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十一单元

第六十四课 学习如何作事并料理事情(一)

读经:提前三15,林前六20,十四26下,太十六24,七21,提后二24,腓三3,约十五4~5,罗八6,太六3,箴十四23,彼前五5

壹 我们需要看见在事奉上正确作事的重要—提前三15,帖前二10~12:1

一 同工、长老们在召会中与弟兄姊妹一同事奉配搭时,事若作得好,配搭就像样:

1 会作事,能把全召会带进和谐的配搭里。

2 不会作事,总叫弟兄姊妹在配搭事奉上觉得为难,甚至可能坏了事,败了心情,叫召会受到莫大的亏损—参徒六1。

3 所以“作事”好像本身并非属灵问题,但对属灵问题的影响很大,因此我们在事奉上必须注意如何作事。

二 作事是根据作人;会作人,才能作事;学会作人、作事,才能作工—提前三15,林前一12,帖前二10,来十三18。

贰 我们需要看见作事的目的—林后八6,林前六20,罗十五2:

一 作事的目的,首先是要成功事:

1 我们细察弟兄姊妹作事的态度,发现常有人作事却不在意成功与否。

2 无论何事,都要注意使其成功。

二 作事的第二个目的是荣耀神—林前六20:

1 一般人作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成功,甚至为成功而不择手段;但我们作事是为荣耀神,所以不能不择手段,不能不看手续。

2 我们要把事作成功,但绝不能叫主名受羞辱,绝不能叫真理受亏损;若只是事情作成而不荣耀神,就失去作事的目的。

三 作事的第三个目的是造就人—罗十五2,林前十四26下:

1 凡能荣耀神的,理当都能造就人;但有许多时候,神能得荣耀,人却不得造就,这是因为人有软弱。

2 所以作事时要体谅人的软弱—参太十七24~27。

叁 我们需要有作事的正确存心—提前一5,徒二十18:

一 首先,存心要清洁;清洁意即没有副作用。

二 其次,存心要正直;存心不正当、不正直,就是诡诈。

三 第三,要学习无己;我们作事时若存心有己,为己着想,盼望为自己得着立场、地位、前途,事奉必定失败—十六24,参腓二21。

肆 我们需要有作事的正确动机—13节,太七21:

一 首先,动机必须出乎神;乃是神在里面推动我们,发起我们作事—腓二13。

二 其次,我们的动机必须是遵行神的旨意;若非清楚神的旨意,我们就不该动手作事—太七21。

伍 我们需要有作事的正确态度—徒二十19上,罗十二10:

一 首先,作事的态度要正确;正确意即是对的,是正常而不反常的。

二 其次,态度要谦卑温和;许多时候,不谦和的态度就把人要作的事破坏了—徒二十19上,彼前五5,帖前二7,提后二24。

三 第三,要有礼貌;我们不该因失礼而冒犯或绊跌人。

四 第四,要亲热;光有礼貌还不够,因为礼貌有时会流于形式;我们还要给人有亲切热情的感觉。

陆 我们需要看见作事的正确方法—林后十三8,提后二15:2

一 首先,我们作事的方法要合于真理:

1 世人只要找到能成功的方法就去作,至多稍微顾到一点社会舆论和法律;只要不违背舆论和法律,他们什么方法都可用;但我们事奉主者作事并不是这样。

2 每一方法都得以圣经真理原则来审量;合于圣经真理原则的才可采用。

二 其次,方法要光明:

1 没有一点隐藏、弯曲,没有一点不可公之于众;作事方法要智慧,要公正。

2 并且为避免人误会,顾到人的益处,可对外守密,但我们绝不可暗昧;虽是秘密,并非怕人知道;若怕人知道,则是暗昧:

a 行事暗昧,在性质上总不外乎利己损人,自私自利。

b 若话语中影射他人,自我辩解,甚至讲话对自己有利,对人有损,刻意误导听者,这都是暗昧。

柒 我们需要有作事的思路—提前三15,参可一43~44:

