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全圣徒
第四系列 成全训练
第三十五篇 如何得释放脱离罪与死的律
读经:罗八2~3,八6,八9~11,八13,八15~16,八24,八34,约四24,来二14,来十20,弗二15
壹 罗马八章三节的解释:
一 这一节最好翻译成这样: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罗八3。
二 生命之灵的律如何或用什么方法释放我们—罗八2~3:
1 这样的一个律释放了我们,乃是因为神已经定罪了罪。
2 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因此神借着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自己的儿子,而定罪了罪。
贰 罗马八章中的三一神:
一 罗马八章从二节以后都是生命之灵的完满解释,实际上,这个解释就是三一神—父、子、灵—罗八2、3、15。
二 本章也有力地指明这三者是一;神就是神的灵,神的灵就是基督的灵,而基督的灵就是基督,所以这里就有神圣的三一;圣经中没有别处这么多论到神圣三一的暗示与明示—罗八9~11。
叁 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在我们的灵里;不是三位神—罗八3、11、10、16:
一 罗马八章清楚的指明三一神—父、子、灵—已经经过了成为肉体的过程,因为子在肉体的样式里受差遣—罗八3。
二 这一章又指明或含示钉十字架,因为提到耶稣从死人中复活;本章还指明复活,因为说到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罗八11。
三 本章包括升天,因为三十四节提到复活的基督现今在神的右边为我们代求—罗八34。
四 本章也指明三者最终成为内住的灵,住在我们的灵里,更指明内住之灵的调和;内住的灵就是三一神,经过过程之后就与我们的灵同在,祂已经与我们的灵调和—罗八10、16。
五 罗马八章十五节:你们……所受的乃是儿子名分的灵,在这灵里,我们呼叫:阿爸,父;与这节平行的加拉太四章六节说,神就差出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这两节强有力地指明调和;当我在灵里呼叫的时候,祂也呼叫;祂与我的灵相调为一—罗八15,加四6。
六 另一方面,有许多基督徒相信三一神有三个不同的身位—父、子、灵;按照圣经的启示,父、子、灵并不是分开的三位神,而是一位独一的神;种对三一神清晰、完整并完全的启示,包括成为肉体以及成为赐生命之灵的过程,同时又包括了内住。
肆 三一神安装到我们的灵里—罗八2、6、10、13:
一 罗马八章中有四层的生命;首先是生命之灵,意思是说神的神圣之灵是生命;接着,基督进到我们的灵里之后,我们的灵是生命;当我们把心思置于灵,我们的心思是生命;当我们与内住的灵配合、合作,治死身体的行为,我们的身体也是生命—罗八2、6、10、13。
二 经过种种过程且成为内住之灵的三一神,首先是安装在我们的灵里;然后祂要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思,至终祂又从我们的心思浸透我们的身体;安装到我们里面的神是生命之灵的律—罗八2。
三 现今我们不需要在暗中摸索,也不需要呼求,只需要照着灵而行,这意思是说我们要把心思置于灵;当我们照着灵而行时,许多奇妙的作为就会借着律在我们里面发生,那就是在我们里面运行的神—罗八6。
伍 罗马八章二节说,生命之灵的律已经释放了我们,使我们脱离了罪与死的律;没有七章,我们很难认识罪与死的律:
一 罗马七章二十一节说:“于是我发现那律与我这愿意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恶与我同在。”
二 保罗发现有一个律在他里面运行,当他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一个律进来阻挠;这个律与他心思的律交战,并且使我们成为我们肢体中罪的律的俘虏—罗七21~23。
三 五章十二节这里,罪借着亚当进入,意思是说有一个活的东西进到人、人类、世界里面,而这个活的东西定规是那恶者撒但;进到人里面的撒但,一点不差就是在我们里面成了一个系统的撒但本身—罗五12:
1 在我们里面的系统,就是设立在我们里面的原则,称为罪与死的律—罗七23。
2 这意思是说,人堕落的时候,撒但就进入人里面;换句话说,撒但已经安装到人里面成了邪恶的系统;那系统、那设立的原则,就是罪的律。
陆 我们看见,在我们里面有两个设立的原则—罗七18、23:
一 一个是设立在堕落的身体里,就是我们肉体的肢体中邪恶的原则,但是另一个是设立在我们灵里奇妙、美好的原则;这意思是说,神与撒但都已经安装到我们里面;因着这两种安装,我们总是有麻烦—罗七17、18、20、23。
