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时代
第三系列 祭司体系与祭物
祭司的体系
李常受文集
李常受文集书名
祭司的体系
第十六篇 点灯
读经:出二七20~21,三十7~10,诗一一九147~149,约十五7,约壹一5、7,弗五13
壹 点灯与烧香相联;每逢祭司们烧香的时候要点灯,每逢点灯的时候要烧香;这就是说,每逢我们读经(点灯)的时候,我们必须祷告(烧香)—出三十7~10,诗一一九147~149:
一 读经与祷告必须是一件事,必须相调为一;当祭司们点灯的时候,他们也必须烧香;若不点灯,祭司们就要在黑暗中烧香;这就是说,若不读主的话,我们就在黑暗中祷告,只能糊涂祷告—出三十7~10。
二 这给我们看见,每逢我们去祷告,首先必须接触神的话;当我们读圣经,我们就把灯点亮了,我们就在光中;然后我们才知道该如何祷告—约十五7。
三 许多时候我们用天然的方法,照着自己的观念祷告,就是因我们未曾被主的话照亮;这种祷告不能被神当作供物来接受;这种祷告是得罪主的,这对于祂并不是一种香气;因此,我们在祷告之先,必须读主的话,被主照亮—出二七20~21,三十7~10。
贰 在祷告之先,我们必须在主的话上有真实的对付,从主话中出来的光要暴露我们的真情,这要光照我们,使我们用正确的话祷告—约壹一5、7,弗六17~18:
一 如果姊妹们想要为她们的丈夫祷告,她们首先必须读主的话;当她们读经的时候就是点灯,她们就亮了;这个光照改变了她们对祷告的观念—诗三六9,一三九23~24:
1 假定有一位姊妹要为她的丈夫祷告;在读经以先,她想这样祷告:“主,你知道我丈夫有个坏脾气,他常容易发作;主,我没有办法,你必须来对付他”;但借着读经她了解,不是去求主对付她丈夫的问题,乃是她自己需要受对付的问题—弗五13。
2 在读过主的话以后,她的祷告改变了;她会祷告说,“主,为着你主宰的安排,赐我这样一位好丈夫,我感谢你;我实在需要你的恩典,叫我学受对付的功课”—六17~18。
3 前面那一种祷告实在算不得是祷告,只是一种控告;我们唯有借着读主的话而在光中,才能有第二种祷告—腓二14,诗三六9。
二 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任何人有这一种祷告,他一定未被主的话对付过;那就是不点灯而烧香,是在黑暗中烧香;但我们如果先接触主话而点灯,我们的观念就要改了—路十一33~36。
三 我们何等需要在烧香之先点灯!许多想要有的祷告,都因着读主的话而取消了;许多正确的祷告,都从读圣经而来;正确的祷告、对的祷告,必须出自读经而有的亮光—约壹一5、7。
叁 在旧约时代,点灯是用捣成的纯橄榄油;我们都知道,在预表中这油表征圣灵;用油点灯的意思,乃是我们需要圣灵来照亮主的话—出二七20~21:
一 没有圣灵,主的话就不能放光;主的话发光,只有借着那灵,就是油,而这油今天是在我们的灵里;每逢我们来读这话时,我们必须运用我们的灵—林前二12~13。
二 如果我们肯运用我们的灵来接触主的话,我们会立刻觉得有一些东西在我们的灵中照亮并升起;然后这话在我们里面就成为活的话—耶十五16,约六63。
三 乃是被捣成的纯橄榄油在发光;圣灵是纯洁的;但我们的灵不是那么纯洁;因此我们的灵必须被纯净,并受捣;这就是十字架的工作;在预表上,基督是橄榄;当祂在十字架上受击打、被压碎,那纯净的油,就是圣灵,就从祂流出来了—十二24,林前十五45下。
四 今日也是一样,你我需要被纯净;我们需要受击打、被压碎;许多时候,我们读某一节圣经,根本没有光;直到有一天,我们在某种压力之下,又回到那节圣经,那时候光就来了—林后一8~9,四10~12,腓三10~11。
肆 每天早晚我们必须运用我们的灵去读经点灯,然后我们才被照亮,并知道向神发表什么;借这种祷告,无论发表的是什么,都是一些出于基督的东西,作为馨香的香归给神—出二七21,约十五7:
一 主耶稣说,“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十五7);这就是说,我们必须被主的话光照并对付,使我们知道该祷告什么。