一 好些人作事没有思路,想到要作就去作;作事要从建立思路开始;有思路的人,一看见别人在作事,就知道要怎样帮忙。

二 思路要好,非有以下四点不可:

1 第一,思路要根据事实。

2 第二,要用思路提高事情的可行性。

3 第三,思路要周密;不要挂一漏万。

4 第四,思路要抓住重点。

捌 我们需要学习作事的原则—参林前六12,二13:

一 每次作事,都得先定大原则。

二 先找出原则,然后要属灵;例如管理执事室的原则是:执事室的事奉要叫人觉得主的同在。

玖 我们作事需要列出细则—弗五15:

一 原则近于理想,细则才是实际;没有高的理想,就没有高的得着。

二 我们该有远大的眼光并实地的计划;细则一定要细微,处处点点都顾到。

拾 我们需要接受以下作事的戒言—林后一9,腓三3,太六3,彼前五5,弗四2:3

一 我们不该靠自己而靠主—林后一9,腓三3:

1 我们每逢作事,只该有一种存心和态度,就是一再表示自己不可靠;事情作得好坏与成败,实在不操在我们自己手中。

2 我们越靠自己,所作的事就越失败;要相信,只有主是全能的。

3 我们只当尽力作,但里面的存心要说自己不能;一面作,一面靠主,是倚靠的态度,是甜美的灵,是倚靠的灵;这是生命树的原则,因为生命树的原则就是倚靠—创二9,约十五4~5。

二 我们不该凭聪明而凭带领:

1 我们作事要有思路,这要用我们的聪明,但不以聪明为第一,乃以主的带领为第一;聪明是要配合主的带领。

2 要凭主带领,就要顾到里面的感觉;总要把主带领的感觉摆第一,把自己的思路摆第二—罗八6。

三 我们作事该照真理不照私情:

1 许多时候弟兄姊妹中有分争纷乱,起因常在于私情。

2 凡照私情的,生命和事奉都要受亏损,并且在召会中造出不和谐的灵。

四 我们作事要诚实,不弯曲,不借提:

1 一个人给神得着有多少,乃看他作事能否不弯曲。

2 我们说话要诚实,但也要有智慧,能顾到别人的感觉;我们要诚实而不愚昧,智慧而不弯曲。

五 我们作事要认真,不敷衍,不马虎:

1 我们总要操练作事认真。

2 不认真的人,在寻求引导时也是马虎的,结果就无法正确地受主引导。

六 我们作事要负责,不虚应:

1 我们要认真负责,必须有责任感。

2 我们答应人作事,存心必须负责,到一个地步,就是丧命也得作—参太五33~37。

七 我们作事要务实,不好高,不骛远:

1 不要设立不切实际的远大目标,好高骛远,最后却作不到。

2 要脚踏实地,从最小的事作起,求其实际。

八 我们作事要隐藏,不铺张,不显扬—太六3:

1 我们要一直在暗中实际的作,但不在明处显出来。

2 一般人作事多是要给人知道,要得人的称赞,或博取人的同情;要人称赞和要人同情同样是显扬。

3 凡显扬的事,对事本身最有破坏;事要作得好,越隐藏越好。

4 作事隐藏就有保护。

九 我们事奉主,要作不要说,要多作少说—箴十四23:

1 最美丽的召会乃是大家都作事,却没有话语,没有意见。

2 事情如何,非我们靠谈论就能谈好,必须实际作事。

3 最能作事的人,是最不说话的人;说话多是抵销作事的效能。

十 我们作事要有始有终,有恒心,能持久:

1 事奉主者每作一事都要持之以恒,不能盼望速成;有好的开始,就要有好的结束。

2 即使一开始很艰难,也要坚定持续,有恒心,无论如何一定要作完,不半途而废。

十一 我们为主作事要积极而不着急:

1 许多事作错了,一面是因疏忽,另一面是因着急;我们作事要认真积极的作,但不能着急。

2 作事固然是要事成,所以要积极;但要知道,事成需要时间,所以不要想把时间缩短,一缩短即着急。

十二 我们需要有主见而无成见:

1 事奉主者当有主见,但往前去时该尽力听弟兄姊妹的意见,采取别人的看法。

2 另一面,事奉主者不该有成见;成见是指人一定规就不能更改,只有自我的主张而不接纳别人的见地。

3 事奉主者在一切事上,原则该有坚定的主见,细则可灵活应用;要有主见,需要我们忠心;要去除成见,需要我们被破碎。

十三 我们要学习听取别人的意见,采取别人的意思:

1 我们要听取别人的意见,不仅要听见,还要能听懂。

2 为此我们需要停下自己,将心思和注意力都投在讲者上,好能听见并听懂;人必须没有成见,才能听取别人的意见,领会别人的意思。

十四 我们需要顾到别人的感觉:

1 为了事情成功,必须感觉灵敏,这并非自私的敏感,乃是敏锐。

2 事奉主者要作敞开透亮的人,尽力顾到别人的感觉,但不要麻烦别人,叫别人顾到我们的感觉。

十五 我们要和人能相调配合:

1 要与人相调配合就要破碎。

2 我们不要凡事一味将就人,也不要一直求人将就我们;将就是一时的,且有隐藏的危险。

十六 我们该不守旧,也不轻改:

1 事奉主者要学习常有改良,不要拘泥;作工事奉要有改进,不守旧。

2 我们虽说要常有改进,但不是轻易改;要确定有实在益处、实在根据,才可改。

十七 事奉主者要有规则,有秩序;既不违犯原则,也不轻忽细则:

1 一个人作事厉害不厉害,就看他的规则秩序;要看这些,即要看他平日谈话。

2 没有规则、没有秩序的人,必定读经不行,作工不行,治理召会也不行。

十八 我们作事,不是会作了才去作;乃是作着学:

1 这包含两个意思:第一,不要灰心;第二,不要骄傲。

2 不要因为不会作就不作,也不要以为会作了就不学—参提后四13。

十九 我们需要学习自己作也带别人作:

1 年少者要谦卑的跟着老练者学,老练者要在爱里带着年少者作。

2 从别人学的不觉羞耻,教导别人的也不骄傲。

二十 我们事奉,要能听话也能发命:

1 能听懂话又能接受的人,才能好好作事;能听话的人才能发命。

2 对的话能顺服,还没多少价值;错的话还能顺服,才真有价值;能听错的话,生命才受对付。

二一 我们作事需要守住自己的地位—彼前五5:

1 年长有年长的地位,年少的有年少的地位,尤其年少的更要守地位。

2 在召会中最蒙祝福的就是守住地位。

职事信息摘录:

在事奉上正确作事的重要

我们这次事奉训练是注重作事、作工和治理召会。我们说的作事,非指一般的作事,乃重在属灵方面,指事奉主、为主作工、治理召会的作事。为主作工、治理召会、与弟兄姊妹配搭事奉时,有很多事要作。这些年来,主给我们的亮光是召会全体事奉。在配搭事奉里,最紧要的一件事,是大家都要学会作事。许多时候,我们的心在主面前是对的,只因为不会作事,配搭就显得软弱,或出问题。有些在配搭中出现的软弱或问题不是因着存心不对,乃是因着不会作事。同工、长老们在召会中与弟兄姊妹一同事奉配搭时,事若作得好,配搭就像样。会作事,能把全召会带进和谐的配搭里;不会作事,总叫弟兄姊妹在配搭事奉上觉得为难,甚至可能坏了事,败了心情,叫召会受到莫大的亏损。也有些时候,弟兄姊妹原本无心事奉,只因同工、长老们会作事、会安排,弟兄姊妹爱主、喜欢事奉的心情就被挑旺起来。所以“作事”好像本身并非属灵问题,但对属灵问题的影响很大,因此我们在事奉上必须注意如何作事。

