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系列 圣经中的人名
新约人名
保罗
李常受文集
李常受文集书名
保罗完成职事的中心异象
第十三篇 生命之灵的律
读经:罗一18,五12、16、18、21,三20、25,七~八,林前十五45,约壹三8,创三15
壹 在罗马书里有两种定罪:客观的定罪和主观的定罪;我们借着基督的救赎,蒙拯救脱离客观的定罪;借着生命的律蒙拯救脱离主观的定罪—三25,八2:
一 我们原是罪人,在品格和行为上都犯罪的人,因此干犯了神的律法;结果,照着神的律法,我们在祂客观的定罪之下—一18,三20,五16、18。
二 钉十字架的基督救赎的血,是为着客观定罪的救治(三25);借着相信基督,我们的罪得赦免,蒙祂的血洁净,并因信称义。
三 在罗马书五章十二节里的“罪”乃是指在我们的性质、罪恶性情上的罪;内住的罪不但是那恶,也是在我们里面的律;在我们身体肢体中罪的律,和我们魂心思中善的律之间有争战:
1 罪不仅是行为,乃是像一个人,能进入(五12),作王(21),在人身上作主(六14),诱骗并杀死人(七11),住在人里面,叫人作自己所不愿意的(17、20)。
2 罪是活的(9),而且非常活跃,所以罪必是那恶者撒但的邪恶性情;撒但借着亚当的堕落,已经将他自己注射到人里面,如今成了罪的性情,居住、行动、并作工在堕落的人里面。
3 这单数、内住、人位化的罪性,是一切复数、外面罪行的根源;罪进入人类,并且带进死;结果,人的身体就被败坏成为罪与死的身体(六6,七24)。
4 虽然我们渴望或想要行善,但在肉体中的罪比我们更强,能迫使我们作出违反我们意志、愿望和存心的事,使我们作我们所不愿作的恶事—15、19~20、24节。
四 在七章所见和八章一节所提的定罪是主观的,在我们的良心里,是我们里面被内住的罪邪恶的律击败的结果;照着八章二节,释放信徒脱离罪与死的律的,乃是在基督耶稣里生命之灵的律。
贰 生命之灵的律乃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为内住的灵—2~3、10~11节:
一 罗马八章启示,生命之灵的律是个奇妙的人位,是救赎的三一神;祂在基督里经过了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为要成为那灵住在我们灵里—2~3、10~11节。
二 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为内住的灵,在我们里面的运行不是凭着活动,乃是凭着律;今天祂在我们里面作工,不但是大能的神,也是生命的律,本能并自然的运行—2节,弗一20,腓二12。
三 生命之灵的律已经装置在我们里面;要让这律运行,我们必须履行以下的条件—罗八:
1 (一)照着灵而行(4)。
2 (二)思念那灵的事—将心思置于灵(5~6)。
3 (三)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13)。
4 (四)作为神的儿子,被神的灵引导(14)。
5 (五)在儿子名分的灵里呼叫父(15)。
6 (六)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16)。
7 (七)为着完满的儿子名分,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而叹息(23)。
四 作为生命之灵的律装置在我们灵里的三一神,与作为罪与死的律装置在我们肉体里的撒但相对—七~八。
叁 基督作为神的儿子,不但借着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也作为生命之灵的律,借着将祂自己分赐到信徒里面,消除了魔鬼的作为—八2~3、10~11,约壹三8:
一 “在肉体中的罪”指罪的源头,撒但;基督作为人,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死于十字架时,这活的罪就为神所定罪—约三14,来二14,罗八3,参十六20:
1 三一神作为生命之灵的律装置在我们里面,是因为神的律法因肉体而软弱;一面,神的律法在人外面是字句,是死的,没有生命的能力供应人,以应付律法的要求;另一面,人的身体已经受撒但败坏,成了属死的身体,没有能力遵守律法—八3。
2 基督虽然没有肉体的罪,却仍是在肉体里被钉死(西一22,彼前三18);当基督作为在肉体中的人死了,神就定罪了在肉体中的罪。
二 基督借着在十字架上在肉体中定罪了罪,并胜过我们里面罪与死的律,而消除魔鬼的作为—八3,约壹三8:
1 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神为着罪,也就是为着与罪有关的每件事,差来了祂的儿子,以致祂可以把罪和与罪有关的每件事定罪了。
