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六系列 同工课程
第十六单元
第九十二课 探访和顾到众召会(一)同工与长老的关系(一)
读经:徒十四21~23,十五35~40,十六1~2,二十17~35,弗四11~13,提前五17、19~20,林前十一34下,林后一24
壹 我们需要看见使徒与长老和召会的关系—徒十四21~23,十五35~40,提前五17、19~20,彼前五1~4:1
一 同工出去传扬福音,建立召会,后来选立长老,不能就此离召会而去,与其不再有关系:
1 同工需要留在那地陪同一阵子,教导长老如何作长老,并为圣徒立下榜样—徒二十17~35。
2 他们需要成全长老,直到他们知道如何治理并带领召会,以及如何料理召会的事务—彼前五1~4。
二 在新约里,使徒回去看望他们所设立的召会—徒十四21~23,十六1~2:
1 使徒行传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里,头一次提起在众召会中选立长老;这几节说,保罗和他的同工回到路司得、以哥念、和彼西底的安提阿,并且“在各召会中为他们选立了长老”。
2 毫无疑问,在使徒选立长老的这三座城,召会或长老都不成熟;所以,保罗无法忘记他们。
3 保罗设立长老以后,回到安提阿;他到达安提阿一些时候,难处兴起了;某些来自犹太的热中犹太教信徒带进异端,告诉人说,人除了相信主耶稣,还必须受割礼;不然就不能得救—十五1。
4 在耶路撒冷的会议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保罗向巴拿巴提议要回到从前传扬福音并兴起众召会的各城,看望他们的景况如何;保罗仍关切众召会—36节。
5 保罗在第一次尽职行程中选立召会里的长老以后,在第二次行程中再看望他们—十六1~2。
6 这里我们清楚看见,使徒在选立长老以后,并非放手不管众召会和众长老,以致使徒不再与众召会有任何关系;相反的,使徒设立长老以后,又回去看望众召会;无论使徒怎样忙碌,仍回去照顾并指示众召会。
三 保罗写信给他所兴起的众召会—十八1~17,林前一10~12:
1 哥林多前书是写给保罗已经建立的召会;这封书信满了命令、吩咐和责备。
2 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末了,对付过好些难处以后,保罗说,“其余的事,我来的时候再安排”(34下);虽然在哥林多的召会有长老,但有些事需要使徒来安排。
四 保罗也就着召会的事写信给个人—提前一1~2,提后一1~2,多一1~4,门1:
1 新约许多书信是写给地方召会的,而有些是写给个人的,如提摩太书、提多书、和腓利门书;然而,这些书信的内容完全是为着召会—提前三15。
2 照提摩太前书一章三节,保罗曾劝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目的是要嘱咐那几个人,不可教导与神的经纶不同的事;保罗对提摩太的嘱咐与众地方召会有关(三15);这有力地证明,使徒没有放手不管召会。
五 按新约的榜样,使徒选立长老以后,不但接触他们,也教导、管理并带领他们—徒二十17~35:
1 照以弗所书四章十一至十二节,使徒的责任是成全圣徒:
a 成全圣徒和建造基督的身体,不是一次永远的,乃是一直在进行,直到召会达到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达到长成的人,达到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13);因此,成全和建造的工作要继续不断地进行。
b 不可能说,使徒建立召会并为召会选立长老以后,就不再有立场摸召会;若是这样,使徒就无法成全地方上的圣徒。
2 在建立帖撒罗尼迦的召会以后,保罗和他的同工们从未忘记那里的召会—徒十七1~4,帖前一1~3:
a 使徒保罗第二次尽职的行程中,在帖撒罗尼迦的时间很短—徒十七1~4。
b 在建立帖撒罗尼迦的召会以后,保罗和他的同工们继续到庇哩亚,然后到雅典(10~15);但他们从未忘记帖撒罗尼迦。
c 后来在第二次尽职的行程中,保罗在哥林多时,给帖撒罗尼迦人写了第一封书信;之后他给他们写了第二封书信;这是我们在新约中所看见的榜样。
