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的经历

第三系列 生命的经历
信,爱,望

信徒的信

第十二篇 死把生命释放出来,好分赐给一切相信的人

读经:约十二24,路十二50,约三16,彼前一23,约三5、7,彼前一3,弗一4~5

壹 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不单是为着赎人的罪,更是为着将神的生命释放出来;为赎罪是附带的,为释放生命才是主要的—约十二24,太十四19~20:

一 在我们基督徒信仰中最重要的一点,也是神救恩的最高点,就是基督作我们的生命,成功在我们身上—西三4,约十一25。

二 当耶稣活在地上的时候,神还不能把这个生命赐给我们—25节,十二24:

1 一方面是因为基督耶稣还带着肉身,祂的生命因着肉身,就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还无法进到信祂的人里面,作信祂之人的新生命—一14。

2 因此,基督还必须在肉身里死,死就把祂的肉身解脱开,叫祂的生命被释放出来;能分赐给一切相信祂的人—三16,三30。

三 另一方面,当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神也不能把生命赐给我们;所以耶稣基督的死,也解决我们的罪,好叫神有一个义的立场,把祂的生命赐给我们;同时叫我们也有一个合宜的地位,接受神所赐的新生命—路十二50,约十二23、28,十三31~32。

贰 约翰三章十六节:“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神要把祂的独生子赐给人,叫人得着永生:

一 我们除了有人的生命以外,还加上了一个新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就是神的儿子,也就是永生—三3、5,彼前一23:

1 永生也可说是永世的生命;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不能活在永世里;惟有在神儿子里的生命,才能活在永世里—约三16、36,约壹一2。

2 约壹五章十一至十二节说,“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这生命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二 约翰三章七节,“你们必须重生”;得这个生命是必须的,是我们基督徒信仰中最重要的。

三 神对我们人生命的处置,不是去改良它,乃是在十字架上把它废除;又叫我们在基督里和祂同活,叫我们有新的起头;人在这里并不能作什么,人所能作的只是相信、接受就够了—16节,加二20。

四 约翰三章十六节是说神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人,一章十二节就说,“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神赐给,人接受,就是这么容易:

1 接受神儿子作生命,是一件最简单的事,就像呼吸空气一样的简单—罗十9~13。

2 神说给了就是给了,与你的感觉没有多大关系;凭信心不凭感觉—来十一1。

五 我们有了信心之后,才生出作神儿子的荣耀感觉;所以不是去注意什么荣耀的感觉,只跟定信心往前就够了—约十二23、28,十三31~32,十七1、5。

叁 主耶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把永远的生命分赐给我们,叫我们作神的儿女—彼前一3,约十二24:

一 我们得了重生,得了主永远的生命,我们的灵活过来了,圣灵住在我们的里面;我们得着这样的拯救,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与我们的行为毫无关系—罗三21~25。

二 这完全是主所作的,我们就是接受,就是相信;罗马一章十六节说,“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

三 这一种的得救是永远的;一次得救了,就永远得救;希伯来五章九节说,“祂既得以成全,就对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救恩的根源。”

肆 关于我们得救的稳固,我们得救了永不灭亡,我们在圣经中最少能找到十二方面的证明—弗一4~5,约壹四10,徒十五11,太二六28,来五9:

一 就神的旨意说,神叫我们成为祂的儿女,得着祂儿子的名分,并不是按着我们的情形而定规的,乃是按着神自己的旨意所预定的—弗一5、11。

二 就神的拣选说,神是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神拣选我们是根据于祂的旨意,不是根据于我们的行为—4节,罗九11。

三 就神的爱说,我们的得救是因着神爱我们,不是因着我们爱神—约壹四10、19。

四 就神的恩说,我们的得救,不是本乎我们自己和我们的行为,乃是本乎神的恩典—弗二8~9、5,徒十五11。

五 就神的义说,主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受了神公义的审判,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神就不能不救我们—罗三21~25。

