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复活

第二系列 复活
李常受文集
李常受文集篇题

第一篇 死亡与复活

读经:林前十五22,来二14~15,约十一25,罗四17,弗二5~6,约五28~29,腓三11

壹 圣经常是把死亡与复活,对比来说;就如林前十五章二十二节说,“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活过来”:

一 亚当和基督怎样是一个对比,死亡与复活也照样是一个对比;亚当所给我们的头一件东西乃是罪,而罪所产生出来的结果就是死亡—罗五17。

二 圣经清楚告诉我们,死亡是从罪来的;宇宙中若没有罪,就没有死亡;所以死亡的来源乃是罪—雅一15,林前十五55~56,罗五12:

三 死亡能作王,所以有它的权势,亚当和他的子孙都在这权势之下,受它的辖制—14节:

1 雅歌八章六节,把死亡当作一件非常坚强的东西;所以死亡的权势是“得胜的权势”;按圣经看,在宇宙中除了主耶稣的复活,再没有什么能胜过死亡这坚强而得胜的权势。

2 死亡的权势,是在于魔鬼,是在魔鬼的手中;魔鬼乃是掌死权的;他借着罪把死亡执行到人的身上,也根据罪在人身上执掌死亡的权势—来二14。

贰 死亡的痛苦所包括的最少有四种的死,死亡的意义最少有四面的讲究—创二17,约五24~25,来九27,路十六23~28,启二十10、15:

一 死亡的痛苦所包括的,第一是灵的死;人的灵死了,就失去这种认识神、接触神的功能和福气,像聋子不能听声音,瞎子不能看颜色一样的痛苦—创二17,约五24~25。

二 死亡的痛苦所包括的第二,是身体的死,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死;这个死是明显的,是我们在外面所看得见的—创五5,来九27。

三 死亡的痛苦所包括的第三,是灵魂在阴间的火焰里受痛苦;这是在人身体死了之后,灵魂到阴间里所受的痛苦,是重在魂的死,重在魂感受痛苦—路十六23~28。

四 死亡的痛苦所包括的第四,是灵、魂、体,整个的人全被扔在火湖里,永远受痛苦;那就是圣经所说第二次的死—启二十10、15。

叁 死亡虽是坚强的,是有权势的,所包括的痛苦那么多、那么厉害,但信徒在基督里,却是胜过死亡的,是死亡没法侵害或辖制的—歌八6,来二14~15:

一 信徒所以能这样胜过死亡,第一是因为基督为我们死了;一切死亡的故事,基督都为我们解决了;因此,死亡在我们身上就再没有地位,所以也就不能再侵害或辖制我们了—罗五8,林后五14,来二14~15:

二 死亡和魔鬼是相联合伙的;所以魔鬼是神的仇敌,死亡也是神的仇敌,且是神末了所毁灭的一个仇敌—林前十五26。

三 神怎样对付魔鬼,也怎样对付死亡;魔鬼的结局,是被扔在火湖里,死亡的结局也是被扔在火湖里,所以死亡和魔鬼是同样的命运,同样的结局—启二十10、14。

肆 主说,祂是复活,复活在祂;所以祂就是复活的根源;死亡是由魔鬼执掌的,复活是在于主耶稣—约十一25,罗四17:

一 复活的根源,乃是主,乃是神;没有主,没有神,就没有复活—约十一25,罗四17。

二 神和主都是大能的;复活既是出于神,既也是主自己,就复活也像神和主一样是大能的—腓三10,弗一20~21。

三 宇宙中既有了死亡,就必须有复活;死亡是魔鬼弄出来的,复活是神作出来的;死亡是魔鬼对人的残害,复活是神对人的拯救—林前十五12~19、29~32。

1 若没有复活,我们信徒今天的拯救,和将来的指望,都要成为泡影,我们也就算为比世人更可怜了;但我们知道,将来必有复活的事,并且基督确是已经复活了,所以我们今天的拯救是实在的,将来的指望也是可靠的—12~19节。

2 不仅为着我们,必须有复活,就是为着神自己,也必须有复活;因为神是生命的神,不能容让死亡,不能作死人的神,只能作活人的神—太二二31~32。

伍 死亡所包括的,有几种的死,复活所包括的,也有几种的复活;所以死亡的意义是多方的,复活的意义也是多方的—弗二5~6,约五28~29:

一 死亡所包括的,第一是灵的死,复活所包括的,第一也是灵的复活—弗二5~6。

二 复活所包括的,第二也是身体的复活;信徒在得救重生的时候,灵就已经得着复活了;但信徒死了的身体,要等到将来才复活—约五28~29,林前十五25~44。

陆 在神的计划安排中,死人复活是有一定次序的,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而复活—23~24节:

一 第一是基督;祂是死人中领先复活的,所以是死人复活的初熟果子;这是已经成就的事—23~24节。

二 第二是那些属基督而死了的圣徒复活;这是将来在基督再来的时候,就是千年国度之前,要有的事—23~24节。

三 第三是那些死了的世人复活;这是在将来的末期,就是千年国度之后,要有的事,与死了的圣徒复活,相隔有一千年之久—23~24节。

四 大体说来,死人复活,就是分这三次;此外,当然还有例外的复活,像将来那两个见证人的复活一样—启十一3~12。

柒 历代都有一些得胜的圣徒;将来他们虽然也是和其他的圣徒同时复活,但他们所得着的,乃是“杰出的复活”,“上好的复活”—腓三11,启二十4~6:

一 这种杰出的复活,乃是那些为主丢弃万事,和主一同受苦,竭力追求主的赏赐,努力奔跑主的道路,而为主殉道的人,将来所要达到、所要得着的—腓三8~11。

二 “头一次”的复活,也就是“上好”的复活;有分于这个上好复活的人,得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管治千年国度里的世界;这是只有那些为主作见证,并为神殉道、得胜的圣徒,所能有分的—启二十4~6。

职事信息摘录:

圣经常是把死亡与复活,对比来说

我们今天来看两件对比的东西,就是死亡与复活。圣经常是把死亡与复活,对比来说。就如林前十五章二十二节说,“因为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活过来。”亚当和基督怎样是一个对比,死亡与复活也照样是一个对比。亚当所给我们的头一件东西乃是罪,而罪所产生出来的结果就是死亡。基督所给我们的头一件东西乃是义,而义所带进来的结果就是生命,也就是复活(罗五17)。这两面是正正相对。我们先来看死亡。

死亡的来源

“死……借着罪来的。”罗马五章十二节。

圣经清楚告诉我们,死亡是从罪来的。宇宙中若没有罪,就没有死亡。宇宙中所以有死亡,乃是因为有罪。所以死亡的来源乃是罪。因为死亡是从罪来的,所以这一题和前面讲罪的一题,又是相联的。

“罪既长成,就产生死。”雅各书一章十五节。

死亡乃是罪所生出来的。罪长成了,就生出死亡来。所以死亡乃是从罪来的,乃是罪所结的果子,罪乃是死亡的来源。

“死啊,你的毒刺在哪里?死的毒刺就是罪。”林前十五章五十五至五十六节。

罪是死亡的毒钩。死亡乃是用罪当钩子把人钓去,如同人钓鱼用钩把鱼钓来一样。人一沾着罪,就是被死亡钩上了,就中了死亡的毒钩,就难免死亡。所以人要脱离死亡,就非脱离罪不可。

死亡的权势

“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照亚当过犯样式犯罪的,也在它的权下。”罗马五章十四节。

这里给我们看见,死亡能作王,所以有它的权势,亚当和他的子孙都在它这权势之下,受它的辖制。今天我们没有一个人能脱离死亡,因为死亡因着亚当的犯罪,就在我们这些亚当的子孙身上作了王,有权势辖制我们(罗五17)。

“死啊,你的得胜在哪里?”林前十五章五十五节。

圣经在雅歌八章六节,把死亡当作一件非常坚强的东西。所以死亡的权势是坚强的,是“得胜的权势”。按圣经看,在宇宙中,除了主耶稣的复活,再没有什么能胜过死亡这个坚强而得胜的权势。

“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希伯来二章十四节。

死亡的权势,是在于魔鬼,是在魔鬼的手中。魔鬼乃是掌死权的。他藉着罪把死亡执行到人的身上,也根据罪在人身上执掌死亡的权势。

死亡的痛苦(说出死亡的意义)

死亡的痛苦到底有多少?死亡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按圣经看,死亡的痛苦所包括的最少有四种的死,死亡的意义最少有四面的讲究:

灵的死

死亡的痛苦所包括的,第一是灵的死。人的灵原是活的,能认识神,能明白神的事,也能和神来往交通,像耳朵能懂得声音,能接触声音,眼睛能分辨颜色、能接触颜色一样。但人的灵死了,就失去这种认识神、接触神的功能和福气,像聋子不能听声音,瞎子不能看颜色一样的痛苦。

“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二章十七节。

当日神对亚当说,你吃善恶树果子的日子,必定死。但我们都知道,亚当吃的日子,在外面看,他并没有死。所以这必是指在他吃的日子,他里面的灵必定死。他一违背神的命令,而吃了神所吩咐不可吃的果子,他里面的灵就死了,就与神隔绝了,就失去了认识神、接触神、与神交通的功能和福气。

“出死入生……死人……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就要活了。”约翰五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

所有没有得救的人,都是在死亡里的死人,因为他们里面的灵是死的,是与神隔绝的,是不能接触神,而与神交通的。等到他们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就是那叫他们得生命的福音,他们里面的灵就要活了,就能与神交通,他们也就出死入生了。

以上这些地方所说到的,都是人灵的死。此外,还有约壹三章十四节,和提前五章六节等处所说的死,也都是人灵的死。这个灵的死,是亚当一切的子孙都有的。今天一切的世人,不分高低大小,智愚强弱,都是灵死了的人,所以都是与神隔绝,不能和神交通的。

身体的死

死亡的痛苦所包括的第二,是身体的死,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死。这个死是明显的,是我们在外面所看得见的。

“亚当……死了。”创世记五章五节。

这里是说到亚当身体的死。他在吃善恶树果子的日子,灵就已经死了,以后又过了好久,到他九百多岁的时候,身体才死了。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希伯来九章二十七节。

这里所说的死,当然也是身体的死。这是按着定命,人人都必须有的一个死。所以这个死,在人身上乃是正式的一个死。人有了这个死,才是正正式式的死了。

灵魂在阴间的火焰里受痛苦

死亡的痛苦所包括的第三,是灵魂在阴间的火焰里受痛苦。这是在人身体死了之后,灵魂到阴间里所受的痛苦,是重在魂的死,重在魂感受痛苦。

“他(财主)在阴间受痛苦”—“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十六章二十三至二十八节。

这里所说的,就是那个财主的灵魂在阴间的火焰里受痛苦。凭前文看,这是在他身体死了之后而有的。这里给我们看见,人身体死了之后,灵魂在阴间的火焰里,乃是极其痛苦的。但阴间还不是地狱,不过是地狱的序,像一本书前面的序一样。将来的火湖才是地狱。阴间所有的不过是火焰,火湖的地狱所有的,才是正式的火,不知要比阴间的火焰加重了多少倍。所以人在阴间的火焰里,既已极其痛苦,就人将来在地狱的不里,更不知要何等的痛苦难当。

灵、魂、体,一同被扔在火湖里即第二次的死

死亡的痛苦所包括的第四,是灵、魂、体,整个的人全被扔在火湖里,永远受痛苦。那就是圣经所说第二次的死。人先是灵死了,而后再是体死了,魂就在阴间受痛苦,也就是在阴间死了。这三方面的死,就是灵的死、体的死、和魂的死,加起来,就是人第一次的死。所以人这第一次的死,乃是逐渐的,先是灵死,再是体死,而后是魂死。到魂死在阴间里,就告一段落,完成了第一次的死。所以认真的说,人一生出来,不是在那里天天活,乃是在那里天天死,直死到身体死了,魂在阴间受痛苦,就完成了第一次的死。等到将来灵魂还要从阴间出来,身体还要从地里出来,全人就复活起来,经过神的审判,而整个被扔在火湖,就是地狱里,受第二次的死,就是在永火里永远受痛苦。那是死亡痛苦的集大成,也是死亡痛苦的终极部分。第一次的死,是灵、体、魂一步一步,一部分一部分分开的死。第二次的死,乃是灵、魂、体,一下子整个总其大成的死。

“无论谁在生命册上不见是记着的,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二十章十五节。

将来所有的世人,凡没有得救,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都要被扔在火湖,就是地狱里,而永远沉沦,永远灭亡。

“在硫磺的火湖里,……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昼夜不得安息”。启示录二十章十节,十四章十至十一节。

将来犯罪的人沉沦在火湖里,必昼夜受痛苦,不得安宁,且是直受到永永远远的。他们第一次死的结局,叫他们所下到的阴间,乃是暂时的,其中火焰的痛苦,也是比较轻的。他们第二次死的结局,叫他们所落戋的火湖,乃是永远的,其中永火的痛苦,也是不知加重多少的。