贰 使徒建立召会,设立长老治理,对召会仍有责任与权柄—林前十一34下,林后十8:2
一 长老在地方召会的立场上,乃是负责地方召会的行政,这一个行政是独立的;但是这个独立并不是向着使徒的:
1 哥林多前书让我们看见使徒对召会的责任与权柄—五1~5,十一34下。
2 在提摩太前书五章,控告长老的例子里说到:“对长老的控告,除非凭着两三个见证人,你不要接受”:
a 这是使徒保罗告诉年轻的提摩太,有关对待长老的事。
b 在这里也可以看见,召会中长老的问题,还得摆在使徒面前,由使徒判定;既是如此,就给我们看见,召会并不能向着使徒独立。
二 召会行政独立并非向着使徒,长老应照着使徒带领,治理地方召会:
1 因为召会如果向着使徒独立,就等于是弃绝使徒;这是一种反常的情形。
2 在正常情形下的地方召会,若是按着规则而行,就是照着使徒的带领而行,在行政上当然是独立的,这一点都没有问题。
3 当召会按规矩而行时,使徒就不必过问;但这并不是说,使徒不可以过问;召会虽是交给长老带领,但那里的长老或召会,若不按使徒所带领的正路而行,使徒还是要过问的。
三 使徒应该带领、扶助、改正、并建立召会,而不是控制召会—徒十五40~41,二十17~21、26~32,罗一10~15,林前一10,帖后三6~15,林后一24:
1 哥林多前书五章是使徒过问的一个很好的根据:
a 当使徒保罗要哥林多召会把恶人挪开时,他不是和他们交通,乃是给他们命令;保罗甚至说,他已经在主的名里,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使他受管教—4~5节。
b 哥林多召会的长老若不照着使徒的带领处理这事,就不是一个好榜样,那等于是弃绝了使徒的带领。
2 换句话说,一个地方召会的长老应该照着使徒的工作,正确的带领召会往前;若是这样,当然不必使徒管,使徒也不应该管;然而,万一那个召会的长老不按正规而行,不照着使徒的工作往前,使徒当然有十足的地位过问;因为使徒的工作是带领召会。
3 这个过问,不是要控制召会,乃是要带领、扶助、改正、并建立召会。
职事信息摘录:
使徒建立召会,设立长老治理,对召会仍有责任与权柄
长老在地方召会的立场上,乃是负责地方召会的行政,这一个行政是独立的;但是这个独立并不是向着使徒的。一面说,召会的行政是独立的,但是在哥林多前书里,最少有二处让我们看见,使徒对召会的责任与权柄。一处是在五章,保罗写信给哥林多召会,责备他们容让恶人的错误,并要他们把恶人从他们中间挪开(1~5)。使徒保罗给哥林多召会这命令,是因为哥林多召会没有尽到该尽的责任。第二处,是在十一章末了一节,使徒保罗说到:“其余的事,我来的时候再安排。”由此可见,使徒把地方上的治理交给长老们,但是使徒仍对召会有责任与权柄。若说长老在地方上是独立的,这是向着使徒说的,那么使徒就不能说这话了。使徒保罗能说,“其余的事,我来的时候再安排,”可证使徒在那里还有他的责任。
在提前五章,控告长老的例子里说到:“对长老的控告,除非凭着两三个见证人,你不要接受”(19)。这是使徒保罗告诉年轻的提摩太,有关对待长老的事。在这里也可以看见,召会中长老的问题,还得摆在使徒面前,由使徒判定。既是如此,就给我们看见,召会并不能向着使徒独立。如果召会一成立,把长老设立之后,召会就完全独立,甚至使徒也不能过问,就不会有以上的事例。
召会行政独立并非向着使徒,长老应照着使徒带领,治理地方召会
以上三处经文可以清楚证明,虽然使徒将一个地方召会建立起来,并设立了长老,把治理召会的权柄交给长老,所以,长老有治理召会的责任,而地方行政也是独立的;但这并不是向着使徒的。因为召会如果向着使徒独立,就等于是弃绝使徒;这不叫作独立,而是一种反常的情形。
在正常情形下的地方召会,若是按着规则而行,就是照着使徒的带领而行,在行政上当然是独立的,这一点都没有问题。换句话说,地方召会要照着使徒的带领而行,长老应该照着这原则治理召会;因为这个工作是使徒作的,召会是使徒建立起来的,也是使徒带领的。当召会按规矩而行时,使徒就不必过问;但这并不是说,使徒不可以过问。召会虽是交给长老带领,但那里的长老或召会,若不按使徒所带领的正路而行,使徒还是要过问的。
使徒乃是要带领、扶助、改正、并建立召会,而非控制召会