2 祂在十字架上审判与肉体有关的撒但,和挂在他身上的世界(约十二31,十六11),因此废除了撒但(来二14)。
三 罪与死的律是自然的能力,困扰并破坏我们,迫使我们行恶事;要胜过罪与死的律,并征服它邪恶的能力,我们需要经历更高的律,生命之灵的律—罗八2、10~11。
四 在复活里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好作为生命之灵的律,装置在我们里面,使祂这律能征服罪与死的律—林前十五45,罗八2:
1 虽然人的身体因着堕落被撒但所败坏,神却为着祂的定旨保守了人的灵;神保守了人的灵,为着完成祂的定旨—亚十二1,创二7,箴二十27。
2 神在基督里作为那灵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生命之灵的律也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为生命住在我们里面;基督作为生命之灵的律,在我们灵里的工作,胜过我们肉体中作为罪与死之律的蛇—罗八2、10~11。
肆 基督在我们里面作为生命之律,安家在我们里面,并以祂自己重新构成我们,因此使我们从亚当的样式变化成祂的形像(弗三17,林后三18,罗八29)。
职事信息摘录:
客观的定罪和主观的定罪
罗马八章一至二节说,“如此,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这两节经文非常要紧,我们绝不会过度强调。这两节也极难明白。
借着基督的救赎,蒙拯救脱离客观的定罪
在罗马书里有两种定罪:外面、客观的定罪和里面、主观的定罪。一章十八节至三章二十节所含示,以及五章十六和十八节所提起的定罪是客观的,在神公义的律法之下,是我们外面的罪的结果。我们原是罪人,在品格和行为上都犯罪的人,因此干犯了神的律法。结果,照着神的律法,我们在祂客观的定罪之下。然而,基督借着祂救赎的死,流出祂的血,以洗去我们的罪。钉十字架的基督救赎的血,是为着客观定罪的救治(三25)。借着相信基督,我们的罪得赦免,蒙祂的血洁净,并因信称义。因此,我们借着基督的救赎,蒙拯救脱离客观的定罪。
内住的罪不但是那恶,也是在我们里面的律
在五章十二节保罗说,“……罪……入了世界,死又是借着罪来的,于是死就遍及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这里的“罪”不是指在我们的地位上外面的罪、我们的罪恶行为,那已借着基督的死完全受了对付;乃是指在我们的性质、罪恶性情上的罪。在十二节里,“世界”指世人,也就是指人类(约一29,三16)。到罗马五章十一节为止,罗马书已经对付过复数的罪;从十二节起,开始对付单数的罪。五至八章,似乎把“罪”人位化了。罪不仅是行为,乃是像一个人,能进入(五12),作王(21),在人身上作主(六14),诱骗并杀死人(七11),住在人里面,叫人作自己所不愿意的(17、20)。罪是活的(9),而且非常活跃,所以罪必是那恶者撒但的邪恶性情。撒但借着亚当的堕落,已经将他自己注射到人里面,如今成了罪的性情,居住、行动、并作工在堕落的人里面。这单数、内住、人位化的罪性,是一切复数、外面罪行的根源。罪进入人类,并且带进死。结果,人的身体就被败坏成为罪与死的身体(六6,七24)。
在六章六节保罗宣告:“……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使罪的身体失效,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这意思是,因为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罪的身体—这被旧人利用作犯罪工具的身体—就无事可作而失业了。因此,我们也就从罪里得了释放(18~22),不需要再受罪的管辖,作罪的奴仆。
然而,我们得救之后,还在凭着我们的旧人同其旧性情而活。不但如此,罪住在我们的肉体,我们堕落的身体,就是罪与死的身体中(七17)。因此,保罗说,“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15、19~20)。这里“住”字指明,罪是活的东西。任何不是活的东西,如椅子,无法住在任何地方。譬如,我们不说椅子住在我们家里。某样东西要住在特定的地方,那样东西必须是活的。因此,罪住在我们里面,这指明罪不是无生命的元素或本质,乃是活的实体。虽然我们渴望或想要行善,但在肉体中的罪比我们更强,能迫使我们作出违反我们意志、愿望和存心的事,使我们作我们所不愿作的恶事。
在七章二十至二十一节保罗说,“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于是我发现那律与我这愿意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恶与我同在。”在这几节经文里我们看见,内住的罪不但是那恶,也是在我们里面的律。这就是八章二节里所提“罪与死的律”。
