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复活
第二系列 复活
李常受文集
李常受文集篇题
第二十二篇 复活的神来作人的生命
读经:罗八3,来四15,赛五三2,腓二6~8,约四6~9,出十四21,出十六14~15、31,十七6
壹 认识神的作为是对的,也是好的,却是肤浅的认识;我们要知道,神不只是一位“活的神”,更是一位“复活的神”—出十七6,来四15:
一 活神,乃指神在人身外作能力;复活的神,乃指神在人身内作生命—赛五三2。
二 经历活神,乃是经历神活在人身外,在人的环境中为人作事;但经历复活的神,乃是经历神进到人里面,在人里面作生命,活在人里面—罗八3。
三 在人身外的活神,乃是客观的神,坐在高天之上,垂听人祷告,以祂大能的手,在人的环境中施行神迹奇事—出十四21:
1 这位在人身外的活神,所作的乃是出于祂的爱和祂的大能—出十七6。
2 圣经给我们看见,神不仅是活神,更是复活的神;祂要进到人里面作生命,作人主观的神—约四6。
贰 神要来作人的生命—腓二8:
一 福音书给我们看见,神要来作人的生命,并且给我们看见一个以神为生命的标本,就是主耶稣—来四15:
1 主耶稣乃是神来成为人,兼有神性与人性;祂是神,但也有血肉之体,有人的性情—约四7。
2 祂在各面虽与人相同,但祂只有罪之肉体的样式,并没有罪—罗八3。
二 祂实在是人,作为木匠,从婴孩到成人,衣食住行、喜怒哀乐都与人相同,在各方面都是人的显出—赛五三2:
1 像根出于干地,祂无佳形威仪叫我们观看祂,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祂—腓二6。
2 祂没有摆出神的架子,乃是显出人的样子,生长在拿撒勒城的木匠家中—约四8。
三 主耶稣乃是来作一个十足的人,但在祂身上有一件希奇的事,就是这样一个真正的人却不凭人的生命而活;祂是人,却不凭人的生命活着;反之,祂以神为生命而活;基督乃是神进到人里面作生命;虽然基督有人的生命,但祂不凭人的生命,乃是凭神的生命活着。
叁 圣经所启示的活神与复活的神—出十七6:
一 旧约的启示重在神是活神,在人身外行神迹—出十四21:
1 神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使红海的水一夜退去,叫海成了干地,这乃是活神大能的作为—出十六14。
2 神在旷野,从天降下吗哪,从被击打的磐石流出活水,这些都是神在人身外所行的神迹奇事—出十七6。
二 新约的启示却重在神是复活的神,要进入人里面—罗八3:
1 神的众子对神的认识还是偏重旧约所启示的那一面,切望经历旧约的活神,反而不看重新约里复活的神—来四15。
2 新约说到神成为人,经过死与复活,进入人里面作生命,这才是宇宙中最大的神迹—腓二8。
肆 人之所以贵重,乃因能接受神作生命—腓二7:
一 人与地球相比虽然渺小,但人里面有生命—罗八3:
1 地球虽大,却没有生命,没有情感、意志和思想—出十七6。
2 人是最后一天创造的,具有受造之物中最高的生命—来四15。
二 人之所以贵重,不在于外在的大小或能力,乃在于内里的生命—赛五三2:
1 人是神创造的杰作,不仅有人的生命,还能接受神作生命—腓二8。
2 在神的创造中,最高等的生命是人的生命—约四9。
伍 神在人身外和人里面的两步工作—林后一8:
一 第一步是在人身外彰显祂的能力、大能,为我们施行大能,不仅创造万有,也安排我们身外的环境—林后一8:
1 这不是人所能作的,乃是由神来成就的—林后一9。
2 今日大多数人只认识神是活神,有莫大的能力彰显于外—林后一8。
二 第二步是要进到人里面作生命,并在人里面带进复活的实际—林后一9:
1 这是了不起的大事,却少有人认识—林后一8。
2 今日大多数人只认识神是活神,有莫大的能力彰显于外;却不认识神要在人里面作生命,作复活的神—林后一9。
三 我们若只经历神在身外作能力,恐怕就无法认识神在里面作生命;反而是在环境难为,遭受催逼,被迫就近神时,才不信靠自己,只信靠叫死人复活的神—林后一8~9。
职事信息摘录:
读经:
马太福音十六章十三至十八节,以弗所书五章三十二节,歌罗西书三章四节,哥林多后书一章八至九节。
在访问各处召会之后,有一种令人不满意的光景,叫我里面实在觉得伤痛。我在各地召会听见圣徒们的见证,大多说到神如何行神迹奇事,多方眷顾、保守护卫弟兄姊妹平安、无灾无难、生活富裕、病得医治、身体健壮等,并将此视为神的引导以及神垂听祷告,但是真正认识基督作生命的人并不多。
事实上,认识神又真又活,听人祷告,为人行神迹奇事、排忧解难,不误事又可信可靠,乃是浅显、表面的认识。认识神的作为是对的,也是好的,却是肤浅的认识。或许有人以为能有这种祷告,经历神的引导,已经相当不错了;然而,这些都是对神浮面的认识。
活神与复活的神不同
我们要知道,神不只是一位“活的神”,更是一位“复活的神”。我们必须看见,活神与复活的神不同。活神,乃指神在人身外作能力;复活的神,乃指神在人身内作生命。换言之,经历活神,乃是经历神活在人身外,在人的环境中为人作事;但经历复活的神,乃是经历神进到人里面,在人里面作生命,活在人里面。在人身外的活神,乃是客观的神,坐在高天之上,垂听人祷告,以祂大能的手,在人的环境中施行神迹奇事。这位在人身外的活神,所作的乃是出于祂的爱和祂的大能。但圣经给我们看见,神不仅是活神,更是复活的神;祂要进到人里面作生命,作人主观的神。主观的神不仅关乎爱和能力,也关乎生命。
