非里带出来,而带到神面前—三1~6,约四21~24,八7,九1~3。

三 最好就是不要知道事情;不是主安排环境叫我们知道的,就不必知道;如果事情已经摆在我们面前,给我们知道了,我们就不要当作消息听,乃要在主面前考量,到底可以给与什么帮助。

伍 我们不要作聪明人—参箴二六5,代上十六11:

一 如果事情给你知道了,不要作“聪明人”而装作不知道;事情一知道,就要在主面前寻求引导,找出帮助的路。

二 我们要作智慧人,却不要作聪明人。

陆 我们绝不要对第三者说到人的短处—太十八15:

一 我们若要说人的短处,就只该照着所能说的程度对其本人说—15节注2。

二 且要在和他独处的时候,不要在有第三者在场的时候说。

柒 我们不要随便称赞人,尤其不要当面称赞人—参箴二六28,罗十六18,犹16:

一 我们当面称赞人,会有破坏被称赞者的危险,也会将我们的人格贬低—参箴二六28。

二 小人才喜欢当面称赞人;若有人一直当面称赞人,这人若非小人,就是对人别有用心—参罗十六18,犹16。

三 堕落的人总是当面称赞人,背后指责人;蒙拯救的人不当面称赞人,也不背后指责人。

四 智慧的人不随便称赞,只有在需要的时候,并且是清楚、有把握的时候,才有称赞。

捌 我们不要冷酷—罗十二10上:

一 我们不奉承人,就容易变得冷酷。

二 但事奉主者既不要奉承人,也不该冷酷,总要真诚的待人。

玖 我们要叫人对我们有亲近感,让人觉得容易亲近、容易接触—参加六2,林后九2:

一 服事人的都得有温暖的味道,不是喜欢管闲事,乃是喜欢帮助人,让人觉得可爱—参加六2。

二 这热切的味道不是天生的,乃是出于主的生命;唯有因着爱主、爱人而有的热切,才是好的。

拾 我们不要应付人,也不要假意待人—参雅二15~16,太五41~42,路六30:

一 我们既不得罪人,也不应付人。

二 乃要给人看见:凡主所喜悦而我们能作的,我们都作。

拾壹 我们不该轻率的给人什么应许—参申一41:

一 若要答应人什么,都要慢慢定规,不要太快答应。

二 一旦答应了,就要照所答应的实现,并且要快快地实现。

拾贰 我们不要和人有属人的交往—参徒九12:

一 我们接触人,需要有主的引导,目的是为着在属灵上得帮助或给人帮助;并且只要在属灵供应上有接触,却没有属人之事的来往。

二 你只能作你人生里的人,你不能作别人人生里的人;要避免过多属人的牵连。

拾叁  我们不要重看有钱、有势、有名的人—路十四12~14,罗十二16上,雅二1、5,参林前一26~28:

一 若是可能的话,不要到有钱、有势、有名的人家里去,宁肯多到无钱、无势、无名的弟兄姊妹家里—路十四12~14,罗十二16上。

二 在召会中,不要把有钱、有势、有名的弟兄姊妹排在第一;但不是要向他们冷酷,也不是轻看他们,乃是要没有希利尼人、化外人等的分别—参西三11。

三 见单元附录—关于接触富人和高位者的交通。

拾肆 我们不要避难就易—参林后四12:

一 事奉主者要不怕难,不怕事。

二 一面说,我们应当学习谨慎小心、怕闯祸;然而一遇到难事,就不要避难就易。

三 我们要学习让难事先落在自己身上;应当记得“苦当争先,甘当让先”。

拾伍 我们不要逞能好强—约七4:

一 不要一直想显扬自己的能耐。

二 别人不能作的,你总说你能作,这就是血气。

拾陆 我们绝对不要揭穿人的隐情—箴十12下,十七9,林前十三7上,雅五20,彼前四8,参创九22~27:

一 人的秘密若是给我们知道了,应当视为可怕的事,不要揭穿。

二 我们指责人或对付人的罪,要非常谨慎;要看人能蒙恩到什么地步而行,不要使人的良心破产。

拾柒 我们要学习受约束—徒十六7,林后四8:

一 我们行事为人总要学习受约束。

二 凡不能受约束,没有受压过的,就不能事奉主。

拾捌 对于同工的私人生活,我们不要干涉,不要过问—参提前一4。

拾玖 我们不可争—提后二24,提前三3,多三2,太十二19:

一 争是最愚昧、最痛苦、最使人受亏损的事;我们应当怕争如怕毒蛇一样—提后二14。

二 争理由是血气;凡不是主量给我们的,我们一概不争—罗十三13,林前一11,三3,加五19~20上。

三 凡不能胜过“争”的,就不能走前面的路,也不能在弟兄姊妹中间站起来。

四 在真理上我们也不能争,因为圣灵不会与“争”的人同在—提后二24~26:

1 我们可以在争之外有谈论,但只到某个限度,绝不越过争的界限;一有争的情形出现,就要停止;因为争里有血气、有肉体—23节,多三9,箴十七14。

2 工作和召会都是神的,神不需要祂的仆人出来为祂争;神自己会负责—提后二24,参撒下六6~7。

3 争会带来损伤,并且会留下痕迹;即使事后认罪,痕迹还会留着—参箴十八19。

4 所以无论是对是错,都不要争;我们要作不争的人,这样就能只供应召会而不损伤召会—提前三3,多三2,参箴二六21。

职事信息摘录:

事奉主者学习作人,要注意以下各点。

与人发生关系要缓慢不急促

我们与人发生关系要缓慢,不要急促。弟兄姊妹之间可以有很深的爱,很深的交通;但除了弟兄姊妹的关系之外,最好不发生别的关系。若必须发生关系的话,必须发生得缓慢。凡很快与人发生关系的,必定是没有受过对付的人。日后必定有难处,有分争。

我们与人发生关系,必须先紧而后松。关系的建立越慢、越认真越好,条件、界限必须严格、彻底。到末了要解除关系时,则要学习无所谓,学习放松。人与人之间之所以发生难处,常是因为关系发生得太快,以及先松后紧。若能先紧后松,很多难处就可以避免。

不要很快下断案

保罗说,作执事的人要先受试验(提前三10)。这表明一个原则:我们对人、对事不能一下子就下断案,必须各方面都认识透彻,才下断案。

我们对人的信任也不要太快,不要很快听信人的话。这并不是说我们要故意怀疑弟兄,但总不能太轻易相信别人。然而,到了一天若是信任了,就不要再疑惑,不要改变。若是信错了,也不可用自己的政治手腕去更改,只能在主面前认罪,让主在环境中作自然的更改。总之,我们对人必须信任得慢,也更改得慢。

不要和人发生感情

我们要学习不和人发生感情。感情会叫人落入陷阱,事奉主者的感情尤其要受十字架的对付。我们与弟兄姊妹只能有在主里的交通,不能有交情。交情是属撒但的,我们要视之如毒蛇。新约的书信说到我们在主里的关系,没有说到“朋友”,只有说到弟兄和同工(腓二25,帖前三2)。我们在召会中应当有属灵的同伴,但这和世上的朋友不同;朋友是在感情上的,同伴是一同担负主的事。世人之间没有真实的爱,我们在主里面要有真实的爱,就是神的爱(约壹四7~8),但没有天然的感情;天然的感情如同蜜,终必发酵(参利二11)。事奉主者必须勒住感情。