在七章二十二节保罗说,“按着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本节里的“律”,指神的成文律法。在二十三节保罗继续说,“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把我掳去。”“我心思的律”这辞,指心思中善的律,在信徒的魂里,源自人天然的生命,就是人自己。“罪的律”这辞,就是肢体中罪与死的律,在信徒的身体里,源自撒但,就是住在信徒肉体中的罪。在我们身体肢体中罪的律,和我们魂心思中善的律之间有争战。这场争战是我们肉体中的罪与我们天然的人里面的善争战。
借着生命的律蒙拯救脱离主观的定罪
在神公义审判之下所产生客观的定罪,借着三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所提基督救赎之血得解决。然而,在七章所见和八章一节所提的定罪是主观的,在我们的良心里,是我们里面被内住的罪邪恶的律击败的结果。这主观的定罪借着八章二节所提生命之灵的律得解决。当保罗说,“我是个苦恼的人!”(七24上),他在经历来自他自己,不是来自神的主观定罪。他继续说,“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24下)。照着七章二十五节,蒙拯救脱离那属死的身体,也就是脱离罪与死的律,乃是“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八章启示我们如何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蒙拯救脱离主观的定罪。一节说,“如此,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已得救并被神摆在基督里的信徒,如今在基督里。因为信徒在基督里,他们就得释放脱离内里的定罪;这定罪来自他们被内住的罪,那恶,罪与死的律所击败。二节揭示信徒如何可以得释放脱离内住的罪:“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本节是七章二十四节至八章一节的解释。七章二十五节“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这话含示,耶稣基督是信徒借以蒙拯救脱离那属死的身体,也就是脱离罪与死的律的凭借。照着八章二节,释放信徒脱离罪与死的律的,乃是在基督耶稣里生命之灵的律。
生命之灵的律乃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为内住的灵
罗马八章其余的部分,从三节至三十九节,给我们生命之灵的律的图画,也就是描述这律是什么,以及它如何作工。这律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八章说到三一神所经过的过程,为要成为住在我们灵里那赐生命的灵。在三节保罗提到成为肉体,说,“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十一节含示钉十字架,因为说到基督从死人中复活。这一节也启示复活的过程:“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那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也必借着祂住在你们里面的灵,赐生命给你们必死的身体。”在三十四节,当保罗说基督在神的右边,为我们代求,乃是指升天。八章启示,生命之灵的律就是三一神;祂在基督里经过了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的过程。
八章也揭示三一神。二节说到生命之灵,三节说到父神差来了祂的儿子。因此,在二至三节有那灵、父和子。不但如此,九至十节启示父神、子基督和那灵乃是一:“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在肉体里,乃在灵里了;然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但基督若在你们里面……。”神的灵和基督的灵不是二灵,乃是一灵,因为保罗交互使用这些名称。基督在我们里面,这指明今天基督就是那灵,并且基督的灵就是在我们里面的基督。照着事实是基督,照着经历是那灵。简单的说,神的灵就是基督的灵,基督的灵就是基督。这指明父、子、灵乃是一。八章揭示生命之灵的律就是三一神经过过程成为内住的灵。
生命之灵的律是个奇妙的人位
