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建造的异象

第八系列 神圣建造的材料

李常受文集
李常受文集篇题

第一篇 神的火烧出金、银、宝石

读经:赛六3、5~7,路十二49~50,林前三11~15,来十二29,启一13~14,二十15,利六9、12~13,十1~2,约一14,二19~21,徒一12~15,二3

壹 事奉必须经过燔祭坛,让神的火烧出来—利六9,12~13:

一 烧香的火是取自祭坛上的火,而祭坛上的火是神从天上降下来的;以色列人必须将祭牲宰杀、剥皮、切块、洗净摆在祭坛上,然后火才从天上降下来—利六9,12~13。

二 一切事奉都得从这火烧出来,凡不根据这火的,就会像拿答、亚比户献凡火一样,遭遇神的审判而死亡—利十1~2。

贰 新约的事奉必须经过十字架的死—路十二49~50:

一 在新约人要事奉神,就必须到主这里来;在主这里有祭坛,就是祂在各各他被钉的十字架—约二19~21:

1 主在十字架上,已经把自己当作燔祭献在祭坛上了;之后,祂的一百二十位门徒在耶路撒冷的楼房上,也将自己完全摆在祭坛上(徒一12~15);到了五旬节,圣灵就如同火焰降在那些门徒身上(二3),新约的事奉就从此开始了。

2 虽然这个事奉是经过这些门徒,但源头却是出自那天上降下来的火;这火乃是祭坛上的火,是神悦纳的火,要烧出对神的事奉。

二 主耶稣说,祂来要把火丢在地上,而祂有当受的浸,就是十字架的死;如果祂不经过死,火就不能丢下来—路十二49~50。

三 基督徒的事奉和召会的工作,绝对不是出于人的推动;今天在宇宙中,基督已经作为燔祭献在祭坛上,神的火也从天上降下来了;这火就是生命能力的圣灵,要在祭坛上一直不灭的焚烧—徒二3,利六9、12~13。

叁 凡是甘心乐意到祭坛上被烧的人,就要经历十字架的烧,结果在神面前就有馨香之气,蒙神悦纳,并且要烧成金、银、宝石—来十二29:

一 神是烈火要到地上来烧;首先,是燔祭坛上的烧,这是悦纳的烧,拯救的烧,以及烧出金、银、宝石的烧—林前三12。

二 其次,是香坛前的烧;凡不肯舍弃自己,不肯受对付,凭着自己热心事奉的基督徒,虽然是得救了,却因为没有在祭坛上烧过,就没有金、银、宝石,只有木、草、禾秸—林前三15。

三 还有一种烧乃是没有得救之人所要经历的烧,那就是火湖里的烧;凡不是属于神、出于神的,至终都要和撒但一起被丢到火湖里焚烧,那就是永远痛苦的焚烧—启二十15。

职事信息摘录:

事奉必须经过燔祭坛,让神的火烧出来

在前面几篇信息我们已经看过,在旧约香坛前的烧香,代表在神面前的事奉。烧香的火是取自祭坛上的火,而祭坛上的火是神从天上降下来的。当初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把他们带到旷野,就指示他们建造会幕并设立燔祭坛。他们虽然照神的吩咐建立了这一切,但还不能事奉神,因为火还没有从神那里降下来。以色列人必须将祭牲宰杀、剥皮、切块、洗净摆在祭坛上,然后火才从天上降下来。并且,神叫摩西吩咐亚伦和他儿子们:祭坛上的火要在其上一直烧着,不可熄灭(利六9,12~13)。一切事奉都得从这火烧出来,凡不根据这火的,就会像拿答、亚比户献凡火一样,遭遇神的审判而死亡(十1~2)。

新约的事奉必须经过十字架的死

如前所述,在旧约当人要事奉神时,要先来到神的帐幕或圣殿的祭坛前,献上燔祭。到了新约,主耶稣就是神的帐幕和圣殿(约一14,二19~21)。所以,在新约人要事奉神,就必须到主这里来。在主这里有祭坛,就是祂在各各他被钉的十字架。主在十字架上,已经把自己当作燔祭献在祭坛上了;之后,祂的一百二十位门徒在耶路撒冷的楼房上,也将自己完全摆在祭坛上(徒一12~15)。到了五旬节,圣灵就如同火焰降在那些门徒身上(二3),新约的事奉就从此开始了。虽然这个事奉是经过这些门徒,但源头却是出自那天上降下来的火。这火乃是祭坛上的火,是神悦纳的火,要烧出对神的事奉。

在路加十二章四十九至五十节,主耶稣说,“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若是已经着起来,那是我所愿意的。我有当受的浸,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困迫!”主来乃是要把火丢在地上,而祂有当受的浸,就是十字架的死。如果祂不经过死,火就不能丢下来。基督徒的事奉和召会的工作,绝对不是出于人的推动。今天在宇宙中,基督已经作为燔祭献在祭坛上,神的火也从天上降下来了;这火就是生命能力的圣灵,要在祭坛上一直不灭的焚烧。无论何人只要肯出代价,舍弃一切,来到祭坛上,接受十字架的死,坛上的火就要在他身上烧。在此,神就得着了人,人也得着了神,天和地就相通了,神与人也完全的调和,这就是基督徒的事奉。

神乃是烈火,要烧出金、银、宝石

圣经上说,“我们的神乃是烈火。”(来十二29)。神是烈火要到地上来烧。首先,是燔祭坛上的烧。这是悦纳的烧,拯救的烧,以及烧出金、银、宝石的烧(林前三12)。金表征神的生命和性情,银表征基督的救赎,宝石表征那灵变化的工作。凡是甘心乐意到祭坛上被烧的人,就要经历十字架的烧,结果在神面前就有馨香之气,蒙神悦纳,并且要烧成金、银、宝石。其次,是香坛前的烧。当拿答、亚比户没有经过燔祭坛的烧,就献上凡火,结果就在香坛那里被火烧灭(利十1~2)。凡不肯舍弃自己,不肯受对付,凭着自己热心事奉的基督徒,虽然是得救了,却因为没有在祭坛上烧过,就没有金、银、宝石,只有木、草、禾秸。木表征人天然的性情,草表征人的血气,禾秸表征属地的事物。这些都不是出于神的,不会蒙神悦纳,至终都要被烧毁(林前三15)。

以上这两种的烧,乃是基督徒可能经历的;然而还有一种烧乃是没有得救之人所要经历的烧,那就是火湖里的烧(启二十15)。凡不是属于神、出于神的,至终都要和撒但一起被丢到火湖里焚烧,那就是永远痛苦的焚烧。既然一切都要经过焚烧,但愿我们今天就作那些愿意经过祭坛之火的焚烧,就是经过十字架那荣耀、甜美的烧,而蒙神悦纳的人。

讲于一月三十一日(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四年第一册,燔祭的生活与事奉,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