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灵的身位与工作
第二系列 那灵的工作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那灵的工作
圣经注解
第三十六篇 有分于那灵
读经:来六4,林前一9,加三14,多三6,来三15,十29,六6,林前十二3,约壹一3
壹 “有分于圣灵”直译,成为圣灵的分享者;圣灵乃是神在祂的福音里所应许给我们的(加三14);神已从诸天呼召我们来得属天的事物,使我们成为祂圣灵的分享者,有分于祂的圣灵—【来六4注2】:
一 圣灵,就是三一神临到人,不仅赐给了我们,并且借着耶稣基督我们的救赎主和救主,丰丰富富的浇灌在我们身上,将基督里一切神圣的丰富,包括神永远的生命和祂神圣的性情,分赐给我们,作我们永远享受的分—【多三6注1】。
二 “同伙”原文与三章一节,六章四节的“有分于”,十二章八节的“共受”同;那三处的意思是,我们同有属天的呼召、圣灵和管教,所以译作有分于、共受;这里和一章九节的意思是,我们与基督同享,所以译作同伙—【来三15注1】。
三 我们是有分于属天、圣别和属灵事物的人,同有属天的呼召、圣灵和属灵的管教;我们也是基督的同伙,与祂同享属灵的施膏(来一9),如同众肢体与头同享那灵;我们也与祂同享属天的安息,如同迦勒与约书亚同享美地的安息(民十四30)。
四 希伯来的信徒在新约之下,借着基督救赎的血,已经有分于圣灵(来六4),就是恩典的灵;他们若要回到犹太教,就是故意犯罪,亵慢在他们里面内住并工作之恩典的灵—【来十29注3】。
五 那些曾经蒙了光照,尝过属天的恩赐,又有分于圣灵,并尝过神美善的话,以及来世能力的人,在他们信的时候,就已经立好了根基;他们若偏离了,又回转过来,就不需要再立根基(来六1),只要继续往前,竭力前进,达到完全、成熟就好了—【来六6注2】。
六 我们乃是借着神的圣灵,能在地上过属天的生活,且有分于神的圣别;我们既有分于圣灵,就得着神作我们的享受—来三15注1,【来六4注2】。
贰 哥林多前书向我们揭示,我们蒙召所进入的基督,乃是包罗万有的;祂是这样的一位,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好给我们接受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一切;神已将这位至少有二十项丰富的包罗万有者赐给我们,作我们的分,给我们享受—【林前一9注3】:
一 祂是神赐给我们的分(2节),是神的能力和智慧,成了我们的公义、圣别和救赎(24、30节);为着叫我们得荣耀(二7,罗八30),祂是荣耀的主(林前二8)。
二 祂是神的深奥(神深奥的事)(二10),是神建造的惟一根基(三11),是我们的逾越节(五7)、无酵饼(五8)、灵食、灵水和灵磐石(十3~4),是头(十一3),是身体(十二12),是初熟的果子(十五20、23),第二个人(十五47),和末后的亚当(十五45)。
三 我们该专注于祂,不该专注于祂以外的任何人事物;我们该对准祂,以祂为神所指定我们惟一的中心,使信徒中间一切的难处得以解决—一13、17。
四 我们蒙了神的呼召,乃是进入这样一位的交通里;祂这交通成了使徒在祂的身体─召会─中与信徒共享的交通(徒二42,约壹一3),也该是我们在祂的筵席上有分于祂的血和身体时,所享受的交通(林前十16、21);这样的交通,就是由圣灵所实施的交通(林后十三14),必是惟一的,因为祂是独一的;这交通禁止在祂独一身体的肢体中间有任何分裂。
叁 在福音里,我们不仅接受赦罪、洗净和洁净的福,更接受那最大的福,就是三一神,父、子、灵,成为经过过程,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极其主观的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享受;我们能享受这包罗万有者作我们每天的分,这是何等的福!—【加三14注2】:
一 加拉太书三章十四节指明,那灵就是神为着万国所应许亚伯拉罕的福,也是信徒借着相信基督所接受的;那灵,就是五节注2所说复合的灵,实际上就是神自己在祂神圣的三一里,经过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升天并降下的过程,给我们接受,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这是神福音的中心—【加三14注4】。
二 神应许亚伯拉罕物质方面的福乃是美地(创十二7,十三15,十七8,二六3~4),作包罗万有之基督的预表(见西一12与注3);因着基督至终实化为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这应许之灵的福,就与应许亚伯拉罕之地的福相符;实际上,这灵作基督在我们经历中的实化,就是美地,作神全备供应的源头,给我们享受。
三 当我们以正确的灵说“主,耶稣!”我们就在圣灵里;因此,呼喊主耶稣,乃是有分于、享受并经历圣灵的路—【林前十二3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