林前五章是一个很好的根据,当使徒保罗要哥林多召会把恶人挪开时,他不是和他们交通,乃是给他们命令。保罗甚至说,他已经在主的名里,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使他受管教。哥林多召会的长老若不照着使徒的带领处理这事,就不是一个好榜样,那等于是弃绝了使徒的带领。换句话说,一个地方召会的长老应该照着使徒的工作,正确的带领召会往前。若是这样,当然不必使徒管,使徒也不应该管。然而,万一那个召会的长老不按正规而行,不照着使徒的工作往前,使徒当然有十足的地位过问;因为使徒的工作是带领召会。这个过问,不是要控制召会,乃是要带领、扶助、改正、并建立召会。(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八章)
使徒与长老之间的关系
有一个点从起头就不清楚,这一点就是使徒在一地传福音带人得救,教导真理,建立他们成为地方召会,后来回来设立他们当中较成熟的人为长老之后,使徒与长老之间的关系如何。有一个团体说,使徒建立召会,选立长老,并嘱咐长老治理召会之后,使徒与召会和长老就不再有关系。有些在这恢复以外的人,以及在这恢复里面的人,抱持这观点。我们当中抱持这观点的人,他们的看法是基于倪弟兄“工作的再思”第三章里的话;在那里他说,长老被使徒选立,并且召会已信托给长老之后,使徒就不该干预召会实际的事务。这些弟兄将倪弟兄的话加以阐述,说使徒设立长老之后,召会就在长老手中,使徒就不再与召会有关系。然而,这些弟兄没有抓到要点。
我们这些与倪弟兄来往密切的人,不但熟悉他所释放的信息,也知道他心里所想的。我们知道这不是倪弟兄释放“工作的再思”中所出版之信息时全部的意思。十一年后,一九四八年,在倪弟兄于鼓岭山上所带领的长期训练中,倪弟兄释放好些信息。有一系列信息发表在名为“教会的事务”一书中。在该书第一篇和第九篇,倪弟兄明白的说,同工出去传扬福音,建立召会,后来选立长老,不能就此离召会而去,与其不再有关系。他们需要留在那地陪同一阵子,教导长老如何作长老,并为圣徒立下榜样。他们需要成全长老,直到他们知道如何治理并带领召会,以及如何料理召会的事务。
保罗回来照顾在路司得、以哥念、和彼西底的安提阿的众召会
在新约中使徒选立长老的头一个实例,是在行传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在那之前,在耶路撒冷的召会中已经有长老。透彻研读圣经之后,我们找不到关于谁选立在耶路撒冷的长老的任何线索。主在地上时,选立十二使徒(太十1~5上);没有设立任何长老。在旧约中也有长老,但旧约没有告诉我们,长老如何设立(出三16,18)。在行传一至十三章,没有说到在众召会中选立长老的事。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里,头一次提起在众召会中选立长老。这几节说,保罗和他的同工回到路司得、以哥念、和彼西底的安提阿,并且“在各召会中为他们选立了长老”。
保罗在这三个城传扬福音,以及他回到这些城坚固圣徒的魂并选立长老,间隔大约一年。这意思是这些召会中的长老得救可能不超过一年。因着他们缺少在生命里长大,我们可称这些长老为“婴儿长老”。人得救以后,需要时间才能成熟。生命越高,那生命达到成熟需要的时间越长。蘑菇也许一夜之间就长大,但神圣的生命要成熟,需要许多时间。
毫无疑问,在使徒选立长老的这三座城,召会或长老都不成熟。所以,保罗无法忘记他们。保罗设立长老以后,回到安提阿。他到达安提阿一些时候,难处兴起了。某些来自犹太的热中犹太教信徒带进异端,告诉人说,人除了相信主耶稣,还必须受割礼;不然就不能得救(十五1)。这是大异端。这是要带进旧约的律法,以废掉新约的恩典(加五4)。使徒无法接受。这带进重大的难处。安提阿召会知道这件事源于耶路撒冷,就差遣保罗和巴拿巴以及他们当中另外几个人往耶路撒冷,以清理那事。在那里使徒和长老举行会议,行传十五章清楚记载这事。在那次会议中有许多讨论,到某个时候就作了决定,写在信里,并借着保罗和巴拿巴送到外邦众召会。
其后,保罗向巴拿巴提议要回到从前传扬福音并兴起众召会的各城,看望他们的景况如何(36)。保罗在对付割礼这异端的事时,仍关切众召会。巴拿巴定意带着表弟马可同去,但保罗认为马可不够资格,因为马可在他们第一次尽职的行程中离开他们,不和他们同去继续作工。这指明弟兄们作同工并不容易。保罗和巴拿巴彼此说话相当坦率,他们之间起了剧烈的争执,以致二人分开。