作事是根据作人。事奉主者有三方面要作好:作人、作事、作工。会作人,才能作事;学会作人、作事,才能作工。作工是根据作事,作事是根据作人。一个人会不会作事,事作得好不好,大部分是看他的作人。去年我们强调操练三十点性格,那是关于作人。我们要把这三十点性格看为一个人作事的底子。若忽略作人,事就不能作成。

作事的目的

作事的目的,首先是要成功事。我们细察弟兄姊妹作事的态度,发现常有人作事却不在意成功与否。例如一位弟兄发出通启,对于结果如何却无所谓。论到作事态度,应当若不作就不作,若要作就得成功。作事而不成功,乃是人堕落后的光景。按常理,既开头作事,就该作到成功。作事既要成功,就要学作事。无论何事,都要注意使其成功。

作事的第二个目的是荣耀神。我们不能光为成功事而作事;我们所以要成功事,乃是为要荣耀神。一般人作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成功,甚至为成功而不择手段。但我们作事是为荣耀神,所以不能不择手段,不能不看手续。我们作事的结果,必须能荣耀神。所以在此有一个基本原则:我们必须学习敬畏主。我们要把事作成功,但绝不能叫主名受羞辱,绝不能叫真理受亏损。若只是事情作成而不荣耀神,就失去作事的目的;这事就不可作。

作事的第三个目的是造就人。凡能荣耀神的,理当都能造就人。但有许多时候,神能得荣耀,人却不得造就,这是因为人有软弱。所以作事时要体谅人的软弱。因为人软弱,不领会神的意思,就不得造就。在主纳殿税的事上,因为彼得抢先说要纳,所以主对付彼得,给彼得看见不该纳;彼得受教导后,主又叫他纳,这是因为怕人绊跌。(太十七24~27。)主在神前不纳,按理是对的,但人不能领会。主因为怕人绊跌,所以又要彼得纳。主为要体谅人,叫人按规定而行,所以也纳了。这样作,对神的荣耀一点没有亏损,对造就人却大有帮助。

成功事、荣耀神、造就人,这三点要平衡注意,不可单重其中一、二,作事才不生亏缺,不犯毛病。今天大多数人作事,单注意是否成功或自己是否得利。我们事奉主者,作事时不能把自己的利害关系带进考虑,否则就是堕落,失去事奉主的地位。我们只能注意事、注意神、注意人,不能注意己。注意事是要成功,注意神是要神得荣耀,注意人是要造就人。这三者要平衡,作事的目的才能达成。事成功却不荣耀神,就不可作;事荣耀神,却不造就人,也不可作。为这缘故,我们需要学作事。

作事的存心

目的是外面的,存心是里面的。事奉主者不是政治家。政治家只要目的,不管存心。然而,事奉主者作事,目的正确还不够,还要摸作事的存心。存心若有问题,事作得再好也没有价值。存心若不对,必定失去神的祝福,没有属灵的分量。

首先,存心要清洁。清洁意即没有副作用。我们的清洁不仅指我们的心不污秽,更是高过不污秽,是单纯而无副作用。有时人在事奉主时,外面目的是对,但里面存心不清洁。例如,有人去探望时是另有存心,这就会产生副作用。事奉主者不可如此。

其次,存心要正直。存心不正当、不正直,就是诡诈。例如,有人来找我们交通为得帮助,我们愿意跟人交通,这存心是对的;但若有些话该说,却故意转弯不表示出来,这不只会产生副作用,还是弯曲的。有时我们称赞人,存心也不正直。心若正直,即使厉害责备人,那责备也能成全人。存心不正直,在神前必不蒙悦纳,并且不正直的存心必生难处。服事者传讲主话、与人交通时,存心要正直。基督徒作事应当光明,与人关系要清洁。

第三,要学习无己。世人作事很难无己,反而多是为己;但我们事奉主者要对付己,使我们作事时能无己,不为己。我们作事时若存心有己,为己着想,盼望为自己得着立场、地位、前途,事奉必定失败。

作事的动机

动机和存心很近,也近乎目的;这三者界线不易区分,但仍有分别。存心是作事前心里的光景,动机是存心后心里的举动,因此是行动的起因。有了存心可能还没有动机,还未行动;乃是有存心后又产生动机,就会有实际的行动。我们作事要对付存心,也要注意动机。

