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四单元
第二十四课 同工们的道德水准
读经:路十六9、11,提前六9~10,林后八16~22,帖前四1~8,来十三4,提前五2,提后二22
壹 我们要看见同工们的道德水准—路十六9、11,帖前四1~8:1
一 带领众召会的同工们都得在品格和道德上能及格。
二 我们在主恢复里作的工作,是全宇宙中最高的工作;我们的工作不能出卖神的计划,我们的工作必须维持祂工作的水准。2
贰 我们要胜过钱财的迷惑—路十六9、11,提前六9~10,王下五21~27:3
一 没有一个神的仆人对于钱能马虎,从来没有—林后八16~22:4
1 当保罗替圣徒把钱送到耶路撒冷去的时候,他在手续上非常清楚—16~22节。
2 因着钱的事是这么严重的缘故,所以保罗特意告诉我们:作监督的人或作执事的人,应当是不贪财的人才能作—提前三3,多一7,提前三8。
3 绝对没有一个人能够牧养神的群羊,如果他是一个贪财的人—彼前五2。
二 巴兰的心中习惯了贪婪,所以一有引诱就走差了路—彼后二14~15:5
1 巴兰接受巴勒的话,不是他第一次心中起贪婪,乃是他心中习惯了贪婪—14节。
2 贪婪是心中的问题,但是能够变作习惯;一个人被贪婪抓住了,一次贪婪,两次贪婪,多次贪婪,贪婪就成为习惯了。
3 所以,钱的影响力量如果不连根拔掉,不拔得干净,那只要一有钱的引诱,你就跟它走,你就没有用。
4 世界上没有第二种事情被神定罪,更过于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这一种的赚钱,乃是最卑鄙的事—提前六3~5、7~10,犹16。6
三 我们要作工,就要在钱财上非常独立;每一个作工的人,在这一件事上必须刚强。7
叁 同工必须有高标准的道德,特别是在男女之间的关系上—帖前四1~8,来十三4,提前五2,提后二22:8
一 事奉主者一个大的网罗就是淫乱;圣经在这一面有许多的教导:9
1 流便虽然居首,有长子名分,但因着污秽,失去长子名分,有死亡和人数大大减少的危险;这对我们该是严肃的警告—创四九3~4,申三三6,参太一2注3。10
2 基甸在大大成功以后,有了可怕的失败;基甸的失败给我们看见,我们在对付性欲和钱财的事上,必须施行严格的管制;在这些事上任何的放纵,都会抹煞我们对基督的享受—士八1~31。11
3 参孙的失败在于不接触神,并放纵性欲;虽然他得着神的加力,但因着他放纵情欲,就被破坏到极点;最终,耶和华离开他,他的结局悲惨—十四1~3、10~17,十六1~20上。12
4 大卫是合乎神心的人(撒上十三14),在每一面都是完全的,却在放纵肉体情欲的事上失败了(王上十五5);在这事上大卫是松懈的,牺牲了他自己在追求神的事上高超的成就:13
a 他虽然在属灵的追求上有高超的成就,却仍然能犯这样一个大罪;这该成为我们众人的警告。
b 大卫的一生有美好的开始,如同明亮的日头升起,他的生平同他的事业如日中天;然而,他的放纵情欲(撒下十一)破坏了他的事业,使他辉煌的生平衰微,如日落黄昏;大卫晚年没有什么辉煌、优越或光彩的事—王下一1~二9。
5 帖撒罗尼迦前四章三至四节说,“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圣别,禁戒淫乱;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别和尊贵,持守自己的器皿”:
a 人被造是为着彰显神(创一26),就这定旨而言,没有一件事比淫乱更破坏人;这使人无法圣别,分别归神,并把人污染到极点,使人不能完成神圣别的定旨。14
b 因此,使徒厉害地嘱咐信徒,要圣别归神,禁戒淫乱,免受其破坏和污染;淫乱在神眼中是最粗鄙的罪。
二 有一件事一定要遵守,就是两个异性绝不可独自在一个关闭的房间里谈话;若是必要,最好是在敞开的地方,或有第三者在场。15
三 “倪弟兄给我这服事主的弟兄第一个教导就是,切勿单独和异性接触,为着使我受保护,总得有第三者在场。我从来没有忘记这话;这对我是一大帮助和保护”—创世记生命读经,第九十八篇。
四 从前有些同工们行为不谨慎,在召会生活中和姊妹有不恰当的接触:16
1 按着原则,同工中一有这难处出现,当事人应当有自知之明,从工作中自动退去。
2 一位弟兄一旦有了与异性关系上的难处,就完全失去在主恢复中作工的资格。
3 我们一悔改,主的宝血就洗净我们的罪;但是一位同工若在与异性接触的事上不谨慎,在众圣徒眼中,他的工作就了了,他的身分就失去了;这是无法恢复的。
4 所以为着要保守工作的高水准,工作不能容让这样的事;即使当事人悔改,也无法再作同工服事。
5 若主恢复里的工作不定罪犯罪的同工,我们工作的见证就会被严重的破坏:
a 不将一位犯罪的同工革除,对主的工作乃是大羞耻;我们若不对付同工犯罪的事,那样的盼望简直是梦想,并且很难叫人再尊敬主恢复的工作。
b 我们中间不能有任何人可以为所欲为,好像召会中没有行政一样;这样的人老早就当从工作中革除。
肆 最高标准的道德,乃是神所要求的标准生活,就是神圣属性彰显于人性美德的生活—太五48:17
一 最高标准的道德乃是主耶稣基督这位人救主的生活,祂的生命乃是由带着神圣属性的神与带着人性美德的人所组成的。
二 这最高标准的道德,现今乃是一个人位活在我们里面,使我们可以活基督—加二20,腓一20~21上。18
三 我们凭着神圣的生命并借着神圣的话,就能有最高标准的道德—路六35、47~48,约六63。
职事信息摘录:
事奉主者与人群的关系
我们要来看事奉主者与人群之间的关系。按照神创造的原则,人是无法独居生存的。即使你是千万富翁,住在像皇宫般的豪宅里,但要你脱开人群,一人独居在山上,终其一生,你也会感觉活得没有意思。
凡有心全时间事奉主的人,总不能忘记:“人者,群也。”我们是无法脱离人群的。人类的繁殖和扩增,完全是靠着“群”;没有群,就没有繁殖,也没有扩增,更没有发展。所有人生的事,都是由群发展出来的,甚至连人生的恶事也不例外。一切的恶俗、坏习惯、罪恶,都是由群带来的。人既无法离群,社会学家就专门研究“群”,研究如何利用群的长处,并避免群的坏处,以发展群。
人如何无法离开“群”,同样的原则,基督徒也无法离开“会”。“召会”这辞的希腊文,是ekklesia,艾克利西亚,包括“会”的意思。这是神创造的定律,你作人不能脱开人群,你作基督徒也不能脱离会。一有了群,有了会,自然就产生了关系,有了关系就会有接触。以事实说,人群接触所产生的坏事多过好事。得救的人一面与人群发生关系,一面又与召会发生关系,因此有两层的关系,两层的接触。一个事奉主的人,必须学习在人群和召会中,与人有正当的关系,并正确的接触。
每个人一出生就是在人群中,上有父母,中有平辈的兄弟姊妹,和堂表兄妹。等入学后,上有老师,中有同学,再加上学弟妹等。进到职业里,就有老板、同事这一层的关系。接着,结婚生子,就加上一大堆姻亲。这些都是群的故事。我曾对一个已婚的弟兄说,“不要不满意岳家的光景,只要对你妻子满意就够了。若是还看岳家的光景,你是自找麻烦。”我们都知道,所有青年女子,都盼望能嫁个好丈夫,并且希望这人无父无母,学历好,工作佳,收入又丰厚。等结婚之后,只有两人世界,完全没有公婆间的问题与纠纷。这实在是妄想。一个人要脱去人群关系是不可能的。事实上,要不要作人由不得你,乃是神创造的;要不要得救也由不得你,乃是神拣选的。所以,最上算的就是要好好地作人,也要好好地作得救的人。无论是在人群这一面,或在召会这一面,你都得学习和人有正当的关系,与人有正确的接触。
我们还在肉体之中,要注意男女界线
具体的说,人群中第一层关系就是男女关系;这种关系远胜过父子关系。因为神不是先造父后造子,乃是先造男后造女;然后,从他们生出后代。以亚当和夏娃为例,对他们的后代来说,群的关系始于父子;但对亚当和夏娃而言,第一种群的关系是男女关系,这是最切身的。父子关系由不得我们拣选,但男女关系却是拣选来的。我们对这件事一定要看得清楚,在男女关系上要有界线。不要以为你有灵,你的灵得了重生,你已经超越了,没有问题了。要知道,我们的身体是堕落的,还是个肉体。罗马七章说到,在人的肉体中没有善,并且有罪住在其中。(17~18。)
然而,约翰一章十四节却说,主耶稣是“话成了肉体”。肉体是属于罪的,但神的儿子竟然成了肉体。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在罗马八章得着合式的解答,三节说,“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里说主耶稣虽然成了肉体,但祂只有肉体的样式,并没有肉体的罪。这是摩西为有罪的以色列人,举起铜蛇所预表的。(民二一9,约三14。)铜蛇有真蛇的形状、样式,却没有蛇毒。乃是这样的铜蛇,为中毒的以色列人担当了神的审判,并对付了毒害他们的蛇。同样的,基督虽然没有罪,却在肉体里被钉死;借此,就把撒但在人肉体里的罪定罪了。所以,圣经上没有说人是灵,却说人有灵,(伯三二8,)人是肉体。(创六3。)人既是肉体,就需要男女有别;我们绝不能把这个分别去掉。
