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时代

第一系列 律法与节期、安息日

旧约
圣经注解

第二篇 旧约与新约的差别

读经:民三三1,林前一30,西二6,申十三2,十六18,代下十六12,诗七3,五一11,罗三21,林后四6

壹 在旧约里,神的百姓行走路程,然后达到目标;但在新约中,我们信徒既已浸入基督(罗六3,加三27),就已经在目标里—林前一30,西二6与注,7与注3,【民三三1注1】:

一 民数记三十三章的四十二个站口,预表从亚伯拉罕到基督的四十二代(太一17与注1三段);四十二个站口的目标是美地,四十二代的目标是基督。

二 这里的互相呼应,指明神的心意是要把祂所有的子民,带进那预表基督的美地(见申八7注1)作目标。

贰 在旧约里,背道指放弃神,并且离弃神而转向偶像;在新约里,背道乃是异端,指否认基督的神性,就是不信耶稣基督是神成为肉体来作人—约一1、14,约壹二18、22,四2~3,【申十三2注1】:

一 摩西在申命记十二、十三章的话,嘱咐神的百姓要避免分裂并拒绝背道;背道,或异端,侮辱神并破坏基督的身位;分裂则破坏那作基督团体彰显之基督的身体;因此,背道和分裂破坏神的整个经纶。

二 因这缘故,使徒保罗嘱咐我们要避开制造分裂的人(罗十六17),使徒约翰吩咐我们要拒绝异端者(约贰9~11)。

三 我们必须像申命记中的摩西和新约中的使徒们一样,严格的对付分裂和背道;我们必须保守神子民独一的一,并持守对基督身位和救赎工作的独一信仰(弗四3、13,与3注2、13注3)。

叁 神百姓中间的神圣管理,不是专制,也不是民主,乃是神治—按着神的所是由神自己直接治理、管理—【申十六18注2】:

一 在旧约以色列人中间,神管理祂的百姓,乃是按照祂常时的说话,就如写在律法中的话,并按照祂即时的说话,就如借着大祭司的胸牌,由乌陵和土明所启示的—出十二1~3、21,民二七15~21。

二 或借着神的灵降临某些人身上,使他们能作申言者说神的话所启示的(出二八30与注,利八8,民二七21,申三三8,撒上二八6,拉二63,尼七65)。

三 再者,神的管理是借着一些人作代理而执行的:祭司和长老、士师或君王为着神的神治效力,作直接管理者—出十二1~3,21,二八30,申三三8,10。

四 在新约的召会里,使徒的教训(徒二42)顶替神行政中的律法,而众召会的长老(徒十四23,多一5)是直接的管理者,按照使徒的教训治理(提前三2,五17)。

五 关于主即时的说话,基督里所有的信徒,包括长老,都是神的祭司(彼前二5,启一6),有基督作大祭司活在他们里面(来八1,罗八10),并有圣灵与他们重生之人的灵调和(罗八16),顶替了乌陵与土明的功用。

六 在信徒中间,有申言者和教师帮助长老职分和祭司职任—徒十三1~4,拉五1注1,林前十二28。

肆 在旧约时代,神的百姓必须照着律法生活为人;今天我们生活为人必须凭着新约,照着属灵的律,就是照着住在我们灵里那复合、赐生命、包罗万有、终极完成的灵—罗八4、16,加五16、25,【代下十六12注1】:

一 神对付犹大诸王是在他们生活的细节上,这表明我们这些爱神、寻求基督的人,单单站在召会一的正确立场上,并持守基要真理是不够的—1~6、10、13节。

二 我们还需要留意我们是谁,我们如何行事,如何为人,包括我们的兴趣、存心、目的、目标、态度、以及说话的方式—加二20,申八7,王上一1。

三 神对付犹大所有的好王,是照着摩西律法的细节;任何人即使稍为干犯律法一点,就会失去对美地享受的一大部分—代下十六1~6、10、13:

1 虽然亚撒是个好王,作了许多好事,但因着与亚兰王便哈达结盟,就得罪了神(代下十六1~6)。

2 不仅如此,他恼恨先见责备他倚靠亚兰王而不倚靠耶和华(10节);可能是因着这个过犯,亚撒患了严重的脚疾;这病使他死去(13节)。

四 我们需要从犹大诸王的例子有所学习,在我们日常生活的一切细节中过神人的生活,在其中我们天然的生命被钉死,使我们凭里面神圣的生命活着(加二20)。

五 我们需要受警戒并儆醒,凡我们所说、所作、所彰显的,我们的态度、我们的灵、和我们的目的,都必须被赐生命、复合、包罗万有的灵所炼净;不然,我们就会大大失去对基督(今日的美地)的享受—申八7注1,王上一1注1。

伍 许多篇的诗就如约伯记一样,给我们一个印象,我们需要敬虔、敬畏神、信靠神、遵守律法、维持纯全,并且公义、正直、公平、完全(参伯一1注4一段);然而这样的观念不是照着新约神圣的启示,乃完全是在律法之下,照着善恶知识的旧约观念—【诗七3注1】:

一 在诗篇第七篇,大卫自认没有过失,他求神按他的公义并纯全判断他(8节);这表明大卫没有蒙神光照而为自己的罪知罪自责(参五一,赛六四6,罗七18,路十八9~14,提前一15)。

二 新约启示,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并和祂一同埋葬(罗六4);死已经释放我们脱离律法(罗七1~6,加二19)。

三 现今我们应当只接受基督这三一神的具体化身,并且让祂活在我们里面,不再顾到我们的公义、公平或纯全,只顾到基督这活的一位(腓三6下~9)。

陆 诗篇五十一篇十一节和以赛亚六十三章十到十一节所用“圣别的灵”这名称,与新约中所用的“圣灵”不同—【诗五一11注2】:

一 在旧约,圣别的灵是为着让神将祂的百姓分别归祂自己,而使他们成为圣别—赛六三10~11,诗五一11。

二 在新约时代的起头,圣灵是为着神成为肉体,在这成为肉体里,神在祂的神圣性情里分赐到人性里,而与人的性情调和(并未形成第三性),产生神人;这神人就内在说是圣别的—太一18,路一35,一15注2、35注3与注4。

柒 在福音上所显示神的义(罗一17),是神在新约经纶里,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的基础和根基;这义与神在旧约经纶里的律法毫无关系—腓三9与注,【罗三21注2】。

捌 神照在我们心里,光照我们,不是使我们认识摩西面上的荣光,乃是使我们认识基督面上的荣耀;祂照明我们,不是使我们认识旧约摩西的律法,乃是使我们认识新约基督的福音—【林后四6注5】:

一 基督的面是与摩西的面相比(三7);在基督面上福音的荣光,远比在摩西面上律法的荣光卓越。

二 前者照在恩典和实际借着祂而来者的面上,结果乃是义和那灵—生命(三8~9);后者照在律法借着他而赐者的面上(约一17),结果乃是定罪和死(三7、9)。

三 显在耶稣基督面上之神的荣耀,就是耶稣基督所彰显那荣耀的神,也就是那是神荣耀之光辉的耶稣基督(来一3);认识祂,也就是认识那荣耀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