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时代
第四系列 以色列人和外邦人
万民
圣经注解
第一篇 审判万民
读经:诗九六3,太二五32、46,鸿一1,彼前四17,启二~三,结二3,启十四7,雅五9
壹 诗篇九十六篇3、5、7、10、13节的万民(众民),指明每一种族和肤色的人,在基督作王管理列邦时,都要受祂审判—参太二五31~46,【诗九六3注2】:
一 基督回到地上,在哈米吉顿毁灭那些跟随敌基督的外邦人(启十六14、16,十九11~15、19~21)之后,在地上所余留的外邦人,就是这里的“万民”,【太二五32注1】。
二 他们都要聚集在基督荣耀的宝座前受审判,这是千年国之前,基督对活人的审判(徒十42,提后四1),不同于千年国之后,基督在白色大宝座前对死人的审判(启二十11~15);对活人的审判,是基督在空中审判台前审判信徒(19~30节)之后,来到地上施行的。
三 在敌基督的迫害期间,为着顾念留在地上的信徒,将有永远的福音传给万民(启十四6~7与注),正如马太福音十三章47~50节撒网的比喻所说明的—【太二五46注2】。
四 然后,主要来审判万民,不是照着摩西的律法或基督的福音,乃是照着这永远的福音;这是神经纶的事;那些听从这福音,且善待受苦信徒的,就要蒙福,并被算为义的,以承受那国(太二五34);但那些不听从的,就要受咒诅(41节),并永远灭亡。
贰 约拿书启示神在祂的救恩里乃是地上万民的神,不只是犹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见拿四11注2);那鸿书启示神也是在祂的审判上作万民的神;因此,在审判上并在救恩里,神都是万民的神—【鸿一1注1】:
一 约拿和那鸿的预言都是关于尼尼微城;约拿将神的救恩带到或延伸到那座罪恶的城,那鸿却把神的审判带到那城—拿一2注1。
二 虽然神将祂的救恩延伸到尼尼微,但祂审判尼尼微,因为尼尼微是罪恶的,并且侵略以色列(王下十五19~20、29,十七3~6,十八9~十九37);亚述是头一个残害以色列的国家,它入侵以色列,比尼布甲尼撒带领巴比伦人入侵(王下二四1~二五21)早一百多年。
叁 以西结书及新约给我们看见,神要先审判祂的子民,然后才审判万民—二五~三二,彼前四17,启二~三,六~十一,十五~十九,【结二3注1】:
一 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从万民中分别出来归给神(出十九6);是神的葡萄树,为着完成神的经纶(十五1~8,十九10);是神的新妇,使祂得满足(十六8,二三4);是神的群羊,在祂的照顾之下(三四);也是神宝贵并特有的珍宝(出十九5)。
二 然而,他们却堕落成为悖逆神的(结二3),成为荆棘和蒺藜(6节)、淫妇(六9,十六15,二三30)、蝎子(结二6)和渣滓(二二18),与前述五种身分相反。
三 以色列堕落的原因乃是:(一)他们心里有偶像(十四3~5);(二)他们与世界,就是与异教的列国,有了联结(二五8,参王上十一1~2,十六30~31);(三)他们照着列国的规矩和风俗行事(十一12);这些也是神新约的选民—召会—堕落的主要原因(启二4、12~15)。
四 神对祂百姓的审判,见于二~二十四章,乃是根据祂的公义、圣别和荣耀;神的荣耀与偶像相对(八2~4、10,九3);神的圣别与渣滓相对(二二17~22);神的公义与以色列的不公并欺压人相对(二二29);任何与神荣耀、圣别、和公义不合的事物,都会惹起神的审判。
肆 启示录十四章七节这里的审判是指基督在回到地上时,对万民所执行的审判,正如祂在马太二十五章31~46节所预言的—【启十四7注2】:
一 这审判要执行在活人身上,不同于启示录二十章11~15节所说,千年国以后要执行在死人身上的审判。
二 当主回到地上时,万国中还存留的人,都要照着天使在大灾难期间(太二四21)所传永远的福音受审判。
三 人若因敬畏神、敬拜神而善待基督徒和犹太人,就是在大灾难期间因敌基督的逼迫而遭贫穷、受监禁之主的弟兄们,他们就要蒙主称义,可以进入千年国的属地部分,有分于神从创世以来为他们所预备的国(太二五34)。
四 人若因跟随敌基督,并拜他的像,苦待基督徒和犹太人,他们就要被定罪,扔在为魔鬼和他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太二五41)。
伍 主回来不仅要作新郎,迎娶新妇(太二五1、6,启十九7~8);也要作审判者,审判万民,首先在祂的审判台前审判信徒(林前四4~5,林后五10);我们需要追求生命的成熟,以迎见主,并在一切事上预备好接受祂的审判—【雅五9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