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时代

第一系列 律法与节期、安息日
律法
李常受文集
李常受文集篇题

第三篇 活在律法下与活出基督相对

读经:腓三6下,加一14,徒二六14~15,创一26,二9

壹 扫罗热心事奉神却是顶撞神—徒二六14~15:

一 使徒保罗在得救以前名叫扫罗,是个不折不扣的宗教徒;他活在律法之下,并严格遵守律法,到一个地步,甚至夸自己“按律法上的义说,是无可指摘的”—腓三6下。

二 为着犹太教的神以及犹太教的传统,扫罗比任何人都更加热心;没有人能在他身上找出错误;他凭着这些事奉神,以为能讨神喜悦—加一14。

三 主来光照扫罗时,他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你踢犁棒是难的”;扫罗回应说:“主啊,你是谁?”—徒二六14~15。

四 这里给我们看见,扫罗为神大发热心,遵守律法到无可指摘的地步,自以为所走的路是在事奉神,岂知却是在顶撞神,如同牲畜反抗主人而用脚踢犁棒—徒二六14。

贰 人活在律法之下成了宗教徒—腓三6下:

一 虽然我们不像犹太人那样热心遵守律法和诫命,然而不可否认的,我们一得救之后,几乎都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为自己定了某种律法和诫命,立志要行善或作好—腓三6下。

二 我们可能信主得救的当下是向着主,要作基督徒;但得救以后,就把主摆在一边,转向良善、道德,活在律法之下,作了律法徒—腓三6下。

三 我们本该以主为对象,向主活;结果却反过来,以良善为对象,向律法活,并且还求主帮助我们要更良善,来达到律法的标准和要求;这样一来,基督徒就成了专注修行的宗教徒—腓三6下。

叁 修行乃是发展善恶知识树的善—创二9:

一 起初,人不是为着良善造的,人乃是为着神造的;人受造是为着盛装神,与神调和,与神成为一,因此人追求的对象该是神自己,不该是良善—创一26。

二 在伊甸园里,亚当被造之后,神将他摆在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跟前;生命树乃是指神自己,而善恶知识树乃是指撒但—创二9。

三 亚当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善与恶就进到人里面,从此,人里面有了善,也有了恶;若不是作恶就是行善—创二9。

四 作恶的人将神摆在一边,行善的人也同样把神摆在一边;作恶的人不让神有地位,行善的人也同样不让神有地位;然而,不论行善或作恶,其结果都是不要神—创二9。

肆 基督徒乃是以基督作生命并凭基督活着—加二20:

一 基督徒既不是守律法的人,也不是行善的人,基督徒乃是以基督作生命并凭基督活着的人;他们所活出来的,不仅是良善,不仅是道德,更是基督自己—加二20。

二 一个正确的基督徒,乃是与基督有交通,给基督碰着,让基督在他里面运行,而活出基督的人—加二20。

三 宗教徒的修行和基督徒的活出基督是截然不同的:修行好比用手推动电风扇的扇叶;活出基督好比电风扇接上电源,被电推动的转动—加二20。

四 基督徒的生活乃是活出基督的生活;人该从我们身上看见基督;我们基督徒该过一种活出基督的生活—加二20。

职事信息摘录:

扫罗热心事奉神却是顶撞神

使徒保罗在得救以前名叫扫罗,是个不折不扣的宗教徒。他活在律法之下,并严格遵守律法,到一个地步,甚至夸自己“按律法上的义说,是无可指摘的”。(腓三6下。)为着犹太教的神以及犹太教的传统,扫罗比任何人都更加热心。(加一14。)没有人能在他身上找出错误。他凭着这些事奉神,以为能讨神喜悦。

然而有一天,正当他热心事奉,在往大马色的路上,前去捉拿呼求耶稣之名的人,主来光照他,他就仆倒在地上,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你踢犁棒是难的。”(徒二六14。)当下,扫罗的回应是:“主啊,你是谁?”(15。)那声音是从天上来的,所以扫罗存着敬畏的心称祂为“主”。另一面,他心里必定想:“这位主是我热心事奉的神,倘若我在祂的律法跟前是无可指摘的,理当为神所喜悦,但为什么主说我“逼迫”祂,又说我“踢犁棒”?”所以他接着问主:“你是谁?”