六 就神的约说,神是与我们立了约来救我们;约是不能改变的,所以我们的得救也是不能改变的—太二六28,来八8~13,诗八九34。

七 就神的能力说,约翰十章二十九说,“那把他们赐给我的父,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八 就神的生命说,神的生命是永远的生命,神已经把永远的生命赐给我们,叫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与神发生了生命上的关系,永远的关系—三16,约壹三1。

九 就神的自己说,神是不会改变的,连转动的影儿也没有;我们所得的救恩是出乎这样的一位神,就怎么会变动呢?—雅一17,玛三6。

十 就基督的救赎说,主为我们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主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主所作的是永远的,就我们的得救也是永远的—来五9,十14。

十一 就基督的能力说,“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主与神是同等的,所以祂的手和神的手是同样有能力的,谁也不能把我们从主的手里夺去—约十28。

十二 就基督的应许说,“到我这里来的,我绝不把他丢在外面”;祂这样应许,也是保证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稳固的—六37。

职事信息摘录:

神为了要使我们能认识祂,能接触祂,所以曾经成功作一个人,好叫我们因着这一个人,就能认识神是怎样的一位神。这一个神所成功的人,就是拿撒勒人耶稣,是神穿上了肉身的人。

按着肉身说,耶稣和我们人的肉身没有什么两样。但是按着祂里面的生命来说,祂就和我们大大不相同。祂所有的生命,纯全是神的生命。祂生命的特性,也就是神生命的特性。所以,以后神赐给一切在基督里之人的生命,也就是当初那个在拿撒勒人耶稣里的生命。

死把生命释放出来

死就把祂的肉身解脱开,叫祂的生命被释放出来

但是当耶稣活在地上的时候,神还不能把这个生命赐给我们。一方面是因为基督耶稣还带着肉身,祂的生命因着肉身,就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还无法进到信祂的人里面,作信祂之人的新生命。因此,基督还必须在肉身里死,死就把祂的肉身解脱开,叫祂的生命被释放出来。

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节,主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主把自己比作一粒麦子,生命包藏在子粒里。当麦子落在地里死了的时候,就是它的生命释放出来,才能结出许多子粒来。

所以神不单是要成功作肉身,还要在肉身里死,使祂的生命不再在肉身里,而释放在圣灵里,从此以后,不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能分赐给一切相信祂的人。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不单是为着赎人的罪,更是为着将神的生命释放出来。为赎罪是附带的,为释放生命才是主要的。

死也为解决我们的罪

另一方面,当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神也不能把生命赐给我们。所以耶稣基督的死,也解决我们的罪,好叫神有一个义的立场,把祂的生命赐给我们。同时叫我们也有一个合宜的地位,接受神所赐的新生命。

神要把祂的独生子赐给人,叫人得着永生

有一处圣经,可能是我们常听到的,就是约翰三章十六节:“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这处圣经中有两个重点,是我要特别题出来说的。

神要把永生赐给他之前,还必须叫他的罪得赦免,得解决

这里不是说神爱罪人,乃是说神爱世人。世人的“人,”有其一定的水平,但是罪人就低于那个水平。我并不是说神不爱罪人,乃是说神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把永生赐给那个水平的人。人无论怎么作好,总不能超过人的水平,还需要得永生。何况一个罪人,他因着低于人的水平,所以神要把永生赐给他之前,还必须叫他的罪得赦免,得解决,叫他不再是个罪人。所以需要基督为他的罪受死,付出赎价,叫他不再是个罪人。

但是单单接受罪得赦免,不过是恢复了亚当未犯罪时的光景,他仍旧是一个人,他的生命是人的生命,是一个合乎水平的人。神还要把祂的独生子赐给人,叫人得着永生,这才是神救恩的最高点。神不仅要恢复我们在亚当里所失去的,更是要我们得着亚当所未得着的。亚当并没有吃生命树的果子,即使他未犯罪,他仍旧不过是个人,和神的生命无分无关。我们在基督里所得的,就比他多得多了。我们除了有人的生命以外,还加上了一个新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就是神的儿子,也就是永生。

永生也可说是永世的生命

什么是永生呢?永字有永世的意思,永生也可说是永世的生命。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不能活在永世里。惟有在神儿子里的生命,才能活在永世里。若是把我这个生命放在永世里,一下子就了了,不能活!好像你不能把鱼放在空中,把鸟放在水中,放进去就不能活。人的生命只能暂时活在地上,不能在永世里活。只有永世的生命,才能在永世里活。