二 保罗为什么在罗马七章二十五节说“感谢神”?他先说,“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24)。然后他就回答:“感谢神,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柒 如何得释放脱离罪与死的律—罗八2、3,来二14,十20,弗二15:
一 救的路是借着耶稣基督,凭着生命之灵的律—罗八2。
二 因为律法所不能作的,神作成了;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自己的儿子而作成了—罗八3。
三 借着十字架,肉体、罪与撒但都了结了,使我们可以得着释放,脱离罪与死的律—来二14,十20,弗二15。
职事信息摘录:
罗马八章三节很难翻译,也很难领会。有的译者也发现了三节结构的问题。例如英译新美国标准本说,“因为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作的,神就作了:在有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祂自己的儿子,并作为为着罪的祭,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为解决翻译上的问题,译者加上“作了”。律法所不能作的,神作了。所以这译本说,“神就作了。”译者在“作了”后面又加上冒号,指明神如何作,就是“在有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祂自己的儿子,并作为为着罪的祭,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译者加上“作了”,指明译者晓得这节所牵涉到的难处;否则就不需要加上“作了”。
柏克莱(Berkeley)译本则把这节翻成:“因为律法因肉体而成为软弱的,有所不能作的,神就借着在有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的缘故,差来祂自己的儿子,而作成了;如此就在人性中定罪了罪。”这种译法与美国新标准本圣经大同小异。“为着罪的缘故”比“作为为着罪的祭”好。译者用“而作成了”指明他们也发现这一节的难处。
康尼拜尔(Conybeare)译本把这节翻成:“因为神(律法因着凭肉体没有能力,而有所不能)借着在有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祂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胜过了罪。”译者用“胜过”代替“定罪”。这里的“定罪”实际上意思是“征服或剥夺其能力”或“胜过”。在难解的子句“律法因着凭肉体没有能力,而有所不能”前后加上了括弧。但是按文法来说,这个子句还是很难明白。
卫斯特(Wuest)是这样翻译这一节:“因为律法因罪性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祂的儿子,就在罪性中定罪了罪。”这种译法指明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神差来祂的儿子,就在罪性中定罪了罪,好叫律法义的要求得以完成在我们身上,或成就在我们身上。两个主要的子句简单的说是这样:“因为律法有所不能的…神…定罪了罪。”希腊字gar在这里用作连接词,将两个子句连接起来。
扩大本圣经这样翻:“因为神作了律法所不能作的,〔律法的能力〕因肉体〔就是没有圣灵的整个人性〕而成为软弱的。〔神〕既以有罪之肉体的外观差来祂自己的儿子,并且作了为着罪的祭,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征服、胜过、剥夺罪的能力〔使它不再辖制所有接受祭物的人〕。”这种译法也指明神作了律法所不能作的。
我们比较各种不同的权威译本,就能看见这里有个难处。而且借着比较这些译本,我们就找到正确的意义。这一节最好翻译成这样:“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种译法很接近希腊原文;这样翻在文法上是正确的,也是非常合乎逻辑的。生命之灵的律已经释放我脱离罪与死的律,因为神为着某个原因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原因可见于“律法既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这个子句。
