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复活

基督的复活
圣经注解

第二篇 基督的复活(二)

读经:徒二36,罗一4,徒十三33,罗八29~30,四25,五10,林前十五17、54、56

壹 基督借着复活,带着祂的人性,被标出为神的儿子(徒十三33,来一5);祂的复活,就是祂的标出—【罗一4注6】:

一 基督这神圣者,在成为肉体以前,已经是神的儿子(约一18,罗八3)。祂借着成为肉体,穿上与神性毫无关系的素质,就是人的肉体;祂这一部分,需要经过死而复活,得以圣别,并被拔高;借着复活,祂的人性被圣别、拔高且变化了。

二 如今祂这神的儿子,具有神性,也具有人性;祂怎样借着成为肉体,将神带到人里面,也照样借着从死人中复活,将人带到神里面,就是将祂的人性带进神圣的儿子名分里;这样,神的独生子,就成了神的长子,兼有神性和人性—罗一3~4:

1 基督从永远就是神的独生子(约一18),到神差祂到世上来时,仍是神的独生子(约壹四9,约一14,三16);等祂经过死进入复活,将祂的人性提高到祂的神性里,祂就带着祂死而复活的人性,在祂的神性里,在复活中生为神的长子—徒十三33,【罗八29注5】。

2 同时也在祂的复活里,带着所有信祂的人一同复活(彼前一3),和祂一同生为神的众子,使他们成为祂的许多弟兄,好构成祂的身体,作神在祂里面的团体彰显。

三 神要以祂这兼有神人二性的长子基督,为生产者,为原型与模型,产生祂的众子(罗八29~30),就是我们这些信而接受祂儿子的人;我们也要在祂复活的荣耀里被标出,显示为神的众子(八19、21),像祂一样,和祂一同彰显神—【罗一4注6】。

贰 主是神,祂一直是主(路一43,约十一21,二十28);但主是人,祂是在复活里将祂的人性带进神里面以后,才在升天里被立为主—【徒二36注2】:

一 祂是神所差并所膏的一位,祂生下来就是基督(路二11,太一16,约一41,太十六16);但连这样的一位,也是在祂的升天里面,才正式被立为神的基督。

二 主被立为主,作万有的主,是要得着万有;祂被立为基督,作神的受膏者(来一9),是要完成神的使命。

叁 基督的复活乃是证明祂为我们的死已经满足了神的要求,我们因祂的死已经蒙神称义,并且我们在祂这位复活者里面,已经在神面前蒙悦纳—【罗四25注1】:

一 基督的死已完全履行并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因此我们借着祂的死,就得神称义(三24)。

二 不仅如此,祂这位复活者,也在我们里面为我们活出能得神称义,且蒙神悦纳的生活—四25,约十六10。

三 基督死了,为要在复活中来作生命;我们借着祂的死,已经蒙拯救脱离神永远的审判与永刑,但我们仍要在祂的复活里,借着祂的生命,不断的得救—【罗五10注4】:

1 基督若没有复活,并活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我们对祂的信心就没有果子,没有价值,也没有生命的分赐、从罪里得释放、胜过撒但、以及在生命里长大等结果—【林前十五17注1】。

2 基督的死,是拯救我们脱离罪(复数)的定罪,不是拯救我们脱离罪(单数)的权势;基督复活的生命,才拯救我们脱离罪的权势(罗八2);基督若没有复活,我们就仍在罪(复数)里,并在罪(单数)的权势之下—【林前十五17注2】。

肆 基督在祂的复活中,凯旋的升上高天后(弗四8),神又为祂征服了一切的仇敌(林前十五25);而后祂要在祂复活的身分中,带着神的国(但七13~14),到地上来施行神的权能,制伏地上的一切,共有千年之久(启二十4、6);最后所废除的仇敌,乃是死—【林前十五54注3】:

一 基督的复活,乃是祂的得胜,胜过了神的仇敌撒但、世界、罪和死等等—54~57节:

1 死是属于魔鬼的(来二14),它用罪螫死我们(罗五12)—【林前十五56注1】。

2 在神的救赎里,基督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为要借着祂的死定罪罪(罗八3),因而废除死的毒刺;然后,借着祂的复活,死就被复活的生命吞灭了。

3 我们必须感谢神,祂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使我们胜过罪与死—林前十五57,【林前十五56注2】。

二 死一被吞灭,就致成主复活的终极得胜,也就是祂为我们这些信祂,有分于祂复活的人,在复活中所完成终极而完全的得胜—【林前十五54注3】。

三 这乃是祂复活的终极结果,为着祂和神永远的国,也为着信祂之人,在永世里对祂复活生命的永远享受—50~57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