歌罗西三章十一节说,“在此并没有希利尼人和犹太人、受割礼的和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林前十二章十三节说,“因为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或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经在一位灵里受浸,成了一个身体。”我们若仔细读这两处经节,就会发现其中没有说,“不拘是男是女。”从一面说,在基督里没有男女之分;(加三28;)从另一面说,在召会生活中,我们虽是新人,但仍有男女之别。人有灵,但人也有肉体。所以,在人群中要守住男女之间分别的界线,在召会生活中也是如此。
知耻感越重,受的保护越多
虽然我们在聚会中分享、作见证时,不论是弟兄或姊妹都可以起来说话,但姊妹们总要记得自己是女性,无论作什么,仍需要有知耻的感觉。知耻是女性的美德;(提前二9;)圣经里也有这个教训,凡女人祷告,或是申言,若不蒙着头,就是羞辱自己的头。(林前十一5。)然而,这不是说,弟兄就可以放肆。总而言之,男女都该有知耻感。你的知耻感越重,你的道德就越高,受的保护也越大。一个正确的人,知耻的感觉应该非常重,什么场合是不能去的,什么人是不能见的,什么话是不能说的,都要很有分寸。基本的生活原则是要随从灵;当我们绝对随从灵的时候,就不需要这些教导了。
特别是有心全时间事奉的人,要学一个功课,就是接触人不要随便,并且也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接触人。尤其是姊妹们,当你去接触人时,不要忘记自己是女性,也不是什么话都可以说。否则,你的接触会给你带来许多难处;不但你受亏损,也会叫主的名受羞辱。我们在人群中,在召会中,一定要记得男女之分。若是你一个人在房里与异性谈话,这是错误的,一定要有第三者在场;这不仅是个美德,也是极大的保障。
避开异性和钱财的试探,才能长久事奉
人生有两个最大的试探,一是男女关系,一是钱财问题;此乃中国人所说的“财与色”。千万不要以为你得救了,你有主的灵,也随从灵,就不会有危险。要知道,这两个危险一直存在,一直跟着你,直到你被主接去。历代不知有多少事奉主的人,经过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四十年,结果还是被这两件事破坏了。所以,你们在年幼时都得学习,见到这两样,就要像见了毒蛇、猛兽一样。不要以为自己不是那种人;要知道少有人,甚至是没有人能胜过钱财的迷惑。钱财不在你手中,你不知道它的迷惑有多大,等到钱财经过你手的时候,你就知道了。圣经给钱财取了一个名字,叫“不义的钱财”(路十六9,11),可见钱是不义的东西。
一个人活在世上作人,不可能不和社会接触;一个基督徒过召会生活,也不可能不和弟兄姊妹接触。罪恶是从接触来的,不接触就少罪恶。那怎么办呢?圣经里的教训,完全是在中线上,你可以接触,但你要记得自己的地位。事奉主的人整天作的事,就是接触人,所以和人一定要保持正当的关系,并正确的接触。这样,你无论作人或事奉,才会有长久的寿命。这是全时间服事主的人,最基本要学的功课。(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六章)
同工们的道德标准
下面我很痛心的交通一件事。过去二十年,同工们的功用都显出来了;可是已过这几年也有些消极的事显明出来。有些同工们行为不谨慎,和少年姊妹有不恰当的接触;这是一件最叫我伤心的事。按着原则,同工中一有这难处出现,当事人应当有自知之明,从工作中自动退去。主恢复中的工作,是人群中最高的一件事。我知道在海关里,一位重要的官员要被升作税务师的时候,要调查他的品格和道德,特别是在男女之间的关系上。一个海关人员要去作税务师,都得在品格和道德上能及格,更何况我们作同工带领众召会的!因此,一位弟兄一旦有了与异性关系上的难处,就完全失去在主恢复中作工的资格。
我们一悔改,主的宝血就洗净我们的罪。但是一位同工若在与异性接触的事上不谨慎,在众圣徒眼中,他的工作就了了,他的身分就失去了;这是无法恢复的。所以为着要保守工作的高水准,工作不能容让这样的事。即使当事人悔改,也无法再作同工服事。圣经启示只要人悔改,神就赦免;但有的情形是人虽蒙了赦免,但他在事奉主的功用上无法得着恢复。同工们的罪蒙赦免是一件事,他们在主工作上作同工的功用得着恢复是另一件事。同工们在工作上千万不要轻看这件事。这是痛心的事。我们也许可以在某些事上轻忽,但这件事轻忽不得。
有些同工们的妻子来到我们中间,告她们的弟兄与异性有不正当的接触。弟兄们告诉我说,要查清这是怎么一回事;我说不需要查清,到查清已经太晚了。一个作同工的弟兄,使他妻子起疑心,来追查他,监督他,这本身就有问题了。在主这个纯洁的工作里,绝对不许可这样的事。即使控告她们的弟兄与异性有不正当接触的事不是真的,只要妻子出来告,这位弟兄的身分已经失去了。以海关为例,若是有一个重要官员,上级要升他作税务师,被查出他的妻子曾告过他,或监督过他与异性有不正当的接触,官长就绝对不会擢升他。即使这位先生根本没有出过事,可是妻子来告,事情可能就了了。