“神…定罪了罪”这个子句,可视为与“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这子句平行。实际上,二节是“生命之灵的律释放我们脱离另一个律”这个事实的解释。三节接着告诉我们,生命之灵的律如何或用什么方法释放我们。这样的一个律释放了我们,乃是因为神已经定罪了罪。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因此神借着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自己的儿子,而定罪了罪。这样我们就能领会,这一节强而有力的给了我们生命之灵的律如何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之解释、理由与说明,而且又把我们指回七章,那里有罪的律的解释。只有在八章才有生命之灵的律的解释。
三一神
我以前告诉过你们,八章从二节以后都是生命之灵的完满解释。实际上,这个解释就是三一神—父、子、灵。你有没有注意到,神圣三一的三个用辞在八章中强有力的提到?二节有灵,三节有子,十五节有父。本章也有力地指明这三者是一。九至十一节论到神的灵、基督的灵、基督、以及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因为这些名词是交替的使用,就有力地指明三者是一。神就是神的灵,神的灵就是基督的灵,而基督的灵就是基督,所以这里就有神圣的三一。虽然约翰十四章及十六章提到神圣的三一,实际上神圣三一最完整、最完全、最清晰的提说与说明是在罗马八章。这章有父、子、灵三者,并且有力的显示这三者可视为交替使用的辞,指明三者不仅是三,更是一,所以是三而一。圣经中没有别处这么多论到神圣三一的暗示与明示。
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在我们的灵里
不仅如此,罗马八章清楚的指明三一神—父、子、灵—已经经过了成为肉体的过程,因为子在肉体的样式里受差遣(3)。这一章又指明或含示钉十字架,因为提到耶稣从死人中复活(11)。本章还指明复活,因为说到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11)。不仅如此,本章包括升天,因为三十四节提到复活的基督现今在神的右边为我们代求。本章也指明三者最终成为内住的灵,住在我们的灵里,更指明内住之灵的调和;内住的灵就是三一神,经过过程之后就与我们的灵同在,祂已经与我们的灵调和。十节说,基督若在你们里面,灵就是生命。这指明这位基督乃是在你们的灵里。然后十六节说,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意思是说二者已经调和为一了。我们怎能说二灵是调和的?十五节:“你们…所受的乃是儿子名分的灵,在这灵里,我们呼叫:阿爸,父。”与这节平行的加拉太四章六节说,“神就差出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罗马书是说我们呼叫,加拉太书则说那灵呼叫。这的确不是两个呼叫,而是一个呼叫。这两节强有力地指明调和,意即祂呼叫就是我呼叫,我呼叫就是祂呼叫。当我在灵里呼叫的时候,祂也呼叫;祂与我的灵相调为一。
罗马八章对于神圣三一的启示非常高。这样一位三一神经过种种过程,成为内住的灵,就是生命之灵的律。生命之灵的律就是这样一位神;祂不仅是犹太人的神,也不仅是许多基督徒的神。犹太人有神,但是他们不信他们的神是三一的—父、子、灵。他们若相信,就会立即相信主耶稣。犹太人广义的相信神是父,是一切的源头。他们并不相信神格里有子。他们若这样相信,马上就成为基督徒了。他们说耶稣是私生子,是祂母亲婚前生下来的,这是他们错误的信仰。他们当然相信神是造物者,天地是祂创造的,但是他们所相信的神缺了许多方面。
不是三位神
另一方面,有许多基督徒相信三一神有三个不同的身位—父、子、灵。实际上,他们骨子里至终是相信三位神;这是三神论。我们这四十多年来为着神圣三一的真理争战。我们相信神圣的三一,而他们中间许多人所相信的实际上是三神论。我们相信子就是父,而子也是灵。父、子、灵是一,因为神是灵。约翰四章二十四节里的神,不但指明父,也指明子与灵。整个神是灵:父神是灵、子神是灵、灵神是灵,三者都是灵。因着三者都是灵,说耶稣基督是灵的确没有错。有些人因着他们的愚昧、眼瞎与黑暗,认为这种教导是异端,但这正是神纯净的话。
罗马八章向我们启示,神是三一的。但是父、子、灵并非三位神,乃是一位神。今天许多基督徒所领会的三一神,有三个分开的身位而成了三位神。他们没有看见三一神经过了过程,他们只认为父神爱世人,差遣祂的儿子来救世人,子降生在马槽里成为人。这位子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祂复活了,如今祂在天上的宝座与父同在。灵奉差遣降临在我们身上作工,作为子的代表。按他们的领会,有三位各自分开的神。有一幅名画描绘一位老父亲坐着,一位年轻的儿子站着,而灵像鸽子在空中飞翔;这就是许多基督徒观念中所谓的三一神,他们认为有三个分开而有别的身位。这种教训是一种麻醉药,我有点担心这种药可能还留在你们的潜意识里面。我有把握我们论到神圣三一的教训绝对来自神纯净的话,没有一点传统的酵。按照圣经的启示,父、子、灵并不是分开的三位神,而是一位独一的神。这种对三一神清晰、完整并完全的启示,包括成为肉体以及成为赐生命之灵的过程,同时又包括了内住。这一切都在罗马八章里,这就是我们所相信的神。