每个生命都有一个律,也能视为一个律。譬如,桃树生命的律或功用,就是结出桃子。农夫不需要劝勉桃树要结出桃子。桃树结桃子是照着它生命的律。我们需要看见,生命之灵的律是个奇妙的人位,是救赎的三一神;祂在基督里经过了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为要成为那灵住在我们灵里。基督在祂的成为肉体里,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来,但祂没有罪的性情。在祂的死里,祂在肉体中被钉十字架(3)。祂从死人中复活,借着复活,祂属人的性情被圣别、拔高并变化(一3~4)。祂升到诸天之上,不但拥有神圣的性情,也拥有拔高且复活的属人性情。今天祂是住在我们灵里的那灵(林前十五45下,六17)。罗马八章陈明神圣三一完满且完整的观点。这一章说到我们呼叫:“阿爸,父,”(15),子基督在我们里面(10),并且那灵住在我们里面(11)。在这一章我们看见父、子、灵是一,并且三一神在基督里经过了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的过程,好作为那灵住在我们里面。这一章也揭示,经过过程的三一神要将祂自己作为生命,分赐到我们三部分的人里面(10、6、11)。
生命之灵的律在我们里面自然而然的运行
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这律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成了那灵住在我们里面。所以,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在我们里面工作,不是凭着活动,乃是凭着律。以消化为例。我们用餐后,不需要刻意努力消化我们的食物,因为消化的过程是凭着律运行,不是凭着活动。这意思是,消化不是活动,乃是律。同样,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为内住的灵,在我们里面的运行不是凭着活动,乃是凭着律。生命之灵的律已经装置在我们里面;要让这律运行,我们必须履行以下的条件:(一)照着灵而行(4);(二)思念那灵的事—将心思置于灵(5~6);(三)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13);(四)作为神的儿子,被神的灵引导(14);(五)在儿子名分的灵里呼叫父(15);(六)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16);(七)为着完满的儿子名分,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而叹息(23)。只要我们履行这些条件,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就作为生命之灵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如果我们未能履行这些条件,无论我们禁食并祷告多少,三一神也不会作为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在旧约里神主要是凭着活动作工,而在新约里神主要是作为律在信徒里面运行。
三一神作为律在我们里面运行,可由装置在我们家里的电作例子来说明。既然电已装置在我们家里,我们需要电力使某样电器运转时,并不需要打电话给发电厂。打电话给发电厂,求人使我们的电器运转,是很愚昧的。我们该简单的打开开关,使用已经装置在我们家里的电力。
有些基督徒就像打电话给发电厂要求电力的人,其实他们所需要的只是打开开关。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为生命之灵的律,已经装置在我们里面。然而,我们被脾气困扰时,可能还会禁食祷告,呼求神怜悯我们,帮助我们不发脾气。这种祷告不会得蒙垂听。我们需要领悟,三一神已经装置在我们里面,祂作为一个律正在我们里面运行。既然我们的神是在我们里面运行的律,我们就该简单照着我们的灵而行,借此“打开开关”。只要我们照着我们的灵而行,自然而然就会胜过脾气。使我们发脾气的罪与死的律,是像地心引力定律一样的自然法则。飞机借着更高的律—空气动力学的律—能胜过地心引力的定律。同样,我们借着更高的律—三一神在我们里面作生命之灵的律—可以胜过罪与死的律。
基督不但借着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也作为生命之灵的律,借着将祂自己分赐到信徒里面,消除了魔鬼的作为
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
