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的一的异象

第五系列 保守那灵的一并达到信仰上的一
保守
实行保守一

第十七篇 得胜生活的保守

读经:腓一6,犹24,申三二10,诗十七8,林前十五52,提后一12,彼前一5

壹 得胜的工作乃是由主发起的(腓一6),得胜生命的起头、中间、和末后,都是主作的,你我都没有分;主动善工,主也要成全这工:

一 主的名字是阿拉法,也是俄梅戛(启一8);主是从起头到末了的一位;祂是一切的开始,也是一切的终了;祂是得胜生命的开始,也是得胜生命的终了;因此得胜的生命乃是耐久的。

二 得胜等于基督;我们所有的经历都在于基督;我们乃是因信基督而经历得胜;然而信心始终都是基督,不是你的;你只要赞美并欢乐就够了;只要祂动工,祂就要成全这工。

贰 犹大书二十四节说到,那能保守我们不失脚的神;主乃是要保守我们永不失脚;但我们不可相信自己,也不可看自己,否则明天就会跌倒;我们的眼睛要看主,并且只看祂,相信祂能保守我们不失脚。

叁 主保护我们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申三二10,诗十七8,林前十五52:

一 人外体最脆弱的部分是瞳人;有东西来时,你不必通知眼皮,它就合起来;有灰尘来时,眼皮立刻合起来,防止灰尘飞进瞳人里。

二 林前十五章五十二节说到“眨眼之间(twinkle of eye)”,神的保守也是如此,祂在一霎时,眨眼之间,随时随刻保守我们,如同人保守他眼中的瞳人一样。

三 彼得在主钉十字架之前说,“主啊,救我!”(太十四30),但在主钉十字架之后,他就不再喊主救他,因为主死而复活之,就住在彼得里面,一有试探来,主就保守他。

四 诗篇十七篇八节里,诗人有一个祷告说,“求你保护我,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将我隐藏在你翅膀的荫下”;主能,主也愿意保护我们,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一样。

五 请你记得,得胜如何是主的事,不是我们的事,保守得胜也如何是主的事,不是我们的事。

肆 我们要蒙主保守,条件有二—提后一12,彼前一5:

一 第一,必须把自己放在主手中:

1 提后一章十二节说,主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主是要保守你,但你必须把自己交在祂手中;你交多少,祂就保守多少;你不交在祂手中,祂当然无法保守你。

2 对于犹大书二十四至二十五节,腓立比一章六节,许多人虽然知道十几年了,但他们不能相信这些话是真实的;他们不把自己交在主手中,让主保守他们不失脚;这样他们自然不能经历主的保守。

3 我们要经历主的保守,就必须对主说,“主啊,我把自己交托给你保守,我相信你保守的能力”;我们的主保守我们不要代价,只要我们把自己交托给祂。

二 第二,相信主保守的能力:

1 彼前一章五节说,我们乃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神乃是把我们联着祂,甚至把我们组织在祂的生命里,在基督的肢体中,就如手指带在你身上一样。

2 我们要相信祂确实能保守我们;我们的眼睛要看主,不要看经历;主的能力、主的话、主的爱,才是可信的,自己的经历是不可信的。

3 “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

职事信息摘录:

主动善工,主也要成全这工

得胜的工作乃是由主发起的(腓一6),得胜生命的起头、中间、和末后,都是主作的,你我都没有分。主的名字是阿拉法,也是俄梅戛(启一8)。阿拉法是指起头,俄梅戛是指末了。主是从起头到末了的一位;祂是一切的开始,也是一切的终了;祂是得胜生命的开始,也是得胜生命的终了。因此得胜的生命乃是耐久的。有人问说,什么是得胜?我回答说,得胜等于基督。让我问你,基督能持久么?基督当然能持久,祂是从起头到末了的一位;一切都要过去,但主还要持续下去。今天下午你们的经历乃是基督自己,是祂作的。我们所有的经历都在于基督;我们乃是因信基督而经历得胜。然而信心始终都是基督,不是你的;你只要赞美并欢乐就够了。只要祂动工,祂就要成全这工。

神能保守我们不失脚

犹大书二十四节说到,那能保守我们不失脚的神。祂怎样保守我们?犹大不是说,神保守我们,使我们跌倒时,能起来;他也不是说,神保守我们永不跌倒;他乃是说,神要保守我们不失脚。跌倒与失脚有分别,跌倒是滑足。一个人若是一直行走,三年不滑倒,他乃是头等的圣徒。但这里是说永不失脚,不是说三年、五年;主乃是要保守我们永不失脚。但我们不可相信自己,也不可看自己,否则明天就会跌倒。我们的眼睛要看主,并且只看祂,相信祂能保守我们不失脚。

主保护我们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

主如何保守我们呢?人外体最脆弱的部分是瞳人。眼皮如何保护瞳人呢?有东西来时,你不必通知眼皮,它就合起来。有灰尘来时,眼皮立刻合起来,防止灰尘飞进瞳人里。林前十五章五十二节说到“眨眼之间(twinkle of eye),”神的保守也是如此,祂在一霎时,眨眼之间,随时随刻保守我们,如同人保守他眼中的瞳人一样。彼得在主钉十字架之前说,“主啊,救我!”(太十四30),但在主钉十字架之后,他就不再喊主救他,因为主死而复活之,就住在彼得里面,一有试探来,主就保守他。

诗篇十七篇八节里,诗人有一个祷告说,“求你保护我,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将我隐藏在你翅膀的荫下。”我们都能有这样的祷告。主能,主也愿意保护我们,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一样。许多人的想法都错了,他们以为得胜是主的恩典,保守得胜是自己的事。请你记得,得胜如何是主的事,不是我们的事,保守得胜也如何是主的事,不是我们的事。

蒙主保守的条件

一 交托

我们要蒙主保守,有什么条件?条件有二。第一,必须把自己放在主手中。提后一章十二节说,主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主是要保守你,但你必须把自己交在祂手中。你交多少,祂就保守多少;你不交在祂手中,祂当然无法保守你。许多人读圣经,知道主有保守的恩典,但却发现不能兑现,原因乃是他没有将自己交托给主。对于犹大书二十四至二十五节,腓立比一章六节,许多人虽然知道十几年了,但他们不能相信这些话是真实的。他们想,跌倒了,能再爬起来,已经很好了;他们不把自己交在主手中,让主保守他们不失脚。这样他们自然不能经历主的保守。我们要经历主的保守,就必须对主说,“主啊,我把自己交托给你保守,我相信你保守的能力。”有一位姊妹托我在银行里租一个保管箱,需要六元。但我们的主保守我们不要代价,只要我们把自己交托给祂。

二 相信

第二,相信主保守的能力。彼前一章五节说,我们乃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我们要蒙主保守,除了必须把自己交托给祂之外,还要相信神有保守的能力。比方我托陆弟兄带钱给某人,我必须相信陆弟兄有能力保守我交托给他的钱。若是我相信他,把钱交给他之后,不是常常去问他说,我的钱还在么,我的钱还在你手中么,我们交托给神之后,也不是常常问祂如何,难道造天地的神,能不保守你么?神的话能托住万有,难道神不能托住你么?神保守你我,是不是像两手保守一张破纸?不是!祂乃是保守我们,如同保守眼中的瞳人(申三二10)。神乃是把我们联着祂,甚至把我们组织在祂的生命里,在基督的肢体中,就如手指带在你身上一样。我们要相信祂确实能保守我们。我们的眼睛要看主,不要看经历。主的能力、主的话、主的爱,才是可信的,自己的经历是不可信的。“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一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一),第十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