永生是在神儿子里

约壹五章十一至十二节说,“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这生命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这里告诉我们,这个永世的生命是在祂儿子里面的,是别处没有的。人若没有这个在神儿子里面的生命,不过是个人,只能活在地上,不能活在永世里,他没有那个能活在永世里的生命。

必须重生

约翰三章七节说,“你们必须重生。”得这个新生命是必须的,是我们基督徒信仰中最重要的。真基督徒和假基督徒的分别也就在这里。约壹五章十二节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十三节又继续说,“……你们信入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晓得自己有永远的生命。”这里不是道理,也不是什么行为、功德,乃是有没有接受神的儿子,有没有得到永生。

不是人作什么

神对我们人生命的处置,不是去改良它,乃是在十字架上把它废除。神是将我们旧人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上,把它了结了。又叫我们在基督里和祂同活,使基督作我们的新生命,成为新人,叫我们有新的起头,过一个新的生活。这一切都是神在基督里所成功的事实。

人在这里并不能作什么,人所能作的只是相信、接受就够了。要人作什么的,要人修炼什么的,要人改良什么的,都是一般的宗教,不是让基督作生命。

神赐给人接受

约翰三章十六节,也要和一章十二节合起来读。三章十六节是说神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人,约翰一章十二节就说,“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所以怎样得到这个生命呢?非常简单,神赐给,人接受,就是这么容易。接受神的赐给,不怀疑、不犹豫,越简单越好。

司布真先生是美国的一位名布道家,有一次对一些学生讲到如何祷告。有个学生问他,祷告以后,如何能得着神的答应?他就从袋中拿出他的金表来,放在桌子上,并且对学生们说,谁愿意要这个表,可以来拿去。

那些学生立刻就议论纷纷。有的想,这样好的表要送人,真的?假的?有的想,我要是去拿,他把表向上一提,我构不到,岂不丢脸?也有人想,我去拿,他又不给了,真没有意思!等了一会,有一个小女孩子,走到司布真跟前说,我要!司布真立刻把表放在她手中,真的给了她,并且嘱咐她说,不要掉在地上,免得跌坏了。当其他的学生,正在懊悔不迭的时候,司布真说,我说送给人就是送给人,你们为什么不信呢?神给我们的,比表贵重得多了,乃是把祂的儿子赐给我们,作我们的生命。神要赐给,我们为什么不信呢?为什么不接受呢?

简单的相信、接受,就得着永生

相信就像吸气

有一位梅尔先生,也是被神大用的一位传道人。初时他也不大领会基督如何在圣灵里作生命,也不领会怎样就接受这个生命。有一天,他上山去祷告,盼望得到神的儿子作生命。忽然之间,他明白了,只要简单的相信就够了。他就作了个深呼吸,一面深深的把气呼出,又深深的把气吸入,一面祷告说,主,我用信心像吸空气一样把你吸进来了。他下山以后,向人作见证说,那一天,他将神儿子吸进来,生命就有了大的改变。

接受神儿子作生命,是一件最简单的事,就像呼吸空气一样的简单。

凭信心不凭感觉

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倪先生,我是很愿意接受神儿子作我的生命,我也曾跪下祷告过,告诉神说,我愿意接受基督作我的生命。但是有人告诉我,基督到我们里面,都会有一种热辣辣的感觉。怎么我跪下来的时候,心里是冰冷冷的,祷告完了之后,心里仍是冰冷冷的,叫我怎么能说我是接受了神儿子作生命呢?

我就对他说,圣经从来没有说,人接受神儿子作生命的时候,必须心里是热辣辣的,或者心里是冷冰冰的。圣经只说要信;是凭信心,不是凭感觉。若只凭感觉来断定有没有得着,而不是因信神的话,那就等于以神为说谎的!神说给了就是给了,与你的感觉没有多大关系。

荣耀跟着信心

有一年在烟台,就有一位弟兄对我说,我是相信神的儿子作了我的生命,可是我并不觉得荣耀,是不是我还没有真接受?