由此我们看见,两位信徒之间的不合甚至争执,不是不寻常的事。保罗和巴拿巴之间的争执,不仅是在两位信徒之间,乃是在两位使徒、两位属灵人之间。将保罗带进主工作中的是巴拿巴(十一25~26),起初领头的也是巴拿巴(30)。在十三章二节那灵拣选他们作工时,将巴拿巴名列扫罗之前。但在他们第一次尽职行程的某个时候,保罗在为主说话上开始领头(9~10)。巴拿巴缺少口才,而扫罗上前来并成了保罗。他们二人之间是这一位或另一位被指派说话,并没有安排。在主的安排里,最有果效的人就领头。
虽然保罗和巴拿巴密切同工,但他们为着带巴拿巴的表弟马可同去的事起了争执,无法一致,至终分开了。他们分开以后,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居比路,就是小亚细亚附近的一个岛去(十五39)。保罗拣选了西拉,也出去,看望众召会,并交付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所定的规条(40~41,十六4)。他们看望的结果是,众召会在信仰上得坚固,人数天天加增(5)。
如我们先前所说,行传十四章包含圣经中头一次提起选立长老的事。保罗在第一次尽职行程中选立召会里的长老以后,在第二次行程中再看望他们(徒十六1~2)。这里我们清楚看见,使徒在选立长老以后,并非放手不管众召会和众长老,以致使徒不再与众召会和众长老有任何关系。相反的,使徒设立长老以后,又回去看望众召会。无论使徒怎样忙碌,仍回去照顾并指示众召会。在圣经中有一个清楚的原则,就是首次提起的原则。按这原则,圣经中首次提起一件事,就确立与这件事有关的原则。行传十四至十六章的例子表明,使徒选立长老以后,不该放手不管召会,让召会自己顾自己。使徒仍有责任成全圣徒,包括长老。不仅如此,说使徒对众召会不再有权柄,乃是重大的错误。
保罗写信给他所兴起的众召会
在哥林多的召会是保罗建立的(十八1~17),毫无疑问,保罗选立了那里的长老。我们能说在那时以后,保罗与哥林多召会不再有关系了么?不。保罗得知哥林多召会中有难处,就写了第一封书信给哥林多人(林前一10~12)。哥林多前书是写给保罗已经建立的召会。当然,这召会已经有长老。保罗写信给在哥林多这样的一个召会。他的书信满了命令、吩咐和责备。在这封书信中,使徒对付哥林多信徒当中的十一个难处。保罗就着这些难处教导长老,甚至警告并责备他们。在五章十三节保罗嘱咐长老,要把犯罪的弟兄从他们中间挪开。这必定是给地方召会的吩咐,要他们作那该作却未作的事。使徒没有亲自来到,挪开那位犯罪的弟兄,但他吩咐并嘱咐召会去作。
在十一章末了,对付过好些难处以后,保罗说,“其余的事,我来的时候再安排”(34)。“安排”在希腊原文不是普通的字,这字也可译为吩咐、教导、指引和派定。虽然在哥林多的召会有长老,但有些事需要使徒来安排。保罗不只是给哥林多人写过一封书信,乃是写过两封。他在两封书信里都碰触了召会地方上的事务。
保罗就着召会的事写信给个人
新约许多书信是写给地方召会的,而有些是写给个人的,如提摩太书、提多书、和腓利门书。然而,这些书信的内容完全是为着召会。没有召会,就不需要这些书信。提前三章十五节说,“倘若我耽延,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这家就是活神的召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这表明保罗对提摩太的嘱咐与众地方召会有关。这有力地证明,使徒没有放手不管召会。事实上,提摩太是代表使徒保罗留在某些地方。照提前一章三节,保罗曾劝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目的是要嘱咐那几个人,不可教导与神的经纶不同的事。基于这些因素,怎有人能说,使徒在召会中选立长老以后,就没有权柄摸召会的事?新约中没有这样的事。相反的,我们已看见,保罗劝提摩太嘱咐在以弗所的那几个人,不可教导与神的经纶(提前一4)不同的事。
神的经纶乃是新约的启示,照着使徒的教训(徒二42),说到神成为肉体,在地上过为人生活,死于十字架以完成救赎,并从死人中复活,成为神的长子和赐生命的灵,产生神许多的儿子,成为基督身体的众肢体,这身体就是召会(罗八29,林前十五45,弗一22~23,西一18)。这就是神的经纶。神的经纶乃是要将经过一切过程之后的三一神,分赐到祂所拣选并救赎的人里面,使他们得重生,成为神的众子,基督身体的众肢体,这身体就是召会。
新约的榜样
