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灵的身位与工作

第一系列 那灵的身位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那灵的身位
圣经注解

第四篇 神儿子的灵

读经:加四6,罗八2、15~16

壹 神的儿子是神生命的具体化身(约壹五12);因此,神儿子的灵就是生命的灵—罗八2,【加四6注1】:

一 神将祂生命的灵赐给我们,非因我们是守律法的人,乃因我们是祂的儿子;守律法的人无权享受神的生命之灵,但神的儿子有地位,有充分的权利,能有分于神的灵,这灵有全备生命的供应;这样的灵,就是神儿子的灵,乃是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之福的中心(加三14)。

二 加拉太书四章四至六节说到三一神产生许多儿子,以成就祂永远的定旨;父神差出子神,要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叫我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祂也差出灵神,将祂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叫我们能实际的成为祂的儿子。

贰 “儿子名分的灵”是指我们重生的人灵,调着神儿子的灵—【罗八15注1】:

一 在这灵里的儿子名分,包括儿子的生命、地位、生活、享受、长子名分、基业以及显明—罗八15。

二 这样一个包罗万有的儿子名分,现今就在我们的灵里—15节。

叁 与加拉太书四章六节平行的罗马书八章十五节说,我们这些得着儿子名分之灵的人,在这灵里呼叫阿爸,父;而这里说,神儿子的灵在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加四6注3】:

一 这指明我们重生的灵,与神的灵调和为一,而且我们的灵是在我们的心里;这也指明我们乃是借着全人深处主观的经历,得以实化神儿子的名分—加四6:

1 实际上,神的灵在我们重生时,就进入我们的灵里—约三6,罗八16,【加四6注2】。

2 因我们的灵是隐藏在我们的心里(彼前三4),又因这里的话所指的,与我们的感觉和悟性有关,这两部分又都属于我们的心,所以说神儿子的灵受差遣进入我们的心。

二 在加拉太书四章六节,保罗诉之于加拉太信徒这样的经历,以支持他的启示;这诉求很能说服人、征服人,因为不仅有客观的道理,也有主观经历的事实。

三 “我们是神的儿女”这是那灵在我们的呼叫“阿爸,父”上,所作的见证,见证且保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有神的生命,并且限制、约束我们照着这生命而行,与神儿女的身分相符;那灵是见证我们与神最基本、初步的关系─我们是祂的儿女,不是见证我们是祂的儿子或祂的后嗣—【罗八16注3】。

四 我们蒙了重生以后,不仅是神的造物,更是神的儿女;我们已经从神而生,在生命里与祂有了关系,所以我们称祂为父,是非常正常而甜美的—【罗八15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