二 我们必须学习,如何运用我们的灵,使圣灵有畅通的路来照亮神的话,使我们得着光;在这光照之下,我们才能有出于基督的发表,作为馨香的香献给神;这样,不只我们会得饱足,神也得饱足;这才是神和人真正的饱足—诗一一九105、130。
职事信息摘录:
出埃及二十七章二十至二十一节:“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捣成的纯橄榄油拿来给你,为点灯用,使灯常常点着。在会幕中见证柜前的幔外,亚伦和他的子孙,从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华面前整理这灯。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这里告诉我们,祭司们必须在灯上作两件事:第一,他们必须用纯橄榄油点灯;第二,他们必须整理这灯。
再读出埃及三十章七至十节:“亚伦在坛上要烧馨香料作的香;每早晨他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黄昏点灯的时候,他要在耶和华面前烧这香,作为世世代代常烧的香。在这坛上不可奉上异样的香,不可献燔祭、素祭,也不可浇上奠祭。亚伦一年一次,要在坛的角上行赎罪之礼;他一年一次要用赎罪祭牲的血,在坛上行赎罪之礼,作为世世代代的定例;这坛在耶和华面前为至圣。”在这几节里的收拾灯,就是二十七章所说的整理灯(21)。
必须再读诗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四十七至一百四十九节:“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语。我趁夜更未换,将眼睁开,为要默想你的话语。求你照你的慈爱,听我的声音;耶和华啊,求你照你的典章将我救活。”这里说到,大卫在清早祷告并接触主的话。我们看见,他的祷告是与读经调在一起的。
最后必须读约翰十五章七节:“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由这节圣经我们看见,当我们有主的话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无论祷告什么,都能得到答应。
会幕的中心项目
在上篇信息中,我们曾看过祭司体系的主要任务是烧香。我们必须深刻的记得,烧香乃是会幕,就是神居所里每一件事的中心。我们知道有外院,再有帐幕,包括圣所与至圣所。在至圣所里有约柜,那是基督的预表。就在这约柜上,神与祂的子民相会;这就是人能与神相会的地方。然后,有灯台和陈设饼的桌子,又有金香坛,祭司们可以在其上烧香。这些都是在会幕里面的东西。在帐幕之外,外院内还有两件东西,就是洁净用的洗濯盆,以及献燔祭用的燔祭坛。
如果用一幅会幕的图画来表示这一切东西,就可以看出香坛乃是整个会幕的中心。它乃是神的建造、神的居所的中心。香坛乃是为着使人能在约柜那里与神相会。
由此我们可以晓得,会幕里的一切东西都是为着香坛的。祭坛、洗濯盆、陈设饼的桌子、灯台都是为着香坛;而这香坛是为着让人在约柜那里与神接触。
这一切乃是召会的预示、影儿。会幕乃是召会作神在人中间居所的预表。今日召会乃是神的真会幕。在召会里,有基督的实际作约柜,在它里面,在它上面,并借着它,神能与人相会,人也能与神相会。在召会中,人能在基督上,在基督里,也借着基督,与神相会。但是这件事如何得成就呢?只有借着祭坛,供应生命的陈设饼桌子,以及光照的灯台。这一切东西都是为着烧香,借此人能在基督里与神相会。
血、火、以及享用祭物
在上一篇信息我们已经看过,祭坛与香坛之间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在会幕外面的坛是为献祭物的,而在会幕里面的坛是为着烧香的。祭坛上的血必须被带到会幕内,抹在香坛的四角上;这就是将基督赎罪的功效带到香坛上。如果我们要祷告,就必须根据基督的救赎而祷告。离开基督在宝血大能里赎罪的功效,我们的祷告永远无法蒙悦纳。我们的祷告必须根据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赎罪的宝血。基督的救赎与我们的祷告是太有关联了。没有赎罪的血,我们的祷告无一能蒙神的悦纳。