我就对他说,你的情形,我用一个比喻来说明。这好像三个人在一道很窄的墙上,一个跟一个的往前走。甲走在最前面,代表神儿子作我们生命这个事实。乙走在当中,代表我们的信心。因着神所完成的事实,所以跟着我们就有信心。丙走在最后面,代表人所有的荣耀感觉。这个荣耀感觉,是当人信了之后而产生的,所以行在最后。

当三人同往前行的时候,当中的乙,只能看见前面的甲,正如我们的信心,是因看见神所作的事实而有的。神已赐了祂的儿子作我们的生命,我们看见了这个事实,就产生了信心,所以乙只能看前面的甲。

我们有了信心之后,才生出作神儿子的荣耀感觉,所以丙所看见的乃是乙,而不是甲。若是乙不看甲,而转过头来看丙,他就会从墙上跌落下去,因为没有事实根据的信心,就是虚浮的信心。乙若跌落下去,丙也就跟着跌落下去,那就什么荣耀的感觉都没有了。所以不是去注意什么荣耀的感觉,只跟定信心往前就够了。

何况神在基督里已经作成了一切,基督也已经死而复活,化身在圣灵里了。祂现在就是准备著作到你身上,只要你一信就成了。若是神没有赐下祂的儿子,就是你有荣耀的感觉,那个感觉也是靠不住的。

基督作了人的生命以后,非常明显的,就叫人有了大的改变,远非法律所能规范,道德所能薰陶的。也不是改良、修炼所能成功的。光是著名的大罪人,因接受了神儿子作生命,而大有改变的事实,我立刻就能举出几十个人来。何况上千上万的基督徒,都能作见证说,自从接受基督作生命之后,生活就有了大的改变,不是由于刻苦,努力,乃是由于这个奇妙、有能力的基督作我们的生命。(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七册,正常的基督徒信仰,基督与新生命,第四篇)

主耶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把永远的生命分赐给我们

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与我们的行为毫无关系

第一种的得救,是在神面前的永远的得救。这是在我们一信主的时候就得着的。这是说到我们从罪孽的审判,律法的咒诅,死亡的威胁,地狱的刑罚,撒但的权势下被拯救出来。这也是说到我们的过犯得蒙赦免,我们的罪孽得蒙洗净,我们得了称义,得了成圣,与神和好了。这也是说到我们得了重生,得了主永远的生命,我们的灵活过来了,圣灵住在我们的里面。我们得着这样的拯救,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与我们的行为毫无关系。以弗所二章八至九节说,“你们得救是靠着恩典,借着信;这并不是出于你们,乃是神的恩赐;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夸口。”提后一章九节说,“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了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自己的定旨和恩典;这恩典是历世之前,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多三章五节说,“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本于我们所成就的义行,乃是照着祂的怜悯。”行传十五章十一节说,“我们得救乃是借着主耶稣的恩。”

主耶稣所为我们成功的

这永远的救恩是主耶稣所为我们成功的。主耶稣是我们的救主,祂来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拯救我们脱离将来的忿怒(帖前一10),借着死败坏了那掌死权的魔鬼(来二14),救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西一13),叫我们不至于定罪,得以出死入生(约五24)。是主耶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把永远的生命分赐给我们,叫我们作神的儿女(彼前一3,约十二24)。是主耶稣升天把我们带到父神面前,叫我们与父神有至圣所里的交通(来九12,十19~22),远超过了一切黑暗的权势(弗一21)。这完全是主所作的,我们就是接受,就是相信。约翰福音一章十二节说,“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罗马一章十六节说,“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行传十六章三十一节说,“当信靠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一次得救了,就永远得救

这一种的得救是永远的;一次得救了,就永远得救。希伯来五章九节说,“祂既得以成全,就对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救恩的根源。”主所为我们成功的救恩是永远的,所以我们的得救也是永远的。

我们得救了永不灭亡

关于我们得救的稳固,我们得救了永不灭亡,我们在圣经中最少能找到十二方面的证明:

按着神自己的旨意所预定的

(一)就神的旨意说,神叫我们成为祂的儿女,得着祂儿子的名分,并不是按着我们的情形而定规的,乃是按着神自己的旨意所预定的(弗一5)。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提后一9)。我们的情形会改变,神的旨意是永不改变的(来六17)。神在永远里定规了一个旨意,要救我们,并且是叫我们一个也不失落(约六39),那我们怎么能得救了又不得救呢?我们的得救,在神不改变的旨意里是永远稳固的。

神是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二)就神的拣选说,神拣选我们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临时的。神是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一4)。神拣选我们是根据于祂的旨意,不是根据于我们的行为(罗九11)。况且不是我们拣选主,是主拣选了我们(约十五16)。主是永不改变的,神的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十一29),所以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稳固,不能摇动的。

我们的得救是因着神爱我们

(三)就神的爱说,我们的得救是因着神爱我们,不是因着我们爱神(约壹四10)。我们的爱是容易变迁的,神的爱是比母亲的爱更深的(赛四九15),是永远的(耶三一3),是到底的(约十三1),是永不改变的。神这永远的爱,要叫祂的救恩在我们身上永远不会发生问题,永远不会失去。

本乎神的恩典

(四)就神的恩说,我们的得救,不是本乎我们自己和我们的行为,乃是本乎神的恩典(弗二8~9)。我们自己和自己的行为是会变迁的,可是神的恩典是坚定不移的,所以我们的得救是永远可靠的。况且神救我们的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一9),我们的得蒙救赎是照着祂丰富的恩典(弗一7),神的恩典是够用而且有余的,它能负我们一切的责任,应付我们一切的需要,救我们到底。

是照着祂的义

(五)就神的义说,神救我们不只是因着祂的爱,本乎祂的恩,并且也是照着祂的义。主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受了神公义的审判,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神就不能不救我们。神如果不救我们,就要叫神陷落在不义里面。神救我们,显明神是义的(罗一16~17)。我们是神所称义的人,连神也不能不救我们,就有谁能控告我们呢?(罗八33)。公义是神宝座的根基(诗八九14),神的公义是稳固不摇动的。我们的称义是建造在神的公义上,所以是永远稳固,不能摇动的。

神是与我们立了约来救我们

(六)就神的约说,神是与我们立了约来救我们(太二六28,来八8~13)。约是不能改变的(诗八九34),所以我们的得救也是不能改变的。

没有什么能从祂大能的手里把我们夺去

(七)就神的能力说,约翰十章二十九说,“那把他们赐给我的父,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神是至大的,祂的能力也是至大的,没有什么能从祂大能的手里把我们夺去。所以就神的能力说,我们的得救也是稳固的。

神永远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永不灭亡

(八)就神的生命说,神的生命是永远的生命,神已经把永远的生命赐给我们,叫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与神发生了生命上的关系,永远的关系(约三16,约壹三1)。生命的关系是不能脱离的,神永远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永不灭亡(约十28)。

神是不会改变的

(九)就神的自己说,神是不会改变的,连转动的影儿也没有(雅一17,玛三6)。我们所得的救恩是出乎这样的一位神,就怎么会变动呢?

主所作的是永远的,就我们的得救也是永远的

(十)就基督的救赎说,主为我们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五9),主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十14);主所作的是永远的,就我们的得救也是永远的。因此,“谁能定我们的罪?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已经复活了,现今在神的右边,还为我们代求。”(罗八34)。谁也不能抹煞主为我们死而复活所成功的救赎,谁也不能定我们的罪,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稳固的。

主大能的手要使我们的得救永远稳固

(十一)就基督的能力说,“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主与神原为一,主与神是同等的,所以祂的手和神的手是同样有能力的,谁也不能把我们从主的手里夺去。祂大能的手要使我们的得救永远稳固。

主总不丢弃我们这些来到祂面前的人

(十二)就基督的应许说,“到我这里来的,我绝不把他丢在外面。”(约六37)主应许说,祂总不丢弃我们这些来到祂面前的人。祂这样应许,也是保证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稳固的。(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二十册,福音问题,第四十九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