绝对避免是非

我们与人接触要绝对避免是非。不管那一面是,那一面非,总要站在主这一面。主没有叫我们作审判官,因此我们不要落到是非里。

事奉主者不要摸是非,并且要学习带人脱离是非、脱离讲理。撒但毒害人就是把人引到是非里,主是把人从是非里带出来,而带到神面前。在约翰福音里,我们看见人常带着是非问题到主面前,但主总不回答任何一面,只把人带到神面前。例如,在四章,撒玛利亚妇人提出关于敬拜地点的问题,主回答说,“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21),并且指出真正的敬拜是在灵和真实里(23~24)。在九章,门徒看见一个生来瞎眼的人,就问主:“是谁犯了罪,叫这人生来就瞎眼?是这人,还是他父母?”主的回答也是带他们脱离是非;主说,“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乃是要在他身上显明神的作为。”(1~3)。在八章,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带到主面前,问主该如何处置。主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先拿石头打她。”(7)。主的答复乃是把他们从是非对错引到祂自己这无罪的一位。

要拒绝是非,最好就是不要知道事情。不是主安排环境叫我们知道的,就不必知道;不是我们责任的,也不必知道。如果事情已经摆在我们面前,给我们知道了,我们就不要当作消息听,乃要在主面前考量,到底可以给与什么帮助。

不要作“聪明人”

如果事情给你知道了,不要作“聪明人”而装作不知道。我们要作智慧人,却不要作聪明人。事情一知道,就要在主面前寻求引导,找出帮助的路。不要耍聪明,为自己避免难处。对于你责任分内的事,若是不闻不问,就是作聪明人;事奉主者不该如此。我们即使没有明显的责任,至少也有作弟兄的责任,所以事情一旦知道了,就该寻求主的引导,豫备进前担当难处,而不要让难处落到别人身上。

要对第三者说到人的短处

有一件事绝对不能作的,就是对第三者说到人的短处。我们若要说人的短处,就只该照着所能说的程度对其本人说,且要在和他独处的时候,不要在有第三者在场的时候说。

不要随便称赞人

我们不要随便称赞人,尤其不要当面称赞人。我们当面称赞人,会有破坏被称赞者的危险,也会将我们的人格贬低。小人才喜欢当面称赞人;若有人一直当面称赞你,这人若非小人,就是对你别有用心。要知道,受称赞不是好事;因此,我们应当欢迎责备,拒绝称赞。堕落的人总是当面称赞人,背后指责人。蒙拯救的人不当面称赞人,也不背后指责人。智慧的人不随便称赞,只有在需要的时候,并且是清楚、有把握的时候,才有称赞。

不要冷酷

我们不奉承人,就容易变得冷酷;但事奉主者既不要奉承人,也不该冷酷,总要真诚的待人。

要热切、叫人有亲近感

我们对人不要冷酷,乃要热切。总要叫人对我们有亲近感,让人觉得容易亲近、容易接触。我们一面要有日、月、星的形像,使人觉得我们威武可畏(参歌六10),另一面要叫人能亲近我们,能把心中的事告诉我们。在召会中服事人的都得有温暖的味道,不是喜欢管闲事,乃是喜欢帮助人,让人觉得可爱。这热切的味道不是天生的,乃是出于主的生命。若是天生的热切,就要受对付,因为天生的会出毛病。唯有因着爱主、爱人而有的热切,才是好的。我们服事主,要学习关心别人的事。就一面说,不与人发生关系是对的;但就另一面说,不关心人的事却是不该的。这一点我们要学习分辨:要关心别人,却不问是非。

不要应付人

事奉主者待人要热切又真诚,不要应付人,也不要假意待人。我们既不得罪人,也不应付人,乃要给人看见:凡主所喜悦而我们能作的,我们都作。

不要太快答应人

我们不该轻率的给人什么应许。若要答应人什么,无论在物质的数字上,或时间的长短上,都要慢慢定规,不要太快答应。一旦答应了,就要照所答应的实现,并且要快快地实现。

不要和人有属人的交往

事奉主者要热切的与人接触,但不要和人有属人的交往。我们接触人,需要有主的引导,目的是为着在属灵上得帮助或给人帮助;并且只要在属灵供应上有接触,却没有属人之事的来往。你只能作你人生里的人,你不能作别人人生里的人。但这不是说你有需要不可向人说明,也不是说人需要帮助而你不闻不问。总之,要避免过多属人的牵连。

