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时代
第一系列 律法与节期、安息日
约
旧约
圣经注解
第三篇 旧约需要新约
读经:伯三11,腓三7~8,民三五25,诗四十6,耶十一3,来十一40,四14,路一15
壹 在旧约里约伯所经历神的销毁和剥夺,远不如在新约里保罗所经历的—【伯三11注1】:
一 神首先剥夺约伯的家产(一13~19),然后借着他身体上所遭受的灾病销毁他这个人(二7)。
二 在新约里,神的销毁和剥夺成为可喜悦的事;自保罗信主那天起,他就是一个在神的销毁和神的剥夺之下的人(林后四8~18,腓三7~8);然而,当保罗为基督的缘故受困苦时,他是喜悦快乐的(林后十二10),甚至为着他的经历而在主里喜乐(西一24,腓四4);相反的,约伯没有喜乐,乃是一直烦恼。
三 保罗不像约伯,他没有咒诅自己的生日,也没有说宁愿死,不愿生;相反的,经过许多考量后,保罗说,他宁愿活着,不愿离世,因为在他活着就是基督(腓一21~25);他不在乎生或死;他只在乎活基督以显大基督;当神造人时,祂要人过的就是这种生活。
贰 在基督受死以前,祂是旧约圣徒的庇护;现今在祂受死以后,祂是我们直接的救恩;我们的大祭司基督既已死了,祂就是所有信徒的庇护,这不是按着旧约的意义,乃是按着新约的意义说的;这庇护乃是直接的救恩—【民三五25注1】:
一 这里的大祭司表征基督(来四14),祂为我们的罪死了;按照属灵意义,旧约的圣徒必须留在庇护城里,直到基督死了;在基督受死以前,没有赎价可以释放他们(民三五32);这是直接的救恩来到之前的庇护。
二 在旧约时代,基督尚未受死,那些逃到祂里面好得庇护的人,必须在那里等候,直到祂来并在十字架上受死;所以对于旧约的圣徒,这庇护就像约翰福音十章一节的羊圈(见该处注2)。
三 今天我们进入基督里的人,能确信祂已经死了,并且我们的罪已经得蒙赦免(弗一7,西二13)。
叁 诗篇四十篇六到八节关于基督的预言,乃是二、八、十六、二二~二四篇关于基督之启示的目标和目的地;在这预言里,基督借着成为肉体而来,顶替动物祭牲,并立定祂自己作新约惟一的祭物,借此结束神旧的经纶,而开始神新的经纶,就是祂新约的经纶—【诗四十6注1】:
一 基督作这样的祭物,乃是立定神新约经纶的因素(太二六28),使祂成为新约经纶的中心与普及,好产生并建造召会作祂生机的身体,终极完成于新耶路撒冷。
二 因此,为着从神的旧造中完成神的新造,基督转换了时代(林后五17,加六15);祂的转换时代,比创一所题的创造宇宙更重大。
肆 以色列人在律法的试验下失败了,本该学知他们不能遵守律法,并且凭律法得不着义(罗八3上,九31,十3);他们也该得知他们需要基督,就是耶和华,作他们的义(耶二三6下,三三16下,林前一30),并且需要得着神新约里神圣的生命连同这生命的律—耶三一31~34,来八8~12,十16~17,【耶十一3注1】:
一 耶和华与以色列立的约,称为第一约,也称为旧约(来八7、13),乃是十条诫命之律法的约(出二十1~二四8)。
二 律法本身是圣的、义的、善的并属灵的(罗七12、16、14上),却因人的肉体而成为软弱(罗八3上);十条诫命的律法颁赐下来,是要试验人并暴露人真正的性情和光景(罗三20下,五20上,七7下)。
伍 圣灵,这是新约对神的灵第一个神圣名称,这名称在旧约里从未用过(诗五一11和赛六三10~11的圣灵,应当译为圣别的灵);乃是到了这时,为着引进神的福音,替救主的来临预备道路,并为祂预备人体,神的灵才用这神圣的名称—【路一15注2】:
一 替救主的来临预备道路,需要祂的先锋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溢,使他能将百姓从神以外一切的事物中,分别归神,叫他们为着神的定旨,圣别归神—15节,太三3。
二 为救主预备人体,需要圣灵将神圣的性情分赐到人性里面,使人成为圣别,以完成神救赎的计划—路一35,太一18、20。
陆 希伯来书十一章四十节这些更美的事,都是旧约圣徒在预表、表号和影儿上所得之事的应验与实际;旧约圣徒只有影儿,他们需要我们才得完全,使他们与我们同得新约真实的事物—【来十一40注2】:
一 原文这辞在本书共用了十三次:更美的基督(一4)、更美的盼望(七19)、更美之约(二次,七22,八6)、更美的应许(八6)、更美的祭物(九23)、更美的家业(十34)、更美的家乡(16)、更美的复活(35)、更美的事(40)以及更美的说话(十二24);(其余二次,六9译为强过,七7译为尊优的)。
二 那时神所预备的,乃是在新约里要来,与我们有关之真确实在的事物;这些事物比其预表、表号和影儿更美、更强、更有力、更尊贵、更尊大—罗二18,来三3。
柒 国度的筵席乃是为着新旧两约的得胜者(太八11),有福的新耶路撒冷,要由旧约圣徒和新约信徒组成(启二一12~14);因此,没有新约信徒,旧约圣徒就不能得着神所应许的;他们要得着并享受神所应许的美好事物,就需要新约信徒的成全;如今他们正等着我们往前,好叫他们得以完全—【来十一40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