这里给我们看见,扫罗为神大发热心,遵守律法到无可指摘的地步,自以为所走的路是在事奉神,岂知却是在顶撞神,如同牲畜反抗主人而用脚踢犁棒。这样一个热心宗教的人,竟是一个顶撞基督的人。今天,我们若是守律法就是在顶撞神;即使我们守律法赶得上保罗,结果也不过是个逼迫神的人。

人活在律法之下成了宗教徒

虽然我们不像犹太人那样热心遵守律法和诫命,然而不可否认的,我们一得救之后,几乎都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为自己定了某种律法和诫命,立志要行善或作好。我们可能信主得救的当下是向着主,要作基督徒;但得救以后,就把主摆在一边,转向良善、道德,活在律法之下,作了律法徒。这真是矛盾。我们本该以主为对象,向主活;结果却反过来,以良善为对象,向律法活,并且还求主帮助我们要更良善,来达到律法的标准和要求。这样一来,基督徒就成了专注修行的宗教徒。

修行乃是发展善恶知识树的善

我们已看见福利与基督的分别,(参本系列第五章,以及“向律法死,向神活”第三章—收录于一九五四年文集第三册第一八至三一页,)现在我们还要进一步来看修行与基督的分别。起初,人不是为着良善造的,人乃是为着神造的。(创一26。)人受造是为着盛装神,与神调和,与神成为一,因此人追求的对象该是神自己,不该是良善。

在伊甸园里,亚当被造之后,神将他摆在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跟前。(二9。)生命树乃是指神自己,而善恶知识树乃是指撒但。那时,亚当只是在神面前,但神还没有进到亚当里面;此外,亚当没有罪的念头,也没有善的思想。然而,等到亚当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善与恶就进到人里面,从此,人里面有了善,也有了恶;可以说,人无法脱离善恶,若不是作恶就是行善。一面,恶在人里面鼓动人,叫人作恶;另一面,善也在人里面鼓动人,叫人行善。作恶的就是恶人,行善的就是善人。这两种人的表现虽有善恶之分,但他们对神的态度却完全一样。作恶的人将神摆在一边,行善的人也同样把神摆在一边;作恶的人不让神有地位,行善的人也同样不让神有地位。然而,不论行善或作恶,其结果都是不要神。

基督徒乃是以基督作生命并凭基督活着

信徒蒙恩得救后,很容易落在弃恶从善的情形里,只是按天然的想法,努力着拒绝恶、活出善,甚至祷告求主帮助,要得着行善和修行的力量。岂不知这样注意良善和修行就是发展善恶知识树的善,结果使人断了与神的交通,成了宗教徒,而非基督徒。

那么,什么是基督徒呢?基督徒既不是守律法的人,也不是行善的人,基督徒乃是以基督作生命并凭基督活着的人。他们所活出来的,不仅是良善,不仅是道德,更是基督自己。严格来说,作基督徒需要认识基督到一个地步,不懂得良善,不懂得道德,不懂得律法,只认识基督。一个正确的基督徒,乃是与基督有交通,给基督碰着,让基督在他里面运行,而活出基督的人。

宗教徒的修行和基督徒的活出基督是截然不同的。修行好比用手推动电风扇的扇叶,叫电风扇转动;然而,活出基督好比电风扇接上电源,被电推动的转动。宗教徒凭着自己的倾向、努力,按照外面的规条所行出来的就是修行;但我们信主的人不该用自己的力量,乃该与基督接触,与祂有交通,让基督活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运行推动,从我们里面活出来。基督徒的生活乃是活出基督的生活。身为基督徒,不该只让别人看见我们生活中的良善、伦理或道德。人该从我们身上看见基督。我们基督徒该过一种活出基督的生活。

讲于三月二十一日

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一册,马尼拉主日聚会信息,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