有的人说,人死了,就了了,就灭没无存,没有知觉了。但照圣经的启示看,并不是这样!圣经给我们看见,不得救的人死了,灵魂在阴间的火焰里,仍是满有痛苦知觉的(路十六23~28)。就是他们将来整个的人,灵、魂、体,被扔在火湖里,也是“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昼夜不得安息,”“直到永永远远”(启十四10~11,二十5,15,十九20,二一8)。圣经所说的“灭亡”(约三16),不是“灭没”的意思,这同样的字,在马太九章十七节,马可二章二十二节,译作“坏”,即皮袋坏了,失了本来的用处;在马太十章六节,十五章二十四节,译作“迷失”;在路加十五章四节、三十二节译作“失去”或“失”;在路加十九章十节,译作“失丧”。这些地方所说的以色列人、羊、小儿子、罪人,虽然迷失了,失去了或失丧了,但不是灭没无存了。

信徒在基督里对死亡的得胜

“基督……为我们死。”罗马五章八节。

死亡虽是坚强的,虽是有权势的.所包括的痛苦虽然也像前面所说的那么多、那么厉害,但信徒在基督里,却是胜过死亡的,是死亡没法侵害、没法辖制的。信徒所以能这样胜过死亡,第一是因为基督为我们死了。一切死亡的故事,基督都为我们解决了。因此,死亡在我们身上就再没有地位,所以也就不能再侵害或辖制我们了。

“一人(基督)既替众人死,众人(信徒)就都死了。”林后五章十四节。

基督一个人替我们众人死,在神看我们众人就都死了,所以我们就不必再死,就脱离了死,也就是胜过了死。

“祂(基督)……为要借着死,废除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受挟于奴役的人。”希伯来二章十四至十五节原文。

所有的世人都是怕死的,都是因怕死而作死的奴仆,受死的辖制。这是魔鬼藉着死在人身上掌权的结果。但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藉着死,废除了这掌死权的魔鬼,而释放了我们这些因怕死而作死的奴仆,也就是作魔鬼奴仆的人。所以基督的死,把我们从死亡的权下,释放出来,叫我们脱离了死亡的权势,而胜过了死亡。

因着我们接受基督,我们的灵就有了基督的生命,而活过来了。我们的身体虽然还在死亡之下,但到基督再来的时候,就也必完全脱离死亡,而进入基督的生命。那时那些死了的信徒,必从死里复活,我们活着的信徒,也必改变。所以到那时,所有的信徒,从灵到体,就完全脱离死亡,全人里面的死亡,就都被生命胜过而吞灭了。到那时,才是我们在基督里完全胜过死亡的时候。所以,可以说,基督头一次来,是叫我们的灵出死入生,第二次来,是叫我们的体出死入生。祂这两次的来,就叫我们完全脱离死亡,而胜过死亡。

死亡与神的为敌

“最后所废除的仇敌,就是死。”林前十五章二十六节。

死亡和魔鬼是相联合伙的。所以魔鬼是神的仇敌,死亡也是神的仇敌,且是神尽末了所毁灭的一个仇敌。

死亡本身的结局

“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二十章十四节。

神怎样对付魔鬼,也怎样对付死亡。魔鬼的结局,是被扔在火湖里(启二十10),死亡的结局也是被扔在火湖里,所以死亡和魔鬼是同样的命运,同样的结局。不只死亡是和魔鬼这样的同命运,同结局,就是一向和死亡同工合作的阴间,也是如此。

“新天新地,…不再有死亡。”启示录二十一章一节至四节。

死亡被扔在火湖里,是在千年国度结束之后。所以到新天新地里就再没有死亡了。这是告诉我们,神不只为我们作工,叫我们脱离死亡,胜过死亡,并且还在宇宙中作事从祂掌权的范围里,根本把死亡这个东西驱逐出去,不让他在其中有任何的地位。因为神是生命的神,是复活的神,和与祂为敌的死亡是势不两立的。直等到神在尽末了,把死亡这个仇敌毁灭了,神永违掌权的范围,就是新天新地才来到