首先,动机必须出乎神。乃是神在里面推动我们,发起我们作事。其次,我们的动机必须是遵行神的旨意。神和祂的旨意乃是我们作事的动机。若非清楚神的旨意,我们就不该动手作事。正确的动机,第一是神在里面感动,第二是我们知道了神的旨意而照着遵行。

作事的态度

存心和动机都是藏在里面的,态度是显在外面的。首先,作事的态度要正确。正确意即是对的,是正常而不反常的。二十多年前,我初出来事奉,住在天津一位弟兄家里,听见他在客厅里读到一封信里面的一句话:“人可以作对的事,而作事的态度却可能不对,所以我们必须以对的态度作对的事。”这句话很深的印在我里面,提醒我作事时,不仅事的本身要对,作事的态度也要对。有时我们说话的内容没有错,但说话的态度错了,那样的说话就是错的。事要对容易,但态度要对不容易。态度要对,不仅存心要对付干净,还要对付血气。若是存心有偏差,动机有问题,血气不对付,态度肯定不对。

其次,态度要谦卑温和。无论作何事,见何人,态度都该谦和。许多时候,不谦和的态度就把人要作的事破坏了。

第三,要有礼貌。有些弟兄姊妹事作得对,但礼貌差。从前在上海常有弟兄批评长老,并非因长老作事差,乃是因长老礼貌差。一次有一位初信弟兄,带着别处召会的介绍信抵达上海;但因为上海的长老接见时礼貌差,就叫这位初信者觉得被浇冷水。我们中间,即使最年长者在事奉上遇到最年幼的,也该有礼貌,不该因失礼而冒犯或绊跌人。

第四,要亲热。光有礼貌还不够,因为礼貌有时会流于形式;我们还要给人有亲切热情的感觉。(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二册,关于在召会事奉中如何作事,第一章)

作事的方法

提到作事的方法,可讲的很多,但我们在此并不讲方法本身,乃讲原则。首先,我们作事的方法要合于真理。我们作事,是为了事奉神,所以我们的作事方法,在原则上与世人的方法有基本的不同。世人只要找到能成功的方法就去作,至多稍微顾到一点社会舆论和法律。只要不违背舆论和法律,他们什么方法都可用;但我们事奉主者作事并不是这样。我们作事,第一需看方法是否合于真理;每一方法都得以圣经真理原则来审量。合于圣经真理原则的才可采用,否则就不用。例如,去探望圣徒,需要顾到圣经真理的原则。有的宗教团体的探望,牵涉财物利益的吸引,我们绝不可如此。

有些事虽然看来不犯法,社会也没有消极评论,但只要原则不对,不合圣经真理,就不能采用。我们探望,要单纯带着主和主的福音去,单纯的把人带到主和主的福音前。主用五饼二鱼食饱五千人,不是人主动要求,乃是主顾到他们的需要而给他们吃饱(约六1~13);但后来人主动要吃饼得饱,主就不给他们,反而告诉他们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22~27)。我们传福音,若以物质利益吸引人,许多穷苦人会因物质而来,却无心寻求主;这并不是我们所要的。我们传福音,绝不可为着吸引人而轻易放松真理的原则。在事奉上,无论作什么事,所用的方法都得以圣经真理原则来审定。

其次,方法要光明,即没有一点隐藏、弯曲,没有一点不可公之于众。世人作事,很多时候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我们事奉主却不可这样。作事要合于真理,还要光明。合于真理的,大都是光明的;但也有些方法虽合于真理,却不尽光明,或说方法合理,但手段不光明。不错,作事方法要智慧,要公正;并且为避免人误会,顾到人的益处,可对外守密,但我们绝不可暗昧。虽是秘密,并非怕人知道;若怕人知道,则是暗昧。有时虽然不暗昧,但几近暗昧,这也不可。

