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本圣经的内在观点
第十一系列 神人调和而互为居所
相互的住处,互为居所
职事信息的篇题
第一篇 相互的住处(一)
读经:约十五4,诗四五13、15,九十1,九一9,撒下七12~13,启三12,西二6,三3,约壹四16
壹 当基督成为我们的住处,我们就成为祂的住处,就是相互的住处—约十五4,【诗四五15注1】:
一 “进入王宫”表征得胜的圣徒要喜乐欢欣的进入那作基督王宫的新耶路撒冷(启三12);本篇首先提到住处(诗四五13),然后提到王宫。
二 因为基督是王,我们是王后,至终这相互的住处,就成为新耶路撒冷所表征的王宫:
1 王女就是王后,表征召会;她在君尊的住处极其荣华,表征荣耀的召会(弗五27)以基督为君尊的住处—【诗四五13注1】。
2 首先,我们这些基督的信徒以基督为我们的住处;然后我们又成为祂的住处(约十五4,十四3、20、23)。
三 新耶路撒冷实际上就是三一神作到信徒里面,并与他们调和成为一个实体,就是神与祂所救赎之人相互的居所,直到永远(启二一3、22与22注2)—【诗四五15注1】。
贰 基督建造召会,乃是借着将祂自己建造到我们里面,就是借着进到我们灵里,并将祂自己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里,以占有我们全魂(弗三17);这建造乃是神的神性与我们蒙救赎、复活、并被拔高之人性的调和,成为神的居所和我们的居所—一个相互的住处—【撒下七13注1】:
一 基督是在实际里真正把召会建造为神的家,神的殿的那一位(太十六18,提前三15,弗二21);基督也是召会在其中并凭以得着建造的元素;因此基督是家,就是祂的身体(约二19~21,林前十二12);基督也是后裔,就是那建造者。
二 至终,这建造要终极完成于新耶路撒冷,直到永远,在其中神所救赎的人乃是帐幕,给神居住;神自己乃是殿,给祂所救赎的人居住(启二一3、22)。
叁 召会作为神的家,就是神与蒙祂救赎之人相互的住处(约十四2~3、20、23,十五4),乃是以基督作独一的元素建造的(见创二22注1)—【撒下七12注1】:
一 撒母耳记七章乃是借着预表揭示一个预言,给我们看见,我们无须为神建造什么;我们无法用自己或任何属自己的东西作材料建造神的家,召会(提前三15):
1 这里“你……的后裔”就字面说,是指大卫的儿子所罗门,他在旧约里建造殿作神的居所(王上五5,八15~20,代上二二9~10,二八6)。
2 然而,按希伯来书一章五节(那里引用了本章十四节上),大卫的后裔实际上就是基督作神的长子(来一5上,6),兼有神性和人性,在这里由所罗门预表(见太一1注3)。神的儿子借着构成(建造)到大卫家里,就是到大卫的所是里,成了大卫的后裔。
3 这里神实际上是告诉大卫,他不需要为神建造什么,反而需要神把祂的儿子建造到大卫里面。神不要大卫为祂建造香柏木的殿(撒下七5~7),神也不满意于大卫仅仅作合乎神心的人(撒上十三14)。
4 神的愿望是要将祂自己在基督里作到大卫的人性里面,作他的生命、性情和构成。这样,神的儿子基督就能成为大卫的一切,包括他的家(住处)和他的后裔—撒下七12。
二 因此,我们需要神将基督建造到我们内在的构成里,使我们全人被基督重新构成;召会的建造,是借着基督安家在我们心里,就是借着祂将自己建造到我们里面,使我们的心,我们内里的构成,成为祂的家(弗三17)。
三 那构成(建造)到我们里面的基督,乃是神的家和我们的家;祂也成了我们的后裔,作我们的产业和珍宝—撒下七12。
肆 与基督联合,不仅是在祂的死、复活和升天里与祂联合,也是在祂以神为居所这事上与祂联合;我们若要在基督的死、复活和升天里与祂联合,就必须住在基督里(约十五4);而住在基督里不仅是停留在祂里面,更是居住在祂里面,以祂为我们的一切—【诗九一9注1】:
一 诗篇九十一篇九至十三节的“你”是指基督;这可由马太福音四章六节撒但说到基督时引用本篇十一至十二节为证;这指明在本篇,乃是基督以神为祂的居所,祂的住处。
二 因此,不仅摩西以神为他的居所(九十1),甚至主耶稣在地上时,也以父神为祂的居所;赐律法的摩西,和赐恩典的基督,同样以神为他们的居所,为他们的住处;因此,圣民(由摩西所代表)与基督联合为一。
伍 住在神里面乃是在神里面过生活(西二6,三3,约壹四16),以祂作我们的一切;这比吃喝祂更深;以神为我们的住处,我们永远的居所,是对神最高、最完满的经历—【诗九十1注1】:
一 诗篇九十至九十二篇论到圣民在与基督的联合里,对神更深的经历;三十六篇八节说到喝神乐河的水,并吃神殿里的肥甘,指明我们能借着吃喝主经历祂(参约六48~58、63,七37,林前十3~4,十二13)。
二 按照赐律法者和本篇的著者摩西所说,我们也可以住在永远的三一神我们的主里面(诗九十1,九一9,申三三27,参约十五4,约壹四15~16,启二一22)。
三 诗篇卷四揭示圣民在与基督的联合里,对神更深的经历,以及神恢复祂对于地的主权与权利;这指明我们住在神里面的经历,乃是为基督来得地为业铺路,使神得以恢复祂对于地的主权(所有权)与权利(见九三1注1);没有圣民对神更深的经历,神就无法恢复这主权与权利。
职事信息摘录:
那灵的工作
约翰十六章主要的点乃是那灵的工作。按照这一章,那灵的工作有三类:使世人知罪自责;将子带同父的丰满启示与信徒以荣耀子;以及宣示要来的事。约翰的著作也有三类:福音书、书信、和启示录。他的福音书主要的是传福音,使世人知罪自责;他的书信主要的是启示子带同父的丰满;他的启示录是揭开将来一切要来的事。
使世人知罪自责
在八节主说到那灵:“祂…要为罪,为义,为审判,使世人知罪自责。”这三项的每一项—罪、义、审判—都各与一个人物有关。在宇宙中,除了神这神圣的人物以外,还有三个主要的人物:亚当、基督、和撒但。罪与亚当有关,义与基督有关,审判与撒但有关。
引导信徒进入子的一切实际
十三节说,“只等实际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实际。”实际的灵不是引导信徒进入关于基督的道理,乃是进入基督一切的实际。这实际一点不差就是基督自己。因此,实际的灵要将我们带进基督一切的实际。
父的一切所是和所有都是子的
在十五节主说,“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父的一切所是和所有都是子的。子是父的具体化身;父的一切所是和所有都有形有体的在子里面(西二9)。父的一切所是,神格一切的丰满,都居住在基督里。所以,父的丰满就是子的丰满,父的生命和性情也就是子的生命和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