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灵

神的灵
圣经注解

第二篇 神的灵(二)

读经:创一2,林前十1,可一8,约七39,太二五4、8、10、15,箴二十27,出三一3

壹 神的灵作为生命之灵(罗八2)覆罩在死水之上,以产生生命,特别为着神的定旨产生人—创一26,【创一2注5】:

一 “灵”希伯来文,ruach,如阿克,有灵、风、气等不同译法;这是圣经中第一次提到灵。

二 在属灵经历中,灵的来到是产生生命的第一条件(约六63上)。

贰 神的灵住在我们的灵里,所以,神的居所是在我们的灵里—【弗二22注3】:

一 “灵”是指信徒有神的圣灵内住之人的灵;神的灵是居住者,不是居所;居所是信徒的灵—弗二22。

二 以弗所书二章二十一节说圣殿是在主里,本节说神的居所是在灵里;这指明为着神的居所,主与我们的灵是一,我们的灵与主也是一(林前六17);我们的灵就是召会,神的居所,建造的所在。

叁 惟有神的灵才能借着我们建造祂自己的居所—【出三一3注1】:

一 建造神的居所,召会,乃是所有神子民应当从事的尊贵工作(林前三10,弗四12、16)。

二 然而,作这工作所需的智慧、悟性、知识和技巧,必须是对我们成了那灵的神自己(参西一28~29)。

肆 橄榄油预表神的灵—【王上六15注1】:

一 因此,橄榄木(王上六23、31~33)表征基督在神的灵里的人性,即表征受膏的基督。

二 我们要成为神建造的材料(林前三9、12),就需要在基督的死、祂的复活、和祂的灵里经历祂—腓三10,一19。

伍 遮盖以色列人的云彩,预表与新约信徒同在之神的灵;新约信徒接受基督作他们的逾越节(林前五7)之后,神的灵就立刻来与他们同在,引导他们奔基督徒的赛程,正如云柱引导以色列人一样—【林前十1注4】。

陆 奴仆救主将信祂的人所浸入的圣灵,乃是基督的灵,也是神的灵—罗八9,【可一8注1】:

一 水象征死与埋葬,为着了结悔改的人;圣灵是生命与复活的灵,为着使被了结的人有新生的起头;前者是约翰悔改职事的标记,后者是奴仆救主生命职事的标记;约翰将悔改的人埋入死水,奴仆救主使他们复起,叫他们凭着祂复活生命的灵得着重生—罗六3:

1 死水是指着并象征基督包罗万有的死,信徒就是浸入这死(罗六3)。

2 死水不仅埋葬受浸的人,也埋葬他们的罪、世界、已往的生活和历史,如红海为以色列人埋葬了法老和埃及的军兵(出十四26~28,林前十2),并将他们从弃绝神的世界及其败坏中分别出来,如洪水为挪亚和他一家所成就的(彼前三20~21)。

二 因此,浸在圣灵里,就是浸入基督(加三27,罗六3),浸入三一神(太二八19),甚至浸入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13);这身体是在一灵里与基督联合的(林前六17)。

三 借着浸在这样的水里,并浸在这样的灵里,在基督里的信徒便重生进入神的国(约三3、5与注2),进入神圣生命和神圣管治的范围,使他们在神永远的国里,凭着神永远的生命而活着。

柒 五个精明的童女不仅在她们的灯里有油,也在器皿里带着油;灯里有油,表征她们有神的灵住在她们的灵里(罗八9、16);器皿里带着油,表征她们有神的灵充满,浸透她们的魂—【太二五4注1】:

一 灯象征信徒的灵(箴二十27),里面装着神的灵作油(罗八16);信徒从他们的灵里,照耀出神的灵所发的光;因此,他们成了世上的光,如同灯照耀在这黑暗的世代里(五14~16,腓二15~16),为主作见证,使神得着荣耀—【太二五1注4】:

1 人的灵是神在人里面的灯;在人重生之灵里面照耀的光,乃是神自己(约壹一5);就如灯盛装光并彰显光,照样,人的灵受造是要盛装神并彰显神—【箴二十27注2】。

2 为要让神圣的光照进人内里的各部分,神的灵作为油,必须浸润(调和)作为灯芯的人的灵(参罗八16),并与人的灵一同“焚烧”(罗十二11)。

二 人是为着神造的器皿(罗九21、23~24),人的个格是在他的魂里;因此,这里的器皿象征信徒的魂—【太二五4注1】。

三 “要灭了”证明愚拙童女的灯是点着的,里面有油,却没有充足的供应;她们代表一些信徒,蒙神的灵重生,有神的灵住在他们里面,却没有让神的灵充满,使神的灵浸透他们全人—【太二五8注2】。

四 我们应当预备好(二四44),让器皿里一直有油,让神的灵一直充满我们全人;为着主的来临(巴路西亚),我们应当天天儆醒并预备—【太二五10注3】。

五 为着生命,我们需要油,神的灵,甚至祂的充满,使我们能过童女的生活,作主的见证;为着服事、工作,我们需要银子,属灵的恩赐,使我们能装备为良善的奴仆,完成主所要完成的—【太二五15注2】:

1 童女比喻里的油,象征神的灵(太二五3~4);本节比喻里的银子,象征属灵的恩赐(罗十二6,林前十二4,彼前四10,提后一6)。

2 在生命上那灵的充满,是为着我们在服事(工作)上运用属灵的恩赐;在服事上属灵的恩赐,配上在生命上那灵的充满,使我们能成为基督完美的肢体—太二五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