不要重看有钱、有势、有名的人

我们在召会中服事,不要重看有钱、有势、有名的人。若是可能的话,不要到他们家里去,宁肯多到无钱、无势、无名的弟兄姊妹家里。在召会中,不要把有钱、有势、有名的弟兄姊妹排在第一。但不是要向他们冷酷,也不是轻看他们,乃是要没有希利尼人、化外人等的分别(参西三11)。那些“有”的人要自居,我们也不能反对他们,因为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作一样的人,我们也不要干涉别人的事;然而,以我们自己的人格来说,我们是不看重“有”的人。

不要避难就易

事奉主者要不怕难,不怕事。一面说,我们应当学习谨慎小心、怕闯祸;然而一遇到难事,就不要避难就易。我们要学习让难事先落在自己身上。在召会中、在主的工作上,越避难,难处就越多。反之,我们若是遇难就应接上去,困难就能过去。

苦当争先,甘当让先

我们和弟兄姊妹一同事奉,应当记得“苦当争先,甘当让先”。这是我们在配搭中该有的态度。

不要逞能好强

我们事奉主,不要逞能好强。不要一直想显扬自己的能耐。别人不能作的,你总说你能作,这就是血气。

不揭穿人的隐情

我们绝对不要揭穿人的隐情。人的秘密若是给我们知道了,应当视为可怕的事,不要揭穿。不要把人的良心对付得叫人为难。我们指责人或对付人的罪,要非常谨慎;要看人能蒙恩到什么地步而行,不要使人的良心破产。

不要一直定罪别人

我们若看到别人的不行,就要给与帮助和供应,不要一直定罪别人,说别人不行。单看人不行而不供应人的,就不能带领人。

学习受约束

我们行事为人总要学习受约束。凡不能受约束,没有受压过的,就不能事奉主。

不要干涉同工的私人生活

对于同工的私人生活,我们不要干涉,不要过问。即使是同工,我们也要给人私人生活的自由。

不可争

争是最愚昧、最痛苦、最使人受亏损的事。我们应当怕争如怕毒蛇一样。不只利益不争,理也不争。争利益是卑鄙,争理由是血气。连争真理也不见得是属灵。主所量给我们的,乃是主的恩典,我们都接受,并且肯为主而分给别人。凡不是主量给我们的,我们一概不争。凡不能胜过“争”的,就不能走前面的路,也不能在弟兄姊妹中间站起来。有时我们可以把理由陈明,但讲过之后,对方若不接受,我们就不争。

在真理上我们也不能争,因为圣灵不会与“争”的人同在。我们可以在争之外有谈论,但只到某个限度,绝不越过争的界限;一有争的情形出现,就要停止。因为争里有血气、有肉体。工作和召会都是神的,神不需要祂的仆人出来为祂争;我们不必伸出“乌撒的手”(撒下六6~7),神自己会负责。争会带来损伤,并且会留下痕迹;即使事后认罪,痕迹还会留着。所以无论是对是错,都不要争。我们要作不争的人,这样就能只供应召会而不损伤召会。(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事奉主者的为人与话语职事,第二章)

参考与参读资料:

1.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事奉主者的为人与话语职事,第二章

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一册,避免控制圣徒并避免与他们培养天然的感情,以及有真正的一,以享受主的祝福,第一章

3. 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二册,倪柝声恢复职事过程中讲话记录,上海讲话纪录(一九四八年四月至五月),第五十章

4.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〇至一九五一年第一册,照着山上的样式走召会恢复的路,第十七章

5.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〇至一九五一年第二册,启示的事奉,第四章

6. 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三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一),第四章

7. 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一册,倪柝声恢复职事过程中信息记录,第十九章

8. 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对同工长老们以及爱主寻求主者爱心的话,第二章

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事奉主者的为人与话语职事,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