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长大、变化为着建造
第九系列 注解中的长大
第一篇 神与人的关系
读经:出十七1,约八24,创二7,启一4,出三14~15,结一26,罗三25,加三2、23
壹 圣经中关于人与神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人需要吃喝神;借着吃喝,我们这些蒙神拣选的人就将神接受到我们里面;借着我们吃喝祂,神就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在生机上与我们成为一—【出十七1注2】:
一 以色列人吃吗哪,满足了他们的饥饿之后(十六),还需要喝活水,解他们的干渴;在肉身的生命和属灵的生命里,吃喝总该是并行的。
二 在圣经开头,乃是先提生命树和吗哪,后提生命水(创二9~10,出十六4、14~15,十七6,参约六31~35,七37~39),这指明在我们属灵生命的起头,我们在基督的话里吃基督(耶十五16,太四4,约六63),结果就有那灵作为活水在我们里面涌流。
三 然而,到了圣经末了,乃是先提生命水的河,后提生命树(启二二1~2),并且生命树是长在河里(意即在河里传输),这指明当我们在属灵的经历上长进时,作涌流之河的那灵就将话的供应(吗哪)带给我们。
四 这含示在神圣的观念里,吃至终是包含在喝里面,并且喝比吃更重要—出十七1。
贰 “我是”(约八28、58)乃是耶和华这名的意义(出三14);耶和华是神的名字(创二7),亦即那昔是今是以后永是的,就是那自有永有的(启一4,出三14~15),用于神与人的关系;因此,这名指明主是那与人有关系之永存的神;人若不信祂就是这位神,必要死在罪中—【约八24注2】。
叁 圣经启示,神与人的关系中祂奥秘的心意,是要将祂自己与人调和,因而使祂自己与人一样;也使人在生命、性情、和彰显上与神一样,但无分于神格—【结一26注3】:
一 人是按着神的形像造的,好彰显神并为神掌权(创一26~28与注);在宝座上的那一位和四活物,都有人的样子,指明四活物在地上彰显在宝座上的那一位(见5注2);这个彰显就是神在人性里的显现(提前三15~16)。
二 天上的神渴望借着将祂自己作到人里面,得着地上的人作祂的彰显;不仅如此,神的心意是要在人身上作工,好使人能在宝座上。
三 宝座上的那一位看起来像人,却有耶和华的荣耀显出来的样子(结一28),指明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是神又是人;这一位就是神人耶稣基督,神与人的调和:
1 祂是完整的神,成为肉体成了人(约一1、14);祂有人的性情,以人的身分生活、受死、复活并升天;现今作为在宝座上的一位,祂仍然是人子(约六62,徒七56)。
2 因此,主耶稣升天之后,就有一人在宝座上;在千年国并在新天新地里直到永远,仍有一人在宝座上(太十九28,启二二1、3)。
四 主耶稣是开拓者,是先锋,祂开了路进到荣耀里,并坐在宝座上(来二6~9);我们是祂许多的弟兄,现今正在跟随祂(来二10~12,启三21,二二5)。
肆 基督作神的羔羊,除去人与神出事的罪(约一29),满足了神一切圣别、公义和荣耀的要求,平息了人与神之间的关系—【罗三25注2】:
一 约柜是神与人相会的地方,其中放着十条诫命的律法,借其圣别和公义的要求,暴露并定罪前来接触神之人的罪;但借着约柜的盖,连同遮罪日洒在其上遮罪的血,罪人的整个光景就完全得着遮盖—25节注2。
二 因此神能在这遮罪盖上,与干犯祂公义律法的百姓相会,即使在那载着神的荣耀,并遮掩柜盖之基路伯的注视下,在行政上也丝毫不抵触祂的公义;如此就平息了人与神之间的难处,使神能宽恕、怜悯人,而向人施恩;因此,神能越过人先时所犯的罪;为着显示祂的义,神必须这样作—25节。
三 除希拉斯特利昂一字外,新约还用两个与其同源的字,说到基督为人除罪,平息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一个是hilaskomai,希拉斯哥迈(来二17),指平息的事,就是成就平息,满足一方的要求,而使双方和息相安;另一个是hilasmos,希拉斯模斯(约壹二2,四10),指平息物,就是平息的祭物。
四 基督为我们的罪成就了平息(来二17),如此祂就成了我们与神之间的平息物,就是平息的祭物(约壹二2,四10),也就作了我们在神面前得享平息,并神向我们施恩的地方,就是约柜的盖所预表的(来九5)。
伍 在神旧约的经纶里,律法是人与神关系的基本条件(加三23);在神新约的经纶里,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约经纶惟一的路—提前一4,【加三2注3】:
一 律法与肉体有关(罗七5),倚靠肉体的努力;肉体是“我”的显出;信仰与那灵有关,信靠那灵的运行;那灵是基督的实化。
二 在旧约里,“我”和肉体在守律法上,担任重要的角色;在新约里,基督和那灵接管了“我”和肉体的地位,信仰顶替了律法,使我们能凭那灵活基督—加三2,提前一4。
三 凭着肉体守律法,是人天然的路,在人观念的黑暗里,结局是死和苦恼(罗七10~11、24);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是神启示的路,在神启示的光中,结果是生命和荣耀(罗八2、6、10~11、30)。
四 因此,我们必须宝贵听信仰,不宝贵行律法;我们是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使我们能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而活基督;加拉太三章7、8、9、11、12、23、24、25节所说的信,都是指这信仰(见一23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