如我们所指出的,内住的罪既是恶(罗七19),也是罪与死的律(八2)。要看见罪与死的律是撒但的人位,我们就需要看见,八章二节说到生命之灵的律,三节说到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两者之间有何关联。在三至四节保罗说,“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三节开头原文有连接词(中文未译),指明三至四节是解释二节所提到的。三一神作为生命之灵的律装置在我们里面,是因为神的律法因肉体而软弱。一面,神的律法在人外面是字句,是死的,没有生命的能力供应人,以应付律法的要求。另一面,人的身体已经受撒但败坏,成了属死的身体,没有能力遵守律法。由于这两个因素,律法是“有所不能的”,就是不能借人的遵守,讨神喜悦。生命之灵的律已经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是因为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而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是因为神的律法因肉体而软弱(2~3)。
基督虽然没有肉体的罪,却仍是在肉体里被钉死(西一22,彼前三18)。基督的肉体,也就是祂的身体,被钉十字架时,神定罪了在人肉体中的罪。换句话说,当基督作为在肉体中的人死了,神就定罪了在肉体中的罪。“在肉体中的罪”指罪的源头,撒但。为这缘故,在罗马六至八章,罪是人位化的,是活的。七章特别启示,罪是个人位,撒但的具体化身,并且罪在我们里面活着并行动。基督作为人,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死于十字架时,这活的罪就为神所定罪。当基督借着成为肉体所穿上的肉体被钉十字架,神就定罪了在堕落人类肉体中的罪。八章启示,正如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是生命之灵的律;照样,那是内住之罪的撒但,也是罪与死的律。要胜过罪与死的律,并征服它邪恶的能力,我们需要经历更高的律,生命之灵的律。
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
三节说,神不但“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祂的儿子,也“为着罪”差祂来。有些译本将“为着罪”译为“作为为着罪的祭”,解释这里的“罪”字是指赎罪祭。虽然这解释没有错,但没有完全表达三节所含示的思想。在保罗的心思里,“为着罪”含示与罪有关的每件事。这里保罗的思想是,神为着罪,也就是为着与罪有关的每件事,差来了祂的儿子,以致祂可以把罪和与罪有关的每件事定罪了。每一件联于罪的事,都在十字架上,在基督的肉体中被定罪。我们需要记得,罪是撒但的性情。撒但的性情—罪—在肉体中,基督在肉体中把罪钉了十字架。结果,罪与撒但都被定罪了。
严格的说,神所定罪那肉体中的罪,不是在神面前客观、外面和法理的事,可以借着基督的救赎得解决。反之,这在肉体中的罪是主观、内里的事,因它指的是那作为罪的律,就是使我们犯罪的撒但。罪与死的律就像地心引力定律,是天然的力量,自然的能力,困扰并破坏我们,迫使我们行恶事。因为罪与死的律乃是撒但作为罪,住在我们堕落的身体里,基督救赎的血就无法成为对付这律的救法。因此,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基督虽然不具有肉体的罪,却在肉体中被钉十字架。因此,祂在十字架上审判与肉体有关的撒但,和挂在他身上的世界(约十二31,十六11),因此废除了撒但(来二14)。同时,借着基督在肉体中钉十字架,神定罪了由撒但带进人肉体中的罪。
在我们灵里作为生命之灵的律的三一神,与在我们肉体中作为罪与死的律的撒但相对
神为着祂的定旨保守了人的灵
圣经启示,撒但的作法就是试图在神之前行动。每当神要作某件事,撒但就试图先行动。例如,在神完成祂建造新耶路撒冷(启二一2)的心意之前,撒但就进来建造赝品,以诺城,就是由堕落人类所产生之第一个文化的中心(创四16~24)。同样,在神将祂自己作为生命分赐到人里面之前,撒但就将祂自己作为罪注射到人里面(罗五12)。神按着祂的形像并照着祂的样式造人,为要将祂自己作为生命的律分赐到人里面,使人被祂的生命充满以彰显祂(创一26,西三4,罗八29)。然而,撒但引诱人有分于善恶知识树,这树表征撒但是罪和死的源头(创三1~6)。因为人有分于知识树,撒但这罪与死的律就被装置在人的身体里。虽然人的身体因着堕落被撒但所败坏,神却为着祂的定旨保守了人的灵。好像神画了一条线,圈住人的灵,以保守它不受撒但败坏。这原则可以用约伯的事例来说明。神许可撒但破坏约伯,但撒但能作多少,有神约束他。譬如,神告诉撒但,虽然他得许可攻击约伯,但他要“存留”约伯的性命(伯二4~6)。如同约伯的事例中所见的原则,虽然神许可撒但入侵人的魂与体,却不许可撒但败坏人的灵。堕落的人因着有良心(参罗九1),就是他灵的一部分,而悔改回应福音的传扬。神保守了人的灵,为着完成祂的定旨。