例如在召会中,有的弟兄出事,造成为难,破坏圣徒;长老们对这位弟兄该怎样处理,不仅方法要合于真理,过程进行时的存心、目的、作法,都该是为召会并这位弟兄的益处,不该有一点叫弟兄受亏损的意念才对。若有一丝报复的念头,因而无法坦荡公之于众,就是暗昧。若是为了保守召会,使弟兄得造就,使圣徒蒙保护,全然没有报复念头,即使不公开给人知道过程,也不是暗昧,而是保密。行事暗昧,在性质上总不外乎利己损人,自私自利,这类方法都不能采用。我们连谈话的方法也要留意,不得暗昧。若话语中影射他人,自我辩解,甚至讲话对自己有利,对人有损,刻意误导听者,这都是暗昧。服事者必须能牺牲自己,成全别人。

合于真理,意即照神的原则;光明,意即不利己损人。保罗说,“所以在那时以前,什么都不要论断,直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也要显明人心的意图,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林前四5)。我们的念头将来在主前能经得起主的审问么?若不能,就是暗昧。

作事的思路

作事最大的难处是在思路方面。好些人作事没有思路,想到要作就去作。好比某人想到某地游玩,在家时不先计划好就出门,看见汽车就坐汽车,看见火车就坐火车,甚至上了车还不知道车要往那儿去,这就是作事没有思路。作事有思路的人,在启程前就会思想,什么车方便,那条路适合。又比方某人要请客,必须先想好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邀请谁、吃什么、要不要接送,这就是思路。作事要从建立思路开始。有思路的人,一看见别人在作事,就知道要怎样帮忙。有思路的家负责,在家负责聚会前,一定会先想到上一周提过何事,有什么事未作完,有什么事要开始作,这周要作什么,要不要在聚会时提出,并且先在主前祷告、等候、寻求。家负责不需先行定规,但必须先有思路;一到会中,若发现弟兄姊妹提起相同的事,就不要再提,若有不同之处,就该补上去。

思路要好,非有以下四点不可。第一,思路要根据事实。有些人是有思路,但他的思路是想入非非,是妄想。根据事实,意思就是要有可行的路,不该思想不可能的路。在家负责聚会中,大家议事时,思路要根据弟兄姊妹实际的情形来定。第二,要用思路提高事情的可行性。作事不能守旧,要一直改进,事情越作越进步,越作越有研究,这样就能根据事实,而用思路提高事情的可行性。第三,思路要周密。不要挂一漏万。第四,思路要抓住重点。有的人想得周密,却无重点,所以作事也不成功。思路不仅要找出重点,更要抓住重点。

作事的原则

每次作事,都得先定大原则。例如要传福音,要找出什么是大原则,是到家里去,或在会所里,是重在个人谈话,或重在讲台。原则要先定大方向,起初的原则越大越好。先找出原则,然后要属灵。例如管理执事室的原则是:执事室的事奉要叫人觉得主的同在。这就是大又属灵的原则。执事室和普通办公室不同,凡进来的都要受造就,受对付,有学习。

作事的细则

原则确定后,就要列出细则。原则近于理想,细则才是实际。原则要从大处、从远处想,不怕大、不怕高、不怕远、不怕难。没有高的理想,就没有高的得着。原则要理想,细则要实际。所谓从远处着眼,从近处着手,意即有远大的眼光并实地的计划。细则一定要细微,处处点点都顾到,好比执事室的细则要钜细靡遗。例如,执事室里各项物品要放在什么位置,每件事的程序要怎样安排,都要定规好。只要有一定的规则,人一进来服事,就可以按规则而行。这样,一切不合宜之处都会受对付而除去;稍微一乱,就有人改正。(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二册,关于在召会事奉中如何作事,第二章)

参考与参读资料:

1. 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2.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二册,关于在召会事奉中如何作事,第一至三章

3.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台北事奉训练课程纲目

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二册,关于在召会事奉中如何作事,第一章

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二册,关于在召会事奉中如何作事,第二章

3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二册,关于在召会事奉中如何作事,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