这位完整又完全的神已经安装到我们里面,太奇妙了。祂如今住在我们的灵里;八章又指明,祂还要扩展到我们的心思里,最后祂要浸透我们的身体。
四层的生命
我们在已过的信息中曾经提过,八章中有四层的生命。首先是生命之灵(2),意思是说神的神圣之灵是生命。接着,基督进到我们的灵里之后,我们的灵是生命(10)。当我们把心思置于灵,我们的心思是生命(6)。当我们与内住的灵配合、合作,治死身体的行为,我们的身体也是生命(13)。
三一神安装到我们的灵里
经过种种过程且成为内住之灵的三一神,首先是安装在我们的灵里。然后祂要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思,至终祂又从我们的心思浸透我们的身体。安装到我们里面的神是生命之灵的律。今天这位神为我们作一切,不是凭着活动,而是凭着律。我再举例说明凭着律作事是什么意思。假设电力还没有安装到这栋建筑里,我们需要电力的时候,可能会向总经理及电厂呼求,请求提供电力。因着我们需要暖气与灯光,我们就祈求总经理怜悯,送些暖气与灯光给我们。他可能听了我们可怜的祈求,而送些电力、暖气与灯光给我们;这是凭着活动而有的,我们以后还要重复的要求。但是电力一旦安装到这栋建筑里面,所有的系统都安装妥当,那么电厂给我们暖气、冷气、电力、照明、音响等,就不是凭着活动,而是凭借着律。因为是凭着律,你便不需要祈求、禁食或呼求;那样作是愚昧的。
恐怕你作基督徒曾经多次这样愚昧的呼求。例如,你得救以后,就想要作一个好丈夫。我得救以后,就想要作一个最好的丈夫—谦和、温文、宜人、徐缓,没有脾气,常带笑容。我不仅定意这样作,而且也为这些事祷告过。奇怪的是,我如果不定意,我可能还会好几天保持温文、谦和、宜人,但是我一旦定了意,并且为这些事祷告以后,我可能就发脾气了。好像我的呼求与祷告并没有得到答应。
电路一安装好,你需要电力的话,只需要去找开关。你若需要灯光,只需要把开关打开;这不是神迹,而是律的运行。有时候我们作了恳切又愚昧的祷告,偶然按对了开关,就有好几天都是宜人的丈夫。但这不是次次都灵,因为我们不晓得秘诀何在。许多圣徒在圣经中发现祷告是秘诀,但是他们却没有我们今天所看见清楚的光。现今我们不需要在暗中摸索,也不需要呼求,只需要照着灵而行,这意思是说我们要把心思置于灵。当我们照着灵而行时,许多奇妙的作为就会借着律在我们里面发生,那就是在我们里面运行的神。
罗马八章二节说,生命之灵的律已经释放了我们,使我们脱离了罪与死的律。没有七章,我们很难认识罪与死的律。八章没有说明这样一个律,但是我们应当记得八章是七章的延续。保罗在七章已经说明罪与死的律,所以他写八章的时候,只需要指回七章所说明罪与死的律。
罪与死的律
现在我们来看七章中论到罪与死的律的经节。二十一节说,“于是我发现那律与我这愿意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恶与我同在。”保罗发现了一个律。这不是神借着摩西所颁赐的律法;这是一个律,正如地心引力的律。当我把一个东西抛向空中,我不需要祷告求神把它送回来,它自然就会跌落下来,这是因为有地心引力的律。再者,你丢一本书到空中,它就跌落在地上;你不应当定罪撒但,说是他把你的书拿走;那并不公平,那就表示你不认识地心引力的律。
我们也需要读二十节:“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保罗发现他所不愿意作的,却作了。然后他说这不是他行出来的,乃是住在他里面的一个东西行出来的。他说,是住在他里面的罪行出来的。他发现有一个律在他里面运行,当他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一个律进来阻挠。
保罗在二十二节说,他喜欢神的律法,这是指借着摩西在西乃山所颁赐的律法。这律法是在保罗的外面。二十三节接着说,“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把我掳去。”摩西的律法是在保罗的外面,但是另有一个律是在他里面,和神的律法交战。这个律在他的肢体、肉体中。这一节又说,这个律与他心思的律交战。心思的律是另一个律,不是摩西的律法,而是你心思中的律,在神为你所创造的天性中,总是尽力为善,遵守神的律法。心思代表魂,而魂就是人,意思是说,在你里面一个活的部分另有一个律,愿意遵守神的律法并且乐意为善。但是我们肢体中的律总是与我们心思中为善的律交战,并且使我们成为我们肢体中罪的律的俘虏。这一节很清楚的指出,我们肢体中的罪就是我们肢体中罪的律。