亚当堕落四千年以后,神在基督里经过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的过程。在约翰十四章六节基督宣告:“我就是道路、实际、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这意思是,基督就是人进入神里面的道路。在二至三节基督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是为你们预备地方。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这几节经文启示,借着祂的死与复活,基督为人开了路,并使人有立场进到神里面,神也进到人里面。十四至十六章揭示,神的心意是要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使我们与祂成为一,好叫我们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十四17、20、23,十五4~5)。在十七章二十一节基督祷告:“使他们都成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借着基督的死与复活,我们能在三一神里面,祂也能在我们里面。罗马八章与这真理一致,启示三一神作为生命之灵的律,已经装置在我们里面。今天祂在我们里面作工,不但是大能的神,也是生命的律,本能并自然的运行。
三一神作为生命之灵的律,住在我们重生的灵里
神在基督里作为那灵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正如罪与死的律就是撒但,作为罪住在我们里面;照样,生命之灵的律也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为生命住在我们里面。撒但作为罪与死的律,住在我们堕落的身体里;三一神作为生命之灵的律,住在我们重生的灵里。照七章二十三节,罪的律在我们的肢体中,也就是在我们的身体中。照八章十节,因为作三一神和神圣生命具体化身的基督在我们里面,我们的灵就是生命。十六节启示,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为那灵住在我们灵里:“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所以,七至八章启示,撒但作为罪的律,住在我们的身体里,而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为生命之灵的律,住在我们的灵里。作为生命之灵的律装置在我们灵里的三一神,与作为罪与死的律装置在我们肉体里的撒但相对。
胜过我们里面罪与死的律,而消除魔鬼的作为
虽然许多基督徒看见撒但破坏人,但少有人领悟,借着亚当的堕落,撒但将他自己注射到人里面,并且已经装置在人堕落的身体中,成为罪与死的律。约壹三章八节说,“神的儿子显现出来,是要消除魔鬼的作为。”在本节里,魔鬼的作为不但指他外面、客观的作为,以试诱并破坏人,也指他内里、主观的作为,也就是他作为罪与死的律,在人里面邪恶的作为。基督作为神的儿子,不但借着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也作为生命之灵的律,借着将祂自己分赐到信徒里面,消除了魔鬼的作为。基督在十字架上废除了撒但(来二14)。在复活里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好作为生命之灵的律,装置在我们里面,使祂这律能征服罪与死的律。这思想借由卫斯理查理(Charles Wesley)所写的诗歌七十四首最后一节表达出来:
万国“羡慕”,万民“望”,愿你安家我心房;
女人后裔—得胜者,在我里面毁古蛇;
亚当旧样全除尽,你的形像将我印;
末后亚当的丰盛,使我变成你荣形。
在创世记三章十五节,耶和华预言,基督这女人的后裔,要在十字架上伤蛇的头。一面,基督伤蛇的头是客观的在十字架上发生;另一面,是主观的在我们里面完成。伤蛇的头是基督所成就的客观事实,但我们需要主观的经历这事实。基督作为生命之灵的律,在我们灵里的工作,胜过我们肉体中作为罪与死之律的蛇。基督在我们里面作为生命之律,安家在我们里面,并以祂自己重新构成我们,因此使我们从亚当的样式变化成祂的形像(弗三17,林后三18,罗八2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一年第一册,保罗完成职事的中心异象,第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