我们也曾看过,香必须用祭坛上的火来焚烧。这用来烧香的火,必须是那从天降下焚烧祭物的火,否则我们就是用凡火烧香。在此我们又看见,祭坛是与香坛有非常密切关系的。
那些进去烧香的祭司们,就是在祭坛上献祭物的人。在献祭的时候,他们享受一切祭物作他们的食物。祭物成了他们的食物。这预表基督作我们的食物。我们必须吃祂,学习享受祂。然后当祭司们进会幕烧香的时候,香也是基督。祭物是基督,香也是基督。祭物是为作我们的食物,而香是为神的享受。这意思就是说,祭物是为我们的享受,香是为神的享受和满足。当我们充满基督作我们的享受时,我们就奉上这位作我们满足和享受的基督,作为神的满足和享受。这就是香。基督在祭坛上是我们的祭物,同一位基督在香坛上乃是神的香。
如果基督没有满足、充满我们,成为我们的享受,我们怎能将基督献给神,作祂的享受呢?首先我们必须被基督充满;然后我们才能在祷告中将一些出乎基督的带给神,这就是从里面向神发表一些出于基督的,像上升的香气一般,作祂的享受和满足。
因此,在烧香的事上我们需要赎罪的血、献祭的火、和对祭物的享受。我们需要血、火,也需要基督作我们的享受。然后我们才能借着血,借着十字架,并以基督作我们的满足,而祷告烧香。出于基督我们才有一些馨香的东西,献上给神作为馨香之气。这就是作为我们献给神的祷告的香。这祷告才是神所喜欢、所悦纳的,因为它是借着赎罪的血、焚烧的十字架、并满足人的基督而有的。
点灯与烧香
我们必须看见,灯台与烧香也有一些关系。不仅祭坛与烧香联在一起,点灯也与烧香相联。我们从前面的经文中可以看见,每逢祭司们烧香的时候要点灯,每逢点灯的时候要烧香。这就是说,每逢我们读经(点灯)的时候,我们必须祷告(烧香)。烧香就是祷告,点灯乃是读神的话。神的话就是光,因此每逢我们来读这话,我们就点灯。读经与祷告必须是一件事,必须相调为一。当祭司们点灯的时候,他们也必须烧香。
若不点灯,祭司们就要在黑暗中烧香。这就是说,若不读主的话,我们就在黑暗中祷告,只能糊涂祷告。因为我们没有光,我们是在黑暗里。没有灯光,就没有光照。这给我们看见,每逢我们去祷告,首先必须接触神的话。当我们读圣经,我们就把灯点亮了,我们就在光中。然后我们才知道该如何祷告;否则我们无论如何祷告,都是在黑暗里。
许多时候我们用天然的方法,照着自己的观念祷告,就是因我们未曾被主的话照亮。这种祷告不能被神当作供物来接受。当我们来与主接触,我们必须恐惧战兢。我们知道我们的罪已经洗净了,但我们如果不先接触神的话以接受亮光,就会用天然的方法,按照我们的个性来祷告;这种祷告是得罪主的,这对于祂并不是一种香气。因此,我们在祷告之先,必须读主的话,被主照亮。我们必须点灯。
一些实际的例证
如果姊妹们想要为她们的丈夫祷告,她们首先必须读主的话。当她们读经的时候就是点灯,她们就亮了。这个光照改变了她们对祷告的观念。如果不读经,她们可能用另一个方法来为丈夫祷告。但在读过圣经以后,她们就能正确的祷告。祷告的方法变了,题目还是一个。
假定有一位姊妹要为她的丈夫祷告。在读经以先,她想这样祷告:“主,你知道我丈夫有个坏脾气,他常容易发作。主,我没有办法,你必须来对付他。”这是她在读经之前所打算的祷告。但借着读经她了解,不是去求主对付她丈夫的问题,乃是她自己需要受对付的问题。在读过主的话以后,她的祷告改变了。她会祷告说,“主,为着你主宰的安排,赐我这样一位好丈夫,我感谢你。我实在需要你的恩典,叫我学受对付的功课。”这是两种不同的祷告,请问哪一种祷告蒙主悦纳?前面那一种祷告实在算不得是祷告,只是一种控告。凡是这样来为丈夫祷告的姊妹,并非为丈夫祷告,乃是在主面前控告丈夫。我们唯有借着读主的话而在光中,才能有第二种祷告。
我怕当有些弟兄为长老们祷告的时候,他们也是以控告的方式来祷告,说,“主,你知道这些长老们。我对这种局面无能为力,你必须出来表白。”这是真祷告呢,抑或是控告?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任何人有这一种祷告,他一定未被主的话对付过。那就是不点灯而烧香,是在黑暗中烧香。但我们如果先接触主话而点灯,我们的观念就要改了。我们会祷告说,“主,怜悯我!需要受对付的不是我的弟兄,而是我!”
