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系列 圣经中的人名

旧约人名
亚伯拉罕
圣经注解

第五篇 神呼召蒙拣选族类的父,亚伯拉罕(二)

读经:创十二2~3,十三14,十五8,十七11~12、16,十八2,二十2,二五5,弗二11

壹 神不仅向亚伯拉罕显现并呼召他,也给他福音的应许作为激励,鼓励亚伯拉罕答应祂的呼召—【创十二2注1】:

一 在神向亚伯拉罕所传的福音里,祂应许要使亚伯拉罕成为大国;这大国就是神的国,包括以色列国作为神在旧约的国、召会作为神在新约的国、来世的千年国、以及永世里的新天新地同新耶路撒冷—启二二3、5,【创十二2注2】。

二 创世记十二章三节:“地上的万族都必因你得福”;这里的福包括神创造的福和救赎的福,包含神要给人的一切,就是神自己和祂在今世并来世所有的一切;按照加拉太书三章十四节,所应许的福实际上就是作为那灵的神自己—【创十二3注3】:

1 神对亚伯拉罕传福音时(加三8),应许要将祂自己作为福分赐给蒙召之人。

2 这福要借着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是基督,临到万国—创十二3。

3 神赐给亚伯拉罕的福,使他成为别人的福;这福包含闪的帐棚(见创九27注1)。

三 因着亚伯拉罕在关乎罗得的试验上得胜,神再次向他显现,并向他坚定关于美地的应许,和关于加增他后裔的应许;这把亚伯拉罕引进对神经历的高峰,因他搬了帐棚到希伯仑居住,他余生大部分时间都在那里,活在与神的交通中—【创十三14注3】。

四 亚伯拉罕信神关于后裔的应许,但他缺乏信心信神关于地的应许;为了加强亚伯拉罕的信心,神被迫与亚伯拉罕立约,以坚定祂对亚伯拉罕关于地的应许;神立定这约的特别方式,含示亚伯拉罕能完成神永远定旨的路—【创十五8注1】。

五 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乃是应许的约,要借着神在祂恩典中的大能得着成就,而不是借着亚伯拉罕在他肉体里的努力;新约是这约的延续—创十二3。

贰 虽然神关于祂选民承受美地的应许(创十二1~2、7,十三15~17)已立为约(十五4~5、18~21),但仍需要用割礼的约坚定神应许的约;割礼是神选民所必须经过的步骤,好承受神的应许—【创十七11注1】:

一 亚伯拉罕运用他的肉体生了以实玛利;神要他割除他的肉体,了结他天然的力量,使神可以进来借着恩典产生以撒,以完成祂的定旨—【创十七10注1】:

1 割礼的属灵意义乃是借着基督的钉十字架,脱去肉体,脱去己和旧人(西二11、13上,申十16,耶四4上,徒七51,加五24,罗六6,弗四22,西三9)。

2 旧约的割礼等于新约的受浸(西二11~12与注);真正的割礼不是外面肉体的,乃是里面的,是“心里的,在于灵,不在于字句”—罗二28~29,见书五2注1。

3 割礼相当于人的改名(创十七5);二者都表征我们旧人的了结,以及我们的所是被带到复活里,使我们不再是天然的人,乃是复活的人—【创十七12注1】。

二 割礼必须是在复活里,并且总是将我们引进复活(西二12,参罗六3~5),使我们成为新人,新造(林后五17,加六15),以完成神的定旨。

三 神割礼的约相当于新约,在这新约中基督的死割除我们肉体里的旧人,并且基督的复活使我们的新人(由以撒所表征)有新生的起头,使我们成为新造—林后五17,【创十七16注1】。

四 亚伯拉罕受割礼,天然的力量被了结之后,就活在与神亲密的交通里,成为神的朋友;甚至在成为肉体之前(约一14),耶和华作为基督,就在人的形状里,带着人的身体,向亚伯拉罕显现,在人的水平上与他来往—【创十八2注1】。

五 虽然亚伯拉罕在肉身和属灵上都受了割礼(创十七10、23~24与10注1),然而当他离开与神交通的正确立场时,就又落在肉体里,重复他先前的失败—十二13,【创二十2注1】:

1 这说出无论我们属灵的成就有多高,只要我们还在旧造里,若是没有留在与神的交通中,我们就会在肉体里,行事为人与属世的人一样—创二五5。

2 我们绝不该信靠我们的肉体;肉体是绝不可靠的(罗七18,腓三3);我们必须信靠主的同在。

3 亚伯拉罕的生活启示,我们若要享受神的恩典,对神的丰富有完满的享受,就必须忍受损失,天然的生命也必须受割礼,被割除—【创二五5注2】。

叁 神从堕落的人类中呼召出一个族类─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神为了成就祂的定旨,吩咐他们受割礼,就是除掉他们的肉体;这意思是说,他们从堕落的人类中被分别出来,并从堕落的光景中被拯救出来—【弗二11注1】:

一 神所创造要成就祂定旨的人,原是纯洁的,没有罪或任何消极的掺杂;然而,因着人的堕落,撒但邪恶的性情,罪,进到人里面,首先使人的身体成为肉体,满了情欲,至终使整个人成了肉体—加五24,罗八3下。

二 割礼使他们与其余的人截然不同;他们称为受割礼的人,就是从堕落光景中分别出来的人—西二11、13,申十16。

三 其余的人类称为未受割礼的,就是留在堕落光景中的人;这些人在肉身上是外邦人;我们还未在基督里以前,就是属于这一类—弗四22~24。

四 这割礼表征割除天然的生命(见创十七10注1);这是神的要求,因为未受割礼的人,仍然活在肉体或天然生命中,不能有分于神的职事,和神与亚伯拉罕所立承受美地的约(创十七9~15);神要使用的人,必须带着天然生命被主观“割除”的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