神要来作人的生命
福音书给我们看见,神要来作人的生命,并且给我们看见一个以神为生命的标本,就是主耶稣。主耶稣乃是神来成为人,兼有神性与人性;祂是神,但也有血肉之体,有人的性情。祂在各面虽与人相同,但祂只有罪之肉体的样式,(罗八3,)并没有罪。(来四15。)祂实在是人,作为木匠,从婴孩到成人,衣食住行、喜怒哀乐都与人相同,在各方面都是人的显出。祂乃是百分之百的人。以赛亚五十三章说到这位成为肉体的基督:“像根出于干地。祂无佳形威仪叫我们观看祂,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祂。”(2。)祂没有摆出神的架子,乃是显出人的样子。祂不是生长在君王的大京城里,倒是生长在拿撒勒城的木匠家中。祂来不是作一个高贵的人,乃是作一个卑微的人。(腓二6~8。)祂来不是作一个闻名的人,乃是来作一个受人藐视的拿撒勒人耶稣。
在约翰四章,当主耶稣向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时,撒玛利亚妇人看见的乃是一位因行路疲累、干渴的犹太人。(6~9。)没有人怀疑祂不是人,没有人不知道祂是犹太人。主耶稣乃是来作一个十足的人,但在祂身上有一件希奇的事,就是这样一个真正的人却不凭人的生命而活。祂是人,却不凭人的生命活着;反之,祂以神为生命而活。基督乃是神进到人里面作生命;虽然基督有人的生命,但祂不凭人的生命,乃是凭神的生命活着。这与神在人的身外作活神截然不同。神是大有能力的,但祂要住在人里面,要人以祂为生命。
圣经所启示的活神与复活的神
大多数神的子民只认识神是活神,是坐在天上宝座的神,却少有人认识神乃是住在人里面的神。我们需要按圣经的启示,清楚的看见并认识活神与复活的神。旧约的启示重在神是活神。譬如,神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使红海的水一夜退去,叫海成了干地,这乃是活神大能的作为;(出十四21;)神在旷野,从天降下吗哪,从被击打的磐石流出活水,(十六14~15、31,十七6,)这些都是神在人身外所行的神迹奇事。然而新约的启示却重在神是复活的神,要进入人里面;祂所有的工作,无不显明祂要在人里面作生命。
神进人里作生命乃是宇宙最大的神迹
可惜,在这个新约时代,神的众子对神的认识还是偏重旧约所启示的那一面。尽管神没有给他们看见红海变成干地,天降吗哪,他们却仍然切望经历旧约的活神,反而不看重新约里复活的神。甚至有人以为,若是神能在现今行祂在旧约中所行的神迹奇事,所有的人都要信入基督了。然而,即便有神迹奇事发生,人也不过认识旧约的活神,根本不认识新约复活的神。新约说到神成为人,经过死与复活,进入人里面作生命,这才是宇宙中最大的神迹。无论何时何地,人只要心转向神,向神敞开,神就进入人里面。这比天降吗哪、红海变成干地,不知伟大多少倍。只不过在神的儿女当中,至今仍少有人知道,人应当以神为生命。
看看这个宇宙,有天地、日月、星辰,也有人。请想想看,是宇宙大,还是人比较大?再者,神创造天地万物,也创造人,试问是天地万物重要,还是人比较重要?人与地球相比,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要知道,人之所以贵重,乃在于人里面有生命。当神创造万物时,乃是先造无生命之物。地球虽大,却没有生命,没有情感、意志和思想。然后神造有生命之物,从无知觉之物到有知觉之物,从低等生物依序到高等生物。人是最后一天创造的,具有受造之物中最高的生命。因此,在神的创造中,最高等的生命是人的生命。按外面说,人的身量怎么比都不如天地大。然而,人之所以贵重,乃因人是神创造的杰作;而且人不仅有人的生命,还能接受神作生命。换言之,这不在于外在的大小或能力,乃在于内里的生命。
认识神在我们里面作生命,并凭这生命活着
神的工作有两步:第一步是在人身外彰显祂的能力、大能。祂为我们施行大能,不仅创造万有,也安排我们身外的环境。这不是人所能作的,乃是由神来成就的。第二步是要进到人里面作生命,并在人里面带进复活的实际。这是了不起的大事。今日大多数人只认识神是活神,有莫大的能力彰显于外;却不认识神要在人里面作生命,作复活的神。
曾有人见证,在他初得救时,实在经历神是活神,凡他向神祷告、祈求的,神都垂听。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求三件事,神只成就一件事;甚至有时神不但不听,反而给他相反的结果。但是,每当他里面觉得为难、矛盾,就感到有一股莫名的能力托住、顶住了他。他外面虽有难处,极想要退避,但他里面却满有安慰、托住的力量,感觉神在里面绽放笑脸。这就是主住在我们里面的故事。你是盼望神在身外作能力,还是神在里面作生命?请注意,你若只经历神在身外作能力,恐怕就无法认识神在里面作生命;反而是在环境难为,遭受催逼,被迫就近神时,才不信靠自己,只信靠叫死人复活的神。(林后一8~9。)
讲于七月二十五日晚上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一册,经历神作生命,过召会生活,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