我们何等需要在烧香之先点灯!在祷告之先,我们必须在主的话上有真实的对付,从主话中出来的光要暴露我们的真情,这要光照我们,使我们用正确的话祷告。许多想要有的祷告,都因着读主的话而取消了;许多正确的祷告,都从读圣经而来。正确的祷告、对的祷告,必须出自读经而有的亮光。
捣成的纯橄榄油
现在我们必须看一些更具体的事。在旧约时代,点灯是用捣成的纯橄榄油。我们都知道,在预表中这油表征圣灵。用油点灯的意思,乃是我们需要圣灵来照亮主的话。没有圣灵,主的话就不能放光。达秘说,点灯的意思就是使灯升起来。这个很有意思,因为许多时候当我们读经的时候,的确是觉得有些话升起来了,并且发光。
主的话怎样发出这样的光呢?只有借着那灵,就是油,而这油今天是在我们的灵里。每逢我们来读这话时,我们必须运用我们的灵。然后,在我们灵里那纯橄榄油就要兴起来,使主的话放光。当我们单用头脑和悟性来读圣经时,它并不放光。但如果我们肯运用我们的灵来接触主的话,我们会立刻觉得有一些东西在我们的灵中照亮并升起。然后这话在我们里面就成为活的话。乃是借着内住的那灵作纯净的油,我们才能有光。主的话要被照亮,并给我们光。
乃是被捣成的纯橄榄油在发光。圣灵岂不是纯洁的么?是,圣灵是纯洁的;但我们的灵不是那么纯洁。因此我们的灵必须被纯净,并受捣;这就是十字架的工作。在预表上,基督是橄榄;当祂在十字架上受击打、被压碎,那纯净的油,就是圣灵,就从祂流出来了。
今日也是一样,你我需要被纯净;我们需要受击打、被压碎。许多时候,我们读某一节圣经,根本没有光。直到有一天,我们在某种压力之下,又回到那节圣经,那时候光就来了。
我们需要被纯净,我们需要受压、受打,我们需要某种的压力。然后那灵会出来,主的话就要亮起来;灯要为我们点亮,使我们在它的光照之下。我们必须如此祷告,并向神有所献上。我必须再说,当我们向神这样祷告时,不论所发表的是什么,必是单纯出于基督的。那不是一种天然的祷告,而是向神所发真正的馨香之气。
我们已经清楚看见,如果我们要与主接触,我们必须知道如何来运用我们的灵,并且必须知道如何对待神的话。这样,我们才知道应该祷告什么。每天早晚我们必须运用我们的灵去读经点灯,然后我们才被照亮,并知道向神发表什么。借这种祷告,无论发表的是什么,都是一些出于基督的东西,作为馨香的香归给神。
写诗的人说,他清早起来祷告,但他的祷告是借着读主的话。没有那是光的话,他就无法祷告烧香。主耶稣说,“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十五7)。这就是说,我们必须被主的话光照并对付,使我们知道该祷告什么。
每次我们到主面前与主接触,必须将这些原则实际应用。我们必须认识血、焚烧的火、和基督的满足。然后我们必须学习,如何运用我们的灵,使圣灵有畅通的路来照亮神的话,使我们得着光。在这光照之下,我们才能有出于基督的发表,作为馨香的香献给神。这样,不只我们会得饱足,神也得饱足。这才是神和人真正的饱足。
愿主怜悯我们,叫我们能天天这样遇见神,与祂有交通,无论早晨或晚上都如此。(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