一位弟兄若没有那种与异性不正当接触的事,他安分守己,总是晚上早睡,早晨早起,他的妻子绝不会在半夜去监视他。一位同工的妻子若半夜去监视他作什么,多半是他有毛病;起码他使妻子起了疑窦。主的工作是太高的事。一位同工若与异性有不正当的接触,他悔改了,主和我们都会赦免他。主的宝血能洗净我们一切的罪。一九四七年,倪弟兄和我谈到有一位弟兄犯了严重的错并为他的罪悔改了。我问倪弟兄主肯不肯赦免这位弟兄。他说,主已经赦免他了。但倪弟兄说,“一个人把这个玻璃杯打碎了,我可以赦免他。但这个玻璃杯碎了,没有办法可以把它恢复。”在主的工作里,我们不能轻忽行事。
新约圣经说到巴拿巴和马可。巴拿巴和保罗起了争论,另开始一个工作;马可也跟着巴拿巴而与保罗分开。巴拿巴离开之后,没有恢复到保罗的职事;使徒行传里也再没有他的记载。然而按照书信,马可后来恢复到保罗的职事。(西四10。)原因是巴拿巴是“主犯”,制造分裂;马可只是“从犯”。按照一个国家的法律,从犯处罚轻,主犯处罚重。
我提这些消极的事是要给大家看见,我们在主恢复里作的工作,是全宇宙中最高的工作。我们的工作比天使长的工作还高;天使长没有被神拣选来作彰显神自己的工作。当我听到同工们与异性不正当接触的事时,万分伤心。我们在工作上若不清理这事,我们的工作就不能符合主的标准。神在远东有一个大的计划。我们的工作不能出卖神的计划,我们的工作必须维持祂工作的水准。
因此我奉劝同工们,所有已过在与异性接触上有轻佻举动的,要有自知之明,从主工作的责任上退去,不必别人再劝说。这不是一件小事情。此外,我也郑重地劝同工们,同工弟兄们和姊妹的接触,一定要有清楚界限。在约翰三章,主耶稣和尼哥底母谈道可以半夜在一个屋子里;但在四章,祂和一位撒玛利亚妇人就必须白天在公开的地方。虽然我们活在二十世纪文明时代,但我们不能把创世记二章所启示男女有别的事摆在一旁。
我已很郑重地和带头同工说,应当革除一位犯罪的同工。不将他革除,对主的工作乃是大羞耻。我们盼望我们的工作有主的祝福,能向召会作见证;但我们若不对付同工犯罪的事,那样的盼望简直是梦想,并且很难叫人再尊敬主恢复的工作。我们中间不能有任何人可以为所欲为,好像召会中没有行政一样。这样的人老早就当从工作中革除。若主恢复里的工作不定罪犯罪的同工,我们工作的见证就会被严重的破坏。我心痛极了。虽然我爱同工们,但我没有办法不说这话。(李常受文集信函与拾遗第三册,一九七五年拾遗,第三章)
参考与参读资料:
1. 李常受文集信函与拾遗第三册,一九七五年拾遗,第三章
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六章
3. 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三册,神圣分赐的异象与新路实行的指引,第十章
4. 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1 李常受文集信函与拾遗第三册,一九七五年拾遗,第三章
2 李常受文集信函与拾遗第三册,一九七五年拾遗,第三章
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六章
4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5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6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7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六册,主工人的性格,第九章
8 李常受文集信函与拾遗第三册,一九七五年拾遗,第三章
9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三册,神圣分赐的异象与新路实行的指引,第十章
10恢复本圣经,创四九4注1
11恢复本圣经,士八16注1
12恢复本圣经,士十四1注1
13恢复本圣经,王上一1注3
14恢复本圣经,帖前四3注2
1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三册,神圣分赐的异象与新路实行的指引,第十章
16 李常受文集信函与拾遗第三册,一九七五年拾遗,第三章
17结晶读经纲目,路加福音结晶读经,第二篇,大壹
18结晶读经纲目,路加福音结晶读经,第二篇,大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