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时代
第三系列 祭司体系与祭物
祭司的体系
圣经注解
第二篇 祭司体系(二)
读经:彼前二4~5、9,来七5、12,彼后三16,启五10,二十6,二二3、5,一6
壹 圣别的祭司体系,就是属灵的殿;新约原文用三个不同的字说到关于祭司的事—【彼前二5注7】:
一 一是hierosune,希罗苏尼,指祭司职分,如希伯来七章十二节者;一是hierateia,希拉提亚,指祭司职任,如希伯来七章五节者;另一是hierateuma,希拉提玛,指祭司的集合,祭司团,祭司体系,如本节和9节者。
二 配搭的祭司团就是建造起来的属灵的殿;虽然彼得的两封书信不是写给召会的,他在本节强调信徒的团体生活时,也未用到召会一词,但他的确用“属灵的殿”和“圣别的祭司体系”这些词,以指明召会的生活—彼前二5注7。
三 不是个人的属灵生活,乃是团体的属灵生活,才能完成神的定旨,满足祂的心意;神要得着一个属灵的殿给祂居住,得着一个祭司团,一个祭司体系事奉祂—彼前二5。
四 这团体的事奉乃是出自属灵生命三个要紧的阶段:重生(2节上),靠基督的滋养长大(2节下),以及同被建造。
贰 信徒是神的产业,是神所拣选的族类,是君尊的祭司体系,是圣别的国度,是作神私有产业的奇特子民,以彰显祂的美德(彼前二9),受神行政审判的管教—彼前一17,二19~21,三9、14、17,四6、12~19,五6、9,【彼后三16注2】:
一 族类、祭司体系、国度和子民都是集合名词,指集体的信徒;作族类,信徒已经蒙拣选;作祭司体系,祭司团,我们是君尊的;作国度,我们是圣别的;作子民,我们是神的产业,是神特别买来并据有,作祂奇珍的产业—多二14与注4,【彼前二9注1】。
二 蒙拣选的族类,指我们是源于神的;君尊的祭司体系,指我们是事奉神的;圣别的国度,指我们是为着神一同生活的团体;买来作产业的子民,指我们对神是宝贵的;这些都有团体之意,因此我们需要建造在一起(二5)。
三 他们借着话奶的喂养而长大(彼前二2),在生命里发展属灵的美德,被变化且被建造成为属灵的殿,就是圣别的祭司体系以事奉神—彼前二4~5、9,【彼后三16注2】。
叁 我们借着基督的血蒙了救赎,不仅成为神的国度,也成为祂的祭司(彼前二5);国度是为着神行政的掌权,祭司是为着神形像的彰显;这就是君尊的祭司体系(彼前二9),为要成就神原初造人的定旨(创一26~28);这君尊的祭司体系,正在今天的召会生活中得以操练(启五10),并要在千年国里得以加强实行(二十6),且要终极完成于新耶路撒冷—二二3、5,【启一6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