按新约的榜样,使徒选立长老以后,不但接触他们,也教导、管理并带领他们。这符合以弗所四章十二节里所说到的成全圣徒。照十一至十二节,使徒的责任是成全圣徒。在以哥念和路司得的长老,是在他们初得救一年以内被选立的。若不许使徒再摸召会,他们如何回去成全圣徒?今天有些人说,从长老在他们当地召会被选立的时候起,召会就信托给长老了,没有人可以来摸召会。然而,这违反圣经中这个清楚的原则。
在前几章里我表明,以弗所四章里的成全圣徒和建造基督的身体,不是一次永远的,乃是一直在进行,直到召会达到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达到长成的人,达到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13)。因此,成全和建造的工作要继续不断地进行。不可能说,使徒建立召会并为召会选立长老以后,就不再有立场摸召会。若是这样,使徒就无法成全地方上的圣徒。
虽然我在美国作工几乎三十年了,但我懊悔的说,我从未有充分的机会建造一个地方召会作模型。我在美国尽职的头一段时期,到过许多城市,以扩展主的恢复。因着我与不同地方信徒的接触,好些寻求的人迁到洛杉矶。结果,在洛杉矶聚会的圣徒人数成长到数百位。这些人中,在当地兴起的并不多。然后,我们实行好几次成功的移民,去到不同的城市,更多的召会被兴起。一九七四年开始,我花了大约十年的时间,释放新约生命读经信息,并预备新约圣经恢复本。每半年我花四个月的时间,为恢复本预备注解和串珠,并为半年一次的训练写纲目。因为这需要用我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我就没有时间建造召会。结果,我觉得在美国所有的长老都在探索;他们从未见过召会生活的正确模型。
在现代教育制度里,年轻人花四年获得大学教育以后,就会有资格从事某种与他研读领域有关的工作。然而,这恢复在我们当中的六十六年中,倪弟兄或我都没有机会在一地建造地方召会作模型。许多弟兄读过倪弟兄和我的书,但之后他们所能作的也就是摸索,找出正确实行召会生活的路。有些人比较成功,另有些人比较不成功。因此,我们当中的模型仍没有建立起来。
一九五八年,我在旧金山设立头一批长老。我若每年花三个月在旧金山成全长老,十年后湾区的情况就会不同。已过三十年间,在旧金山的召会历经许多变动,但召会没有消逝;感谢主,召会仍然活着。然而,倘若从一九五八年,我每年花时间不但成全圣徒,也成全长老,我信情况会比今天好得多。
使徒保罗第二次尽职的行程中,在帖撒罗尼迦的时间很短。帖撒罗尼迦是罗马帝国的一城,在亚该亚省以北的马其顿省,是使徒在他第二次尽职的行程,接受马其顿的呼召之后,和他的同工西拉继腓立比之后所访问的下一个城(徒十六9~12,十七1~4)。使徒在帖撒罗尼迦只停留并作工很短的时间,可能不到一个月(2)。在建立帖撒罗尼迦的召会以后,保罗和他的同工们继续到庇哩亚,然后到雅典(10~15)。但他们从未忘记帖撒罗尼迦。后来在第二次尽职的行程中,保罗在哥林多时,给帖撒罗尼迦人写了第一封书信;之后他给他们写了第二封书信。这是我们在新约中所看见的榜样。
在提摩太前书,保罗教导提摩太(在使徒的工作上代表保罗的人),对长老的控告,除非凭着两三个见证人,就不要接受(五19)。他也教导提摩太,要在全召会面前责备犯罪的长老(20)。对长老的控告该呈给谁?答案很清楚:该呈给使徒。这是另一个有力地证明,使徒选立长老以后,长老仍在使徒的权柄和管理之下。使徒选立人作长老以后,仍有权柄对付长老,甚至审判、定罪并责备长老。这是圣经清楚的话。(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三册,在一里建造基督的身体,第五章)
参考与参读资料:
1. 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八章
2.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三册,在一里建造基督的身体,第五章
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八年第三册,在一里建造基督的身体,第五章
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