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的经历

第一系列 客观且主观的基督

事实、信心与经历
事实、信心与经历
第一篇 事实、信心与经历

读经:书一3,民十三1~2、30,十四23~24,罗十17,约五24,弗一13,来九11、15~17,十14,十一1,约四42,加二20,来十一7~12

壹 圣经所表明神待人的道理,都是有这三样秩序:事实─信心─经历—书一3,民十三1~2、30,十四23~24,太二一22。(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贰 在现今恩典的时代中,所有的无一不是“本乎恩”的;本乎恩之意,是一切的事都是神为人作的,人自己不用作工以得救;因为“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四4,林前十五10。(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叁 “事实”意思就是件件的事,神已经都为世人作成功了;因为事已成功,所以就是“事实”;既是“事实”,那就不用人再来成功那些已经成功的事了;神所作的工,都是完全的—来九11、15~17,十14。(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肆 信心是承认神所说的,所作的是真;信心是接受事实,承认其为事实—十一1,约四42:(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一 信心是支取;有一个人给你一张支票,银行里有钱,是一个事实;你肯去支取那钱,就是承认银行里有支票上所写的事实;支取是要用信心的—来十一6,可十一22~24。(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二 在神的恩,是为人所作的事,已经是个事实了;但人还须有这事实的经历—来十一7~12。(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伍 “经历”就是信徒因信神,而得着信徒所当有的生活;就是实地在信徒的生活里,表明基督的生命来;就实历过基督所有的成功和得胜;就在实际上使用、表明、生活出神的事实—加二20,来十一7~12:(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一 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成功了救恩;凡真心接受主耶稣为主为救主的,神在他相信的那一刻,就接受他一如接受主耶稣一样;在那时,主耶稣的圣德和完全,就都临到信徒的身上—约一12,十六13~15。(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二 当我们作基督徒那一刻起,这些已经是个事实了;在事实上,我们乃是完全像主耶稣一样;但是,我们在经历上不一定如此;我们可以有承受产业的事实,而无享受产业的经历;事实和经历是大不相同的—路十五31、29。(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三 现在有许多的信徒,在事实上是最富足的,因为凡一切属乎神的都是他的;但是,在经历上是最贫穷的,因为他并没有实地的使用享受他的富足—启三17~18:(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1 路加十五章的长子,就是这个光景的一个好表明;在事实上,乃是:“儿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但是,在经历上,他则:“没有一只山羊羔,叫他和他朋友,一同快乐!”他可以作富家子;这是他的地位,(这是事实)但是,他可以连一只羊羔都没有享受过;这是他的情形,(这是经历)—31、29节。(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2 我们不要像那个长子一样,徒拥有应许,而不享受;我们已经是神的儿女,凡神所有的都是我的—林前三21~23。(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陆 神已经在主耶稣里成功了事实,我们应当用信心承认、支取这事实,倚靠圣灵,将神所成功的加在我们的生命里,叫我们有属灵的经历—罗六6、8,加二20,林前六17:(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一 神已经把我们安放在一个最高尚的地位了;因为我们与主耶稣联合的缘故,凡主耶稣所成功的,所得胜的,都是属乎我们的了;这是我们在事实上的地位—弗二5~6。(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二 现在就是要我们去经历过凡祂所是、所有、和所作的—约十六13~15,创六18,七1:(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1 我们现在不要别的,只要用信心使用神所给我们的应许,用信心支取神在主耶稣里所为我们预备的—民十三30,可十一24。(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

2 现在我们不应当取不闻不知的态度,应当起来“使用”我们所得的遗产,叫我们享受(经历)遗产的福乐—林前三21~23。(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一册,灵修指微,第六篇)