这些就是死亡的故事。我们再看复活。

复活的根源

“耶稣……说,复活在我(或作我是复活)。”约翰十一章二十五节。

主说,祂是复活,复活在祂。所以祂就是复活的根源。死亡是由魔鬼执掌的,复活是在于主耶稣。主耶稣是神的化身,所以复活在于祂,也就是在于神;祂是复活,也就是神是复活。复活的根源,乃是主,乃是神。没有主,没有神,就没有复活。

“那叫死人复活……的神。”罗马四章十七节。

叫死人复活的,乃是神。人得以复活,乃是出于祂、在于祂。所以祂就是复活的根源。

复活的大能

“祂复活的大能”腓立比三章十节。

神和主都是大能的。复活既是出于神,既也是主自己,就复活也像神和主一样是大能的。这个复活的大能,可说就是神自己,就是主自己,是没有什么能抵挡的,像神和主的大能没有什么能抵挡一样。死亡虽比什么都坚强,但不能强过复活。虽然什么都不能抵挡死亡,但复活能冲破死亡(参看徒二24),胜过死亡,消杀死亡,吞灭死亡(林前十五52~54)。

“以及祂的能力向着我们这信的人,照祂力量之权能的运行,是何等超越的浩大,就是祂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使祂从死人中复活,……远超过一切。”以弗所一章十九至二十一节。

神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大力,就是复活的大能。这大能不仅能叫人胜过死亡,并且能叫人超过一切。没有什么能限制这大能,也没有什么能压制这大能。

复活的紧要

“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你们所信的,便是枉然,你们就仍在你们的罪里。这样,在基督里睡了的人也灭亡了。……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林前十五章十二至十九节,二十九至三十二节。

宇宙中既有了死亡,就必须有复活。死亡是魔鬼弄出来的,复活是神作出来的。死亡是魔鬼对人的残害,复活是神对人的拯救。所以若没有复活,人就没有拯救。若没有复活,基督也就没有复活。基督若没有复活,我们对祂的信便是徒然;我们就不能得蒙拯救,就仍在罪里,仍在死亡之下;那些在基督里死了的人,也就永远灭亡沉沦了。若是将来没有复活的事,我们就一点指望都没有,只好在死亡的控制之下,等候死亡最终的临到。若是这样,我们今天活在这里,也就没有什么意义,只好吃吃喝喝、玩玩乐乐、醉生梦死的过日子罢,因为也许明天就要死了,就要永远归于尽头了。所以,若没有复活,我们信徒今天的拯救,和将来的指望,都要成为泡影,我们也就算为比世人更可怜了。但我们知道,将来必有复活的事,并且基督确是已经复活了,所以我们今天的拯救是实在的,将来的指望也是可靠的。

“关于死人复活,…神并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马太二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

不仅为着我们,必须有复活,就是为着神自己,也必须有复活。因为神是生命的神,不能容让死亡,不能作死人的神,只能作活人的神。神必须用复活来对付,来解决了那由祂的仇敌魔鬼,弄到我们属祂之人身上的死亡,祂才能是我们的神,才能在我们身上作神。不然,祂就只能在自己是神,而不能在我们身上也是神。祂要在我们身上也是神,也作神,祂就必须叫我们复活,必须用复活来解除我们身上的死亡,才可以。

复活的意义

死亡所包括的,有几种的死,复活所包括的,也有几种的复活。所以死亡的意义是多方的,复活的意义也是多方的。

灵的复活

死亡所包括的,第一是灵的死,复活所包括的,第一也是灵的复活。这有事实与经历的讲究。

事实—“叫我们在基督耶稣里一同复活。”以弗所二章六节。

当神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时候,神也叫我们与祂一同复活了。这是我们灵复活的事实。神叫我们的灵复活,就是根据这个事实。这个事实,就是我们在基督的复活上与祂的联合。除了以弗所二章六节,还有歌罗西二章十二节,三章一节,罗马六章四至五节、八节,约翰十四章十九节等处圣经,也都是说到我们与基督的复活联合的这个事实。

经历—“在我们因过犯死了的时候,便叫我们一同与基督活过来。”以弗所二章五节。

这是说到我们灵复活的经历。这个经历,是神根据祂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的事实,而叫我们有的。在前面我们已经看见,我们的灵,因我们在神面前的过犯,已经死了,已经失去了向神的功用。当我们相信接受基督的时候,神就根据祂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的事实,而叫我们死了的灵,又活过来,向祂又有了功用。这就是神重生我们,所作的事。