我们怎样才能证明我们肢体中罪的律就是罪?我们要回过头来读十八节:“我知道住在我里面,就是我肉体之中,并没有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这证明在我们肢体中罪的律就是罪。这是人位化的罪,在二十一节也称为那恶。他说那恶与他同在。我们要晓得在整个宇宙中撒但就是恶,这恶就是在我们肢体中、肉体中的罪。
一个邪恶的系统
我们再来读五章十二节:“这就如罪是借着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借着罪来的,于是死就遍及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这里的世界是指人类。罪借着亚当进入,意思是说有一个活的东西进到人、人类、世界里面,而这个活的东西定规是那恶者撒但。魔鬼在创世记三章试诱亚当与夏娃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那时撒但就进到人里面,而进到人里面的撒但,一点不差就是在我们里面成了一个系统的撒但本身。在我们里面的系统,就是设立在我们里面的原则,称为罪与死的律。
邪恶的安装
这意思是说,人堕落的时候,撒但就进入人里面。换句话说,撒但已经安装到人里面成了邪恶的系统。那系统、那设立的原则,就是罪的律。从那时起,当人要偷窃、犯淫乱、杀人时,他不需要凭着活动来作,而是凭着律来作。没有人需要受教导才会偷窃或犯淫乱,是人里面邪恶的律作出来的。没有人需要受教导要自私或贪婪;这不是活动,而是贪婪情欲的律。
两个设立的原则
我们看见,在我们里面有两个设立的原则。一个是设立在堕落的身体里,就是我们肉体的肢体中邪恶的原则,但是另一个是设立在我们灵里奇妙、美好的原则。这意思是说,神与撒但都已经安装到我们里面。因着这两种安装,我们总是有麻烦。保罗为什么在罗马七章二十五节说“感谢神”?他先说,“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24)。然后他就回答:“感谢神,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不是耶稣基督直接救你脱离,而是有一个东西借着祂救你脱离。这个借着耶稣基督救你脱离的东西是什么?这把我们带到八章,论到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为什么?因着另有一个律—生命之灵的律。七章已经提到三个律—摩西的律法、我们肢体中的律(就是恶的律、罪的律),以及我们心思中为善的律。但是如今有第四个律—在基督耶稣里生命之灵的律,能拯救并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拯救的路是借着耶稣基督,凭着生命之灵的律。这是如何成就的?因为律法所不能作的,神作成了。祂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自己的儿子而作成了。这意思是说,祂是借着成为人、借着成为肉体作成的;祂为着罪差来自己的儿子。因为律法有所不能的,神就必须成为人。况且,因着麻烦是在于人,神就成为人。祂成为一个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的人。搅扰的罪是在肉体里,就如老虎在洞穴中。麻烦与问题在于洞穴中的老虎;你如果要对付老虎,就必须在洞穴里面。我们的肉体可以比作洞穴,而罪可以比作老虎。主耶稣非常勇敢,祂进入洞穴中,进入肉体中,就是老虎所在之处。祂甚至在洞穴的样式、外观、面具、外表里来。这麻烦人的罪在哪里?是在洞穴中,在肉体中。谁是这麻烦人的罪?就是撒但。这意思是说,在你肉体里的罪就是撒但。
撒但被困在肉体里
撒但以为他进入人的肉体里,就能够得着人、占有人。他以为这样作是聪明的,但他并不晓得,实际上他是愚昧的,因为他落入圈套。“老虎”困在人里面,他被困在肉体里。然后神成为肉体的样式,把肉体带到十字架上。这意思是当肉体被钉在十字架上时,撒但与罪都被定罪了。“定罪”一辞含示征服、胜过、剥夺能力的意思。这正符合希伯来二章十四节:“祂也照样亲自有分于血肉之体,为要借着死,废除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不仅如此,以弗所二章十五节说,祂在肉体里废掉了规条。这也与希伯来十章二十节符合,那里说,当祂在十字架上的时候,这幔子“就是祂的肉体”裂开了。借着十字架,肉体、罪与撒但都了结了,使我们可以得着释放,脱离罪与死的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〇年第一册,成全训练,第三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