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者

第八系列 召会中的失败,召会的堕落,召会中的得胜者,召会的恢复,以及召会的各时期
得胜者

第六篇 在示每拿的得胜者(二)—胜过逼迫和撒但走样的宗教(纲目带出处)

读经:启二8~11,罗二28~29

壹 我们必须胜过逼迫,包括患难、贫穷、试炼、监禁和撒但走样之宗教的诽谤—启示录二8~11:(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四册,得胜者,第三章,第三十段*)

一 当我们爱主,在凡事上让祂居首位的时候,我们必须预备受逼迫,用受苦的心思武装自己—彼前四1,太十36:(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四册,得胜者,第三章,第三十一段**)

1 在召会生活中得胜的殉道者,乃是在肉身上、心理上、或属灵上为基督殉道—徒一8,启十二11,路九23,十四26~28。(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四册,得胜者,第三章,第三十八段**)

2 苦难、试炼、逼迫常是主为我们命定的,叫我们享受祂作恩典—林后十二9。(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四册,得胜者,第三章,第四十一段*)

二 我们得胜是凭基督作复活生命的大能,就是得胜的力量为生命的冠冕—启二8、10,徒二24,腓三10,出三十23~25。(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启示录生命读经,第十一篇,第二十八段**)

三 我们若让基督这神圣生命的种子扎根在我们心的深处,患难和逼迫就会帮助我们在生命里长大—太十三5~6。(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四年第二册,在安那翰以及杭庭顿滩市的聚会,第三章,第十一段**;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一册,马太福音中所启示在灵里享受基督使召会得建造,第五章,第十九段**)

贰 我们必须借着包罗万有之赐生命的灵,持守使徒的教训(新约圣经),而胜过撒但走样的宗教—徒二42,提前一3~4:(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四册,得胜者,第四章,第六十九段**)

一 犹太教有属地的应许和属地的祝福,但在新约里我们有包罗万有的那灵作基督追测不尽之丰富的总和,成为我们祝福别人的独一之福—创十二2,加三14,弗三8,一3:(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

1 我们以三一神永远的福祝福别人,这福就是三一神将他自己在神圣的三一里分赐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享受—民六23~27,林后十三4。(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民数记生命读经,第十一篇,第十六段**)

2 我们必须将自己祷告到神里面,使我们能一直留在祂里面,以接受那灵作我们追测不尽之丰富的生命供应,好滋养我们和那些在我们照顾之下的人—路十一1~13。(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七篇,第三十二段**)

3 这会使我们对神是富足的,使我们能用神一切所是叫别人富足,结果带进祂的丰满—路十二21,启二9,林后六10,弗三19下。(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

二 犹太教有字句的律法,但我们在新约里有生命之灵的律—罗八2,来八10,罗二28~29:(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神的经纶,第十六章,第十四段**)

1 犹太教错误的放置律法,这律法原为神所赐,作为祂经纶中基督这条主线之外的旁线;又错误的应用时代的守安息日;错误的解释肉身的割礼,并过分强调圣别的饮食条例—罗五20,太十28~30,西二11~12,加五6,六15,徒11~16、34~35。(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四册,得胜者,第四章,第四十三段*,第四十八段*,第五十三段,第五十六段*)

2 犹太教成了字句仪文,消灭那灵而叫人死,扼杀人与神生命的交通,并且在神新约经纶上与基督的福音相争—林后三6,加一6~16,腓三2~3,约十六2。(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四册,得胜者,第四章,第六十七段*)

三 犹太教有居间的祭司,但在新约里,所有的信徒都是神的祭司,成为圣别、君尊的祭司体系—启一5下~6,彼前二5、9。(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四部分,第三十三章,第二十二段**)

四 犹太教有物质的殿,但在新约里,殿乃是属灵的殿,就是神在灵里的居所—弗二21~22:(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一册,教会的正统、权柄与顺服,第二章,第九段**)

1 在犹太教里,敬拜者和敬拜的地方是两个不同的东西,但在新约里,敬拜的地方就是敬拜者—约四24,徒二46,五42。(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一册,教会的正统、权柄与顺服,第二章,第九段**)

2 由殿所表征之神的家,乃是神、人二性的合并,由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神与蒙祂救赎、重生并变化之选民所构成—约十四2、20、23,提前三15,启二一3、22。(1998年安那翰春季全时间训练,第六篇;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第四章,第四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