身体的复活

死亡所包括的,第二是身体的死,复活所包括的,第二也是身体的复活。信徒在得救重生的时候,灵就已经得着复活了。但信徒死了的身体,要等到将来才复活。

“死人怎样复活?……你所种的,若不死就不能生。……死人的复活也是这样;在朽坏中所种的,在不朽坏中复活;……”林前十五章二十五至四十四节。

这里所说的,也是重在身体的复活。许多人以为这件事太虚渺,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十多年前我在北平,碰到一位大学生,他说,他信基督教,就是复活信不来。我就指着窗外的麦田,对他说,你看这些青茂的麦苗!它们是怎样长出来的?岂不是复活出来的么?麦种落在土里死了,再从土里长出来,就是复活。复活的事,想来好像虚渺难有,但同样原理的事,在各种生物,无论动物,或植物身上,到处可以看见。鸡蛋破碎了,就生出鸡来。花种朽坏了,就长出花草来。这些岂不都是复活么?生物界这样的例子太多了!那一天那个青年的大学生,听了这段话,就接受了复活的信仰,以为这是非常有道理的,也相当欣赏我这一段喻解的话。其实,这不是我想出来的,乃是圣经说的。圣经在这里说,所种在土里的东西,若不死,就不能生;若死了,就再生出来。并且再生出来的形体,比所种的更高超。死人复活,也是这样。人既死了,就必再生出来,就必复活。并且死了的,就是所种的,是必朽坏的,是羞辱的,是软弱的,是血气的身体;再生出来的,就是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是荣耀的,是强壮的,是灵性的身体。

复活的次序

“只是各人要按着自己的等次: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祂来临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再后,是末期,那时基督要将国交与神,就是父,那时祂已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废除了。”林前十五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

在神的计划安排中,死人复活是有一定次序的,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而复活。第一是基督。祂是死人中领先复活的,所以是死人复活的初熟果子。这是已经成就的事。第二是那些属基督而死了的圣徒复活。这是将来在基督再来的时候,就是千年国度之前,要有的事。第三是那些死了的世人复活。这是在将来的末期,就是千年国度之后,要有的事,与死了的圣徒复活,相隔有一千年之久。大体说来,死人复活,就是分这三次。此外,当然还有例外的复活,像将来那两个见证人的复活一样(启十一3~12)。

得胜者的复活

历代都有一些得胜的圣徒。将来他们虽然也是和其他的圣徒同时复活,但他们所得着的,乃是“杰出的复活”,“更美的复活”,“上好的复活”。

“或者我可以达到那从死人中杰出的复活。”腓立比三章十一节原文。

这是使徒保罗说的话。他在这里说到一种“杰出的复活”。照这里的前后文看,这种特出的复活,乃是那些为主丢弃万事,和主一同受苦,竭力追求主的赏赐,努力奔跑主的道路,而为主殉道的人,将来所要达到、所要得着的。所以使徒在这里所说的这种特出的复活,和他在帖前四章十六节所说的复活,是不同的。那是所有死了的圣徒将来都能有分的,这是只有那些为主殉道,得胜的圣徒将来所能有分的。那是一般普遍的复活,这是特出特别的复活。对于那一般普通的复活,照帖前四章的话看,使徒保罗是有把握必定能得着的,因为凡是属于基督而死了的人,都定规有分于那个复活。但是对于这种特出特别的复活,照腓立比三章这里的话看,使徒是没有把握一定能得着的。他在这里说,他为主丢弃万事,和主一同受苦,效法主的死,或者得以达至这种特出的复活。他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他还是竭力追求,努力奔跑,盼望能以得着这种特出的复活。因为只有那些为主忠心至死的人,才能有分于这种特出特别的复活。虽然只要是一个死了的圣徒,将来就得以复活,但能得着这种特出复活的人,必须是为主忠心至死的人。

“他们都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别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他们还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示录二十章四至六节原文。

这里所说的复活,当然是头一次的复活,因为这里所说的复活是在千年国度之前的。但这里所说的复活,更是上好的复活,因为这里所说的复活,是得赏赐和基督一同作王的。这里的“上好”,或作“头一次”,原文和路加十五章二十二节所说那上好袍子的“上好”,是同样的字。所以这里所说“头一次”的复活,也就是“上好”的复活。有分于这个上好复活的人,得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管治千年国度里的世界。这是只有那些为主作见证,并为神殉道、得胜的圣徒,所能有分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九年第四册,圣经要道(卷六),第五十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